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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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政法〔〕号)的相关要求,规范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水利部依法依规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抽查检查人员,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遵循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的原则,做到阳光监管、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以下简称建设司)、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和单位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建安中心)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建设司和政法司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建设司负责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建安中心负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

抽查事项清单报政法司和建设司审定后,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每年年初建安中心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经建设司和政法司审定后,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开。

建安中心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抽查工作。

第九条建设司负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监理

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

(一)以有序推动重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狠抓水利

工程建设水平提档升级、积极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

展、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防范化解水利建设项目和市场重大风险隐患为目标,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工作,满足对水利建设市场重要领域和重要主体强监管工作需求,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采取分批抽查方式,从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

(二)按省级行政区域、资质等级、专业类别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三年内实现省级行政区域、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全覆盖;

(三)避免短期内多次对同一单位进行检查;

(四)对抽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域,可以适度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可作为重点抽查检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问题较多、信用较差的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指定检查。

第十条检查对象确定后,建安中心按照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人员选取的有关规定,从水利部或直属单位相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中选取执法人员,分别从检查人员名录库组长类别和专家类别中随机抽取组长和专家,报政法司和建设司审定:

(一)根据抽查内容、专业类别,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二)检查组由至人组成,其中组长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不少于人;抽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检查组成员与被查单位有利害关系时,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

.本人曾工作过的单位;

.本人在其中兼职的单位;

.本人曾管辖过的单位;

.与本人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

.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四)检查人员无法参加检查时,应采取“递补抽取”方式随机抽取递补。

第三章检查内容

第^一条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复核和项目现场检查等个方面。

根据具体情况,每家监理单位选取至个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第十二条对甲级质量检测单位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资质复核、检测行为、现场检测能力核验等个方面,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第四章抽查程序和方法

第十三条根据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提前个工作日通知检查对象。

第十四条抽查检查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等。

检查组应详细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情况,采取复印、录音、摄像(影)等手

段,收集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完成时,应要求检查对象在抽查记录表(附表和附表)和检查问题确认单(附表和附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及时提交抽查记录表、问题确认单和取证材料,建安中心按批次编写抽查检查报告。

第十七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

建安中心起草公开文件,建设司负责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政法司负责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经政法司和建设司会签,

报请部领导同意,将查处结果在水利部官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查处结果公开期满后,水利部在个工作日内发出行政处理或处罚通知书。

第十九条抽查检查结果按规定记入被查单位诚信档

案,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

第五章职责

第二十条检查人员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检查对象、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和了

解情况;

(二)查阅检查对象与抽查事项相关文件、合同等资

料;

(三)进入检查对象相关场所进行查验、询问等;

(四)向水利部反映抽查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员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应履行以下

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利

、人

血;

(二)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三)深入现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检查对象情况,仔细完成抽查检查任务;

(四)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检查对象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抽查提出的问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诉;

(三)发现检查人员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时,有权向水利部反映。

第二十三条检查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按抽查组

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对抽查工作所需的文件、合同等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和弄虚作假;

(三)对检查组提出的询问作出解释说明;

第二十四条检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从事检查工作,并建议有关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仔细履行职责,执法检查成果存在严重错误的;

(二)与检查对象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三)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匿不报,严重失职的;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检查工作纪律的;

(五)违规干预检查对象的正常工作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和检查对象商业秘密的;

(七)具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检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拒绝、阻碍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或者打击报复检查人员;

(二)拖延或拒不提供与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资

料、合同、协议、财务状况和开展监理或检测工作情况的资料,或者隐匿、伪报资料,或者提供假情况、假证词;

(三)可能影响检查人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检查对象所在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反映相关情况信息,尽可能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七条检查工作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实施。

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附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资质检查

营业执照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第^一条

检查监理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

章程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第^一条

检查监理单位的企业章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

监理单位的企业章程

法定代表人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第^一条

核对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证明文件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核对

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资质等级证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第^一条

核对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中监理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的一致性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核对相关信息

财务状况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第^一条

查看监理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情况说明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相关资料

组织机构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附件一

查看监理单位组织机构文件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有关文件

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附件一

查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管理制度材料

序号

检杳项目

检杳子项

检查依据

检杳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人员资格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附件一

技术负责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附件一

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不少于规定的人数。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不少于规定的人数。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监理单位人员花名册,核对监理工程师人数、高级技术职称人数和造价工程师人数。

监理业绩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

质管理办法》附件一

检查监理单位承揽的监理项目等级、监理合同额等情况。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监理公司办公场所,查看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

监理行为

监理资质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通过查看监理合同、核对被

监理工程的批复文件与监理

资质证书进行对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查看监理合同,检查现场监理部组成人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查看监理合同,检查现场监理部组成人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监理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抽查施工现场质量评定资料,原材料、构配件等进场报验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调阅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等单位名单,与监理单位的企业章程相关内容进行比对。

监理安全生产行为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报告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施工现场查看监理的相关记录。

施工现场人员资

格、监理资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到施工现场,监查监理部人员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附表

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资质复核

资质等级证书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六条

计量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核查证书有效日期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条

检测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在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等一致性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对照相关证、照信息

人贝资格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

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检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职称证书等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

检测人员是否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规定人数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检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一

仪器设备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仪器设备校准、运行、检定记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检测单位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查看制度及台账

