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修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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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修编》解读
《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解读
一、《规划》修编背景
城市供水设施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建、发改、财政、水利、环保等多部委发布了一系列节水政策及措施。
随着“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水务理念对给水、污水、雨洪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于2015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珠海市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确定城市远景将形成一核、两心、六片的发展格局,总规、概规确定的城市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均发生一定调整,用地规模、规划人口均有较大提高,城市供水系统亟待结合新形势进行优化升级。
同时,近年来咸潮上溯日益严重,水源保护区区划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唐家湾高新区、西部中心城区、富山产业新城等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以及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不断推进,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供水系统需进行相应的优化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等新水务理念,确保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城市发展,有效保障珠澳两地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对06版给水规划进行修编显得尤为必要,总规、概规的编制完成也为给水规划修编创造了条件。
为此,我局适时开展了《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工作,以较好的指导珠海市供水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域行政管理辖区内的陆域范围和近海岛屿,包括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总面积7827km2,其中陆域面积约1724km2,海域面积约6103km2。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
2014年
规划期限:
2014~2020年
远景同《珠海城市概念空间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年限一致,为2060年。
三、规划目标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概念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等参数,强化流域、区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贯彻节约用水的原则,注重城市水源地保护并构建城市多水源保障体系,通过多种方法预测规划期内及远景阶段城市规划需水量。
系统评估城市现状供水设施,对原水取水设施、输送设施和调节设施进行科学规划,确保珠澳两地近远期的优质原水供给。
结合现状及城市未来用水需求对给水厂进行规划布局,参照相关规划对城市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为珠澳两地提供强有力的供水保障。
四、规划主要编制内容
(一)城市规划给水量预测
采用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年增长率法等多种方法预测城市规划给水量,《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城市规划给水量为180万m3/d,远景规划给水量为400万m3/d。
(二)城市给水厂布局规划
结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珠海城市概念空间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及远景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系统分析珠海市中部城区、西部地区、东部海岛现状供水格局面临问题,提出符合珠海市近远期发展、切实可行的给水厂布局方案。
《规划》确定的我市给水厂布局具体如下:
珠海市陆域给水厂布局规划及服务范围图
中部城区:
规划形成以唐家给水厂、拱北给水厂、南区给水厂、梅溪给水厂为主力给水厂,香洲给水厂为辅助给水厂的供水格局,香洲给水厂为东部海岛的船运补给保障水源。
西部地区:
规划形成西城给水厂、龙井给水厂、乾务给水厂、西湖给水厂(远景)为主力给水厂,莲溪给水厂、平沙给水厂、三灶给水厂为辅助给水厂的供水格局。
东部海岛给水厂布局规划及服务范围图
东部海岛:
规划在桂山岛集中建设一座海水淡化厂,距离较近的海岛通过管道联通,实现水资源共享,距离较远的海岛通过船运调水的方式保障各海岛的用水需求,中部城区的香洲给水厂为东部海岛的船运补给保障水源。
(三)城市原水系统规划
1.原水系统供水格局
陆域:
规划形成“江水为主、库水为辅、多点取水、江库联通、库间调节、江水补库、库水调咸”的原水供水水源系统。
东部海岛:
规划形成“蓄水自给为主、区域调配为辅、集中海水淡化、陆域船运保障”的供水格局。
2.原水系统设施规划
中部城区:
丰水期中部城区和澳门的原水需求由广昌泵站保障,咸潮期由平岗泵站或竹洲头泵站通过西水东调系统保障,中部城区的南北库群及西部地区的竹银-月坑库群为中部城区及澳门的重要调咸设施。
磨刀门水系及黄杨河水系原水系统规划图
西部地区:
平岗泵站及竹银-月坑库群为西城给水厂提供原水保障;新黄杨泵站及缯坑-龙井-乾务库群为乾务给水厂、龙井给水厂提供原水保障;加强虎跳门原水系统整治、维护,规划将五山引淡渠适时改为引水暗渠。
东部海岛:
加大蓄水水库建设和升级,完善船运淡水补给,推广海水淡化和再生水利用技术。
继续优化完善中部城区和西部地区的原水取水设施、原水调节设施、原水输送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原水设施的维护和管养。
(四)城市水源及保护规划
严格执行《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珠海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城市水资源保护。
1.城市水源规划
陆域:
以磨刀门水系、黄杨河水系、虎跳门水系为城市主要水源;中部水库群、西部水库群为辅助水源和蓄淡调咸的重要设施,协同珠中江城市群给水水源同网实施。
东部海岛:
以自建山塘、水库蓄水为主,船运补给为辅,逐步推广海水淡化,开展中水回用。
2.水源保护规划
河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
竹洲头、平岗、广昌、新黄杨、大环、南门、天生河(平原水库项目实施)泵站各取水点上游1500m至下游1500m以内的水域。
竹洲头、平岗、新黄杨泵站取水点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广昌、大环、南门泵站取水点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范围:
大镜山、梅溪、吉大、青年、银坑、仙竹洞、竹银、南屏、蛇地坑、凤凰山、正坑、坑尾、龙井、缯坑、西坑、乾务、白龙、王保、南山、大枝园、先锋岭、白水寨、爱国、大林、木头冲、黄绿背、红旗村、十三湾、大水坑、推船湾、爱国、密仔、南新、东山、山顶、外伶仃等水库山塘及其集雨区陆域。
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水资源保护规划图
河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
平岗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8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1500m;天生河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7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1000m;广昌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7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1000m;竹洲头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3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2500m;黄杨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3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1500m;南门泵站距一级保护区上边界向上延伸7500m至下边界向下延伸3700m的长度范围,以及沿各取水点一侧堤岸到河道中泓线的宽度范围。
环境目标为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
(五)城市净化水输配水系统规划
中部城区和西部地区规划形成相对独立的净化水供给系统,并通过主干管连接,既相对独立又不乏联系。
加强各城市组团之间管网联系,各城市组团内部形成环状供水系统。
根据规划并结合区域情况,建设区域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供水调节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智能供水体系建设。
有步骤分区域实施分质供水、优质供水,结合珠海实际情况推进中水回用。
陆域净化水系统规划总图(远景)
严格按照《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及《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5版)加强规划给水管管位控制。
结合《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确定的综合管廊布局,规划纳入综合管廊内的给水管严格入廊敷设。
协调《珠海市蓝线规划(2012~2020)》确定的水系退让空间,合理控制原水输水管道实施管位。
(六)城市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加强城市安全供水保障体系建设,紧急状况据用水类别对城市用水进行必要控制,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对其他生产用水大户、第三产业中部分行业用水实行限量限时供水。
加强应急状况给水体系规划,应急状况各原水取水口无法有效取水,依靠水库群调蓄库容向珠海给水厂和澳门供给原水,在雨季来临前水库群应保留一定库容,维持其间突发事件应急状况原水需求。
加强水资源流域性、区域性合作,共同开展水资源综合保护利用;建立区域性水资源突发事件长效应急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测体系、完善应急措施,共同保护、合理使用有限水资源;建立流域性水资源监测、保护、利用和管理体系。
五、规划实施要求和建议
(一)实施要求
《规划》确定的给水设施布局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下层级规划编制中应深化落实。
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城市给水厂及供水管网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珠海市有关城市集中供水的建设项目除需符合《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
(二)实施建议
重视水资源保护,形成区域性水资源监测、保护、治理、应急处置机构;降低漏损,鼓励节水,努力创建和谐节水型社会;加强咸潮期水资源的调蓄、管理和合理调配;切实保障给水工程设施建设用地和实施管位,适时维护给水安全应急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