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安全防护鞋集团员工培训教材DOC 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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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教材

第一部分

企业简介

赛纳集团有限公司创业于1979年,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功能最完善、款式最新颖、出口量最多的专业生产安全防护鞋企业。

公司位于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区,厂区占地面积49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176平方米,资产2.5亿元,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制鞋工艺和装备,设备年生产能力500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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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创业以来相继生产塑料凉鞋、按摩拖鞋、运动鞋、休闲鞋等。

1998年,公司生产的安全鞋系列产品全面通过了国际鞋技质量机构检测,取得“CE”产品质量证书,成为当时国内鞋业和劳保行业中唯一加入欧盟全球性鞋类认证机构“SATRA”组织的成员企业。

赛纳安全鞋系列产品以其具有保护足趾、防刺穿、防静电、电绝缘、防水、耐酸碱等多项安全保护功能、科技含量高的优势,远销欧美、中东、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遍布国内上海、广东、重庆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国内外矿山、消防、森工、装卸、建筑、工厂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提供专业的安全防护。

1999年“SAINASI”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02年和2005年被续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6年“赛纳”商标被认定为温州知名商标。

2005年公司安全鞋产品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

现阶段,公司确立了“赛纳—创安全鞋世界名牌”的战略目标,遵循科学发展观,外树品牌、内强素质、调整结构、开拓创新。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整合自身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打造自主品牌,争创世界名牌。

近年来,公司获得国家级诚信经营企业、真皮标志证书、用户满意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浙江省省级优秀企业、安全文明先进单位、创新型先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科技进步优秀企业、AAA级纳税信用企业、AAA级企业信用等级;温州市百强企业、50佳诚信民营企业、先进职工之家;瑞安市四星级企业、活力和谐企业、AAA级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等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与“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我们赛纳人将把握时代赋予的契机,愿真诚与国内外朋友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与时俱进,共创更加璀璨的明天。

第二部分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一、员工一般服勤须知

第一条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第二条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坚持安全生产。

第三条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追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进入厂区或工作岗位,应穿着本公司制服,佩戴员工识别卡(上岗证)。

第五条未经许可,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而影响工作,若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会客,会客时间以不超过15分钟为原则。

第六条不得在仓库、禁烟区吸烟、明火,不得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后,应将作业区环境打扫干净。

第七条因故必须请假时,应按请假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条需加班的,一般应事先填写加班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九条了解分层负责精神,对于职务及公事的报告,应循级而上,不可越级报告,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必须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第十一条各级主管及各单位负责人务必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效率,使部属精神饱满、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十二条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房、质量检测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第十四条应主动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把自己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劳动者。

二、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一、嘉奖发给奖金100元,通报表扬。

二、记功发给奖金200元,通报表扬,照片上先进模范牌。

三、记大功发给金奖500元,通报表扬,照片上先进模范牌。

四、奖金,通报表扬,照片上先进模范牌。

五、晋级、特许提高底薪一年,通报表扬,照片上先进模范牌。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完成任务突出者。

二、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事例突出者。

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有具体事迹者。

四、工作认真,保证产品(工作)质量,成绩显著者。

五、有其他事迹,是以其他员工学习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用施行确具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费用开支或对于废料利用成绩显著者。

三、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四、敢于除恶,举发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五、具有其他较大显著功绩,足以其他员工为榜样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及时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害者。

二、维护公司安全,奋勇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以其他从业人员为模范表率者。

第五条奖金是指:

一、年终盈余奖金。

二、研究发明奖金。

三、工龄奖金。

四、改善提案奖金。

五、节约物料、费用奖金。

六、特殊功绩奖金。

七、竞赛、考核奖金。

八、非经常性奖金。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颁发奖金或予以晋级:

一、评为公司年度先进者。

二、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三、服务满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五年,考核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对公司作提案改善,经实施结果证明创造公司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五、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越显著者。

六、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七、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或斟酌列入公司年鉴、史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下列五种:

一、警告,扣月考核分2分;严重警告,扣月考核分5分。

二、记过,扣月考核分20分,并通报批评。

三、记大过,扣月考核分50分,并通报批评。

四、降级、降低底薪三个月至一年。

五、解雇(聘)或开除,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刊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工作者。

二、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非当班者,初次私自进入生产区。

五、非公事进入其他车间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带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八、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而拒绝警卫或管制人员查询者。

九、不服从宿舍管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十、在食堂就餐不守规章纪律,无理取闹者。

十一、外出办事不填写外出登记表者。

十二、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十三、初次乱倒脏水、乱扔垃圾者。

十四、初次在公司区域乱写、乱涂、乱贴者。

十五、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十六、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十七、在宿舍内电视机、收音机播放声音过大,大声吵闹,妨碍他人安宁而初次不听劝告者。

十八、公司内住宿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进出者。

十九、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者。

二十、初次用饮水机里的水洗餐具、洗手或它用者。

二十一、未能做到节约用水、用电者。

二十二、无特殊原因将饭菜端到宿舍、生产区内者。

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严重警告:

