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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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

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

 

福州市鼓楼区雅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

项目名称:

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

参加人员:

福州市鼓楼区雅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农林水局

李金荣林成立陈伟李添荣

目录

1基本概况1

1.1区划界定范围1

1.2自然地理条件1

1.3社会经济概况3

1.4森林资源状况3

2存在问题和经验4

2.1存在主要问题4

2.2主要做法和经验5

3区划界定思路、方法和任务8

3.1区划依据8

3.2区划原则9

3.3区划思路9

3.4区划方法9

3.5区划任务11

4区划界定结果12

4.1区划界定结果和比例12

4.2分项统计结果和比例13

5保障措施及建议14

5.1保障措施14

5.2有关建议16

 

附表

附表1小班现状调查一览表

附表2海岸线类型长度统计表

附表3现有林带和断带长度统计表(大陆岸线)

附表4分地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5分森林类型分林种面积统计表

附表6林分分优势树种面积统计表

附表7按优势树种分龄组面积统计表

附图

附图1湄洲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分布图

附图2湄洲岛海岸线类型区划分布图

附图3湄洲岛基干林断带类型区划分布图

附图4湄洲岛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议措施类型分布图

前言

沿海防护林体系是沿海地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沿海防护林特别是沿海基干林带,对于抵御沿海地区重大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摸清沿海基干林带区位内林地资源分布现状,界定沿海基干林带范围,加强保护力度,强化沿海基干林带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沿海防护林重点生态区位区划界定工作。

湄洲岛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突出部,距莆田市区42km,距莆田市文甲码头3.3km,西靠近泉港、惠安,东与台湾海峡相连,距台中港133km,南下厦门港185km,北上福州马尾港130km,周围有16个小屿和70多座砾石礁。

海岛南北长约9.8km,东西长约2km,全岛总面积约15.81km2(包括沙滩),是国家旅游度假区。

1988年开始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特别是2008年以来,采取工程造林、建立长效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因此,做好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合理利用岸线林地资源,加强保护建设,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14]1号)精神,湄洲岛开展了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工作。

区划界定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9月),利用森林资源建档数据与卫星遥感影像,完成了内业区划,制作1:

1万外业调查图纸;第二阶段(2013年10-11月),开展实地调查核实,现场确定海岸线类型和断带类型,界定基干林带范围,补充调查相关因子,数据库汇总,成果初审;第三阶段(2013年12-2014年3月),编制《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形成正式区划界定成果。

1基本概况

1.1区划界定范围

区划界定范围为湄洲岛行政区域范围内大陆海岸线往内陆延伸1000m所涉及的乡、(镇、场),包括湄洲岛所有的11个村。

1.2自然地理条件

1.2.1地理位置

湄洲岛地处福建沿海中部,东经119°5′23″~119°8′40″,北纬25°1′31″~25°6′20″。

距莆田市区42km,距莆田市文甲码头3.3km,西靠近泉港、惠安,东与台湾海峡相连,距台中港133km,南下厦门港185km,北上福州马尾港130km,周围有16个小屿和70多座砾石礁。

海岛南北长约9.8km,东西长约2km,全岛总面积约15.81km2(包括沙滩)。

1.2.2地形地貌

湄洲岛全岛地形狭长,东北、东南地势高,最高马祖山,其次牛头尾山,海拔标高分别为93.7m和93.1m。

西北地势低,海拔标高低于52m,中间低洼标高小于10m,山脉走向呈北北东。

岛内以中生代花岗岩类为主,元古代澳角群变质岩仅零星分布,第四纪滨海沉积层仅分布于岛的中部。

山峰多为巨大的花岗石和变质岩体,山顶多浑圆状,山坡平缓,属低丘台地地貌。

全岛海岸线长30.4km,有5km多的海岩岸,岩岸曲折,海蚀岩洞发育。

全岛环布有十余处金色沙滩,平坦开阔。

1.2.3气候

湄洲岛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空气清新,四季如春。

气温:

历年极端最低温0.7℃,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7.9℃,年平均气温19.9℃,全年无霜。

1~2月平均气温11.4℃,7~8月平均气温28.1℃。

降水:

