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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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编

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编

 

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合资源、连片整治,解决我镇重点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意义及目标

(一)工作意义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有利于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农村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有利于避免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先污染后治理、先建设后规划的现象,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逐步做到基础设施衔接配套、公共服务同等享受、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现城乡互动发展、共同繁荣。

三是有利于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促进农民安居乐业,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是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整治,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是通过垃圾收集、清运工程,完善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使全镇环境污染有所控制,完善垃圾收集管理体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全镇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垃圾收集清运体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三、工作范围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整治、示范先行、确保实效的原则,先在我镇村、泮江村、果木村、黄背村、铁木村25公里公路沿线的自然村庄进行试点实施,逐步铺开。

其他村庄由各村先参照实施。

四、工作步骤及做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3月15日——XX年4月15日)

一是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全面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号召在镇、村和自然村三个层面深入开展具体的宣传动员;二是结合“三送”活动,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农户发放《倡议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宣传;三是组织学校对全体家长、学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或者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校园授课,向学生和家长宣讲环保对于人们的重要性,倡导垃圾分类处理;四是充分利用电视、短信、图画、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包括在垃圾箱上印制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XX年4月16日——XX年6月30日)

由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相关村委会负责,各村“三送”挂点单位,全体村民参与,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整治。

一是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二是指导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正确使用农药化肥等,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三是实施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工程。

(1)平时由农户把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其他三类进行分类,并自觉投放到各自然村定点设置的垃圾收集点;

(2)各行政村负责督促定时收集各自然村垃圾,并督促村保洁监督员做好对各农户日常垃圾处理的监督;(3)镇负责定时将各村所收集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并组织车辆集中将垃圾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3.督查整改阶段(XX年7月1日——XX年8月31日)

一是镇综合整治工作组深入各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组织开展对各村和农户的检查评比,工作进展及评比结果应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强化对各村及农户的监督,并与各村年度考核评优和文明农户评比挂钩。

4.巩固提高阶段(XX年9月1日——XX年12月31日)

各村按照“边整治、边管理、边巩固”的原则,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建立长期管理队伍,确保农村环境长治常洁,开创生态良好、卫生达标的新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人员保障

镇成立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及相关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日常由分管领导管理协调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各村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相关自然村聘请保洁监督员若干名。

(二)资金投入保障

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政府项目资金投入为主,部门支持、村镇自筹为辅的方式筹措;建立县、镇、村和农户共同筹资农村保洁经费的保障机制,初定每户收取1元/月垃圾清运费,该费用由自然村保洁监督员收集后交村,由村汇总后交镇环保办;奖励资金由镇政府负责。

(三)基础设施设备保障

充分动员各方力量、资金,鼓励各村有能力的人士捐助,鼓励广大农民投工投劳,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保证基础设备的充足供应,各自然村定点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所需铁质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各行政村负责,垃圾清运工具和环卫工人由镇负责,镇环保办按照统一规格按程序购置,并负责完善各村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严格对各相关村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村年度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村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长期滞留不前,推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开展对农户的评比,评比结果将以多种形式在公共场合公布。

对先进户进行奖励,达标的由镇领导小组颁发文明户凭证,今后在办理诸如贷款等相关事宜时镇颁发的文明户凭证将作为重要依据;对需整改户进行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否则,该户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将受到限制。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XX年,全县3个乡镇、12个村(20%村镇)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到2019年,基本建成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各行政村建有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力争全县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居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县所有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支撑体系、系统管理体制、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选择垃圾处理方式

根据我县农村地理位置,各乡镇充分利用既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采用“户集,村收、乡镇监管、县转运”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户集”:

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送到垃圾船或垃圾桶内;“村收”:

中心村建设具有较大容量的垃圾收集站,本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并将本村范围内的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到就近的垃圾收集站;“乡镇监管”:

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本乡镇各中心村的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村组保洁工作的考核等工作,“县转运”:

县环卫中心负责将垃圾收集站的垃圾压缩后直接运送至县垃圾处理场或直接拉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后再拉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洁及生活垃圾处理队伍

各乡镇要配备一定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镇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各中心村要配备环境卫生保洁人员,村庄保洁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服务半径、劳动强度等因素综合配置,具体可按服务人口的2-3‰的标准配备。

