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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第三稿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立标准(第三稿)

 

第一篇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在?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立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指导下,为加强对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立的指导,特制订?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立标准?

〔以下简称?

标准?

〕。

1.2适用范围

本?

标准?

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与建立管理〔不含城镇规划建立用地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建立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城市型居住社区建立〕。

城镇〔不含乡政府驻地〕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立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城市型居住社区建立应参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93〕进展规划和建立管理。

目的是建立成为城市型居住社区或居住小区。

1.3规划层次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含三个层次规划内容:

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二是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三是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村镇体系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村镇体系规划相关内容的深化和优化调整,应单独编制。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的详细规划,应同时编制。

1.4一般管理规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

省市二级村镇规划与建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评审,县〔市〕区村镇规划与建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

县〔市〕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省直管县〔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批,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参编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单位,应获得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参编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单位,必须获得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

1.5规划根据

县〔市〕区村镇体系规划;

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市〕区社会经济开展规划;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与标准等。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根据主要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或村镇体系规划以及乡镇总体规划。

1.6规划范围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宜以县〔市〕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的地域范围,乡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宜以行政村范围进展规划,假设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宜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

1.7规划原那么

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第二篇术语

2.1新型农村社区

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所建立的、居住方式与农村产业开展相协调,且具备完善根底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效劳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民聚居点。

2.2新型城镇化

是指不仅强调城镇化率,而且强调农民收入程度的进步、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以及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强调以新型农村社区建立为支点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开展。

2.3城乡统筹

是指同时兼顾城市和乡村利益,综合统筹考虑的工作方法和思路。

2.4城乡一体化开展

是指在城乡统筹工作方法及思路的引领下,统筹城乡开展政策、开展目的,统筹安排城镇和乡村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并实现其均等化的开展形式。

2.5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

是指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进展的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规划,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位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立引导等,也包括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开展的根底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效劳设施专项规划,是村镇体系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对村镇体系规划的深化和优化。

2.6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

是指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内,对产业开展、产业布局以及土地利用空间、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做出安排的规划。

2.7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

是指对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范围进展的兼有控规管制要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8平原农区

指处于平原地区,主要从事农业消费的农村地区。

2.7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

是指新型农村社区建立所占用的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四类,不包括消费用地。

2.9建筑线

一般称为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2.10历史文化名村

由建立部和国家文物局及河南省政府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好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落。

第三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

3.1指导思想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在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指引下,施行城乡统筹开展和城乡一体化开展。

3.2规划期限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

3.3原那么与要求

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应表达集中、集聚开展的原那么,积极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积极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进镇居住,科学合理推进城镇化进程。

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展新型农村社区建立,鼓励以规模大、区位好、根底施行相对配套的现有村庄为根底建立新型农村社区。

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现代农业消费的组织,方便居民现代生活的要求,根本符合耕作半径。

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的选址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吞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避开生态敏感区,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以及文物埋藏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应防止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线穿越,应防止沿公路展开布局,特别是沿公路两侧展开布局。

新型农村社区的布局应符合县〔市〕区产业开展、产业布局与特殊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新型农村社区的布局应充分研究新型城镇化建立规划,应与县〔市〕区城镇开展规划相衔接。

3.4主要内容

应确定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目的,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数量、平均人口规模、产业开展目的、人均收入目的、平均耕作半径等。

应根据编制的原那么和目的要求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的布局规划。

应根据新型城镇化的开展确定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

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确实定宜按照以下公式进展计算:

M=p(1-Xβ)

M----规划期末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

P----整合村庄的人口总数,指新型农村社区建立所整合的行政村或村庄的人口总数。

X----期末城镇化转化率。

按河南省2030年城镇化程度70%的目的,河南省现有农村人口的40%需转移到城镇。

因此,河南省整体的期末城镇化转化率为40%。

β----转化率折减系数。

虽然河南省规划期末的城镇化转化率为40%,但却需要20年才能完成,因此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调查研究,并确定转化率折减系数。