年平均降雨量约1240.9mm,最大降雨量为1966.4mm,最小降雨量为65.8mm(1978年),年最多降雨日116d,年最少降雨日46d。

降雨多集中在夏季,以六月份最大,月均降雨量197.5mm,占全年降雨量的19%。

雾:

雾多发生在春季3~5月下半夜至清晨,以平流雾为主,4月份雾日最多,达8.3d,秋季的9~11月,大雾日仅0.1~0.3d,历年雾日平均约29.4d。

湿度:

由于受海洋性气候的调节作用,当地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春末及夏季湿度较大可达85%~86%,秋季最小为67%~68%。

风:

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频率为26%,多年平均风速为7.15m/s,最大风速为27.0m/s,瞬间极大风速为40.0m/s,夏季为南风,夏秋经常受台风的影响,多发生在7~10月。

1.2.4土壤

湄洲岛林地土壤类型以砖红壤性红壤为主,其次为滨海风沙土和滨海盐土,土壤较瘠薄,质地松散、轻粘,结构无棱柱状。

农地大多分布在中部的平地和岗台地,土壤多沙质,保水保肥能力较差,缺乏淡水灌溉,土地生产力较低。

临海岸多沙土、盐碱土,低畦地受海潮影响有一定盐度。

1.2.5植被

湄洲岛主要植被类型为常绿针叶林,多为以黑松、湿地松等组成的单优种群,部分为针叶树种与木麻黄、相思树等阔叶树种组成的针阔混交林,林地海滨沙滩多为木麻黄,丘陵台地多为相思树和黑松。

全岛森林覆盖率22.79%。

全岛主要植物有60科163种,其中国家、省级保护植物有罗汉松、香樟、黄杞等3种。

乔木树种主要为木麻黄、台湾相思、黑松、榕树、菩提树、桉树等;林下植被主要有由黄瑞木、山矾等形成的矮灌和由金毛狗、淡竹叶等形成的草本群落。

随着湄洲岛旅游业的日益发展,岛内景观绿化树种不断增加,尤其是以乔木类、棕榈类、灌木、藤本植物为主的多层次园林绿化正逐步形成。

主要绿化树种有丝棕、小叶榕、高山榕、刺桐等。

1.3社会经济概况

湄洲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发展的力度不减、谋发展的热情不降,持续保持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高增幅。

经济保持持续增长,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38亿元,增长9.2%,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96亿元,增长1.1%;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2.27亿元,增长18.0%;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15亿元,增长8.7%。

项目工作稳中有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6亿元,增长37%;发展质效持续提高,财政总收入6009万元,增长20%;旅游经济持续升温,接待境内外游客226万人次,增长20%;全社会旅游总收入14.5亿元,增长3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人均纯收入达10042元,增长12%。

1.4森林资源状况

根据2014年森林资源建档数据,全岛土地总面积1470.1568hm2,林地面积391.5414hm2,占总面积26.63%。

其中有林地311.2957hm2(其中:

防护林面积281.5174hm2,特用林面积5.8637hm2,用材林面积7.2367hm2,薪炭林面积15.5899hm2,经济林1.0890hm2),生态公益林157.2586hm2,占林地的79.5%;疏林地20.3462hm2,占5.2%;未成林造林地0.5822hm2,占0.1%;无林地59.3173hm2,占15.1%。

全岛森林覆盖率22.79%。

活立木总蓄积量28177m3,林分蓄积26316m3,其中防护林23761m3,特用林0.0376m3,用材林0.0626m3,薪炭林0.1553m3。

2存在问题和经验

2.1存在主要问题

(1)沿海基干林带断带多,造林难度大。

湄洲岛的基干林带小班主要分布在宫下村、东蔡村、汕尾村、西亭村、北埭村、港楼村、后巷村和下山村,断带类型主要为居民点和沙荒风口,总断带0.6467km,其中不宜造林的断带长度达0.4164km。

(2)基干林带保护与利用矛盾凸显。

由于一些村对基干林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基干林带建设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基干林带保护难度加大。

