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548367 上传时间:2023-07-14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5.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7页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docx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推荐范本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目前甲方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为达到一定比例的商家入驻率及开铺率,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甲方开发的      商业地产项目,位于      ,

1.2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

1.3项目已办理的预售许可证的范围为      。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服务

2.1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三个阶段:

(1)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2)招商策划代理;

(3)营运管理。

2.2第一阶段:

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2.2.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2.2.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进驻现场: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   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实地调研:

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   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 3 个招商运营方案,供甲方选择确定后使用。

(3)方案研讨:

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   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详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最终完成:

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就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补充意见,并在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供甲方确认。

2.3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人民币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甲方支付完毕此部分费用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4第二阶段:

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2.4.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认可并予以采纳,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

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  6 个月之日止。

2.4.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2.4.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   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   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

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建议在   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采纳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2.5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租金的标准底线待乙方完成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后,由乙方提报租金明细,经甲方审核后确定予以实施。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进行宣传及招商。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调整。

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双方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2.6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

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  20  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  22 次、每次不少于  2  人、每次不少于  7  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场工作人员:

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   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 10  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   5  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

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例会,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2.7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   年   月   日前,完成      家品牌商户意向签约,乙方应保证甲方取得该品牌宣传使用权,有权宣传推广该阶段的招商成果。

   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率全部招商面积的  10   %。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  30   %。

   年   月   日前月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 60    %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 80    %。

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且甲方收到前  3    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 80  %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2.8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合约期限

佣金计算标准,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1)1年-2年〔含2年〕,则按照1个月租金计算

(2)2年-4年(含4年),则按照2个月租金计算

(3)4年以上,则按照3个月租金计算

2.9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 3  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若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   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   %),剩余   %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2.10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

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方应当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前述文件,均须经甲方签字加盖公章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

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2.11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样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

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   %,合计约人民币   万元。

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

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2.12其他要求:

(1)对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

由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2.13第三阶段:

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2.13.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   年。

2.13.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

2.13.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  5    人。

(2)服务费用:

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   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 20  %,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分   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3.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3.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

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

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

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

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4.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4.2乙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 3  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

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4.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予以更换。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5.2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5.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未回复的不视为甲方认可。

5.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5.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5.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5.7.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5.7.2第二阶段

(1)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2)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3)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商业协议的签订及招商策略的最终决策权。

(4)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5)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

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7.3第三阶段

甲方有权审查修改乙方提交的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计划等文件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实际执行及考察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运营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等文件。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有合法证照之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甲方确认后留复印件存查。

6.2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6.3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6.4乙方现指定      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

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5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6.6合同中由乙方负责的所有工作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交予甲方确认,该书面提案交予甲方前均应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审阅同意并签字确认;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经由甲方审定的方案;

6.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承担上述责任外,在各阶段服务期间,乙方还负有下述责任:

6.7.1第一阶段: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意见传达公司总部,乙方应配备相关项目经理及业务执行人员,负责执行已拟订好的市场计划并监控市场反馈。

6.7.2第二阶段:

(1)营销活动计划等全部内容。

(2)乙方应负责起草该项目招商所需相关合同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查。

相关合同文件的内容的最终决定权由甲方确定,并以甲方与客户最终签订的为准。

(2)乙方应协助甲方同招商客户洽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证甲方获得良好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

所有招商过程中,需与客户签订的文件,包括租赁合同等文件,乙方必须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计、方案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之规定,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方案(电子文档形式),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监督、看样及质量验收。

如果乙方设计、方案引起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因审核同意而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此影响甲方商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作时间内依据甲方意见完成任何策划、营销、设计等工作方案的修改,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及授权下,不得擅自发布和执行任何计划和方案;

(6)作为专业公司,乙方必须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策划、招商代理及设计等各项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以确保项目招商客户的质量。

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宣传、介绍过程中,必须做到如实陈述,不得做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相关宣传材料必须经甲方事先审定后方可使用。

(8)乙方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不使公众误解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不使公众误解乙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正式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名,并注明乙方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

乙方自行制作的招商手册、宣传资料、招商广告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招商资料产生不实之辞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乙方的名称、标志(包括设计、策划人员的姓名)等免费用于该项目的对外宣传。

6.7.3第三阶段:

(1)乙方负责指定项目营运管理所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在相关制度实施前,提交甲方审查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相关制度不得执行实施。

(2)乙方承诺及同意忠实执行与运营管理顾问之一切事宜、并在遇到有任何特别事项时,向甲方提供最有利于本项目运营管理的建议方案。

(3)督促本项目范围内商户及占用本项目任何部份的任何人,遵守和执行项目营运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及罚款等损失的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在      市范围内不再承接任何与甲方的该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赔偿金。

7.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与第三方合作的,乙方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比例低于或不高于乙方与其他合作方的收费标准。

如有违反,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已发生的上述费用。

7.3乙方在其广告作品中适当位置中加入乙方公司的名称及电话,要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实施。

第八条特别约定

8.1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或由甲方自行招商,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内容和项目。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前   日通知乙方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9.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给予甲方   日的纠正期,纠正期满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

9.2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达 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3如甲方对乙方完成的任何一期工作成果不满意(包括调研报告、《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乙方应当进行修改。

经两次修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补偿。

9.4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9.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