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现场规程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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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现场规程范文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现场规程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线路投运与防护
第三章巡视与检查
第四章运行标准
第五章维护与检修
第六章事故及事故备品
第七章技术管理
第一章总则
1.1本规程是依据原部颁《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并结合我局送电线路的实际运行情况制订的现场规程,适用于华东地区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
1.2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全过程管理。
认真做好新线路的投运巡视、检测及运行线路的定期巡视、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1.3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要依靠先进手段、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实行微机参与管理。
在搞好计划检修的同时,充分依据设备的运行状态,对症下药,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2.1运行单位验收新建线路时,按国家标准《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大修、技改工程按我局颁发的《线路检修现场规程》执行。
2.2每条线路都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限。
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包括用户设备)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1)分界点一般规定为终端塔耐张线夹或T接管(线夹)向变电所侧一米处为界。
(2)与用户变电所的分界点按《供用电合同》办理。
(3)当线路上接有阻波器、耦合电容器等“T”接设备时,以“T”接线夹向线路侧1米为界。
2.3在新建和改建过程中,线路运行单位应配合设计部门参加初勘选线、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等工作。
并派有经验的人员参加终勘定线、定位、断面和测量工作,提出有利于线路运行的合理建议。
2.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行单位应派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参与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负责工程的质检、验收工作。
2.5积极推广有利于线路运行、维护的新设备、新科技产品。
如铝合金节能金具、紧凑型线夹、防污瓷瓶、合成绝缘子、新型拉线金具等。
2.6我局35kV线路宜选用水泥杆瓷横担线路,110-220kV等级的线路选用非予应力砼杆、拉线杆塔、自立塔等瓷绝缘子或复合绝缘子线路。
2.7线路的外绝缘应严格执行我局“污秽区域分布图”的规定。
线路的污秽等级应根据污湿特征、运行经验和盐密三个因素综合考虑,当三者不一致时,应按运行经验确定。
合成绝缘子的验收按《合成绝缘子汇编》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瓷瓶要用不低于5000V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测定,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不小于500兆欧。
2.8线路的引流线接头及“T”接点不应用并沟线夹,应选用压接型接头或AMP楔型线
夹。
2.9线路拉线的“NUT线夹应装设防盗螺栓或防盗帽。
铁塔螺栓要采取防松、防盗措
施。
35kV线路铁塔地面往上6米内及110-220kV线路铁塔地面往上9米内采用防盗螺栓。
在杆塔顶部至下导线以下2米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2米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螺栓的外露螺纹上涂以铅油,或在紧靠螺母外侧螺纹处相对打冲两处,以防螺母松动。
架线完成后,铁塔底脚要浇制砼保护帽。
第二节线路防护
2.10线路防护按《电力法》及国务院颁发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执行
2.11110kV及以上线路均要建立群众护线制度,以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2.12距离线路500米内一般不得进行土石方爆破,若确需进行爆破时,供电局保卫部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
2.13在线路防护区内不准兴建建筑物。
在城镇、厂矿等人口密集地区,需要建筑时运行单位和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签协议,保证巡线通道畅通。
建筑物距离导线边线的距离必须满足导线边线在最大弧度最大风偏下的安全距离。
