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之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6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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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之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60篇

2021年工作总结之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60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60篇

律所实习日记

(一):

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实习生管理制度等。

然后开始分配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并阅读卷宗。

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却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简单,在做之前还是需要一些时间去熟悉和掌握。

卷宗的分类很仔细,有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一些简单的案子,卷宗仅有30多页,而遇到复杂的案子,卷宗可多达200多页。

一个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权委托书、起诉书、证据资料、代理词、答辩状、判决书等,能够说是一个案件的完整记录和完全再现。

因为卷宗的整理关系到其他程序的进行,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所以在整理的过程中应当格外认真和细心。

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职责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必须程度上的熟悉。

虽然工作很繁琐,我依然十分认真的完成了这项工作。

在整理的过程中我仔细阅读这些卷宗,一些律师告诉我说,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是要认识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

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

然后,根据这些证据,假设自我是法官,将会怎样去审理这些证据,运用什么法律去判决。

最终,结合判决书,找出自我的知识漏洞,弄懂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我的分析本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在阅读这些案卷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对学过的知识重新进行梳理,做到温故而知新。

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的案件相结合,对增加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技能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学习到了一些办案经验,增强实践本事,为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做铺垫。

律所实习日记

(二):

今日,我才见到了我的指导律师xxx律师,我开始了紧张忙碌的"小跟班"工作。

陈律师要求我每一天收集新的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

他告诉我说:

"虽然不是每一天都有新的法规和规章公布,可是仍然有必要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否则,有可能在某次开庭的时候,你还引用着已经被替代的版本,而被对方律师当庭驳斥"。

在我实习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每一天都要去中国律师协会和本地律师协会一些大牌的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和一些理论性的网站上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最新的情景。

时刻关注行业的最新动态,了解那些大牌律师的消息和法学家们的最新理论,搜集整理后打印交给陈律师。

在接到案件后,陈律师阅读了所有文件,就会将我叫到办公室开始交待任务,他会根据文件列出重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还需要补充哪些证据,哪些文件对案子没有任何帮忙反而有害。

围绕案件的事实,我要收集现行法规对这些事实的认定。

有了事实和法律依据后,他安排我撰写案子的文书。

我要撰写的文书很多,起诉书、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法律意见书、结案报告、谈话记录、当事人声明书等等。

虽然在学校学过法律文书的写作,可是当我真正应对这些真实案件的时候我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写出一个基本合格的文书很容易,因为只要将要表达的写出来就行,但写出一个优秀的文书却是很难的,因为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样的人对不一样的文字会过敏。

幸亏陈律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忙,慢慢地我能够自我独立完成这项工作了。

在这些文书交付前,我会逐字逐句的校稿,因为没有任何一位指导律师喜欢看满是错字的文件。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要旁听案件的审理,甚至有时对审理过程进行记录。

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活力的辩论,现实中的审理即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

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大都是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过程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我觉得实际中的庭审虽然严格但也有灵活的一面。

律所实习日记(三):

今日,我跟着陈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经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其实是十分有限,可是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却有着种种的限制,导致律师在取证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困难。

除此之外,我还担当了很多主角,诸如整理案件的资料,打印复印材料,送文件,接待客户等等。

在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的事情。

在空闲时间理,我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终是怎样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

我最有体会的则是参与了两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案件,从抽象的专业理论回到了实际生活。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这些经历对于我来说,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

原先,那些枯燥无味呆板的法律法规,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能够如此的丰富多彩。

律所实习日记(四):

这天有一位客户带他的妹妹来咨询方律师关于合伙合同的问题。

正如方律师所说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会一齐合伙做生意的。

如果相互间都不是好朋友,才不会一齐合伙做生意。

但合伙问题涉嫌的不仅仅是生意问题,还是朋友关系的和谐。

涉及到金钱,我总觉得朋友关系很脆弱:

不明白是否因为我深受电视剧的毒害呢。

先小人后君子成为了合伙的必要。

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避免合伙纠纷的发生。

即使将来真的发生纠纷也能够拥有有力的证据。

所以,签订合伙合同时要慎重注重合同的资料:

想像我们处于最糟的状况下该如何保护自我的权益。

律所实习日记(五):

九时许,林哥突然进办公室问我方律师是否有交待过司法局的事。

我困惑不已,方律师根本一丁儿都没有谈及。

之后林哥叫我接方律师的电话。

原先方律师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里代班。

就这样,我在什么都不明白的状况下来到法律援助那里。

我签到时看了看签到这个月分配的签到表,发现江门其实有挺多的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

整整一个早上,仅有一通来电来咨询。

他咨询问如何到警察局拿证据,坦率说一句我根本就不明白。

在这种状况下,我叫那个实习律师来听。

这就应没有关系吧可是,我就这样所以浪费了一次宝贵的经验。

律所实习日记(六):

这天,我和阿蓝在空闲时看了《法苑》介绍的电影《十二怒汉》。

坦率地说,我看不明白:

无论是那些陪审团的推理还是整部电影的好处。

虽说该电影探讨的是人性与法律的关系,但我真的是弄不懂:

即使我已经不断重复地回想或重看。

也许我在将来的某一天会豁然开朗,弄懂《十二怒汉》想要表达的深层含义。

毕竟,对于问题的深层好处的思考是需要必须的人生阅历为基础的。

律所实习日记(七):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

很多人觉得律师是十分简便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经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当今的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师都十分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我。

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

经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认识到了自我所学与现实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差距。

理论修养不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我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案件所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我学得不错,可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我明白的那么少,仅有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这个成语的含义。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异常注意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增强理论知识修养,多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本事。

缺乏工作经验。

在学校的时候总是以理论学习为重,缺乏社会实践。

以至于在走向社会的时候,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

我会更加注重本事的培养,增强实践经验。

律所实习日记(八):

这天早上我一向在等着方律师回办公室。

因为他之前曾说这天早上要回来,叫我在他这天回来时给他看看我的执行书和上诉状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可是,他这天早上并没有回办公室。

我还一向以为他会回呢!

