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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风险及防范

作为证券市场运行过程的最后环节,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对整个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而管理和防范好结算风险是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和高效运行的关键。

  一、证券结算风险的概念和种类

  证券结算风险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组织结算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根据成因,大致可以将证券结算风险分为以下几类: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包括买方不能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风险,或卖方不能履行证券交收义务的风险。

  信用风险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本金风险”和“价差风险”(价差风险也称“重置风险”)。

前者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付出证券但收不到对应款项,或者付出款项但收不到对应证券的风险。

后者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处置措施时价格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在面临资金或证券交收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垫付资金或证券给守约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旦出现流动性风险,后果将十分严重,很可能导致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证券市场被迫闭市。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硬件、软件和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效率低下致使结算业务中断、延误和发生偏差而引起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因为法律法规不透明、不明确或法规适用不当,导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结算银行风险结算银行破产、倒闭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存放在结算银行的存款将面临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例10—9(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关于证券结算风险的概念和种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信用风险包括买方不能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风险,或卖方不能履行证券交收义务的风险

  B.如果买卖双方任意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都要向守约方支付其应收的证券或资金

  C.在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暂不向违约方交付证券,因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无需承担信用风险

  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旦出现流动陛风险,很可能导致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证券市场被迫闭市

  【参考答案】ABD

【解析】证券结算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结算银行风险。

信用风险包括买方不能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风险,或卖方不能履行证券交收义务的风险。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共同对手方,如果买卖中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也要向守约一方支付其应收的证券或资金。

因此,在证券公司参与交易时无需顾忌对手方信用风险的同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自身也因此集中承担了所有的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面临资金或证券交收违约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垫付资金或证券给守约方。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旦出现流动性风险,后果将十分严重,很可能导致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证券市场被迫闭市。

二、证券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世界各国采用了许多措施来管理和防范结算风险,主要包括:

  1.采用事前防范措施,强化结算参与人的资格管理。

  2.在共同对手方制度下,通过货银对付交收机制来防范本金风险,保证证券和资金的所有权同时进行实质性交收,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3.采取盯市制度、收取担保品来防范价差风险。

  4.建立结算互保金和其他财务资源,防范流动性风险。

  5.妥善选择结算银行,防范结算银行风险。

  6.加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软、硬件设施,防止操作风险。

7.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健全的业务规则体系,减少结算行为和结算关系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防范法律风险。

  8.提高快速处置风险的能力,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三、我国的结算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一)事前防范措施

  对于结算参与人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措施:

一是要求建立结算参与人制度,设立结算参与人资格门槛;二是建立结算参与人风险评估体系;三是对于持续或重大交收违约的结算参与人,限制其净买入额,或暂停、终止办理其部分、全部结算业务。

  

(二)本金风险的防范

  针对本金风险,《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引入货银对付机制。

对资金交收违约,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采取暂不交付相关证券和扣划自营证券的措施。

  (三)价差风险的防范

  《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要求高风险参与人提供交收履约担保。

另外,当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违约且其当日买入暂不交付的证券不足以弥补违约交收资金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扣划其自营证券,或要求其提供担保;结算参与人在规定期限仍无法偿还资金的,可以通过变卖相关暂不交付的证券、担保品等予以弥补;处置所得不足的,可以向违约结算参与人追索;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追回的,可用结算互保金弥补。

  (四)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在资金流动性风险方面,之前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未能从结算银行取得透支额度,一旦出现资金交收违约,将面临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动用结算参与人的担保资金、结算互保金和其他资金完成资金交收。

  (五)其他风险的防范

  对于操作风险、结算银行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办法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针对操作风险,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结算数据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定业务紧急应变程序和操作流程。

针对结算银行风险,办法要求建立结算银行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

针对法律风险,规定了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中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必备条款。

中国结算公司已经根据这些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

  例10—10(2012年3月考题·多选题)

  关于我国的证券结算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

  A.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动用结算参与人的担保资金、结算互保金和其他资金完成交收

  B.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授信额度,或将专用清偿账户中的证券用于质押申请贷款完成资金交收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引入货银对付交收机制以后就不再发生信用风险

  D.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对A股等多数品种实施前端监控,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证券交收违约

  【参考答案】ABD

  【解析】《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动用结算参与人的担保资金、结算互保金和其他资金完成资金交收。

另外,办法还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授信额度,或将专用清偿证券账户中的证券用于质押申请贷款。

证券流动性风险方面,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对A股等多数品种实施前端监控,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证券交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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