2.14运行单位应按规定认真验收架空送电线路的通道,索取有关通道问题的协议。
2.15经同意在线路防护区内筑堤坝、修道路及土石方挖掘有可能导致线路距地距离不足或危及杆塔、拉线安全时,运行单位应立即要求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采取措施并交违章处罚通知书。
2.16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市(县)供电局的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
巡线时进行核对,如果变化应及时修改线路平面图。
第三章线路巡视与检查
3.1巡视与检查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为线路检修提供依据。
3.2线路运行维护工作要建立专责制,配备专人定期进行巡视。
巡线人员应从有经验的检修人员中选配并保持相对稳定。
3.3巡线人员职责:
(1)负责所管辖线路的巡视维护工作;
(2)执行巡线制度,认真巡视线路,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及时填报缺陷报告书,消除
力所能及的缺陷;
3)宣传、执行《电力法》及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4)负责和群众护线员建立联系。
(5)参加线路大修、技改工程的竣工验收;
(6)必须熟悉所管辖的线路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季节性特点掌握设备和周围环境的变
化规律,掌握维护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参照每月运行分析。
(7)巡线人员发现杆塔部件被盗、设备损坏、威胁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做好
记录向有关领导汇报。
(8)负责提供线路通道变化情况。
3.4线路的巡视和检查,可分为下列几种:
(1)定期巡视:
由专职巡线员负责,定期进行巡视的目的是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情况及沿线通道情况,并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重点的巡视部分线路部件,听取群众护线员的反映,以提出确切的缺陷和处理意见。
定期巡视一般每月一次。
(2)特殊巡视:
运行单位安排,专职巡视员负责,特殊巡视是在气候剧烈变化、污秽、
自然灾害以及电网运行方式改变,线路过负荷和其他特殊情况时对全线路或某几段线路杆塔部件进行巡视以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
特殊巡视每年不少于二次。
(3)夜间巡视:
由运行单位安排,专职巡线人员参加。
是为了检查导线连接器(压接管、引流板、并沟线夹的)、发热情况,检查绝缘子污秽放电情况。
一般在毛毛雨、雪天或负荷较重的情况下进行,一年不少于二次。
(4)故障巡线:
由线路工区安排,专职巡线员负责。
是为查明线路发生事故跳闸的原因、故障地点和故障后果,在故障巡视前应向调度部门问明保护动作情况,分析判断故障可能发生的范围。
(5)登杆巡查:
由运行单位安排。
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不足,在从地面对部件看不清
而且有疑问时而对杆塔上部部件的检查,以便落实缺陷性质,登杆巡查应结合停电检
修进行,带电登杆巡查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和专人监护。
登杆巡查每年不少
于一次。
3.5工区及以上的领导和线路专职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线路巡视,以了解线路运行情况并检查,指导线路运行管理工作。
3.6线路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沿线情况
1、防护区内有无建筑物,可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2、防护区是否有栽种树、竹;
3、防护区内是否在进行的土方挖掘、建筑工程、施工爆破;
4、防护区内有无架设或敷设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讯线路、架空索道、各种管道和电缆;
5、线路附近修建道路、铁路、码头、卸货场、射击场等情况;
6、线路附近出现的高大机械及可移动的设施情况;
7、线路附近有无放风筝、投掷物件、利用杆塔、拉线拴牲畜等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行为。
8、线路所经地区的污源变化情况。
二、道路与桥梁巡视使用的道路、桥梁的完好情况。
三、杆塔与拉线
1、杆塔倾斜、歪扭、横担歪扭及各部件锈蚀、变形情况。
2、杆塔部件的固定情况:
缺螺栓或螺帽、螺栓丝扣长度不够,螺栓松动、铆焊处裂
纹、开焊;
3、水泥杆出现的裂纹及其变化,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爬梯或U型包箍缺少情况;
4、拉线及部件锈蚀、过紧、松驰、断股、缺螺栓、螺帽情况。
5、杆塔及拉线的基础埋深不足,缺土、被冲刷、被开挖、杆塔的根开、迈步变化情况。
6、杆塔上有无危及安全的鸟巢等。
四、导线、避雷线:
1、导线、避雷线锈蚀、断股,放电、雷击烧伤情况。
2、导线、避雷线驰度变化,相分裂导线距变化情况;
3、导线连接器、接头、线夹、跳线过热、变形、烧毛或断股情况。
4、导线在线夹内滑动及异常情况,导线耐张处钢芯滑动情况;
5、导线、避雷线上有无悬挂的风筝及其他杂物。
五、绝缘子、瓷横担
1、绝缘子与瓷横担脏污、破碎,钢脚及钢帽锈蚀,钢脚弯曲,钢化玻璃绝缘自爆情况;
2、绝缘子与瓷横担有闪络痕迹和局部火花放电现象;
3、绝缘子串、瓷横担偏斜情况;
4、有无金具锈蚀、开口销及弹簧脱落、缺少;