(3)树种单调,林带老化,防护功能下降。

全岛基干林带造林树种以木麻黄纯林为主,树种单调,结构层次单一。

有一半以上防护林带营造于上世纪50~60年代,现已进入成、过熟龄阶段,普遍存在老头林和林冠稀疏、树冠平顶、枯枝断梢、透风度大、林相不整齐的现象,生物多样性差,防风固沙能力弱,导致生态功能、防护效能下降。

2.2主要做法和经验

2.2.1主要做法

(1)因害设防、分类施策

不同岸段受风沙危害程度不同,林木枯死率,生境条件变化很大,湄洲岛根据各种危害类型的特点进行分段设计、分类型造林或改造。

如强风口与弱风口、东侧与西侧、林带与片林、沙荒与台地等不同类型,都采取相应的基干林带营造与管护措施。

(2)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

风口造林由于受多种风险因素胁迫,必须采取特殊的造林技术措施,包括客土、施肥改沙,多树种混交造林,确保浇灌的水源供应,精心种植等。

风口沙地造林,除了木麻黄以外,其它树种的纯林都很难成功。

因此,在强风口的流动沙地,除了设置风障以外,还选择木麻黄良种与管芒、老鼠刺等乔灌草相结合。

但在保存率较高的木麻黄片林,采取补植适应性较强的阔叶树种如黄槿、银合欢、小叶榕、台湾相思、卷荚相思、丛生竹以及灌木树种美蕊花、夹竹桃,造林成效较为显著。

(3)综合治理,确保成效

沿海防护林长期受风沙危害胁迫,且沿海人为活动频繁,应严加保护,综合治理,确保成效。

一是经常清除林带内易燃植被;二是选择防火阔叶树种混交改造;三是严禁闲人进入林带内游玩、抽烟等;四是加强护林检查,开展病虫害预防预报,发现病虫害及时防治。

(4)目标管理,机制长效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湄洲岛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并把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体系建设责任真正落实到乡、村各级领导,做到责任到位,严格考核,定期检查,严明惩罚。

保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的连续性,保证一任接着一任干,形成长效机制。

2.2.2主要经验

(1)强化领导。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我省十大防灾减灾工程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造福沿海人民的重大举措。

自工程启动以来,湄洲岛政府成立了指挥部,设置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加强对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领导。

同时,鉴于沿海基干林带的特殊防护功能,政府十分重视基干林带建设,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上给予倾斜,确保基干林带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广筹资金。

按照“国家要一点,省里投一点,地县挤一点,乡村拿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多方面保障对基干林带建设的资金投入。

积极落实199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沿海地方财政总支出每年应划出不低于1%比例用于林业建设”和1997年省人大通过的《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中所规定的“沿海市(地)、县(市、区)按有关规定每年地方财政总支出中的1%投入林业的资金,应当优先安排防护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经费”等政策,从而确保了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的顺利实施。

(3)注重科技。

针对基干林带建设技术难度大的特点,充分发挥科技对基干林带建设的支撑作用,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大力推广科技成果,切实提高基干林带建设的成效。

①调整树种结构,营造混交林。

②重视良种选育与推广。

(4)规范管理。

湄洲岛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和《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起基干林带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验收制的管理办法,并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5)严格保护。

对沿海基干林带实行严格保护,严格控制沿海基干林带林地的占用征收和林木采伐审批。

对确需占用征收沿海基干林带的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配合发改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科学引导业主不征或少征基干林带林地。

3区划界定思路、方法和任务

3.1区划依据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林业部令第11号,1996年11月);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9日公布施行);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位图绘制工作的通知》(闽林资〔2010〕5号);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位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林资〔2011〕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8号);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闽林造便函[2014]1号);

●《福建省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调查建档报告》(1999年);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5);

●《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技术规定》(2005年);

●《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2006年);

●《沿海防护林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技术方案》(2013年8月)。

3.2区划原则

●依法依规的原则。

应符合国家、省级层面的各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及规范要求。

●因害设防的原则。

应根据不同岸线类型、危害类型以及土地资源现状等进行区划界定。

●科学合理的原则。

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若因围垦等原因,导致海岸线发生变化,应实事求是以现状为准重新区划界定。