一、妨害生产、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二、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情节轻微者。

三、破坏环境卫生、厂区绿化者。

四、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者。

五、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或未能完成指定必修课程者。

六、多次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带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多次外出办事不填写外出登记表者。

八、无故不参加公司及各部门通知召开的各种办公、协调会议者。

九、在宿舍内电视机、收音机播放声音过大,大声吵闹,妨碍他人安宁而多次不听劝告者。

十、非当班者,多次私自进入生产区。

十一、多次在公司区域乱写、乱涂、乱贴者。

十二、多次用饮水机里的水洗餐具、洗手或它用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二、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三、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四、未曾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参观者。

五、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六、在禁烟之工作场所吸烟,丢烟头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公司非份利益者。

八、对同仁恶意攻讦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九、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十、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十二、未经许可擅自先行下班者。

十三、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者。

十四、私自留宿外人或亲友于宿舍者。

十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十六、欺侮新进员工,派吃、派玩、派送礼者。

十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而供职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赔偿损害外,给予记大过:

一、撤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泄露生产、技术或商、事机密者。

三、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不听制止者。

四、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五、初次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者。

六、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七、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八、违犯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一、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十二、私自拆装宿舍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十三、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十四、恶言吵骂同事或是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十五、初次偷窃同仁、同室或公司财务价值人民币伍拾元以内者。

十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十七、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十八、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除赔偿损失外,不经预告给予解雇(聘)除名: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提供虚假证件者。

二、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等,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安全,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设备、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司法机关逮捕,犯罪事实确凿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累计四天者或年度累计无故旷工满十五日者。

七、聚众斗殴,妨害生活秩序、生产秩序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九、在公司或宿舍内赌博或其他严重不良、不当行为者。

十、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伍拾元以上者。

十一、盗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之印信者。

十二、侵占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接受贿赂者。

十三、多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十四、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者。

十五、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未经功过相抵者。

十六、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十七、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十八、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者。

十九、无故损毁公司财物之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者。

二十、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一、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十二、其他违法违规情节重大者。

第十二条同年度的功过可予以相抵,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大功与大过视为同等功过。

第十三条同年度奖罚依下列规定计算:

一、三次嘉奖相等一次记功,三次记功相等一次记大功。

二、三次警告相等一次记过,三次记过相等一次记大过。

第十四条员工的奖惩应填具员工奖惩申报审批表,叙明具体事实呈报人力资源科调查后,报请核定。

核定权规定如下:

一、奖励:

嘉奖、记功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批准,记大功、晋级、特许提高底薪等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二、惩罚:

警告由具体管制人员、主管、部门经理直接执行(不需填具员工惩罚表),记过、记大过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批准之,降级、解雇(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后,报请总经理批准之。

第十五条本规定未规定之奖惩而又必须执行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工会主席议决,核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执行具有独立性,也可与其他管理办法配套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三、赛纳集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1内部调岗或招(聘)用

1.1本公司招聘员工,由用工部门(车间)提出用工计划,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并根据不同的招聘对象按以下规定分别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1.1.1招聘辞职补充的计件工人,由用人车间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报用人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管理部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科向外招聘或内部调岗。

1.1.2招聘新增(扩编)的计件工人,由用人车间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报用人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公司管理部经理批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向外招聘或内部调岗。

1.1.3部门招聘一般非计件员工的,由用人部门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报用人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公司管理部经理批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向外招聘或内部调岗。

1.1.4部门招聘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由用人部门经理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报公司管理部经理同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科向外招聘或内部选拔。

1.2公司内部调岗员工必须填写《员工平调审批单》或《员工上调审批单》,按规定办理调岗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将《员工平调审批单》或《员工上调审批单》送交人力资源科办理人事档案变更和工资定级手续。

1.3本公司招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行政科室人员,管理人员及重要、特殊岗位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

1.4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4.1未满16周岁者;

1.4.2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而没有特别需要者;

1.4.3认定其他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1.5应聘人员到本公司应聘,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5.1应聘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到人力资源科报名,相关证件指:

1.5.1.1身份证;

1.5.1.2学历、职称证明原件;

1.5.1.3外来人员暂住证;

1.5.1.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5.1.5外来人员就业证;

1.5.1.6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

1.5.2相关证件审验合格的,办理以下手续:

1.5.2.1应聘普通岗位的,填写《应聘登记表》交用人部门签署确认后,交回人力资源科,并缴交3张单寸照片,办好员工证(试),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持《新进员工试用-录取通知书》、《员工培训记录表》到用人部门报到试用。

1.5.2.2应聘技术岗位的熟练工,须先经用人部门(车间)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测试,测试合格者到人力资源科填写《应聘登记表》,并缴交3张单寸照片,办好员工证(试),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持《新进员工试用-录取通知书》、《员工培训记录表》到用人部门报到试用。