5、合成绝缘子各部件连接部分有无脱胶、缝隙、滑移等现象;
6、合成绝缘子表面有无裂纹、粉化情况;
7、合成横担绝缘子的挠度变化情况。
六、接地装置
1、避雷线、接地引下线,接地装置间的连接固定情况;
2、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断线及锈蚀;
3、接地装置锈蚀情况、引上部分丢失被盗情况。
七、附件及其他
1、预绞式护线条有无断股、烧伤、预绞线滑动情况;
2、防震锤滑跑、离位、偏斜、脱落情况。
3、相分裂导线的间隔棒有无松动、离位及剪断及连接处磨损和放电烧伤。
4、有无相位不清,线路名称、杆号不清,警告牌损坏、丢失、拦河线损坏。
5线路的各种预防性检查,试验项目与周期规定如下:
序号项目周期备注
1混凝土构件缺陷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每年一次根据巡线发现问题进行
2混凝土电杆内积水受冰检查每年一次根据巡线情况进行
3拉线地下部分锈蚀检查8年一次抽查数一般为总数的10%
4绝缘子测零新建线路一年后测一次,其余三年一次合成绝缘子、瓷横担、钢化玻璃绝缘子不需测试
5导线连接器的测温每四年一次
6导线、避雷线振动断股检查每五年一次根据运行经验抽查,投入运行3年后进行7导线弧垂、限距、交叉跨越距离测量投入运行后一年测量一次,以后根据巡视情况决定
8防洪、防冻每年一次
9杆塔接地电阻测量每五年一次发、变电站进出口段(1-2公里)每二年一次第四章运行标准
4.1线路设备投入系统运行后,设备各部件缺少、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补齐。
其运行状况超过下述标准时,称为缺陷,应进行处理。
(一)杆塔
4.2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允许范围规定如表2
表2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允许范围
类别钢筋混凝土铁塔
杆塔倾斜
(包括挠度)15/10005/1000(用于50m以上高度)
10/1000(50m以下高度)
7/1000(直线钢管塔)
15/1000(转角及终端钢管塔)
横担弯曲度10/100010/1000
4.3铁塔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2.5/1000。
转角、终端杆塔不应向受力侧倾斜,单柱直线杆塔不应向重载侧倾斜。
带拉线的杆塔,其拉线点处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4.4予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有裂纹,尤其是影响其予应力的横向裂纹,对于
0.1mm及以下的裂缝应采取环氧树脂胶刷涂补救,超过0.1mm时应及时更换。
普通混凝
土电杆保护层不得腐蚀脱落、钢筋外露,裂纹宽度不超过0.2mm。
对于1mm以下的裂
缝,未流锈水、长度在20cm以内的要采取修补措施,超过以上标准时,要及时更换砼杆。
砼杆在修补后,仍出现裂缝发展严重的,应更换电杆。
4.5导线、避雷线由于断股、损伤处理标准如表3:
表3:
导线、避雷线断股损伤处理标准
缠绕修补切断重接
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不超过铝股总面积数的7%断股损伤截面积占铝股7-25%
1、钢芯断股
2、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总面积的25%以上
钢绞线断股损伤截面占总面积的5-17%断股损伤截面占总面积的17%
4.6避雷线由于腐蚀外层单股锈蚀超过1/3的则应更换。
(二)绝缘子
4.7绝缘子:
1、瓷绝缘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瓷裙裂纹、瓷釉烧坏、钢脚及钢帽有裂纹、弯曲、严重锈蚀、歪斜、浇铸水泥有
裂纹;
(2)瓷绝缘子用5000伏特欧表测试其绝缘电阻小于500兆欧;
(3)分布电位值为零或低于相应值。
2、合成绝缘子
(1)合成绝缘子必须经验收合格,正确施工才可投入运行,合成绝缘子线路巡视周期
与瓷绝缘子线路相同。
(2)在污闪易发生季节应注意观察合成绝缘子在雨雾天中的放电情况并与相近线路瓷
绝缘子相比较。
有条件时可采用红外热象仪监视合成绝缘子的放电情况。
对在重污区
使用的合成绝缘子要加强监视。
(3)合成绝缘子在运行中不须检测零值,一般无需清扫,只有在重污区使用时当其表面因积污造成放电现象增加,应采取更换措施。
合成绝缘子表面不应再涂覆防污涂料或擦拭清扫。
(5)合成绝缘子护套受损或发生老化开裂,应按紧急缺陷处理,尽快予以更换;部分伞裙受损可按一般缺陷处理。
运行中绝缘子发生闪络后应及时进行更换,同时要对端部的均压环作检查,如其表面
烧灼严重也应更换。
4.8污秽地区绝缘子串的单位泄漏比距(单位爬距)应满足《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设备外绝缘污秽闪络的若干措施》中的有关规定。
4.9直线绝缘子串顺线路偏斜不大于5°,220kV不大于200mn,110kV不大于150mm35kV不大于100mm绝缘子串的弹簧销、开口销每年应检查一次,缺少、锈蚀的要及时更换。
(三)连接金具
4.10导线连接器有下列现象即为不合格:
(1)与同样长度导线的电压降或是电阻比值大于2.0;两个半管的电压降或电阻比值
大于2.0;
(2)连接器过热和导线温度相比超过10C。
(四)弧垂及交叉跨越
4.11导线和避雷线的驰度误差不得超过+6%或-2.5%。
三相不平衡值:
档距为400m
及以下时,不得超过200mm档距为400m以上时不得超过500mm
4.12相分裂导线间距误差不超过+20%或-10%。
4.13导线的限距及交叉跨越应符合部颁《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
(五)接地装置
4.14接地装置要热镀锌,并符合部颁《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规定,当锈蚀超过直径1/2时应更换。
