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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高速公路JD1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2.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项目部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

3.1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3.1.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标准。

3.1.3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技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1.4批准、发布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3.1.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1.7在组织编制审定项目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3.1.8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验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3.1.9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负责对各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3.1.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3.2项目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3.2.1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和管理安全技术部门,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对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分析研究项目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搞好安全工作。

3.2.4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涉及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2.5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3.2.6组织领导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纳入生产或维修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3.2.7组织制订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3.2.8负责组织工伤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3.2.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3.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3.3.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负责从技术和工艺方面实现安全生产,并不断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对安质部门负有技术指导责任。

3.3.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规程和标准,对企业的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以及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生产、使用、运行安全负技术总责。

3.3.3在组织编制审查企业生产、技术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方面的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措施纳入计划,严格执行规定并进行审查。

3.3.4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其可靠性负责。

3.3.5组织技术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提供图纸、工艺文件等全套技术资料。

3.3.6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必要的技术论证和鉴定,提出技术结论。

3.4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3.4.1在组织编制审查财务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计划。

3.4.2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所需经费,按优先安排的原则落实。

3.4.3对按国家规定所提取的安技措施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3.4.5对列出的不安全隐患所需整改资金应优先安排落实。

3.5项目书记安全职责

3.5.1保证、监督行政实现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讨论和研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检查各级干部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3.5.2组织宣传部门及时宣传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使安全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对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3.5.3组织教育部门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督促编制年度教育计划时,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3.5.4负责做好各级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因思想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5.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3.6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

确保工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维护员工合法权利。

督促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3.6.2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并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6.3根据国家规定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查。

3.6.4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女员工的“五期”保护工作,维护因工、因病员工的合法权益。

3.6.5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安全工作的内容,评选先进时,可以行使安全考核否决权。

3.6.6参与创建安全标准项目部、班组的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3.6.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6.8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并认真开展工作。

3.7综合办公室安全安全职责

3.7.1及时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传送项目经理阅示,并按项目经理的批示立即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执行。

3.7.2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提案和报告,及时分送项目有关领导,并将决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并应及时检查执行情况。

3.7.3做好项目部办公室直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7.4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决定,按文书档案的要求存档备查。

3.7.5参与项目部内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8安质部门安全职责

3.8.1在项目经理和副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并积极组织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3.8.2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3.8.3负责制订项目部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违章者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8.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8.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方案审定、技术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严格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

3.8.6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培训取证,监督其持证上岗;负责对新进项目部员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8.7负责对危险作业(如高空、动火、临时电源线的架设等)、占用通道等进行审批并检查、考核。

3.8.8负责职业病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3.8.9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3.8.10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3.8.11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建筑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3.8.12编制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标准采购,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验收和发放,同时指导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8.13编制防暑降温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负责按规定审查和发放保健津贴,清凉饮料等。

3.8.14组织召开项目部每月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8.15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8.16负责对项目部、班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实行业务领导。

负责对各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会同工会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3.8.17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9分项目部领导干部安全职责

3.9.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对安全负责。

3.9.2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9.3有权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下组织制定和修订本项目部二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制度。

3.9.4建立本项目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并充分发挥分项目部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3.9.5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临时工)进行分项目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和教育。

3.9.6经常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和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9.7积极提出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年、季、月度安技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9.8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9.9对新设备和改装设备未经验收合格;或遇有不安全情况和没有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拒绝投入生产。

3.9.10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3.9.11正确贯彻执行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做到合理发放。

3.9.12合理安排生产,不得随意加班加点,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3.9.13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设备、物资,立即向安质部门报告,然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3.10分项目部安全员安全职责

3.10.1分项目部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分分项目部领导干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项目的安全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3.10.2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10.3负责协助分项目部领导编制分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10.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3.10.5参加分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业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3.10.6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不良现象提出批评、劝阻、制止。

掌握分项目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0.7负责分项目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和防尘防毒设施,及时上报各种事故并填写记录。

3.10.8参加事故分析,协助领导制订和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3.10.9积极想办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

3.11班组长安全职责

3.11.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项目部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11.2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11.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1.4组织班组员工对生产设备、工、夹量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设法排除,若班组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3.11.5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督促小组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11.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质部门,事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3.12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1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项目部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3.12.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关心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3.12.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12.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完整。

3.12.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12.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12.7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质部门。

3.12.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应正确处理,积极参加抢救,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参加事故分析,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协助领导实施防止事故措施。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质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项目部安全生产人员会议

4.4.1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召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安全人员参加。

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审定、分解考核项目部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项目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4.3会议记录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项目主管。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4.2.1项目部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安质部门召集,项目部项目副项目经理主持。

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

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分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时间由生产副项目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

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质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主管人员。

安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分项目部安全会议

4.3.1分项目部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

讨论本分项目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项目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项目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安质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安质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分项目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分项目部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主管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质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属各分项目部

3、职责

3.1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3.2安质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项目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3.3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1.2各级专兼职安质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4.1.3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项目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4.1.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4.1.5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1.6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4.1.7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4.1.8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4.1.9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1.10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项目部安全检查、分项目部安全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4.2.1项目部安全检查

由项目领导带队,安质部门牵头,技术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质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对违章行为由安质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2项目部安全检查

由分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分项目部安质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管理范围内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安质部门。

分项目部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安质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4.2.3班组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分项目部。

分项目部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质部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2.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项目部安质部门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分项目部安全员巡回检查。

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

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项目部公章后存档。

4.2.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安质部门留存。

安质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5.1项目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物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分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4.2.5.2项目部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相关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分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3项目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分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4项目部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出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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