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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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基本原则,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六)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七)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八)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九)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原料进货查验至食品分餐、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并向供餐学校展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

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从原料采购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

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于2020年底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

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确定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食品品质辨别能力的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

加强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监督,及时撤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

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向学校、市场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物联网、AI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校长(园长)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重大决策、负责自查报告、整改工作的审核,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各地学校校长要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含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定期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

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

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制定和填写陪餐评价表,评价表应涵盖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内容,学校要定期对评价结果组织研究。

学校应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组织实施,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全面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要及时更换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经营单位。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7.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选择相对固定的资质齐全的食品供货商,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或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实行区域内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集中采购。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8.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连续3年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全面覆盖。

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鼓励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或1S0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

倡导实行分餐制。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相关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鼓励学生家长代表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10.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及职责内容、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学校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专人,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教育部门负责)

  11.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单位管理。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按要求规范管理学校内确需设置的食品小卖部、超市、自动售卖机等,学校应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

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和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高的单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3.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

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学校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检测,有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安全联合检查;对采用自备井和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

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

(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织牢织密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卫生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医疗、疾控机构做好食源性聚集性病例识别与上报工作,对于学校或学生群体食源性疾病病例,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每年省疾控中心组织对全省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班,三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县区和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调人员的技术培训全覆盖;同时省疾控中心每年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骨干培训班(FSETP),从监测数据分析、样品采集、质量控制和实验室检验等专业领域,对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脱产培训。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7.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

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利用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的机会,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以及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开展师生的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社会共治。

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地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进

  根据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

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总结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

对3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市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

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舆情燃点低、发酵快、影响大。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支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0日前,各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2年12月25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

材料分别报送给对口部门。

 

附件

项   目

数量

基本情况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量(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其中:

视频式展示(家)

互联网式展示(家)

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为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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