选配村庄保洁员应优先从低收入家庭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临时工或公益性岗位人员。

保洁人员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工作,同时要向农户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就地处理等要求和知识,监督农户做好门前屋后保洁和家庭垃圾收集。

村委员会要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的卫生行为。

(三)完善垃圾收集系统建设

1.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各乡镇应根据服务性质、使用人口、垃圾产量和清运频率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方便投放、便于运输。

鼓励农村生活垃圾“袋装投放、收集”。

对于农户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原则上按10户以上配备1个小型垃圾桶予以收集,1个组配备1个垃圾船,可设固定位置摆放(亦可按户轮流摆放);对于村庄公共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果皮箱或中、小型垃圾桶予以收集;对于农村集贸市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可采用垃圾桶+(船式)垃圾箱予以收集。

由乡镇、村负责及时将村组的垃圾收集至中心村垃圾收集站,由县环卫中心统一拉运。

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站具体设置依照规划执行。

2.配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

根据人口和产生垃圾的数量,配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车辆数量满足村庄内生活垃圾收运需求。

近年来共有13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并配备了15辆3至5吨垃圾清运车,今后按照规划购进的车辆根据需要配备给县环卫中心或镇(乡)村进行管理,用于垃圾清运。

3.建设村庄生活垃圾中转站。

根据村庄规划设置村庄生活垃圾中转站,依据规划县城需在老造纸厂院内扩建垃圾中转站1座,村庄规划共建设垃圾中转站2座,分别在东湾镇和半截沟镇,东湾镇垃圾中转站负责大泉塔塔尔族乡、东湾镇、碧流河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半截沟镇垃圾中转站负责七户乡、老镇、半截沟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压缩。

4.建设村镇公共厕所。

各行政村需配备1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40㎡。

各行政村有完善给排水系统的可设置1处水冲厕所,无给排水系统的可设置1处三格化粪池厕所,结构为钢筋混凝土,集镇区设置水冲厕所。

旅游村可结合预测旅游人口相应增加公厕的设置。

具体设置依照规划执行。

四、强化运行管理机制

各乡镇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管理,杜绝焚烧和填埋;制定垃圾收运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垃圾清运安全作业规程和要求,划分保洁责任区域,规范作业行为,提升作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统一标示和编号,及时对设施进行清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日常监督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村庄保洁等环节监督,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将环卫作业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合理选择专业市场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尽快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同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要统筹协调,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简报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微信、短信等各种新媒体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和“谁产生、谁付费”的现代理念,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辐射力、吸引力。

县主管部门将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全面宣传开展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好的做法、典型经验、重要意义。

各示范点每月上报信息将不少于1篇。

(三)提供资金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包括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

今年,自治区从安居富民工程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安排1.4亿元,作为全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区州对列入示范点的每个乡镇补助90万元,每个行政村补助11万元,主要为建设费用(含设备购置)。

县财政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从XX年开始每年安排总资金的200万元,逐年递增20%作为垃圾治理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等,将其中总资金中20%拨付至乡镇用于村组将生活垃圾转运至中心村垃圾点的费用。

各乡镇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资金投入机制,建设费用由政府出资解决,体现政府主导和推动作用。

运行费用则由县、乡政府和村集体、村民共同承担。

村集体收入和村民缴费主要用于解决村内保洁费用。

(四)推行有偿服务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村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具的购置费用,通过项目资金筹资解决。

对农户、农村企业、经营户的生活垃圾处理,按垃圾量或人数计算采取有偿服务机制进行收费,主要用于保洁员工资发放及运营费用,由所在的乡镇、村委会负责收取垃圾清运费。

(五)加强督促检查

把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评指标体系,严格量化考核。

今年重点考核各乡镇垃圾清理、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凡垃圾处理工作考核不过关的,不能评为先进。

各乡(镇)建立督查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督查一次,通报一次。

县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月报分析制度、检查督查机制、通报约谈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加强考核奖惩。

(六)建立长效机制

要建立垃圾收运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参与制度、村镇垃圾设施管养制度、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和资源回收、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督查考评等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章可依、全程控制、长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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