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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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办法.doc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确保建设项目按质、按期、按合同及规范要求完成,并顺利交付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要求

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到场,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全套)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材料等一并在开工前报送项目办及监理部审核;

2、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3、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办、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

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4、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的优秀施工单位,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予以处理;

5、根据工程需要,项目办有权委派工地各施工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各单位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处罚1000—5000元;

6、各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项目办同意,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监理部、项目办,重新审查相应资质;

7、参建各方应加强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归档,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00—5000元。

二、会议管理

1、与会人员必须签到,否则视为缺席处理;

2、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第一顺序人带队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监理部总监请假,得到批准后由第二顺序人带队参加,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并按缺席处罚一次1000元;

3、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托;

4、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如有紧急情况必须提前一小时请假并要得到准许,否则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要当天缴纳,不能当天缴纳由工程款中2倍扣除;

5、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并要求于次日缴纳,否则由工程款中2倍扣除;

6、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争论喧哗,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100至1000元的处罚;

7、会议中手机要置于无声状态,否则一次处罚50元;

8、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9、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10、有关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抓紧时间赶到现场,不得无辜缺席,否则对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三、投资管理

1、遵照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等相关规定;

2、各参建方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降低成本造价的建议,拿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成本降低造价;

3、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严防错用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对工程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仔细检查、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是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

建立材料、设备跟踪档案记录,对每一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各个工序和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永久性设备等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的监督控制。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

4、对工程所有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参建方应提前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

5、凡是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材料价格的材料,为不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有计划的上报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格调查认定;

6、凡未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定的材料价格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时,将不予承认和计算;

7、严格签证变更手续:

7.1凡是工程现场需要实测实量的工程量,须由监理部、项目办等相关人员共同测量,签字后生效;

7.2凡是图纸修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须监理部、项目办等签字后生效;

7.3工程上所使用的有关材料品牌和价格,由施工单位签证认可,监理部、项目办等共同签字后生效;

7.4对所有签证(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手续,应注明日期和编号,作为拨付工程款和工程造价的依据;

8、严格拨付工程款手续:

8.1施工单位写出拨付工程款书面申请,并注明完成施工情况,工期(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

依据施工合同及工程图纸经监理部核实后签字,报项目办专业工程师、项目办主任签字认可;

8.2预算部要提高效率。

通过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工程造价客观、准确、及时,提交项目部;

8.3项目办核实后,打印拨付工程款申请单,经预算部、财务部审核后,报项目办主任批准;

9、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内容文字和具体条款要认真细致,谨防差错。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成文后,经项目办主任批准签字后生效。

四、质量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应上报监理部进行验收,并附带资料(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从其它施工项目下来的机械要做到表面干净、维护正常、防护措施到位(防护罩、防护帽)、运转正常。

施工机械安装就位,由项目企业安全质检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意见后上报监理部。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应上报监理部,且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运行,否则立即停止运行,并处以5000元处罚。

监理部审核施工作业队伍的资质、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指导书,设备基础隐蔽报验资料及相应保证资料(混凝土试块、配合比、钢筋合格证等)。

违者罚款500元;

2、工程上所用的材料应按建设单位合同条款指定品牌、规格采购,违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封存,两天内退场,否则责令停工;

对建设单位项目部指定使用的材料,要在材料进场前上报材料样品、资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到监理部,经监理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后,方可批量进场,且进场后和样品对比无误复试后合格,方允许使用。

违者罚款500元;

3、浇筑混凝土应使用中砂,必须使用河砂,要求严格控制含泥量,含泥量不得超过3%,杜绝使用风化砂、粉砂、两掺砂等材料。

违者要求立即清理出场且罚款1000元;

4、所有原材料进场后均应报验,待复试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且所有材料进场应见证取样,并由监理陪同送至有资质的试验室,办理相关手续。

违者罚款1000元;

5、对于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合格材料先进场,不合格材料后进场现象,以次充好,应严格处理。

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限期退场;

6、工程上所用的材料原则上一次进齐(砂、石、钢筋、水泥、除外),不能一次进齐的材料要分批次逐项报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

违者罚款1000元;

7、对大型预制构、配件选定,项目部要提前上报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经监理审定后、监理部要组织建设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部相关人员对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计量器具、管理体系做深入了解,防止以次充好或生产能力不能保证进度要求。

杜绝使用未审核或审核未予通过的构件厂生产的产品。

违者罚款10000元,并限期退场;

8、装饰构件预制时预埋铁件,应采用镀锌制品,以提高使用年限,防止脱落。

违者罚款500--3000元;

