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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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消防责任区划分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1
办公室和生活区
行政部门、安全员
2
施工机械
设备部门、班组长
3
施工用电
电工班长、安全员
4
电、气焊
电、气焊班长、操作人员
5
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员
6
材料仓库
材料部门、库管员
7
施工现场
安全员
8
消防器材
安全员
2、消防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局总部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专职消防员必须每天对具有防火要求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在动火作业前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办理了动火审批手续,对正在动火作业的部位,检查是否有消防器材,同时应安排专人监护,认真做好动火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每天的消防安全巡视记录。
3、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现场施工道路兼作消防道路,道路应保证畅通。
现场沿周围每50m设置Φ100mm消防栓,消防栓周围3m内禁止堆物。
(2)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仓库,易燃品堆场及变配电室应悬挂明显的标志,并相应配备灭火器材。
(3)现场割、焊作业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明确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
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1m;距材料仓库、易燃品堆放区距离不得少于25m。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施,并经验收批准后方可作业。
(4)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人员或值班人员。
(6)使用高温灯具时,如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小于100cm,离易爆物品应在3m以上。
(7)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8)电焊机电源线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并须架高。
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70伏,要求手把线质量良好,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
电焊机外壳应接地。
(9)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
(10)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
(11)乙炔氧气瓶放置地点距火源应在10m以上。
(12)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
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3)临时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所的线路必须穿管保护。
(14)施工现场和临时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5)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检查,发现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4、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器材配置分布要合理,有针对性,各种器材性能要良好、安全,通讯联络工具要有效、齐全。
(2)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置,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实际及时配置。
(3)重点部位要布置合理的消防器材,同时安装有效的联络通讯。
(4)施工现场各种消防器材,应有标志和使用说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期限,及时更换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做好使用后的记录;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和他用和损坏。
5、建立消防资料档案
建立消防档案是消防工作之一,是安全消防委员会考核各责任区或责任人成绩的重要依据,消防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消防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是促进施工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工具。
6、施工现场保卫措施:
(1)施工现场四周设置临时围墙,建立门卫制度,门卫室安排4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统一着装,工作中应有礼貌。
(2)项目部成立治安保卫小组,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经常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检查,重点是夜间和节假日的治安检查。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胸牌,外来车辆及人员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并发放临时胸牌和安全帽,办完事情后到门卫室归还胸牌和安全帽。
(4)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许可,禁止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进出材料应持有材料部门的材料放行单,值班人员必须核对材料种类
和数量后方可放行。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盗窃、损坏公物,经发现后项目
部将局有关制度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过程安全保证措施
7.1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周边设安全防护拦杆,下面拦一25cm高的挡板,第一道横钢管高600,第二道横钢管高1200,并挂安全网。
见下图:
7.2防止机械伤害
(1)有机械设备使用前均应进行测试和试运行,以保证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漏(触)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2)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3)井架等高耸设备应具备抵抗10级台风的能力。
(4)机械设备使用前均应进行试运行,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7.3防电击伤害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置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设备必须拉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过电工切断电源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4)电气设备应有保护接零装置。
井架等高耸设备应设置防雷接地装
置。
(5)雷雨时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下到地面。
(6)施工期间应对防雷装置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电气机具均应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8)施工操作台照明应使用36V低压电源。
7.4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现场施工道路兼作消防道路,道路应保证畅通。
现场沿基坑周围每50m设置Φ100mm消防栓,消防栓周围3m内禁止堆物。
(2)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仓库,易燃品堆场及变配电室应悬挂明显的标志,并相应配备灭火器材。
(3)现场割、焊作业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明确动火监护
人,实行现场监护。
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少于1m;距材料仓库、易燃品堆放区距离不得少于25m。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施,并经验收批准后方可作业。
(4)高处进行割、焊作业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四溅、坠落。
(5)使用高温灯具时,如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小于100cm,
离易爆物品应在3m以上。
(6)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7.5其它安全措施:
(1)电焊机电源线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并须架高。
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伏,要求手把线质量良好,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
电焊机外壳应接地。
(2)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
(3)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
(4)乙炔发生器放置地点距火源应在10m以上。
如高空有电焊作业时,乙炔发生器不应放在下风。
(5)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做好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工作。
7.6安全记录
(1)每一位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填写安全教育卡,内容应包括:
受教育人员情况,安全教育内容,培训考核情况等。
(2)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有书面的交底记录及交底人和接受人的签字手续。
(3)安全设施验收时,项目安全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及时办理好验收的有关手续。
(4)每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应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检查记录,并整理出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
对整改完毕的隐患应填写整改情况记录表。
(5)以上安全记录表格应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8、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8.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制定安全用电责任制,做好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按TN—S系统设计要求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施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
所有接零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3)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4)设置总配电室,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加门锁,并有专人负责。
安装
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②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③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
布置不小于2m。
(5)配电屏(盘)后的维修通道宽度不小不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6)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
总配电屏—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
停电操作:
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屏。
(7)各种电器应安装在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量相一致。
(8)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喷上电气标志与施工单位名称。
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
(9)配电箱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10)设备与开关电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
各级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单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特别潮湿场所,以及振动器、潜水泵及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15mA漏电动作电流的防溅型产品。
(11)作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12)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3)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4)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箱)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起重机的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
(1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6)总配电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与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处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课(含插座)。
(1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
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9)所有配电箱、开关应每月检修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0)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税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21)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22)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在于12V。
6.24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应良好。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8.2电气防火措施
1、合理配制、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并严禁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6、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7、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并避免出现高峰超负荷用电。
9、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照明线路不得乱拉乱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