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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物资供应科管理制度

 

--采油厂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适应新的物资供应动作机制,规范物资采供行为,降低物耗,提高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我厂生产生活需用的包括油管杆、化学药品、油料、工具、劳保及常用料等在内的所有物资。

第三条凡--采油厂各二级单位用料计划的申报、物资供应、领料、结算、仓储、废旧物资、信息反馈等管理均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四条加强物资供应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物资供应信息化操作平台,提高物资供应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物资供应科是全厂物资供应的主要管理部门。

物资供应科、动力装备科、安全环保质监科、招标办公室、企业管理科、审计科、财务资产科共同参与厂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供应科主要职责

1、在厂党政的领导下,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物资供应方面的方针、政策。

2、制定和实施采购程序,完善采购制度,对采购物资负责,并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推荐,以及对认定合格的供应商加强联系,确保供应商按质及时供应。

3、按照厂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组织编制物资供应计划,负责组织、申请、采购、订制、平衡调拨等业务,做到物资供应计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定期对库房的物资验收入库情况、库内物资的保养情况,包装器材、废旧物资回收、物资节约和修旧利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四定位、四对口等基础工作与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5、在每个报告期内掌握入库量、消耗量、库存量、回收量四笔帐。

6、组织科内人员定期分析物资供应、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7、加强基础工作,负责督促科内各种报表的编写,并进行审核,督促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督促料单的及时结算及票据的及时传递。

8、组织全科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承包指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凡--采油厂范围内的所有用料(含常用料、工程用料及其它用料)均必须编制成用料计划,由厂物资供应科统一按计划组织供给。

第八条物资需要量计划的编制依据

1、已确定的工程建设、生产维修、厂建维修计划。

2、各专业部门提交的生产改造方案、科研、技改计划。

3、生产计划科下达的生产计划及各单位各科室上报的请购计划。

第九条物资需要量计划按时间可分为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应急计划。

物资需要量计划按用途可分为生产维修用料计划和工程建设用料计划。

第十条物资需要量计划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上报。

全厂各单位生产用料、专项工程用料及其它用料,全部按计划运行,不得越级申报。

大队用料计划应以区队、班组为最小单元编制。

第十一条各单位“急用料计划”经本单位领导审签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送物资供应科,方被视为有效申请计划。

第十二条物资申请计划上报的时间

1、各单位生产维修常用料、采油工艺计划、新井投产所用化学药品计划,日常用料月度计划须在本月25日前向物资供应科上报下月主要材料需用计划。

2、专项工程用料,新建项目和未完项目由基建科、办公楼配套大修由后勤服务科、设备修理由动力装备科、新架线路由供电车间在开工前三个月向物资供应科上报详细用料计划,物资供应科按计划执行。

3、物资供应科计划业务人员每月2日对各单位的申请计划进行审查、分类、整理、汇总,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由科领导审签后,报厂主管领导审批。

4、临时急用料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随时上报物资供应科执行。

第十三条物资计划的编制要求

1、物资申请计划必须用计算机按大类编制。

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须准确无误。

2、物资申请计划须根据以往供货情况,填写招标单价和生产厂家,计划封面须有汇兑项数和当月计划总资金,为本单位领导审签计划、控制生产成本提供依据。

3、各单位不按时或不报用料申请计划,因此造成的生产损失,由本单位责任人承担,物资供应科不负任何责任。

4、凡因人为因素造成计划外缺口,责任由计划编制人员承担,物资供应科不负停工待料责任。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包括采购权限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应按照招标结果或有关采购决议进行。

采购前应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供应厂商、运输方式、运率、运距、税率等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按照《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不需招标采购的物资,按照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单一产品来源的,通过商务谈判采购。

第十七条物资采购的原则

1、物资采购必须按计划进行。

2、全厂所需各种器材统一由物资供应科负责采购,并负责结算挂账。

3、按“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在供应网络内优选供货厂商。

第十八条物资采购的依据

物资供应科编制的物资供货计划。

第十九条物资采购方式

按照《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及--采油厂相关制度进行招标、议标、定向等程序。

执行对新增加品种采购,应采取招标或议标方法,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由厂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通过议标确定的厂商供货。