9、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始至交工,建立材料进场台账、材料见证取样台账、施工试验台账、隐蔽验收统计台账、坍落度测试台账、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统计台账、现场签证统计台账,监理部对各施工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

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500元;

10、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进行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如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或没进行复检的,复检后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到工程中去;

11、如设搅拌站后台计量必须严格,有过磅记录,做到每盘过磅,发现一次不过磅的,罚款500--1000元。

对多次提醒而不改的,加倍罚款;

12、在工程施工中,无论哪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应立即口头上报监理,并在6小时内上报书面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必须经过监理现场检查鉴定,施工单位编制处理方案,经有关方认可后,在监理现场监督下进行处理。

违犯规定,罚款1000-20000元,严重者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13、各项目班组施工完毕后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项目部质检员验收合格后,随报验资料报监理部门验收,监理部门会同项目办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下道工序的施工或进行外部检查验收。

如不按程序检查验收每次罚款200元;

14、资料必须及时报送,监理通知单必须根据要求整改后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回复,如未按期回复超过一日罚款50元,如暂时无法整改必须说明情况并写出整改方案,并限定整改日期。

15、质量控制细节

(一)基础工程

1、基础开挖

1.1应主控基础定位,控制定位桩位置及其设置是否合理且利于保存,标高轴线应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1.2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状况及开挖方法等条件进行放坡,其坡度符合有关要求;

1.3基坑边缘堆放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符合有关规定;

1.4基坑周围应进行防、排水处理,严防雨水等地面水侵入基坑周边主体;

1.5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干燥、雨天浸泡,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2、基础回填

2.13:

7或2:

8灰土

2.1.1土颗粒粒径及灰的粒径,不得大于20毫米、灰粒径不得大于5毫米;

2.1.2灰土配比。

现场做灰土试配样本,要在监理监督下封存于现场;

2.1.3现场检测:

虚铺灰土的含水率,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准,含水率过大或过小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1.4灰土必须分层夯实,人工夯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00mm,机夯不得大于250mm;

2.1.5灰土夯实,应满足人工夯4遍、机夯大于3遍的要求。

灰土平整度为10mm;

2.1.6灰土应分层报验,待下层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合格与否以实验报告为准。

未经监理、建设单位检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1.7严格执行灰土试样见证取样制度,认真填写见证取样单;

如果违反2.1.6、2.1.7规定,每项处罚500元;

2.2 素土回填

2.2.1素土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0mm。

回填土不得有石块、树根等杂物。

含水量适中;

2.2.2回填土夯实采用机械夯实不得少于4遍并且人工配合上面平整;

2.2.3水电预埋时,管线侧500mm范围内用人工夯实,并保证不得破坏预埋管道等;

2.2.4回填土回填到设计标高时,应设置防雨措施。

开挖符合要求的排水沟、积水槽以防止回填土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2.2.5回填土为保证分层夯实厚度,每层土方夯实完,必须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并由监理检查签认,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违者处1000元罚款。

并要求返工;

(二)模板工程

1、对基础、主体厨房、卫生间、墙体等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要求,如有位移超规定范围的应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刷隔离剂,隔离剂应为不影响装饰效果和结构性能的水性隔离剂,隔离剂涂刷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模板强度、刚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不得使用影响混凝土观感质量的模板;

4、现浇墙板、构造柱、门窗过梁、挑梁等模板,严禁使用超过允许偏差要求的破旧模板。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拆除返工;

5、剪力墙、框架柱、现浇梁、板等模板支撑牢固,不允许出现涨模。

如有涨模现象发生,每处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处理;

6、模板表面的灰渣、油污等必须清理干净,才能使用,检查出不清理就使用的要求其返工处理,并罚款100元;

7、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得有积水,模板的接缝保证不漏浆;

8、后浇带模板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9、模板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有关要求,如悬臂构件砼强度大于100%,梁板跨度大于8m时,应分别为100%和75%。

侧模拆除时,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模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和及时清运;

10、悬挑构件、大跨度梁板,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时进行拆模,每处以1000元处罚,并应作出对结构的影响鉴定,情况严重者作返工处理,对于砼构件拆模过早,致使混凝土表面损伤或露筋的,每处200元罚款。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应采取架空措施,外面覆盖,以防止钢筋锈蚀,污染。

钢筋必须架起离地面不低于30cm。

否则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200元;

2、钢筋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

弯折内径、钢筋下料长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应考虑钢筋锚固、搭接,以及采用电渣压力焊时融深长度等;

3、钢筋焊接应同心、不得有夹渣、漏焊、裂纹,单面焊时为10d,双面焊时为5d;