质量行为

检测资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岀租、岀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情况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情况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近三年承担的检测业务台账,对照资质、计量证书

核查有无资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是否存在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或未经委托方同意分包质量检测业务的问题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合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规定》第二十七

是否存在超岀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情况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近三年承担的检测业务台账,对照资质、计量证书核查有无资质超越情况

检测报告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检测报告,核查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签字,及盖章情况(检测专用章、章、骑缝章等)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是否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查看检测日期及报告日期

序号

检杳项目

检杳子项

检查依据

检杳内容

检杳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

是否存在编造虚假检测报告、伪造检测数据等行为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查看检测报告及

相应原始记录

检测活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五

条、第十六条

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检测活动;无相关标准的,是否由检测单位提岀方案,委托方确认后实施;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抽查检测方案及相关检测报告,查看试样、委托单及相关过程材料

检测能力核验

岩土工程检测参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一)土工指标检测项

含水率、比重、密度、颗粒级配、相对密度、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三轴压缩强度、直剪强度、渗透系数、渗透临界坡降、压缩系数、有机质含量、液限、塑限

(二)岩石(体)指标检测项

块体密度、含水率、单轴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弹性模量、岩块声波速度、岩体声波速度、变形模量

(三)基础处理工程检测项

原位密度、标准贯入击数、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桩身完整性、防渗墙墙身完整性、锚索锚固力、锚杆拉拔力、锚杆杆体入孔长度、锚杆注浆饱满度、透水率(压水)、渗透系数(注水)

(四)土工合成材料检测项

单位面积质量、厚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力、圆柱顶破强力、落锥穿透孔径、伸长率、等效孔径、垂直渗透系数、耐静水压力、老化特性

实地核查

抽查个参数进行现场检测

混凝土工程检测参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规定》第二十二

(一)水泥项

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流动度、胶砂强度、

比表面积、烧失量、碱含量、三氧化硫含量

实地核查

抽查个参数进行现场检测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二)粉煤灰项

强度活性指数、需水量比、细度、安定性、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含水量

(三)混凝土骨料项

细度模数、(砂、石)饱和面干吸水率、含泥量、堆积密度、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软弱颗粒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碱活性、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有机质含量、云母含量、超逊径颗粒含量

(四)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项

拌和物坍落度、拌和物泌水率、拌和物均匀性、拌和物含气量、拌和物表观密度、拌和物凝结时间、拌和物水胶比、抗压强度、轴向抗拉强度、抗折强度、弹性模量、抗渗等级、抗冻等级、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碳化深度、回弹强度、内部缺陷

(五)钢筋项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接头抗拉强度、反复弯曲

(六)砂浆项

稠度、泌水率、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抗渗

(七)外加剂项

减水率、固体含量(含固量)、含水率、含气量、值、细度、氯离子含量、总碱量、收缩率比、泌水率比、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

(八)沥青项

密度、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九)止水带材料检测项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压缩永久变形

序号

检杳项目

检杳子项

检查依据

检杳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金属结构检测参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规定》第二十二

(一)铸锻、焊接、材料质量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测项

铸锻件表面缺陷、钢板表面缺陷、铸锻件内部缺陷、钢板内部缺陷、焊缝表面缺陷、焊缝内部缺陷、抗拉强度、伸长率、硬度、弯曲、表面清洁度、涂料涂层厚度、涂料涂层附着力、金属涂层厚度、金属涂层结合强度、腐蚀深度与面积

(二)制造安装与在役质量检测项

几何尺寸、表面缺陷、温度、变形量、振动频率、振幅、橡胶硬度、水压实验

(三)启闭机与清污机检测项

电压、电流、电阻、启门力、闭门力、钢丝绳缺陷、硬度、上拱度、上翘度、挠度、行程、压力、表面粗糙度、负荷实验

实地核查

抽查个参数进行现场检测

机械电气检测参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管理规定》第二十二

(一)水力机械项

流量、流速、水头(扬程)、水位、压力、压差、真空度、压力脉动、空蚀及磨损、温度、效率、转速、振动位移、振动速度、振动加速度、噪声、形位公差、粗糙度、硬度、振动频率、材料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弯曲及延伸率)

(二)电气设备项

频率、电流、电压、电阻、绝缘电阻、交流耐压、直流耐压、励磁特性、变比及组别测量、相位检查、合分闸同期性、密封性实验、绝缘油介电强度、介质损耗因数、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开关操作机构机械性能

实地核查

抽查个参数进行现场检测

量测检测参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

(一)量测类项

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结构构件几

实地核查

抽查个参数进行现场检测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备注

何尺寸、角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振动频率、加速度、速度、接缝和裂缝开合度、倾斜、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水压力、温度、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土压力

附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检查对象: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情况

营业执照

法人营业执照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文件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章程

企业章程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资质等级证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资质检查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情况说明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人员资格

()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口无口情况说明:

()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等,是否符合规定的人数C

符合口不符合口情况说明:

监理业绩

()近三年承揽的监理项目等级、专业是否符合资质条件。

符合口不符合口情况说明:

()近三年累计承揽的监理项目合同额是否符合资质条件。

符合口不符合口情况说明:

监理行为

监理资质使用

()是否存在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情况

()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转让监理业务。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监理质量行为

()是否存在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是口否口情况说明:

监理安全生产行为

()是否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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