物资价格按询价、报价、定价顺序确定,无法收集到价格,可参照前一年同类品价格确定。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

1、全厂物资采购统一归口厂物资供应科管理,未经物资供应科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采购物资,否则,一切费用谁采购谁负责,物资供应科不予结算。

2、物资供应科上报给油田公司供应处的物资采购计划,按油田公司供应处规定委托代理供货。

3、物资采购中所有物资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4、物资供应科不得无计划采购物资,采购计划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第四章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物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坚持先合同后采购、无合同不采购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采购合同的签订按照《延长油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合同的签订依据

所有合同的签订必须以全厂的用料计划为依据,具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采油厂有关物资采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材料类统管物资合同管理

1、物资供应科上传计划,清单,企管科审查起草合同文本,组织供应商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完毕后,将合同文本送物资供应科、财务资产科各1份备案、存档。

第二十五条送审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合同审查表、中标通知书、物资采购计划

第二十六条合同审批程序

对所有合同均须经物资供应科领导审签,财务资产科、纪检监察部门、计划部门审批、审计部门审批、由厂主管领导审批即生效。

第二十七条合同执行

1、物资供应科合同管理岗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具体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供货厂商等,并定期将合同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厂主管领导。

2、订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妥善保管。

3、对手续不符合规定、条款不清、价格不合理以及超越权限的合同,合同管理员不得上传合同。

合同签订后不得任意涂改,验收人员和财务部门对涂改的合同拒绝验收和付款。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合同签订后因设计临时变更或其它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者,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制合同变更申请表,报物资供应科领导审签、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

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到计划财务科及相关的用料单位。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调查

1、适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的调查,及供应科合格供应商的年度复查。

2、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的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的供应商,不可成为供应科的供应商。

第三十条供应商评价

1、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评价程序

1)评价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的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质量评价:

40分;交货期评价:

25分;价格评价:

15分;服务评价:

15分;其他评价:

5分。

2)质量评价:

依进货验收批次的合格率评分,每季度进行一次。

计算:

进货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验批数)×100%

评分:

得分=40×进货批次合格率

3)交货期评价:

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货得分25分;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

验收部门每季度将同一供应商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季度的交期评价得分。

3、评价办法

供应商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每两季度平均一次厂商得分。

4、评价分等

供应商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5、评价处理

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B等供应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

第三十一条黑名单管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货商将被列入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公司系统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1)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2)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工程、设备质量问题或给招标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3)一年内两次评价等级为B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书相关规定的。

第六章物资质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资订货质量管理

1、物资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物资政策,遵守物资采购纪律,要熟悉所管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替代品、生产厂家和市场信息。

2、采购物资应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货厂商要求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取得本厂专业主管部门认可。

3、加工订制、新产品试制、新材料的应用和非标准订货,要附详细的技术资料,必要时应请设计人员共同签约,加工订制与新产品要留足够试验运行期和保修期,扣留一定比例的货款做为押金。

4、订购价值较大、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或材料须同厂动力装备科和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审查技术文件,考察厂家生产能力和装备状况等。

5、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性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紧缺物资,物资供应科在订货前应向使用单位说明情况,经动力装备科和使用单位技术人员签署书面意见,同意订货后方可采购。

第三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处理

1、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基层使用单位按程序填写质量问题反馈卡上报厂物资供应科,由物资供应科与供货厂商协商解决。

2、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物资(材料)损坏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负。

3、对大宗物资质量问题,基层填写质量问题反馈表由物资供应科组织厂相关技术部门现场审查论证,共同商定解决办法,由物资供应科通知供货方解决。

4、物资质量问题由物资供应科质检员负责联系处理,并向基层反馈处理结果,做相应的记录。

第七章物资验收管理

第三十四条物资供应科是物资采购、验收环节物资质量管理责任部门,动力装备科是设备验收环节质量管理责任部门;物资验收人员是物资验收质量第一责任人,应对验收质量负责。

第三十五条发现物资质量问题,物资供应部门应及时封存存货,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寻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拟订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属供货商责任的,应通知供货商解决。