4、钢筋安装间距,排距以及上下、左右间距应符合要求;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否则每处处以50元罚款并返工处理;

5、钢筋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特别是柱、墙、构造柱钢筋不应出现位移,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当位移超出规定范围以内时,每根处以20元罚款。

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弯折钢筋;

6、为防止现浇板上部筋在钢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下陷,要利用钢筋废料焊制固定牢靠的马凳筋,高度根据楼板厚度确定;

7、钢筋工程应杜绝以下问题

7.1如钢筋规格型号、级别和主次颠倒、绑扎位置及根数不对,钢筋以小代大,马凳筋固定不牢靠等,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返工处理;

7.2使用小厂钢筋、未经检验、资料不全的钢筋处以1000—5000元罚款;

7.3钢筋已严重变形,未进行修复而使用的,发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罚款并返工处理;

7.4钢筋操作必须按照技术员所编制的钢筋配料表进行下料,没有钢筋下料表的,发现一次罚款150元;

7.5钢筋焊接经检查、试验。

对不合格的焊接头未经处理而擅自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发现一次罚款1500元并返工处理;

7.6钢筋报验,验收一次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经复验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00元。

(四)混凝土工程

1、砼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报验需在白天进行8:

00—18:

00,冬季8:

00—17:

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已验收合格(包括土建、水电、消防);

1.2现场搅拌砼:

混凝土配合比、计量工具、施工机具、人员组织以及质保体系健全。

所用水泥、骨料、外加剂等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并经现场检验;

1.3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提前通知供应商混凝土的标号、功能、数量、时间等;

1.4浇筑混凝土之前,施工方要把值班管理人员、职责及各工种值班人员名单报监理、建设单位,同时各专业共同完成验收且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浇筑,否则不予签发浇筑令;

1.5各种签字手续齐全,特别是混凝土浇筑令。

无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混凝土浇筑令而自作主张浇筑混凝土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应由监理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1.6隐蔽工程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进入下道工序的,处1000--5000元罚款并由监理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2、混凝土浇筑

2.1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浇筑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初凝期,超过时间应按施工缝处理;

2.2必须设模板维护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存在的模板脱落、胀模及整板坍塌;

2.3现场应有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部人员以及施工单位钢筋工、水电工、现场值班人员。

监理人员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并仔细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造成隐患;

2.4混凝土收面不得少于3遍,并特别注意混凝土表面平整,严禁混凝土初凝后进行浇水收面或用砂浆找平。

收面不及时或使用砂浆抹面时,每次给予200--1000元处罚;

2.5注意卫生间、厨房以及阳台等处混凝土面应低于室内高度(按图纸要求);

2.6混凝土接茬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出现接茬处混凝土松动、漏振及浮石子现象;

2.7现场搅拌混凝土原材料采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和水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2.8混凝土浇筑后出现有蜂窝、麻面、等一般缺陷,应报请监理提出处理意见,私自修补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已修补的混凝土打掉,按审批的整改方案重新浇筑;

2.9现浇混凝土结构出现孔洞、露筋、烂根、钢筋位移严重等缺陷的,应同时报监理、建设单位,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由施工单位拿出整改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实施整改。

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返工。

直至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砼出现蜂窝、麻面、漏振每100cm²罚款50元;

·混凝土出现孔洞每100cm²罚款500元;

·混凝土出现露钢筋每100cm²罚款200元;

·砼构件几何尺寸超验收规范的罚款100—1000元。

·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图纸设计要求的返工、处理费用自理,并罚款10000元,性质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发现剪力墙、框架柱、现浇梁、板顶标高超出规范和设计要求,影响使用功能的,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罚款1000—5000元并要求返工处理;

2.10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注意钢筋成品和预埋管道的保护,要求搭设人行和运输通道。

通道牢固可靠,通道底部下衬彩条布,通道底部距上部钢筋不小于100mm,如保护不力,致使钢筋负筋下陷将处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

2.11混凝土浇筑完成,终凝后,方可进行放线、搭架等施工作业。

否则罚款100—1000元。

3、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后应有专人养护,对墙、楼梯、梁、板、独立柱及时覆盖养护。

抗渗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一般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浇水次数应满足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处罚决定:

对于养护不力、养护不及时、没有覆盖或覆盖不完整的每次给予500--2000元罚款。

(五)砌体工程

1、砌块强度、外形尺寸、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要求;

2、粘土砖提前一天浇水湿润,干砖不得上墙;

3、砖砌体砌筑前必须立皮数杆、挂线砌筑。

否则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采取无架眼施工;

