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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土地资源家底

摸清土地资源家底

摸清土地资源家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纪实

2007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拉开了帷幕~与此同时~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并紧紧围绕全国统一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适合首都实际情况的新路子。

目前~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已有较大进展。

经过精心的前期准备与全面的业务培训~2008年3月1日起全市外业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为了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北京市政府成立了由十几个相关部门参与的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陈刚副市长任组长~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市调查成果的维护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李燕飞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建立了严密有序的组织制度和工作体系~明确了定期例会、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制定了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培训方案,构建调查技术保障体系~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制定了符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实施细则》。

同时~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备和调查成果的整体质量~对所有调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采用招投标方式对承担土地调查单位的资质严格把关~引入监理机制在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严格调查成果验收。

此外~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大力宣传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使社会和群众真正理解和支持调查工作。

自去年7月1日开始~北京市土地调查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积累经验~时至今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形成了适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的工作特色:

第一~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在已经完成的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和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工作基础上~对现状发生变化的地块进行更新调查,第二~土地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同步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土地总登记实施方案、工作意见及操作方法。

第三~坚持业务培训与专题研讨结合~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定期对土地调查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根据工作中出现的疑点难点等新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

第四~基本农田试点工作已经完成~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为进一步开展全市范围的土地调查提出了建议。

目前~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知多少

1996年北京市完成了第一次土地调查,为全市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重要基础数据。

当时,由于受经费投入、人员队伍、技术手段和制度建设等条件的制约,调查成果现已不能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全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第二次土地调查既是一项具有政策性、法律性和社会性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集科学性、技术性、实践性、统一性、严密性于一体的全面工作。

工作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

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保证北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这次土地调查目标是:

全面查清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掌握确切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主要任务是:

在已有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更新调查;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开展土地总登记工作,提高土地确权率;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调查进度是如何安排的,

整个调查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全面调查和数据库建设阶段、申请检查验收阶段、登记发证阶段和建立土地调查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等五个阶段。

2007年7月1日,土地调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到2008年8月申请国土资源部组织验收。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向国土资源部汇交成果。

与第一次土地调查相比有何新特点,

北京市第一次土地调查采用传统的调查方法,主要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这次调查采用3S技术等多种现代化高新设备和高新技术,不仅要查清土地利用现状,还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面积、范围及权属状况等,同时要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并一一上图、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数据库。

采用什么技术路线和方法,

在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技术路线和方法基础上,这次调查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结合的办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技术流程,获取变化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分布信息以及基本农田信息,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在确权率达到90%的同时实现土地全覆盖登记——

二次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同步进行

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同步进行,是北京市这次调查工作创新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重点。

根据通常做法,土地总登记一般在全面完成初始地籍调查后再实施,而初始地籍调查登记周期往往较长,其调查成果不能及时应用于土地总登记,往往需要重新调查复核数据,给土地登记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北京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创新,明确将土地总登记和发证工作列入《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推进调查成果应用,通过变更登记保持数据现势性,探索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同步进行的有效途径。

目前北京市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了市土地总登记工作方案。

稳定队伍,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成立登记发证推进组,负责对全局系统土地登记发证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各分局相应成立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宣传发动以及登记发证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区县分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定岗定编,建立相对稳定的登记发证队伍。

同时,依照登记程序,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全面开展行政区划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土地登记发证率,逐步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

对已登记发证宗地的档案进行清理和整理,并与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对照和衔接;对尚未进行土地登记的宗地,按照土地总登记程序,总登记的政策意见及技术细则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建立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统计制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力争在2008年底前,摸清土地权属现状,建立基础明细台账,全市土地确权率达到70%,土地登记发证率达到50%;2009年10月底前,全市土地确权率达到90%以上,土地登记发证率达到70%以上,依法完成辖区范围内土地的全覆盖登记;2009年年底完成土地总登记市级成果验收工作。

此外,还制定了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多种传媒手段,通过多种表现形式,走进机关、军队、社区、企业、村庄等全面宣传、广泛普及北京市土地总登记相关知识,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造坚实的群众基础。

以街坊为单位全面开展,及时对接调查成果

在登记发证工作中,本着“先易后难,条块结合,循序渐进,逐步开展”的原则,规范土地登记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总登记程序,逐步扩大登记范围。

在初始土地登记过程中产生土地权属争议的,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京国

土籍〔2007〕804号)的有关规定,积极调解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后再登记发证,逐步减少存在权属争议的未登记宗地数量。

登记工作以街坊为单位全面铺开,使二次调查成果与土地总登记充分衔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成果,不断总结经验,做好各类用地的土地发证工作:

以央产、军产用地登记为突破口,以公用事业用地登记为重点,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对于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从央产和军产土地登记入手,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央产、军产土地登记发证率。

对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权〔2002〕675号)执行。

军产参照此规定办理。

同时,在总结央产、军产登记发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主动与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市政、政府等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加大公用事业用地发证工作力度。

城镇国有土地总登记程序按照《土地登记办法》执行。

积极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工作。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总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京国土籍〔2007〕8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

集体土地总登记程序按照《关于下发<北京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集体土地登记操作流程>的通知》(京国土籍〔2007〕768号)规定执行。

创新工作机制确立硬性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保障,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与土地总登记同步进行的实践探索,同样确立了定期工作例会、技术培训交流、不定期专题研讨、土地总登记发证统计、规范化检查和考核监督等多方面有效机制与硬制度。

充分发挥例会制度与培训机制的作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商议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疑难事项。