一般转化率折减系数应在0.25~0.75之间。

集中、集聚建立的新型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原那么上不超过1个,每个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原那么上不低于2000人,山区、丘陵区的新型农村社区人口规模可适当降低,但不宜低于600人。

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均用地应不超过100m2。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村庄的迁并与整合规划。

村庄的迁并整合规划应注明被迁并整合村庄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并应注明被迁并整合村庄的去向。

在地理条件、产业开展、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村庄,不宜整合迁并,应就地改造,应逐步建立成为独具特色的,且有新型含义的农村社区,应特别注意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

新型农村社区的分类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相对位置可分为一般型新型农村社区、城郊型新型农村社区和城中村城市型居住社区。

城中村城市型居住社区指位于城镇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建立用地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建立形式。

城郊型新型农村社区指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内,城镇规划建立用地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与城镇开展的关系。

一般型新型农村社区指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新型农村社区。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对旧有村庄的整合情况,可分为多村合建型新型农村社区和单村独建型新型农村社区。

多村合建型农村社区指两个以上行政村或多个自然村共同建立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立方式。

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时应进一步编制以人口、土地、边界调整为主要内容的村庄迁并整合规划。

单村独建型新型农村社区指一个行政村或一个行政村内部几个自然村庄单独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时编制村庄迁并整合规划,主要是团队a建立用地和人口的整合。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包容人口的多少,可分为特大型农村社区、大型农村社区、中型农村社区和小型农村社区。

 

人口规模〔人〕

社区类型

6000—10000

特大型社区

4000—6000

大型社区

2000—4000

中型社区

≤2000

小型社区

人口规模超过10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宜按?

镇规划标准?

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其内部社区的详细规划也宜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93〕进展编制。

人口规模小于10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其空间开展规划和详细规划均应按本?

标准?

的要求进展编制。

根据我省自然地理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平原农区新型农村社区和山区、丘陵区新型农村社区。

平原农区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宜采取集聚整合、规模开展的形式进展建立,重点推广特大、大型新型农村社区建立。

山区、丘陵区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宜采取适度集聚、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形式进展建立,重点推广中型和小型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

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居民生活习惯、现有建立根底、经济开展程度等多种因素,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类型还可分为就地改建型和异地新建型。

就地改建型新型农村社区根本特点是:

不占或少占耕地,具有较好的或便于形成的对外交通条件,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根底设施配套,并可以施行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可以满足社区建立的需求。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引导。

应根据县〔市〕区产业开展、产业布局和特殊功能区规划以及城镇开展规划,在新型农村社区分类的根底上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立引导,包括新型农村社区产业的开展方向、规划建立的特点和要求等。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立需迁并整合的村庄,除危房维修外,所有团队a和个人的建立活动〔包括危房改造〕,严禁在现村庄新建和改建。

应纳入规划的新型农村社区进展统一规划建立。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对城乡建立用地进展核算。

应核算现状城乡建立用地的构成。

应核算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的总占地规模。

应核算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立集约、节约的农村团队a建立用地指标规模。

应对规划期末城乡建立用地的平衡进展预测。

3.5根底设施专项规划

根底设施专项规划包括道路交通体系规划、给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电力电信工程规划、环境卫生工程规划、防灾减灾工程规划等。

根底设施专项规划的总原那么是分区统筹、区域共享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

其中污水工程规划应符合河南省分建区域性污水处理厂的要求;环境卫生工程应符合河南省分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的要求。

3.6公共效劳设施专项规划

公共效劳设施专项规划的总原那么是分区分级统筹、科学合理配置、区域共享共建。

3.7生态建立与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生态建立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总原那么是大区域统筹全局、小区域根治重点。

即大的生态系统建立、大的流域污染问题治理要从全局和全区域出发进展规划建立;小区域内应重点治理污染源和农村的消费生活环境。

生态区和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8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总的原那么是保护与开发并重,先保护后开发。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重点是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其中也包括对农村自然状态以及历史文化原真性的保护,保护乡村的美妙印记。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9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编制近期建立规划。