属于本单位内部责任的,由物资供应部门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物资验收的依据

物资请购计划单;中标物资通知书;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发票;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清单等资料。

第三十七条到货准备

根据验收物资的数量、性质、形状,验收员确定存放场所,准备好堆码、佔垫材料、装卸搬运机具、人力和相关验收人员。

第三十八物资的验收

1、物资验收入库时,供货商业务经办人员应将物资请购计划单、中标物资通知书、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发票送达验货现场;质检员,验收员、仓库保管员、业务经办人员4人同时现场验收。

2、普通物资的验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物料入库前先核对以下凭证:

物资请购计划单、采购合同、中标物资通知书、物资采购发票、物资合格证、货运清单等。

验收员依据采购合同及清单,逐项开箱点数、检查、过磅、量方、换算,核对实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做好验收记录。

库管员同、质检员、验收员、业务经办人办理交接手续。

物料接收后,质检员、验收员、库管员和交货人依据实收数量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办完收料手续后,业务经办人员(供货商)将相关挂账手续和供货清单移交到在途手中,并进行登记确认。

办完收料手续后,库管员应将物料移入库房,按要求摆入相应的货位。

物料入库后,库管员应按照验收入库的物料清单,及时与材料核算核对将入库物料的信息(定单号、名称、数量、规格、材料编码等),由材料验收员录入物资管理信息软件中,并将电子入库单据打印,根据入库清单要求相关验收人员在电子入库单据上签字确认。

3、批量物资当天验收完毕,零星物资随到随验收,整体物资两天以内验收完毕,大宗物资验收不超过7日。

除按规定的验收期限外,有关的收料单、磅(尺)码单等,供货商在两天内上报厂物资物资供应科

4、对钢材等物资应按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验收。

5、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绝对不能入库。

第三十九条物资验收标准

1、供货单位提供的物资请购计划单、订货合同、物资采购发票、物资供货清单、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手续完整才能验收,承运(押运)人交接的物资名称、数量无误、包装无损坏方可签认。

2、国内产品属计重者一律按净重计算。

定尺产品按件进行理论重量换算后随机抽样过磅检查总数的10%-20%,对超规定磅码差的物资应加大抽查比例,直至全检。

3、计件的物资应全部点数。

4、按净重计算而有包装、捆扎物的,可抽检10%的皮重、毛重、净重、以此做出判断依据。

5、不能换算也不宜抽检计算的物资,一律过秤,逐一填制磅码单。

6、数量验收的方法:

①金属材料的数量验收分为:

称重计量、理论换算计重。

②罐装油品按常规理论换算方法进行,桶装油品应全部过磅验收。

③袋装物品按10%抽检,超过范围的可扩大抽检比率20%,直至全检。

④原木、成材均采用检尺制,分别按《原木材积表》和《普通锯材材积表》的规定进行换算。

⑤化工产品应根据订货合同、化验单、包装标记等进行验收,抽查按本款的第4点进行。

⑥阀门、仪器、仪表及元件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在验收时不得乱拆、乱拧、乱开、乱卸,以保证质量完好。

7、物资外观质量的验收

①根据物资入库凭证、资料、核对品名、规格、型号、供货单位、生产厂家包装标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②金属材料外观质量检验包括:

锈蚀程序、表面缺陷、几何形状缺陷。

③对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设备等,要开箱查看本体有无锈蚀、水渍、缺件,资料是否齐全。

④外观质量验收要依据物资相应标准及验收的主要项目进行。

对外观有缺陷的物资,还应做好交接记录必要时应摄影留存,作为综合判断依据。

8、直达料的验收

由供方直达到施工现场或三级单位的大型设备、仪器等物资由物资供应科组织厂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和供方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安装、调试、检验、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物资使用条件和收料手续及记录