同时,还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议,针对不同层次的问题,按照城四区、近郊四区、远郊区县的分类分别召开问题研讨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每半年举办一次土地登记程序、技术操作培训以及疑难问题交流会。

各分局结合本区县具体情况,组织本区县相关单位开展登记发证培训,重点讲授土地登记的基本政策、技术方法等知识,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按质完成。

建立土地总登记发证统计制度。

以各分局地籍调查数据为基数,对于土地总登记发证情况,实行月统计制度,对于确权情况,实行年统计制度。

各分局自2008年起,每月对总登记发证数量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统计,自2008年2月起,每月5日向登记发证推进组报送辖区内上月土地总登记发证情况,以发证率和确权率如实反映各项土地权利的发证数量。

市局对分局土地登记发证统计报送结果进行内网公示,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

发证率是以土地总登记累计发证数统计发证比例,基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数。

确权率是以宗地数统计确权比例,基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

土地所有权宗地数。

土地确权的标准是土地使用人或所有人明确、界址清楚、用途明确。

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是:

封闭式住宅小区、大专院校等视为一宗土地,有条件的可以划分为若干宗土地,宗地被公路等线状地物分割的,分别划分宗地。

以规范化检查机制保证土地登记工作质量。

市局定期从分局抽调部分业务骨干组成规范化检查组,依照有关规定对各分局总登记的内容、程序以及登记形成的档案等进行规范性检查。

通过考核监督制度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质量纳入政绩考核评价指标。

市局制定考核监督办法,通过“月报表、季考核、年评比”的形式对各区县分局进行考核,作为分局年度绩效考评的考核评价指标之一,每季度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发证速度的目的。

统筹协调地籍调查与基本农田调查

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状况调查都属于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主要任务范畴。

基本农田调查既贯穿于整项调查工作之中,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如何协调地籍调查与基本农田调查的关系,在组织上和技术上都有一定难度。

市土地调查办专门组建基本农田调查组,结合北京市工作特点编写了有关技术细则。

目前,北京市已经完成了基本农田调查市级试点工作,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全市外业调查工作全面铺开,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要求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变更调查并统一调查数据的时点。

地籍调查在已有基础上重点实施更新调查

与其他省市不同,北京市2004年4月30日就全面完成全市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工作,取得了翔实的土地地籍调查数据,建立了城镇地籍数据库;2006年底已完成了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外业调查和数据建库工作基本结束。

经过调查统计,全市共完成城镇国有土地地籍调查面积1119.953平方公里,涉及18个区(县)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219个街道、5901个街坊、79633宗地。

首次查清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总面积为13570.9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70%,共计21103宗。

通过全覆盖测量,实现了全市各等级基础测量控制网点由整体到局部、由高级到低级的均匀分布;通过逐宗、逐地块的全覆盖调查,获取了全市每宗土地的权属,以及每个地块的利用现状等第一手基础资料;通过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数据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整合,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通过试点,首次开展了北京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这些成就的取得,都为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此,这次调查工作重点在于实施更新调查,进一步整合不同时期及城、乡调查数据。

基本农田调查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根据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部署,在市土地调查办的组织下,基本农田调查组会同有关区县分局于2008年1月中下旬完成了基本农田调查市级试点工作。

基本农田调查范围是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后,经国务院检查组(国土资源部)认定的北京市350万亩基本农田的保有量。

通过调查查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并上图入库、登记造册。

利用取得的基础数据和最新遥感影像资料,切实保护好现有基本农田。

这次基本农田试点调查工作选择通州区永乐店镇、于家务乡、延庆县张山营镇、四海镇、大兴区礼贤镇、怀柔区北房镇作为试点乡镇,通过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基本农田责任状、规划图、集体土地地籍调查、遥感影像、调整补划审批等相关资料和图件的空间叠加分析,查清了6个试点乡镇基本农田的现状、调整补划和被建设占用的数量、空间分布等情况。

在此基础上,通过区县分局和乡镇工作人员的内业核查和现场指认,查清了通州区永乐店镇等两个试点镇的基本农田使用用途发生改变的用地类型、空间分布和审批情况等,并对个别难以指认的地块进行了外业核实。

在完成试点调查的基础上,对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全面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储备耕地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探索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有效途径提供了依据。

图片新闻:

结合北京市土地调查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全员培训

与其他省市情况相比较,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工作特点显著,除了选用全国土地调查办编写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教材》外,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编写了培训教材,紧紧围绕北京市调查工作特点开展培训。

根据《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实施方案》的部署,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为市级培训工作的全面培训阶段。

市土地调查办于去年11月份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一期市级培训工作,采取授课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十八个区县国土分局主管局长、科长及业务骨干人员就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业务进行培训。

今年2月底开展了第二期市级培训,也是全面开展外业调查前最系统、最全面的一次培训。

培训内容坚持精简和实用原则,主要围绕土地更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土地总登记、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内容。

培训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土地调查技术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及质量监控能力,提高专业调查队伍对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土地调查工作的操作方法、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统一。

培训图片说明:

2008年2月26日起,北京市土地调查办利用一周左右时间组织了第二期市级培训。

培训工作结束后,从3月1日开始,全市外业调查工作全面铺开,根据《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部署,应于2008年5月底,完成区县调查成果预检验收和市级调查成果汇总。

例会图片说明: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李燕飞副局长(右中)主持办公例会,与各工作小组负责人一起研究工作部署。

外业调查图片说明:

1.河北省第一测绘院外业调查人员在“鸟巢”附近应用TOPCON全站仪进行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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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承担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测绘任务,图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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