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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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doc

关于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

区环保局陈正宏

2011年5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强化水污染防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在总结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加强了水污染源头控制,强化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

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内河船舶污染防治的规定,增加了水污染应急反应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民事法律责任。

对进一步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全区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区环保局组织编印了《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汇编,下发全区各镇(园区);把《水污染防治法》纳入了“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举办了环保系统领导干部、重点企业法人培训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十二·五”法律咨询日、法制宣传日走上街头散发学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

几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近千人次,散发各类资料1000多册,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

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对于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

2008年以来,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633个,暂缓或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54个。

二是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以污染防治为目标,采用污染企业“一企一档”的管理手段,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和夜间节假日巡查等形式,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偷排或超标排放行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8023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件,处理各类信访投诉2600多件,其中涉水问题450多件。

三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除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连续七年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外,我区近年来还深入开展了化工行业专项检查、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轴承行业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隐患排查、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等一系列行动,关闭企业10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0多份。

四是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2008年至今,共对73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绝大多数重点排污企业做到了持证排污。

五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以创建“环保绿色企业”为载体,继续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年来共对30多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中“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的规定,我区一是以生态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加快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0年底,全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7座、11座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244公里,总投资约4.9亿元,日处理能力达4.6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

二是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

对已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在线监测,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促进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变集中处理为集中排放”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一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以优化施肥结构、调减施肥总量、调精施肥品种、细算施肥比例、提高施肥效益为原则,通过采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氮磷拦截工程等措施,全区化肥施用强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降至245.1千克/公顷。

按照“查清总数、整改达标、综合利用”的要求,我区加大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全区9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2%。

二是大力推广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投入1000余万元,先后在世业镇卫星村、高桥镇四方桥村等十个行政村推广,促进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三是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机制。

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60吨的垃圾转运站6个,采购8吨垃圾封闭车6辆,垃圾压缩设备6台,5吨、8吨垃圾全自动压缩车各1辆,装载机2台。

基本实现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的目标。

同时,我区在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增设渗沥液处理设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村生活垃圾对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省环保厅对此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

四是全面启动渠道及河塘综合整治。

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区共完成了94条425公里县乡级河道疏浚工程和88个行政村517座沟塘的整治任务,土方量达764万方。

通过疏浚和整治,改善排涝面积33.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7.94万亩。

五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生态创建为契机,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全区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提升。

目前我区有6个镇顺利通过国家生态镇省级考核,其中世业镇已获得环保部正式命名;61个村先后创成省、市级生态村,生态村比例达69.3%;12个村被确定为省、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并通过考核验收。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既是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各级政府必须担负的责任。

近年来,我区积极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自来水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大力度、大投入、大范围地实施区域供水。

对世业、高桥、江心3个镇(园区)自备水厂饮用水源地,我们加大了水质监管力度,坚持饮用水源日报制度,每季度进行采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立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

饮用水源水质连续三年达标率为100%。

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

我区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2008年削减530吨,2009年削减1171吨,2010年削减1076多吨,累计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124%。

近几年,全区未出现大的水污染责任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些问题和矛盾还十分突出,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增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如:

生态建设、太湖治理、蓝天工程、河流污染治理等,对这些综合性的工作,必须要建立能有效协调各镇(园区)和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机制,搭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平台;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各镇(园区)所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责任。

必须从城镇规划(含排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产业布局的调整与落后产能的淘汰、水系沟渠的改造、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选址与建设以及闲置工业厂房的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防治环境污染,消除被动应付局面;第三,要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环保意识。

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环境污染;第四,全社会要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通过各类媒体多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让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担负保护环境的责任。

(二)水环境质量仍不稳定。

近年来,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全区水环境质量虽逐步改善,但仍不稳定,波动较大且流域污染问题突出。

全区88个行政村地表水和22个水功能区断面(其中1个国控太湖考核断面,2个省控断面、1个市控断面),从区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情况和镇江市水环境质量通报情况看,时好时坏,排位在全市靠后。

环境容量不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近年来,围绕生态创建,我区加快建设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但污水处理系统未能有效发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质量的积极作用。

一是污水收集管网的实际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二是部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或未按规划要求实施,大部分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竣工验收,全区污水处理系统未统一扎口管理,污水收集管网的基础资料不健全;三是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大多是摆设;四是重点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滞后。

(四)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必须加强。

我区现有的环境监管能力与越来越高的环保工作要求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

一是环保执法能力较弱。

环保机构人员编制数较少,执法力量不足。

乡镇环保员大多是兼职人员,环境管理网络没有真正建立,环境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

二是环境监测能力不强。

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用房紧缺,监测仪器数量不足、档次低、设备老化的问题较为突出,仅能满足常规监测要求,有时会造成环境管理的被动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水环境质量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水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保障民生为宗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突出环境安全重点,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确保全区生态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落实责任,构建大环保工作机制。

一是重新启动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并督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机制。

二是各镇(园区)要及时研究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落实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

实行“河长制”,由各镇(园区)行政首长任“河长”,对本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

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明确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必须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最严厉的措施,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管,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二是尽快完善区域环评。

区域环评是项目审批的依据,对各类工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规划指导和促进作用。

为积极防治区域和流域污染,我区将督促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高新园区、新城工业园区以及各镇(园区)工业园,尽快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产业规划,完善区域环评。

同时根据区域环评的要求,加大投入,使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防护条件、绿化隔离措施等前期工作能满足企业的落户和生产。

三是进一步明确重金属行业发展方向。

重金属污染是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我区现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的电镀企业10家、蓄电池生产企业4家,热镀锌企业5家。

这三类19家企业中有的生产工艺简单,污染较重,分布较散;有的关系群众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的产生含重金属污泥在镇江市范围内无合法去向,监管难度大。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分类制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四是增强水污染事件处置能力。

针对我区及周边地区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我区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以园外化工企业为重点,由企业根据制定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政府组织消防、安监、环保、农委、交通等部门以及所在镇(园区)参加,切实提高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水平。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

一是努力实现总量减排目标。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刚性目标,也是我区实现“加速同城化、同步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从今年开始,国家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将由原来两项增至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据对我区2009年污染源动态普查数据分析,减排空间小、压力大。

必须坚持每年下达总量和减排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凡超总量排污的镇(园区),一律实行项目限批政策,不安排补助资金。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的“两高一资”项目。

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严肃查处,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要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配备完善环境监察设备和技术手段。

强化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区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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