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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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
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南
一、实施主体
道里区公办小学校。
二、招生范围
招收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三、所需材料
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
四、工作流程
.小学校在招生前期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或通过网站、微信等发布招生启事或公告。
.招生期间,学校组织收取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等证件,进行审核。
遵循“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进行登记,发放录取通知书。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入学。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六、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指南
一、总体原则
在坚持对口直升的基础上,从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就读。
二、实施主体
各区公办初中学校。
三、招生范围
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四、所需材料
小学生学籍档案。
五、工作流程
.完成小学学业。
.小学生毕业学校统一向对口初中学校移交小学生学籍档案。
.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
六、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七、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指南
一、总体原则
高中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组织招生录取。
二、实施主体
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三、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信息及中考成绩。
四、工作流程
.公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指南。
.组织初中学校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组织全市统一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填报志愿。
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分两次填报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普通高中等学校的各项志愿。
.实施录取。
按照录取顺序,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总成绩等,由市中招部门公示省、市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完成重点高中录取;区中招部门公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完成普通高中录取。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六、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指南
一、总体原则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依法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主体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区教育局。
三、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提供随迁人员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
四、办理流程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由小学校受理,随迁子女父母在招生期间,到居住证所在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报名,统筹安置入学。
.转学。
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受理,申请转学的随迁子女父母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统筹安置入学。
五、咨询电话
(小学)(初中)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六、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分班工作指南
一、总体原则
坚持阳光均衡分班办法,采取“两先、一抽、不调”(两先:
即先公布班级新生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一抽:
即抽签定各班教师;不调,即一旦确定后任何班级不准调换学生和教师)办法,保证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
二、实施主体
由义务教育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流程
.学校采集新生信息,形成新生数据,实行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
.学校综合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任课教师。
.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
四、监督机制
.分班在家长和社会监督下公开进行。
.分班结束立即公示分班结果。
.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
五、咨询电话
(小学)(初中)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六、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高中学校学生分班工作指南
一、总体原则
坚持阳光分班办法,采取“两先、一抽、不调”(两先:
即先公布班级新生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一抽:
即由家长代表抽签定各班教师;不调,即一旦确定后任何班级不准调换学生和教师)办法,保证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
二、实施主体
由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流程
.学校采集新生信息,形成新生数据。
开展分层次教学的普通高中学校,严格以学生学业基础为依据分班(艺术体育特长班、国际课程班等特殊类型班级,可由学校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应具体实施细则)。
不开展分层次教学的普通高中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
新课程实施后,尊重学生选课走班的选择权,具体分班要求可参照省教育厅相关指导意见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学生“分班不求人”。
.学校综合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任课教师。
.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
四、监督机制
.分班在家长和社会监督下公开进行。
.分班结束立即公示分班结果。
.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六、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中小学校学生排座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排座工作由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中小学校要制定统一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适合学校特色的排座办法,并严格按公开的排座办法实施。
三、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
四、坚持定期轮换。
排座不固定不变,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
五、对身体有残疾等特殊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采取横排轮换串座。
六、工作流程
.班主任全面了解学生身高、视力、听力等身体基本情况。
.形成初步排座方案。
.将排座方案在班级内公示。
.动态调整。
七、咨询电话
(小学)(初中)(高中)
(工作日上午—;下午—)
八、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中小学校学生排座工作流程
中小学生选拔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选干评优工作由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中小学校制定具体的学生干部和评奖评优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公示后,评奖评优结果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学生干部选拔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人人参与,形成主人翁意识,营造团结向上的班级氛围。
四、小学一、二年级,因学生年龄较小,自我认知不完善,学生干部可由班主任指定或学生轮流担任。
初、高中新一年级入学初,因同学之间互不了解,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前提下,可由班主任临时指定。
入学一定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均须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
也可采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任意指定任用。
五、学生评奖评优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不得直接指定。
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咨询电话
(小学)(初中)(高中)
(工作日上午—;下午—)
七、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
二、办理范围
.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户籍、居住证的人员;
.坐落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号)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已经毕业但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户籍、居住证的人员。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关于《<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
四、办理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规定的学历等条件。
五、申报材料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由指定的区、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六、办理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日内。
承诺时限:
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教师资格认定不计时环节说明:
审核认定环节结束后,需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放空白教师资格证书后打印证书。
工作程序为黑龙江省教育厅根据通过申请的认定人数发放空白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在收到空白教师资格证书后,打印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而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因发证时间取决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放空白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所以审核认定环节结束后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发放空白教师资格证书之间的时间为不计时环节。
)
八、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现场确认资格认定发放证书。
九、服务承诺
.对您申报的办理事项,材料齐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对您现场、电话咨询的事宜进行详细解答。
.对现场确认未通过的及时反馈原因。
十、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点:
道里区工程街号。
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工作群:
“道里教师资格工作群”群号。
监督电话:
(工作日上午—;下午—)。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流程图
网上报名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等条件的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申请认定。
现场确认
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和在校生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现场确认。
审核认定
由道里区教育局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发放证书
经认定通过,道里区教育局将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至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