1、数量检验相符,磅码差在规定范围内,自经外观质量检验合格者方可入库。

2、对油田公司下放采购权的生产物资,由供货厂商供料,由物资供应科验收人员按用料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供货清单中所列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清楚,不得省略,供货厂商送料直达用料单位时,用料单位在进行数量与质量验收时出具现场验收单一式两份,由厂物资供应科验收人员签字方视为有效单据。

3、验收单上必须有库管员、验收员、质检员、业务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齐全后视为有效验收单,否则无效。

4、各单位对所有进帐物资必须输入物资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一条验收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1、若发现采购物资与合同或货运清单不相符合,应立即停止办理入库手续,核实后交由科长处理。

2、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损坏、质量不合格,应停止办理入库手续,按相关规定,不得验收入库,进行退货处理。

3、验收时发现必要的证件资料不全时,应作为待验收物资处理,待证件资料齐全后验收入库。

4、到库物资的质量处理。

全部质次,全部退货;部分质次,部分退货,仅将合格部分验收入库。

5、对机电产品、工矿配件等只能进行外观质量数量验收的,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报物资供应科,物资供应科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核实后,向供货单位索赔。

6、对直达料验收中出现的问题,由验收单位报物资供应科,物资供应科组织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7、物资验收时发生磅差及自然损耗处理。

①验收时发生合理磅差(未超规定)的物资由领导批准,可作帐务处理。

②验收时发现有溢损部分,待处理完毕后,再做帐务处理。

③按个数、件数的物资,除玻璃、陶瓷制品及易碎品有运耗外,其它一律不得缺少,缺少部分应向供货单位或责任人索赔。

第八章物资仓储管理

第四十二条物资供应科应根据物资属性,合理分库。

第四十三条库房日常管理:

1、保管物资不锈蚀、不霉烂、不腐坏、不漏失、不溢流、不串混、不冻结、不爆炸、不燃烧、不变质。

2、保管员要严格按收料单详细核对入库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准确无误后,入库上架,精心管理。

3、物资的存放,要定库定区管理,分类保管上架,做到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的不常用。

达到“四号定位”(上架物资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定位,未上架物资按库号、区号、排号、位号定位,料场物资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定位,对于数量大,又不能全部上架的物资,可在库内设副货位,并与主货位的架、层、位相对应,主摆零副摆整。

)、“五五摆放”的要求,材料堆放要做到“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易于发放,易于保管和保养。

4、漏天料场物资,要做到上盖下垫,摆成横看成行,竖看成线,中间留道,间隔合理。

5、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分别存放,加强管理。

6、材料应一月一盘点,一月一抽查,帐物卡相符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一季彻底盘查一次。

7、库存材料发生盈亏或报废,要查清原因,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处理。

8、库房内外,要勤打扫,勤整理,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料架无灰尘、库区无垃圾、料场无杂草。

第四十四条库房应有少量物资储备,但不得超过最高储备限额。

第四十五条对库房物资均采取现代化管理手段,实行动态管理,每旬库房要有收、发、存报表,统计员汇总。

第四十六条物资贮存要做到名称不错、规格不串、标记明显,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对无价借用料要单独建立台帐,生产需要时,要逐项登记使用去向,并有领发料人签字,视同办理正式出库手续,待验收结算后,登入物资明细帐。

第四十八条库管员要每季度对库房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如发现红帐、串帐、账务不符等情况,要查明原因、重新入库调整,并编制季度库房盘点报表,物资供应科每年清仓四次,编制库房盘点报表,上报油田公司物资供应部。

第四十九条仓储要坚持五防制度(防火、防雷、防洪、防盗、防事故),制定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第五十条库管员上下班时应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库房均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第五十二条仓库管理工作标准

1、仓库是储存和保管物资的场所是企业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为基层服务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基础。

2、仓库管理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物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抓好和创建红旗仓库。