●体系完整的原则。

应本着优化提升,满足生态建设需要的宗旨,尽可能地减少基干林带形成断带。

3.3区划思路

依据国家、省有关沿海基干林带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要求,运用“3S”技术将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已完成汇总的沿海基干林带重点生态区位图层与湄洲岛2013年度数据融合的最新基本图、地形图和遥感影像数据叠加,按照《福建省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技术方案》对沿海基干林带进行内业区划界定。

通过现地调查核实,补充和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区划图层,经检查验收,形成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成果。

3.4区划方法

3.5.1划定区划辅助线

根据《福建省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技术方案》要求,划定4条辅助线,分别是:

最高潮水位线、最高潮水位线向内陆延伸200m线、500m线及1000m线。

其中:

(1)最高潮水位线:

以海洋渔业厅提供的海岸线为准,用于计算各种距离,外业中用于标示岸线类型及断带类型;

(2)200m线:

作为沙岸及泥岸类型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的分界线;

(3)500m线:

作为沙岸及泥岸类型准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的分界线;

(4)1000m线(200m+800m):

作为沙岸和泥岸类型,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区划界定的分界线。

3.5.2区划技术规则

(1)沿海基干林带区划:

沙岸和泥岸地段从最高潮水位线起,向陆地方向延伸至200m范围区划为沿海基干林带区位,该区位内所有林带或林地小班均界定为基干林带;若200m范围内没有林带或林地小班,则将准沿海基干林带范围内所有林带或林地小班区划为沿海基干林带。

岩岸地段,为临海第一重山山脊的临海坡面范围,以现地调查核实为准。

(2)准沿海基干林带区划:

若200m范围内已有沿海基干林带小班,从最高潮水位内侧200m起向陆地方向延伸至500m范围内区划为准沿海基干林带。

(3)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区划:

从最高潮水位线起至1km范围内区划为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区位,区位内所有林带或林地小班均界定为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

(4)跨界小班区划:

按照保持林地小班完整性的原则,泥岸、沙岸地段,将最高潮水位线延伸至200m范围所涉及的跨界小班全部划入沿海基干林带;若200m范围内无林带或林地小班,则向陆地方向延伸至500m范围,将涉及到该辅助线内面积超过50%的跨界小班区划为沿海基干林带,否则舍弃;泥岸、沙岸和岩岸地段,从最高潮水位线起向陆地延伸至1km范围,将涉及到该辅助线内面积超过50%的跨界小班区划为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否则舍弃。

(4)新增林地补充区划:

若区划范围内有新增林地(包括林带、林网、片林),外业调查时应补充区划。

(5)林地逆转补充区划:

若区划范围内有林地小班已逆转为非林地,外业调查时应补充区划并填写相关表格。

(6)非规划林地补充区划:

泥岸、沙岸地段,外业调查时应将200m范围内的沙荒风口、宜林沙荒、抛荒地等宜林用地区划为可补充非规划基干林带造林地。

(7)围垦地区划:

若最高潮水位线由于围垦造地等原因已发生变化,原区划的基干林带仍维持不变。

若需调整,应在围垦区前沿地段营造一定宽度的林带,经省林业厅验收合格后再予以调整。

(8)岸线类型划定:

原则上参照最高潮水位判断所属岸线类型,若因围垦造地等原因,导致海岸线发生变化,根据现状确定岸线类型,并按规则重新区划。

3.5区划任务

(1)全面区划:

对区划界定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地块进行全面区划,绘制相关区位图层并建立数据库。

(2)核实调整:

开展外业现地调查核实,调整和补充完善沿海基干林带区位相关图层和数据库。

(3)验收界定:

经检查验收通过后,编制福建省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报告(包括区划图层和数据库)。

4区划界定结果

4.1区划界定结果和比例

4.1.1小班现状区划界定面积和比例

此次区划界定涉及湄洲岛全岛11个村164个小班,总面积404.1491hm2,占湄洲岛土地总面积的27.49%。

按核实区位分:

