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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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原告问难状

问难人:

王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郴州市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问难人就被告陈_____所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问难意见如下:

一、被通知请的各项费用,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网,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被告与问难人、原告黎_____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形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单方都有过错的,依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据此规定,被通知请的医疗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贴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被告与问难人、原告黎_____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

二、被通知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计算形式错误,数额过高,超出法定部分应依法予以驳回。

1、被通知请的医疗费数额过高,计算形式错误。

被通知请的医疗费数额错误,显著加重了问难人的责任,免除、减轻了其自已的责任。

对被告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前已论述)。

被告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含后续治疗复查费)合计元,20xx年6月18日,问难人已向被告领取了医疗费74890元。

故问难人依法只有向被告领取医疗费、后续复查治疗费合计元(计算公式:

(元-xx000元)×70%-74890元=元)。

2、被告的残疾赔偿金计算错误,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根据被告提供的《暂住证》可知,被告自2007年2月15日起,不断在_____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郴州支公司)从事保险工作,但该公司的注册注销日期却是20xx年xx月19日,在注销注册之前该保险公司尚未从事保险业务,因此《暂住证》所载的内容与理想不符,对该证据该当不予以采信。

本案,被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其经常寓居地和次要支出地均为城市,故被告的残疾赔偿金数额应按其住所地即农村居民人均纯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为19640元(计算公式:

49xx元/年×20×20%﹦19640元)。

3、被通知请的误工费数额过高,无奈律根据,超出部分依法应予以驳回。

被告自称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其支出于销售保险的业务提成即保险佣金。

众所周知,保险代理人的支出是不稳固的,属于无固定支出人群。

被告20xx年1月的支出为37xx.19元;20xx年2月的支出为元,两月支出就相差xx元,这足以证实被告支出的不稳固性。

鉴于此,被告所在保险公司出具的《证实》并不能证实被告有固定支出,不能以此作为计算误工费的根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成绩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受害人有固定支出的,误工费按如实际缩小的支出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支出的,依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支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实其最近三个年的平均支出情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反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案,被告未举证证实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支出,因此,应参照湖南省20xx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金融行业的年平均工资为16717元)计算。

依据该《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据此,被告的误工日期最多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应按88天计算。

其误工费计算式为:

16717元/年÷365天×88天﹦元。

故被通知请的误工费超出部分,应依法予以驳回。

三、被告的护理费诉请金额过高,超出部分应予以驳回。

被告未提交护理人员的支出证实,也未提交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的关于护理人数、护理时间的证实,因此,护理费应参照郴州市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按被告住院天数计算,且只能计算一人,其计算式为:

40元/天×77天﹦3080元

四、被通知请营养费5000元在理想根据,且数额过高。

医嘱虽载明被告要增强营养,但并未载明增强营养的期限和所需的费用,故被通知请营养费5000元在理想根据且数额过高。

综上,被通知请的各项费用,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被告与问难人、原告黎_____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责任,被通知请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计算形式错误,超出法定部分应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问难人:

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原告问难状(保险公司)

问难人:

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

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大楼_____层。

担任人:

程忠明,总经理。

问难人就被通知问难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问难如下:

一、被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

次要理由如下:

被告于20xx年3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于20xx年4月日治疗终结并出院,但其于20xx年7月日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显著已经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身体遭到伤害要求赔偿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故请法院依法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退一步说,即便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保险公司该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原告二、原告三、原告四该当提供肇事车辆闽B0号车行驶证、肇事驾驶员陈驾驶证,以证明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年检合格、具备上路行驶的条件以及肇事驾驶员准驾相符,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原告二、原告三、原告四还该当提供本案肇事车辆闽B号车残缺的保险单,否则保险公司异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原告二、原告三、原告四依法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并证明在问难人处投保的状况下,对于被告的正当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商业险部分,因原告四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故超过交强险部分问难人也只按保险合同商定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另外,本案除被告外,还形成闽B6号车驾驶员陈死亡、闽B6号车乘客郭受伤,闽B6号车驾驶员陈、乘客郭系本案案外人,因此交强险及商业险赔偿限额该当预留相应份额给案外人陈、郭。

四、被告为农村居民,各项赔偿项目该当依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1.被告住所地为_____市秀屿区号,属于农村地区;

2.被告提供了_____市城厢区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实书》一份,欲证实工作及支出状况,但是该《证实书》内容显著系虚拟,次要理由:

(1)_____市城厢区有限公司的注销注册时间是201年,却开具出被告200年下班的证实;

(2)依据证实内容,被告负责经理一职,月均支出达到人民币万元,那么被告该当提供其依法征税的凭证;(3)开具证实中0年月日入职下班,知事故发生由将近两年的时间,却没有提供劳动合同。

综合上述理由,被告主张依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其各项损失,缺乏理想及法律根据。

五、被通知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不正当的部分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1.医疗费:

(1)应以正式的医疗票据为准,并结合相干的费用清单、门诊及住院病历等予以认定,剔除与事故所致损伤有关的费用;

(2)依照合同商定,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亦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非医保部分费用经鉴定为元,故非医保费用元应予以扣除。

2.误工费:

(1)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实际误工损失及所处行业,故误工标准该当依照元/天计算;

(2)被告无奈证实其连续误工,其诉求误工总天数天显著偏高,该当依照被告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误工损失。

