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升级版某景观照明工程电气项目施工设计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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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升级版某景观照明工程电气项目施工设计secret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许昌市东城区道路亮化工程一标段,景观灯及路灯施工:
(1)建安大道(八龙路—莲城大道)景观灯安装;
(2)莲城大道(百花路—京珠高速桥)路灯、景观灯安装;
(3)魏武大道路灯安装;
(4)学院路(体育路—天宝路)道路照明安装。
2、编制说明
(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现行规程规范和施工图文件进行编制。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机构设备、材料等已齐备,可按计划调入施工现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调度,以确保现场施工工期的需要。
(3)施工目标管理:
工程质量:
达合格等级。
(4)施工工期目标:
按时完成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3、工程施工主要规范标准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分部工程施工方法
一、路灯安装
1、一般情况
1.1同一公路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要保持一致。
1.2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点,且与供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定。
1.3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按设计图纸制安,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
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1.4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1.5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1.6每盏灯的相线应装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靠,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1.7高压钠灯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
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应按顺时针方向并压在两垫片之间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灯镇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1.8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9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1.9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灯具油漆涂层》(QB1551—92)的有关规定;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
1.10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
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2、中杆灯和高杆灯
2.1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桩。
2.2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
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
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A、偏差在+100~+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B、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mm以上时,超过的+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3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倍,并应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1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2.4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
2.5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的有关规定。
2.6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B、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3、单挑灯、双挑灯
3.1直线路段安装单、双挑灯时,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
3.2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列成一直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3.3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防腐装饰层的措施。
3.4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
3.5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上厚度不应小于100mm。
二、低压电缆线路
1、一般情况
1.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
B、聚氯乙烯铠装电缆为电缆外径的20倍。
1.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1.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
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
1.4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1.5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用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
PE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但不应小于16mm2。
1.6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志。
1.7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B、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C、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
1.8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1.9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1.10在有多路电缆通过的地段及电缆井内应有明显的标示牌。
2、电缆敷设
2.1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应铺厚度不小于100mm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保护板上宜铺以醒目的标志。
2.2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要穿管敷设。
2.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项目
最小净距(m)
平行
交叉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
0.5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
0.5
0.5
电缆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
1.0
0.5
电缆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
2.0
0.5
2.4直埋电缆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2.5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金属电缆管应采用热镀锌管或铸铁管,其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其内径不宜小于100mm。
2.6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2.7硬质塑料管连接应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2.8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当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应小于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2.9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2.10敷设混凝土管、陶土管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降。
2.11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2.12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2.13横穿道路及有机动车辆通行地段的管道应满足所需的承压强度。
2.14交叉路口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振措施,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2.15电缆管应安装牢固;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3m。
2.16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三、配电装置与控制
本次工程使用成套箱变,控制设备已在出厂安装完毕。
并做相应检验。
主要施工方案见以下部分。
1、一般情况
1.1、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1.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1.3、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1.4、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5、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1.6、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1.7、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1.8、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1.9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1.10配电柜(箱、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宜脱色。
1.11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mm)
额定电压(v)
带电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工作电流
≤63A
>63A
≤63A
>63A
U≤60
3.0
5.0
3.0
5.0
60<U≤300
5.0
6.0
6.0
8.0
300<U≤500
8.0
10.0
10.0
12.0
2、二次回路结线
2.1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B、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的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C、柜(箱、盘)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D、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宜脱色;
2.2、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2.3、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
对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2.4、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2.4.1配电柜(箱、盘)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2,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2截面的绝缘导线。
2.4.2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B、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C、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D、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2.4.3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B、铠装电缆在进入柜(箱、盘)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C、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D、柜(箱、盘)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
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3、路灯控制系统