重点是近期应建立的新型农村社区和相关的区域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

应对近期建立工程的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做出详细安排。

3.10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成果应有文本、图件和相关附件构成。

第四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

4.1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的主要任务。

在规划的范围内确定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开展的方向、产业开展的构造和产业开展的目的,按宜工那么工、宜农那么农、宜商那么商的原那么,充分表达农民就地就业,就地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

在规划的范围内对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土地使用和空间开展做出安排,实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在功能上的有机对接。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核定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口规模和建立用地规模。

由于在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中已对消费性用地做出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中应不含消费性用地〔消费性用地的建立规划应另行编制〕。

人均建立用地标准

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标准按两类控制,Ⅰ类为75~85m2,适用于高层或多层为主的社区,人均耕地缺乏1亩的行政村;Ⅱ类为85~95m2,适用于部分有低层住宅的社区,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行政村。

分类

人均用地指标〔m2/人〕

适用范围

Ⅰ类

75~85

人均耕地缺乏1亩的行政村

Ⅱ类

85~95

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行政村

注: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标准进展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100m2/人。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划范围内的村庄迁并整合规划。

在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规划范围内的根底设施专项规划。

根底设施专项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应对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用地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做出详细安排,其规划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与自然环境和谐,与产业开展、产业布局相衔接,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清新优美,充分表达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

集中紧凑,防止无序扩张,全面综合地安排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的各项用地。

 

用地类别

占建立用地比例〔%〕

人均建立用地指标〔m2/人〕

Ⅰ类

Ⅱ类

住宅用地

55—75

45—70

50—75

公共设施用地

8—15

6—15

6.5—16

道路广场用地

10—15

7—15

9—16

绿化用地

5—8

4—8

5—8

建立总用地

100

75—85

85—95

注: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建筑用地和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应编制建立用地范围的专项工程规划和公共效劳设施规划,规划应符合本标准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

4.3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图纸以及附件构成。

第五篇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与建立要求

1总体要求

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应进一步研究论证新型农村社区的选址和建立用地范围。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人口与用地规模宜与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相一致。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用地标准宜与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相一致,且应对空间开展规划阶段确定的用地布局进展深化和优化。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应对确定的规划建立用地范围进展深化细致的勘察和调研,应对建立用地及其周边自然环境、现状建立情况等做出建立性的评价。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建立总平面图和建立效果图。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专项工程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编制竖向规划。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中的公共效劳设施配置,应有针对本?

标准?

的符合性说明。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应适当增加控规图那么管制要求,强化规划管理,便于社会监视。

控规图那么应落实空间开展规划的根本思路和开展目的,落实新型农村社区建立的根本要求和根本特点以及建立方向。

控规图那么主要有九项指标构成,即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建筑退红线、建筑限高、设施配置。

控规图那么管制要求应编入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开展规划文本,同时审批。

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成果由图纸、说明书构成。

2公共效劳设施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效劳设施,原那么上按规划的要求配套建立,应到达“规模适度、相对集中、道路硬化、人畜别离、商住分设、饮水卫生、效劳配套、街容整洁、风貌鲜明〞的根本要求。

效劳设施应包括:

行政管理、社区效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效劳、金融邮电和市政公用等八类设施。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效劳设施的配建程度,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立和同时投入使用。

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公建的工程见表5.2.3:

公共效劳设施建立指标〔▲<必设>;△<宜设>〕表5.2.3

类别

设施名称

效劳内容

建立规定与规模要求

配置级别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社区行政管理及社区综合效劳

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

具备社区“八室〞〔村党组织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综合会议室、警务室、档案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信访调解室〕

建筑面积≥200m2

社区效劳中心

家政效劳、咨询效劳、代客订票、美容美发、洗浴、综合修理、辅助就业设施

建筑面积100-300m2

礼堂

社区举办红白事的场所位置

建筑面积50-150m2

计生站

可与卫生站合设

建筑面积20m2以上〔3000人以上或有条件的社区可分设〕

养老院、民福院

老年人全托式护理效劳

活动场地应有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容积率不应大于0.3;床位数量要应按照40床位/百老人的指标计算

--

治安联防站

——

可与社区委员会合设,15-30m2

农具统一存放站

农具统一存放

每千人1座,建筑面积300m2以上

教育

托儿所

保教小于3周岁

根据规划设置,托幼可以合设,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托与半托的比例,人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5m2。

幼儿园

保教学龄前儿童

小学

6-12岁儿童入学

可参照?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立标准?

