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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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
内江市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类型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
□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拟申请
公租房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本人同意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照片粘贴处
(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内江市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类型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农民工
□进城务工人员、外地来东兴区工作人员□其他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家庭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申请人住房情况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承租有公房或廉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拟申请房屋情况
地点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方式
□家庭□单身人士□合租
户型
□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
建筑面积(m2)
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月收入
住房情况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有□无
备注:
若住房情况选择“有”,请将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籍人数填写如下: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
申请人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户籍人数
申请人配偶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此表为以家庭申请方式提出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填写
*此表为以合租方式提出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填写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类型
□城镇户籍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外地来东兴区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房情况
是否有私有产
权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承租有公房或廉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户籍人数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此表为以合租方式提出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填写
共同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类型
□城镇户籍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外地来东兴区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情况
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
住房情况
是否有私有产
权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承租有公房或廉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是否转让住房
□是□否
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拥有住房情况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户籍人数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审批意见表
(此表由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填写)
公示情况
该申请人的申请信息经我办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
□无来人或来电来信提出异议;
□收到(□来人□来电□来信)对申请人的情况提出异议,经我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异议□成立□不成立。
初审意见:
根据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初审及公示情况,申请人提出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政策,现提交审批。
□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其相关申请资料,请领导批示。
经办人:
年月日
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
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事业□企业
人员类别
□在编□聘用□退休□其他
收入情况
工薪收入元/月
退休工资元/月
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年月至年月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单位住房分配情况
□是(所分配住房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否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无工作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
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公章):
(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共同出具。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东兴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参保的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说明:
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
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就业和收入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从事职业
月收入
现居住所在
地址
现居住所在地居住时间
年月至今
社区和乡镇(街道)政府
审核意见
社区意见:
经办人:
(公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经办人:
(公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