3.1本次路灯运行控制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手动控制三种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业主自行调整。
3.2光控情况下,路灯的开、关灯动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lx之内。
3.3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B、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四、安全保护
1、一般情况
1.1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
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1.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A、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B、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C、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D、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
E、其它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1.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
线。
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2、接零和接地保护
2.1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路灯低压网中,金属灯杆、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
2.2在保护接零系统中,用熔断器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熔断片额定熔断电流的4倍;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延时动作电流的1.5倍。
2.3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2.4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
及以下,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为16mm2;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以上时,2.6在用电设备较少且分散、采用接零保护确有困难且土壤电阻率较低时,可采用低压接地保护。
2.7灯杆、配电箱等金属电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时,其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4Ω。
3、接地装置
3.1接地装置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A、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构内部的钢筋;
B、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C、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D.2接地体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埋深不宜小于0.6m。
3.3垂直接地体的问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3.4明敷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
B、接地线宜水平或垂直敷设,结构平行敷设直线段上不应起伏或弯曲;
C、支架的距离:
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宜为1.5~3.0m。
转弯部分宜为0.3~0.5m;
3.4、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宜为0.25~0.3m,与墙壁间的距离宜为0.1~0.15m;
3.5、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将接地线弯成弧状。
3.6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25mm,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3.7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3.8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
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
B、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C、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D、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三)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本次工程施工重点(关键)包括道路照明部分、箱变部分和电缆敷设部分的制安;工程难点主要在于本次施工交叉路口多,和多个路段的衔接问题。
为保证所有线缆、电器正常,在临设基地制试验品,每一单项都要进行抽样测试正常工作后,才能进行组装和现场安装。
各项完毕前后都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个工作。
一、道路照明部分
路灯放电缆前应进行绝缘测试,放电缆后应封头,以免电缆受潮影响绝缘。
路面开挖施工提前进行,路面开沟先用小型砂轮切割机切宽400的沟,然后再向下挖至设计深度。
花台内同时进行挖沟,花台内挖沟不宜过宽,以保证电源深度为宜。
绿化带内挖沟、埋管、回填应连续进行,以保证绿化带植物的成活,不影响公路环境。
配管放线过程定位时各施工小组应做一次所负责路交界点的交换,以保证路灯距离,在挖管沟时进行杆基础挖坑。
配管过程中,应注意接头应在导管内连接,粘接可靠,管应去毛刺,加防护圈,用破布式其它软性物质堵管口,以免水及杂物进入管内,管内穿铁线。
回填时应注意管周围应填密实。
过路导管一定要遵守施工规范,并进入花台内2m深度。
基础埋设后现浇带达到深度要求后,即可进行灯杆的安装,因本次成套路灯由甲方提供所以无成套路灯试验与验收部分。
灯杆安装用吊车进行,在吊车安装时,我们严格按图纸规定技术尺寸安装,初步紧固,灯杆安装完毕统一进行灯杆紧固。
二、电缆敷设及终端头、中间头制安
1、电缆敷设
1.1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应铺厚度不小于100mm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保护板上宜铺以醒目的标志。
1.2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要穿管敷设。
1.3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项目
最小净距(m)
平行
交叉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
0.5
0.5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
0.5
0.5
电缆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
1.0
0.5
电缆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
2.0
0.5
1.4直埋电缆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1.5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金属电缆管应采用热镀锌管或铸铁管,其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其内径不宜小于100mm。
1.6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1.7硬质塑料管连接应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1.8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当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应小于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1.9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1.10敷设混凝土管、陶土管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降。
1.11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1.12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13横穿道路及有机动车辆通行地段的管道应满足所需的承压强度。
1.14交叉路口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振措施,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1.15电缆管应安装牢固;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3m。
1.16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2、终端头、中间头制安
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
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
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热缩等应清洁。
2.2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
2.310kV及以下电缆在剥切线芯绝缘、屏蔽、金属护套时,线芯沿绝缘表面至最近接地点(屏蔽或金属护套端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电缆终端和接头中最小距离
额定电压(kV)
最小距离(mm)
1
50
6
100
10
125
2.4电缆线芯连接时,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
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
压缩比应符合要求。
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残留毛刺。
采用锡焊连接铜芯,应使用中性焊锡膏,不得烧伤绝缘。
2.5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规范中有关接地线截面的规定。
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2.6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
电缆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
2.7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2.8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2.9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三、电缆保护管敷设
4.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
4.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B、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C、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4.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4.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4.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B、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4.6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
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B、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4.7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4.8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四、电缆手孔井及标志桩
手孔井及标志桩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实施,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设计图纸上已经注明)。
手孔井中心位置设置标志桩:
长*宽*高:
100*100*200(mm),桩顶面标注凹形“电”字样,红漆绘出,与路面齐平
四、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技术措施
1、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1)组织模式:
(2)质量管理方针、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部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满足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质量要求。
在施工中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到“好中求好,精益求精”。
针对本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强有力的质量管小组,保证该工程验收一次通过。
(3)工程质量要求控制因果分析
(4)施工准备工作阶段质量预控主要内容
(5)施工阶段质量预控主要内容
2、质量管理技术措施
我司一贯宗旨是“质量第一,用户到上”,工程施工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对本工程将采取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强化管理,确保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