3、加强仓库管理对于各个库房要严加考核,抽查做到帐、物、卡、资金四对口,文明管库使用户满意。

4、仓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做好检查验收材料的发放对库存物资进行保管保养用科学的方法管理仓库。

5、搞好库区库房规格化建立健全库房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卫生工作,为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第五十三条物资保管工作标准

1、按科学方法管理仓库,物资摆放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帐、物、卡、资金四对口’(注:

1、2、3),库内资金有动态表,提高仓库的利用率。

2、基础工作制度化做到收发及时,准确无误手续齐备,凭证完整,记账及时,字迹清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手工账面不挖、补、刮擦,除合理的库耗外,年盈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

3、技术保管维护保养经常化,要加强库存物资的技术质量管理,进库物资要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数量、质量和技术资料等的检查验收合格后入库,在库物资要做到先进先出,技术资料说明书应随物移交。

4、要按各类物资的保管保养规程做到‘十不、三熟悉’(注:

4、5)达到存放合理及时保养,使在库物资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5、在创建红旗仓库中保管人员努力学习政治,遵守国家物资政策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学好精通本职业务,坚持岗位练兵,做到“四懂三会五过硬”(注:

6、7、8),面向基层使用户满意,为生产建设服务好。

注:

(1)‘四号定位’:

即库内上架物资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定位,一货一位,编不能重,要按顺序从实际出发。

(2)‘五五摆放’: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特点摆成,五五成方,五五成行,五五成堆,五五成串或五五成包等各种形式,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左右对齐,方方定量,过目成数,方便清点。

(3)‘帐,物,卡资金四对口’:

既保管帐,料签,实物和账面金额四项一致,料签上要有;四号定位,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实有数量单价和定位数量。

(4)‘十不’:

即不绣,不潮,不冻,不腐,不毒,不变,不漏,不混,不补,不坏。

(5)‘三熟悉’:

熟悉规章制度,熟悉库存情况,熟悉消耗规律。

(6)‘四懂’:

懂名称、规格、型号,懂性能用途,懂维护保养,懂保管发放业务流程。

(7)‘三会’:

会换算,会识别库存物资,会使用库量衡工具。

(8)‘五过硬’:

收发过得硬,科学管理过得硬,保管保养过得硬,核算过得硬,执行制度过得硬。

第五十四条搞好安全卫生,库容整洁化,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事故工作,库区环境要干净卫生做到货架无积尘,库区无杂草,料场无垃圾,道路畅通。

第五十五条库管员岗位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物质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管好仓库,面向生产,服务基层,为实现'四化做出贡献。

2、严格执行保管员岗位工作标准和仓库管理制度,工作积极主动,严细认真,能熟悉本职业务流程和所管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标志符号,技术保管保养常识。

3、要执行和创建红旗仓库标准,愿要一项过得硬,不要一百个过得去。

4、仓库各项帐务应按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日清月结。

5、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领送料同志态度和蔼,热情接待,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提任何不正当要求。

6、工作时间应按时上,下班,不随意脱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有事请假,需办理好请假手续。

7、以防为主,以清为辅,对关键,贵重,危险,防冻等物资要严加保管。

做好库房安全防范工作,闭灯,灭火,关窗,锁门的详细检查。

第九章物资领用管理

第五十六条物资供应科保证库管员24小时值班制。

第五十七条物资出库实行领料单控制管理。

领料单实行电子料单,一料一单制,领料单须加盖领料单位公章、单位领导、工段长、班组长、领料员签字。

第五十八条库管员根据电子料单,检查核实单据,检查材料库存进行发料,各单位按规定须各级领导审批的器材,坚持先批后发;油管、套管、油杆发放严格按设计数量发放,设计变更要给物资供应科下变更通知单,无设计不供料。

保管员按领料单所列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发放。

发料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五十九条关于需要交旧材料的领用

凡要交旧领新的器材,审批时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交旧领新,将废旧料和《废旧材料回收单》交回物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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