;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建,设九年制学校。

中学

12-18岁青少年入学

按教育部门规划设置

--

--

--

--

远程教育、科普教育学校

可综合利用学校设施,以学校为根底扩展兼具根底教育、职业教育、农村继续教育功能的新型农村学校

按规划设置

医疗

卫生

卫生站

社区卫生效劳站

建筑面积30m2以上

文化

体育

文化活动中心

老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农民培训中心

建筑面积50-200m2

小型图书馆

农村科技活动、书刊与音像制品

靠近或者结合社区中心绿地或广场安排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

科技效劳点

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农产品市场信息效劳

结合小型图书馆布置

全民健身设施

球类、棋类活动场地,儿童及老年人学习活动健身场地、用房

结合公共绿地安排

商业

效劳

农贸市场

销售粮油、副食、蔬菜、干鲜果品、小商品

占地面积100-300m2,农贸市场可与食品加工点合设

食品加工点

粮油、副食、蔬菜、果品加工

餐饮

主食、早点、举办婚丧宴;

按规划设置

社区超市

烟酒糖茶等百货、日杂货

占地面积70-150m2

农资超市

化肥、农具、农药等销售点

占地面积50m2以上

邮政、储蓄等代办点

邮电综合效劳、储蓄、及相关业务等

按规划设置

市政

公用

垃圾搜集点

效劳半径不大于100m,分类搜集,垃圾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

——

公厕

——

每800—1000人1座,建立标准应不低于30-50平方米/千人,设置人流集中处,公厕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公交点

——

根据规划设置

配电房

——

〔按供电系统技术要求设置〕建筑面积50m2左右

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社区设置

按规划设置

--

--

--

--

小型污水处理站

因地制宜,可集中,可分散

按规划设置

5.2.4根据配套公共效劳设施工程的使用性质和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布局,宜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应有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并减少干扰。

商业效劳与邮政储蓄、文体、公共绿地等有关工程宜集中建立,形成社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5.2.5组团级公共效劳设施的建立应方便居民、满足效劳半径的要求,效劳半径不大于300m。

停车设施

低层住宅停车应结合宅院设置,多层单元住宅及高层住宅停车场地应集中布置。

社区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建,必须建立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总量根据新型农村社区条件按每户不低于0.5个停车位的标准;规划特殊功能〔例如:

旅游型〕的社区停车场地布置应按每户不低于0.7个停车位的标准规划。

名称

单位

自行车〔辆〕

机动车〔辆〕

社区中心

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5

社区超市

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

≥10

≥1.5

集贸市场

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

≥15

≥5

餐饮店

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

≥8

≥2

卫生站

车位数/每百平米建筑面积

≥15

≥2

注:

①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其他类型的车辆停车位的换算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针对必设设施没有设,达不到要求增设的设施,规划建立过程中应作出详细的说明。

3住宅与建筑

新型农村社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公建立施建筑和消费用房三部分。

消费用房应与住宅别离,且相对集中;其他建筑的设置,应符合无污染、不扰民的要求。

各类建筑的建立应按照“先规划报审批、后施行建立〞的原那么进展。

建筑必须表达地方乡土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密度、群体组合、空间环境、使用者要求等多方面因素,采用院落组合、街坊组团等多形式灵敏布置。

住宅应以科学设计为支撑,进步建筑质量。

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消费生活需要,搞好单体设计,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平安、卫生的原那么,对房屋位置、构造、走道、庭院、围墙、门户、卫生设施等合理布局、科学设计,表达多样性和统一性,做到住宅套型合理,功能完善。

此外,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立,高度重视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重点技术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四新)的成果应用,全面普及利用太阳能。

低层住宅建筑可参照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组织编制的?

河南省新型住宅设计图集?

所推荐的户型。

深化设计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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