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675059 上传时间:2023-07-16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8.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0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和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响应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严格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MKL安全生产条例》、《MKL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MKL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MKL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2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1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事故的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应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4)分析总结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负责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6)承担其它任务。

2.1.2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负责领导应急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分管市长担任。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为成员,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对和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制定、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本市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

(6)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

(9)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2.3.1市安监局

负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管理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专业抢险队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相关生产安全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组织、参加对涉及生产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负责承办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2.3.2市应急办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督导工作。

2.3.3市委宣传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负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要求,协调组织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救援现场记者,负责审定事故新闻口径,协调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预防与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2.3.4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消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负责制订和完善122台和119台联勤联动机制;负责承办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公安交通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的原因调查、火灾统计及灭火救援情况的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消防专业队伍开展灭火救援训练,指导消防应急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应急演练;负责承办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灭火救援的其他事项。

2.3.5市经信委

负责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中的电子政务网络的保障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对相关区域的通信保障工作。

2.3.6市质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中涉及特种设备方面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现场所需特种设备的技术支持;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3.7市环保局

负责调查因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周边环境实施应急监测;协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做好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2.3.8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在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负责承办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交通运输保障和道路桥梁恢复的其他事项。

2.3.9市总工会

参加涉及生产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伤亡职工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3.10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

2.3.11市民政局

负责处置好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承办应急指挥部涉及相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

2.3.12市人社局

配合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3.13市气象局

负责组织应急天气会商,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驻事故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

2.3.14市供电公司

负责恢复、保障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电力供应。

2.4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由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

(1)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

(2)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参与教材的编写并传授专业知识;

(3)在事故现场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指挥部完成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

(4)协调本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5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

现场指挥部由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保障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环境保护组等组成,承担现场应急救援任务,负责做好事发地区治安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1)警戒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抢险救灾组: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技术保障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物资供应组:

由应急指挥部、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发生事故企业主管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用和供应。

(5)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后勤保障组:

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抢险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组:

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环境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应急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泄漏污染的后续处置工作,使污染的持续危害减小到最轻程度。

2.6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执行。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危险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由市安监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和MKL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有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本部门认为事故险情严重,有可能超出本部门处置能力时,要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Ⅳ级)时,市安监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市政府,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3.3信息报告与处理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同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监总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逐级上报的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事故发展情况;接报警情况、调派力量情况等。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启动条件

4.2.1事故等级达到Ⅳ级,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4.2.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Ⅲ级响应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接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

(5)必要启动的其它情况。

4.3响应程序

4.3.1 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MKL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通知有关专家、救援队伍、指挥部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向事故发生地县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5)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6)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4.3.2进入启动状态

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收集事故的有关信息和采集的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作为分析和判断;

(2)及时向省安监局及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4)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协助指挥;

(5)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6)调动有关救援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7)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8)根据领导指示,通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4指挥与协调

市政府实施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省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实施

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组织协调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组织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订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必要时,协调驻济部队参加应急救援;

(6)其他需要组织、指挥、协调事项。

4.5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涉及跨行政区、跨领域或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指挥部决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

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要点分别如下:

4.5.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

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

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

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

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

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

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

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

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

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5.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5.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5.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8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9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10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救援人员和遇难人员的补偿、遇难者亲属的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5.2保险理赔

事故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出人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4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调查的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