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658009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3.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科学事业单位其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科研收入”、“410102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

1.“410101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410102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教学活动收入等。

技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科研活动费用”、“500102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

1.“500101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2.“500102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

技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学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普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试制产品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教学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1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科研预算收入”、“610102非科研预算收入”明细科目。

1.“610101科研预算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2.“610102非科研预算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包括技术活动预算收入、学术活动预算收入、科普活动预算收入、试制产品活动预算收入、教学活动预算收入等。

技术活动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学术活动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科普活动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试制产品活动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教学活动预算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7201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720101科研支出”、“720102非科研支出”、“720103管理支出”明细科目。

1.“720101科研支出”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2.“720102非科研支出”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包括技术活动支出、学术活动支出、科普活动支出、试制产品活动支出和教学活动支出等。

技术活动支出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学术活动支出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科普活动支出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试制产品活动支出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教学活动支出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3.“720103管理支出”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现金流出。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

(一)关于收入费用表

1.新增项目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

(二)事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

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项目,在“

(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

科研活动费用”、“非科研活动费用”项目,详见附表1。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其中:

科研收入”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研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非科研收入”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非科研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其中:

科研活动费用”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研活动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非科研活动费用”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非科研活动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二)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

1.新增项目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

(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

科研预算收入”、“非科研预算收入”项目,在“

(二)事业支出”项目下增加“其中:

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管理支出”项目,详见附表2。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其中:

科研预算收入”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非科研预算收入”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非科研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其中:

科研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研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非科研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非科研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管理支出”项目,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本期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其他现金流出。

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管理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三)关于附注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1.收入费用表有关项目的说明

(1)关于“非科研收入”项目,披露“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和“教学活动收入”等构成项目的金额。

(2)关于“非科研活动费用”项目,披露“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构成项目的金额。

2.预算收入支出表有关项目的说明

(1)关于“非科研预算收入”项目,披露“技术活动预算收入”、“学术活动预算收入”、“科普活动预算收入”、“试制产品活动预算收入”和“教学活动预算收入”等构成项目的金额。

(2)关于“非科研支出”项目,披露“技术活动支出”、“学术活动支出”、“科普活动支出”、“试制产品活动支出”和“教学活动支出”等构成项目的金额。

三、关于合作项目款的账务处理

本规定所称合作项目款是指科学事业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技项目(课题)款项。

科学事业单位对合作项目款核算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付款方预收款项时,在财务会计下,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

(二)按照合同规定将合作项目款转拨合作单位时,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实际转拨的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转拨当年收到的合作项目款]或“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转拨以前年度收到的合作项目款],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三)按照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本单位科研收入时,按照计算确认收入的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

(四)发生因科技项目(课题)终止等情形,需按照规定将项目剩余资金退回项目(课题)立项部门时,对本单位承担项目使用的剩余资金,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实际退回的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尚未确认收入]或“事业收入”科目[已经确认收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目[本年度取得的合作项目款]或“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以前年度取得的合作项目款],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对合作单位承担项目使用的剩余资金,于收回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转退回给项目(课题)立项部门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一)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

(二)科学事业单位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五、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

科学事业单位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六、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收入费用表

会政财02表

编制单位:

年月单位: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本期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

其中:

科研收入

非科研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七)投资收益

(八)捐赠收入

(九)利息收入

(十)租金收入

(十一)其他收入

二、本期费用

(一)业务活动费用

其中:

科研活动费用

非科研活动费用

(二)单位管理费用

(三)经营费用

(四)资产处置费用

(五)上缴上级费用

(六)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其他费用

三、本期盈余

附表2

预算收入支出表

会政预01表

编制单位:

年单位: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本年预算收入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事业预算收入

其中:

科研预算收入

非科研预算收入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五)经营预算收入

(六)债务预算收入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八)投资预算收益

(九)其他预算收入

其中:

利息预算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

租金预算收入

二、本年预算支出

(一)行政支出

(二)事业支出

其中:

科研支出

非科研支出

管理支出

(三)经营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投资支出

(七)债务还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

其中:

利息支出

捐赠支出

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