3.护理费:

诉求偏高,该当依照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天数为被告实际住院天数。

4.交通费:

没有提供任何交通票据,系无据主张,该当不予支持。

5.住院伙食贴补费:

该当依照xx元/天的标准计算,基数为被告实际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诉求金额显著偏高,该当依法就低认定。

7.鉴定费:

按保险条款商定,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项目,且其中58的收款收据不是正式凭证,应予剔除,故该鉴定费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8.残疾赔偿金:

计算形式错误,被告为农村居民,其赔偿标准该当依照元/年的标准计算。

9.被抚养费生活费:

并无证据显示被告丧失劳动能力,主张该费用缺乏法律根据;退一步说,计算形式错误,即使法院支持被告的该主张,该当依照元/年的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人数及受抚养年限由法院依法审查。

这里指出被告主张其父母的生活费,该当依据其父母生育子女的状况,由各个子女分担。

xx.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在明知闽B号车驾驶员陈饮酒驾驶的状况下,乘坐其驾驶的车辆,本身存在较大过错,诉求金额显著偏高,请法院酌情就低认定。

综上所述,问难人认为,被告起诉已经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法院依法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

退一步说,被通知求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部分不实,部分无据,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以上问难意见,请予充分思考并采纳为盼。

问难人:

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市中心支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原告问难状(无偿出借车辆方)

问难人:

_____,男,汉族,1963年11月11日出生,_____公司设计院职工,住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栋。

被问难人:

_____,男,汉族,41岁,住_____县康王乡信誉社院内。

因被问难人诉问难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问难人针对其诉状问难如下:

一、被问难人应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被问难人在未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前,无权起诉问难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形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单方都有过错的,依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据此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这对保险公司来讲,是无条件的,是交通事故其他责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

只要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部分,才能由其他责任方承担责任。

因此,被问难人在未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在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前,无权起诉问难人。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万元,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10万元,足以赔偿被问难人的经济损失。

至于被问难人能否起诉保险公司,是被问难人的诉讼权利。

如果被问难人不起诉保险公司,本案就应驳回被问难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问难人要求问难人返还垫付款,既没有理想根据,也没有法律根据。

首先,被问难人没有证据证实发生了垫付款。

本案中的问难人和被问难人都是预付款人,问难人预付了3万元,被问难人预付了6万元,都没有发生垫付款。

其次,被问难人预付款项并没有失去问难人的赞同,被问难人自由处分财产是其本人的权利,与问难人有关。

第三,即便有垫付款,它也发生在垫付人与被垫付人之间。

问难人不是被垫付人,被问难人应向被垫付人要求返还垫付款,向问难人主张权利是找错了对象,也没有法律根据。

三、被问难人要求问难人赔偿车损于法无据、与法不符。

首先、从一般法《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侵权责任分析,问难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作为我国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法,除顺便法有规定外,民事法律关系都受其束缚。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普通准则,其内容为“公民、法人违犯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的,该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因为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别人财产、人身的,该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该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该当承担民事责任。

”。

据此规定,普通将民事侵权责任造成要件演绎为三个,即:

行为人有过错,受害人有损失,行为人的过错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案的状况是:

问难人仅仅只是肇事车的车主,肇事司机与问难人的关系是借用车辆,形成交通事故的缘由是肇事司机违章驾车。

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问难人借车给别人应用并没有过错,受害人的损失是肇事司机违章驾车形成的,与车主出借车辆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由此可知,问难人出借车辆的行为不造成对被问难人的民事侵权,问难人不是侵权人。

因此,问难人不对被问难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从顺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办法》立法的继承关系角度分析,问难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4年5月1日前施行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办法》,该《办法》也仅仅只规定了车主在交通事故中为肇事司机承担垫付责任。

垫付责任显然轻于赔偿责任。

即便在该《办法》有效期间,司法解释也明确取消了车主的垫付责任,车主不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如,1999年6月25日,最高院对河南高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预先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成绩的批复》中指出“应用偷盗的机动车辆肇事,形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该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一切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又如,2000年12月1日,最高院对四川高院《关于购买人应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形成别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一切权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指出出卖人作为一切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司法解释都明确了车主不对交通事故承担民事责任,这些司法解释都是在《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办法》有效期间出台的,明确取消了该《办法》中车主的垫付责任,其中的司法理念显然是对的、表现了立法的提高,由于车仅仅只是交通运输工具,应该是谁应用谁担任。

《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办法》失效后,取而代之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吸收了前述司法解释的内容,删除了《道路交通事故解决办法》中车主的垫付责任条款。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无明文规定可以看出,立法不要求车主承担责任。

因此,问难人不对被问难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被问难人应答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交警认定其不担任任是错误的。

肇事司机违章固然要担责,但担全责也不正当。

被问难人驾驶的车与肇事司机驾驶的车尾相撞,如果被问难人及时刹车或打方向避让就不会发生事故,从122制造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可以看出被问难人的车驶离现场较远,被问难人存在处置措施不当的成绩,对事故也该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交警认定其不担任任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被问难人起诉问难人既没有理想根据,也于法无据、与法不符。

被问难人应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被问难人在未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前,无权起诉问难人。

因此,本案应驳回被问难人对问难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问难人: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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