1.5.2.3应聘技术性不强岗位的计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先经车间主管约定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及车间的规章制度。

按约定时间,召集车间管理人员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再续签。

1.6在试用期内,用人部门(车间)必须对新进员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培训与考核;试用合格的,用人部门(车间)应及时签署意见并通知本人到人力资源科办理转正手续。

2辞(退)职

2.1员工须辞职的,应填写《员工辞职申请书》,提交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满一个月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须辞退(开除)的,用人部门(车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2.2.1用人部门(车间),须将该员工的辞退事由或违纪情况如实填写《职工辞退书》或《员工违纪处罚提案》,并由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公司内保监察科调查核实。

2.2.2经内保监察科调查核实后,报请公司总经理审准。

2.3被决定辞退、开除者,内保监察科应督其按规定时间(二天)内办好相关手续离开本公司。

2.4若因损害公司利益而被辞退(开除)者,部门(车间)主管须及时会同内保监察科按规定进行赔偿处理,而后方可给予办理辞退(开除)手续。

2.5员工辞职或因违法乱纪被辞退(开除)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2.5.1员工提交辞职申请书未到30天时间,提前辞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公司3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费。

2.5.2员工因违法乱纪被辞退(开除)的,根据违纪性质按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办理。

2.6擅自离职者,按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办理,致使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够上法律责任的,除经济赔偿外,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劝业

3.1部门(车间)主管要掌握本(部门)车间员工的实际技术水平与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工作)岗位。

3.2部门(车间)主管对员工要进行耐心教育,正确引导,使之安心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3.3对欲离职的员工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以引导,尽量挽留其继续在本公司工作。

3.4本公司各级领导,车间主管及班组长务须注意本身涵养,发挥表率作用,领导下属员工,同舟共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拼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4解除劳动合同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

4.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1.2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4.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1.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1.5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4.2.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违约责任

5.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必须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2新员工以学徒身份录用为本公司员工,公司为其进行技术培训后正式上岗的,在本公司服务期限为两年。

未到服务期限提前辞职的,必须按下列(5.2.1、5.2.2)规定收回为其支付的学徒期技术培训补贴费:

5.2.1服务期不到一年辞职的,收回全部学徒期技术培训补贴费;

5.2.2服务期不到二年辞职的,收回50%的学徒期技术培训补贴费。

5.3经过技术培训的学徒工,未到服务期提前辞职的,由车间主管在其本人离职通知书中的《所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应收回的培训补贴费,交人力资源科核对,由车间工资核算员在结算工资时扣除。

5.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6附则

6.1本管理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总经理命令补充或修正。

6.2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6.3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公司管理部。

 

赛纳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第三部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知识

第一章员工安全守则

一、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规章制度。

二、生产前的安全准备:

(1)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班前严禁饮酒。

(3)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和劳动现场。

(4)不准穿拖鞋、敞衣、赤膊、戴围巾进入工作现场。

(5)使用设备时要除掉所戴的戒指、手表、链子等物。

三、生产现场安全自律准则:

(1)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是否正确使用和清理。

(2)作业台面是否整洁。

(3)模具、器具、工夹具等是否正确使用,定位摆放。

(4)机器上有无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其摆放是否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服等是否定位放置。

(6)手推车等是否定位放置。

(7)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是否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8)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是否定位放置。

(9)塑料箱、纸箱等搬运箱是否定位摆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是否堆放整齐。

(11)通道、走道是否保持畅通。

(12)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是否定位摆放并隔离。

(13)下班后,场地、作业区的油污、卫生是否清扫干净。

四、员工安全用电准则:

(1)任何电器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状态处理,不准用身体触摸。

(2)生产线、工作台不准放置茶杯、饮料等溶液体及工作无关的导电物体。

(3)电气开关和插座附近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严禁乱拉、乱结电气线路。

(5)控制箱和控制开关等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6)用电时,先开控制电源开关,然后打开电源开关,最后打开用电终端的用电设备。

使用结束后,切断电源与之相反。

(7)发现有异味及异常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8)不准用湿手触摸电器开关、插头、照明灯具。

(9)正确使用插头、插座、开关。

(10)离开岗位前,应断开电源。

(11)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用1211或ABC粉剂灭火器进行扑灭,严禁使用水扑灭。

五、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

(1)迅速可靠地断开电源开关。

(2)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3)用绝缘物体移去触电者身上的带电物。

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及通知有关人员或单位,对已发生及幸免事故要向上级主管汇报。

六、员工防火安全守则。

(1)在生产、工作和一切活动中,要提高防火警惕,严格遵守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

(2)职工发现火灾时,必须及时报告和扑救,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标准规定的一切行为。

(3)任何单位、部门以及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4)未经总经办内保科批准,一律不准在库房和易燃区动火。

(5)全厂职工都应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害性;

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一会报警:

火警119,公安联动110,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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