4.15接地装置一般选用①10或-4X50mn热镀锌圆钢或扁钢。
第五章维护与检修
5.1新投入运行的线路的杆塔在第一次大雨之后对杆塔进行填土、夯实,对位于河滩、
河岸、渠道、沟边等处的杆塔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5.2运行中的线路必须有明显的正确的线路名称、杆号、相序,发电厂、变电所附近
出线对字迹模糊不清的杆塔要及时编写清楚。
5.3线路维护与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周期规定如表4:
线路维护、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周期
表4线路维护、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周期
序号项目周期备注1
绝缘子清扫、检查、消缺
每年一次
根据污秽情况尽可能结合停电清扫(复合绝缘子、瓷横担除外,每两年登杆检查一
次)
2铁塔螺栓紧固每五年一次新线路投运一年后须紧固
3混凝土电杆各部螺杆栓紧固每五年一次线路投运一年后须紧固
4铁塔砼电杆金属部件防腐每五年一次根据运行情况决定
5杆塔倾斜扶正根据巡视测量决定
6接地极开挖检查2-5年一次根据运行标准,试验结果决定
7防护区砍树木每年至少一次根据巡视决定
5.4
更换
更换部件的检修(如换杆、换横担、换导线、换避雷线、换绝缘子等)要求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第六章事故及事故备品
6.1事故及事故调查按部颁《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6.2对事故的调查必须明确下列各项:
1、事故发生前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2、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
3、事故扩大的原因;
4、各种仪表、装置的动作情况;
5、设备损坏情况;
6、规程本身及在执行中暴露的问题;
7、检修、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问题。
6.3事故备品执行《华东电网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第七章技术管理
7.1运行单位应具备下列规程及技术资料并保持其完整和准确。
一、有关规程
1、《电力法》;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409-91)。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98修正];
4、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
6、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8、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现场规程;
9、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10、架空送电线路检修现场规程;
11、架空送电线路专业生产管理制度;
12、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3、华东电网防污工作条例;
二、生产技术指示图表
1、地区电力系统地理平面图;
2、地区电力系统结线图;
3、相位图;
4、送电线路设备一览表;
5、特殊区域划分表;
6、设备评级图表;
7、事故巡视、抢修组织表;
8、线路大修周期表。
三、线路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资料
1、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2、征用土地文件;
3、与有关单位鉴定的交叉跨越协议及检查记录;
4、隐蔽工程记录;
5、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6、修改后的杆塔明细表及施工图;
7、非标准规格或无出厂试验的设备材料有批准试验记录
8、线路试验记录;
9、未按原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图、表。
线路无完整的设计文件时,至少有以下几种;1、线路路径图;
2、线路平面图;
3、杆塔及基础型式图;
4、导地线安装曲线;
5、导地线连接安装图;
四、线路维护,检修技术记录:
1、巡线记录;
2、缺陷记录;
3、预防性试验检查记录;
(1)绝缘子测试记录;
(2)导线连接器测试记录;
(3)盐密测量记录;
(4)导线、避雷线驰度及间距测量记录;
(5)导线限距、交叉跨越距离测量记录;(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杆塔倾斜测量记录
5、检修记录:
(1)故障情况记录;
(2)绝缘保安工具检查试验记录;
(3)事故备品靖册;
6、运行分析记录;
7、工作日志;
7.2设备缺陷管理执行。
7.3设备评级执行《华东电网设备评级标准》,各单位在下个季度初5日前将上季度的设备评级表(35KV及以上设备)报市局生技科。
第45条运行单位应根据线路沿线情况和运行经验,对线路划定特殊区域,主要有:
污秽区、雷击区、鸟害区、风害、雪害区、大跨越区、易受洪水冲刷区等,并加强维护、检修工作。
第46条运行单位应加强运行管理,主要有:
1、运行班组要每月召开运行分析会并认真做好记录;2、生技科每季度召开全局运行分析会;
1、各单位在下个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线路月报上报市局生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