沿海基干林带342.2062hm2(含非规划林地10.5041hm2);准沿海基干林带4.0325hm2;沿海基干林带缓冲带57.9104hm2。

按行政区划分:

北埭村105.4029hm2、东蔡村7.3977hm2、港楼村85.3058hm2、高朱村2.4860hm2、宫下村70.2620hm2、后巷村51.3348hm2、莲池村8.8107hm2、汕尾村15.8931hm2、西亭村3.5737hm2、下山村53.2819hm2、寨下村0.4005hm2。

详见附表1。

4.1.2海岸线类型长度界定结果和比例

湄洲岛现海岸线总长39.865km,类型为沙岸、泥岸和岩岸。

其中沙岸13.540km,占34.0%;泥岸8.527km,占21.4%;岩岸17.798km,占44.6%。

详见附表2。

4.1.3现有林带和断带长度界定结果和比例

湄洲岛现有沿海基干林带33.398km,占全岛海岸线长度的83.8%;断带6.467km,占16.2%。

按断带类型分:

沙荒风口1.021km,宜林沙荒1.158km,抛荒地0.124km,农田0.378km,居民点2.017km,港口码头0.779km。

详见附表3。

此次区划界定采用2014年度森林资源数据,全岛不存在新增林地和林地逆转小班,未涉及海岛和特殊内湾区划界定问题。

4.2分项统计结果和比例

4.2.1分地类统计面积和比例

本次区划界定沿海基干林带、准基干林带及基干林带缓冲带小班总面积404.1491hm2。

按地类分:

有林地311.3835hm2,占总面积的77.05%;疏林地20.3658hm2,占5.04%;未成造林地0.5827hm2,占0.14%;无林地59.3738hm2,占14.69%;非规划林地12.4433hm2,占3.08%。

详见附表4。

4.2.2分森林类型分林种统计面积和比例

按森林类型分:

生态公益林地354.9311hm2,占总面积的87.82%;商品林地36.7748hm2,占9.10%;其它林地12.4432hm2,占3.08%。

生态公益林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09.4191hm2,占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59.00%;省级生态公益林2.4897hm2,占0.70%;省级以下生态公益林143.0223,占40.30%。

按林种分:

防护林281.6800hm2,占总面积的69.70%;特用林5.8693hm2,占总面积的1.45%;用材林19.19hm2,占4.75%;经济林1.0901hm2,占0.27%;薪炭林15.9974hm2,占3.96%;其它林地80.3223hm2,占19.87%。

详见附表5。

4.2.3林分分优势树种统计面积和比例

按优势树种分:

木麻黄187.5911hm2,占总面积的57.93%;桉树类12.7897hm2,占3.95%;相思树67.6892,占20.90%;松类39.0777hm2,占12.07%;其它树种16.6791hm2,占5.15%。

详见附表6。

4.2.4按优势树种分龄组统计面积和比例

按龄组统计:

幼龄林26.0159hm2,占总面积的7.55%;中龄林105.6620hm2,占30.65%;近熟林25.5445hm2,占7.41%;成熟林和过熟林170.2911hm2,占49.39%;其它17.2618hm2,占总面积的15.00%。

详见附表7。

5保障措施及建议

5.1保障措施

5.1.1政策保障

沿海基干林带是国家规定的特殊保护林带,是沿海防护林体系的主体和核心。

湄洲岛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护和维护好湄洲岛沿海基干林带。

同时,湄洲岛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要注重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合理开发,引导业主尽量不占或少占用沿海基干林带,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预留占地要严把审批审核关,避免一些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占用基干林带。

形成既有效保护好现有基干林带,又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的合理格局,切实做到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5.1.2资金保障

沿海基干林带的保育和营造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生态工程。

湄洲岛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公益事业社会办”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原则从多渠道获得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与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衔接,尽最大可能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沿海防护林国债资金);二是从林业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补偿费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项用于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占用征收沿海基干林带所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补偿费应全部用于基干林带建设;三是根据199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沿海地方财政总支出每年应划出不低于1%比例用于林业建设”等规定,确保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另外,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525号),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违规抵扣建设资金;严格资金的审批、使用和监督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检查和审计,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对违反财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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