4、内外墙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浆饱满度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扒掉重新砌筑。

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5、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不得出现瞎、通、假缝等现象。

每检查出一处罚款50元;

6、墙体拉接筋应符合有关规定,拉接筋入墙不得小于1000mm,应设有弯钩且钢筋规格符合要求(具体见施工规范及图集要求);

7、落地灰应及时清理,不得再次使用。

如发现使用罚款100—500元;

8、混合砂浆中的石灰膏,掺量应符合要求,石灰膏的熟化时间应不少于15天;如使用砂浆王等一些砂浆外加剂,掺量应符合规定,且应有产品使用证书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

9、构造柱支模,模板加固应在砌体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进行,以免出现墙体拉裂,影响结构的整体性;

10、同一块脚手板上的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以防止架子倒塌;

处罚决定:

对于有干砖上墙者,每块干砖处10元罚款,并做返工处理;对于拉接筋设置不正确者,每处罚款50元,并作处理。

11、加气混凝土块砌体施工需满足以下要求

11.1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11.2砌块进场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

试验报告。

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块的外观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11.3砌块上墙砌筑前,应向砌块面适量浇水;

11.4砌块砌筑时不得与其它块材混砌,且应错缝搭砌。

水平灰缝、垂直灰缝砂浆饱满度均大于80%;

11.5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6对出现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再次验收不合格的返工处理,并罚款100—1000元。

(六)抹灰工程及外面砖工程

1、内粉工程

1.1原材料控制

·水泥应进行复试并合格。

对使用不合格的水泥返工并处罚款。

2000—5000元

·罩面所用石灰膏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30天,白灰膏应细腻、洁白,混合沙浆所用白灰膏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以免出现爆灰现象;

·砂应为中砂,一般应用不大于5mm的筛子过筛,砂含泥量不得超过规定。

并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及其他有害杂质。

对使用不合格砂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进行处理;

1.2基层处理及报验程序

·主体混凝土界面不得有油污、铁丝、外露钢筋,海绵条及胶带,否则要清除干净;

·混凝土涨模剔凿到位。

混凝土界面应进行毛化处理或刷符合要求的界面剂。

砖墙应浇水湿润等,上述基层处理工作完成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3墙面大面积粉刷前,应先确定样板间,并经监理确认合格、业主认可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粉刷。

如样板间不经确认,私自进行大面积粉刷,视具体情况处以3000元罚款并停工进行质量鉴定;

1.4对于后砌墙楼板部位粉刷的要求:

楼板表面的处理同一般混凝土面,板缝及后砌墙与混凝土交接处设置塑性网片,特别是砂浆与网片的结合应重点检查,并附以隐蔽验收记录。

由监理项目部、建设单位项目部验收后,方可进行粉刷;

1.5过程控制及验收

·抹灰配合比及厚度应符合实际规定,抹灰应分层进行;

·质量要求应符合一般抹灰验收规范规定;

·水泥护角、踢脚,厨卫间墙面按设计要求做;

·厨卫间防水应做渗漏试验;

·内粉墙面、地平、板缝每套为验收批;

2、外粉工程:

2.1基层处理要求同内粉;

2.2外粉必须分别在门窗口、角垛、墙面等处吊垂直,套方持灰饼,在墙面上弹出灰层控制线;

2.3滴水线(檐口、窗口、窗楣、雨棚、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及流水坡度应保证其长度、坡向正确;

2.4养护:

外墙水泥沙浆应喷水养护;

2.5外粉应每步架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签认;

2.6外保温层处理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施工;

处罚:

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违反一项次罚款500元并停工整改;

3、外面砖

3.1准备工作:

对面砖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底下基层的要求和处理应符合外粉的要求,应预先检查外粉拉毛的质量,拉毛面是否平整,是否空鼓;

3.2铺贴面砖前对砖的尺寸,外观质量、色泽进行预先检查,不得相邻砖石颜色深浅不一,且施工时要进行湿润;

3.3大面积施工时,应采取分段按顺序铺贴,按标准拉成镶贴,严格控制方正,并随时做好铺砖、找平、拼缝,各道工序的检查和复验工作,以保证质量;

3.4砖面层铺贴24小时内,根据面砖的要求分别进行擦缝,勾缝,缝的深度为面砖厚度的2mm,同时随时清理面砖表面水泥,并作好面砖的养护工作;

3.5砖的拼缝应拉线检查,面砖粘贴距欧式构件、窗套、檐口为8-10mm,绝不允许面砖直顶住阴角。

检验批为每步架一个检验批;

处罚:

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每违反一项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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