最终是他叫我把执行书和上诉状发到他邮箱里去。

其实我昨日早上就已经写好,只可是我对470那份上诉状写得不是很满意,总体上我对上诉状的感觉好像是自我在捏造故事似的只可是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东西。

心理一向忐忑不安,担心会被方律师骂:

虽然这到目前为此仍未发生过。

结果,我根本不需要对它们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这天午时,方律师叫我能够把执行书和上诉状打印出来,只是把470和471的字体改为楷体gb2312就行。

心里的那份不安最终安定下来。

总算是踏实了!

律所实习日记(九):

这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师昨日午时交代我写的三份上诉状及申请执行书。

坦率地说一句,我真的不知该从何入手。

心里纷乱不已,有股莫名的烦燥困扰着。

但无论怎样困难,我还是务必得把它完成。

总不能因为困难就一向搁之不理,尽管这也是我最爱干的事情。

我真的对那个上诉人感到深深的无奈:

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为什么全都认了呢。

唉!

这也把我害惨了:

总觉得自我写的上诉状实在不好写。

自我当学生的这种死脑筋就是不会灵活变通,老是觉得原告这样主张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认了,这不就歇菜了吗为什么还要死要上诉呢:

尽管我已知上诉人纯属只是在拖时光写吧,努力地写吧!

律所实习日记(十):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

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

资料虽多,可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

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所以单纯地呆在律师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是相当有限的。

幸好陈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去调查取证,去做法律咨询等等,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律所实习日记(十一):

这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

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

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

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

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

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

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

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

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

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

这实在是饿得要命!

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

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

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律所实习日记(十二):

这天方律师吩咐我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

之前方律师说到时再送份代理词,将代理词润饰下就行。

我还以为这份代理词是方律师自我写。

直到这天我才明白这份代理词是要我写的。

当他问我会写代理词的时候,我居然说不会写没有教过。

之后我回家翻阅书时才发现原先我上课时学过,但我居然完全忘记了,真不明白自我当时的脑袋怎样了。

我觉得录音的有效性这方面很难写。

我翻阅《证据学》从而明白要从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着手。

可是我就是不明白该如何写。

所以,我只好先写自我比较有把握的部分,而录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该如何去写。

律所实习日记(十三):

无聊的开始了一天的运作。

本以为会是伴随着无聊的结束。

结果,方律师在午时四时许回到办公室。

他整理了些文档资料后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书吩咐我写三份上诉状、一份申请执行书。

他说,买卖合同就随便找个理由塞进去写,这主要是为了玩程序拖时间而已。

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就从无票据基础关系这方面写。

我当时听到票据基础关系时就愣住,心想:

这个是什么东西怎样心理一点儿概念也没有票据的无因性我就明白,但票据基础关系我真的不懂。

这也甭管了,直接上网查。

网上就说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以及票据预约关系。

看了看,就只觉得票据原因关系有点联系,其他两个好像没有什么关系。

之后又查了查法条,《票据法》第10条规定了票据与其基础关系。

我就打算按这个来写。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很难着手写。

律所实习日记(十四):

方律师这天打电话来问我昨日出庭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明白。

他又问我说难道我昨日在审判记录上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吗。

事实上,我真的没有看。

心理压根就没有要看对方律师的联络方式、哪里人,感觉自我仍未投入到一个律师的主角中,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维意识。

方律师并没有指责我,但这比狠狠地骂我让我更难受。

我昨日我不是抄对方的答辩理由吗,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过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对方律师的来历呢。

其实,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不仅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有法律思维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维思考问题。

律所实习日记(十五):

今日午时,方律师突然带客回办公室。

在我做好倒水给客人后,我就回到自我的位子上实行名为看书实则暗暗注意方律师跟客人谈话的资料。

方律师跟他聊着聊着,看了看他给的资料后说"这专官司必输,你被别人设计了"。

现今中国大陆的鉴定技术对一年内的笔迹鉴定本事有限,通常都检查不了,更何况此案是在当事人双方签字后的两天把这们客户告上法庭。

更奇怪的是,平常我们签合同的时候都是一式两份的,而此案的合同签订仅有一份,还是被对方持有。

再加上,这们客户不知是缺少心眼还是怎样的,在签名地方上头有如此之大块的空白地方居然完全没有用笔把它涂画下以防对方在事后加些其他不利于自我的条款。

种种的情景都显示着对这位客户很不利。

方律师说此刻只能尽量减少损失而已,咱们也就只能玩程序拖时间。

律所实习日记(十六):

这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

方律师午时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

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我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并且方律师又在昨日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

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状况实在太不一样了。

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信息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

整个过程仅有一个感觉:

糟透了!

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

我这天的行为总结来说就是失败。

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

心里的承受潜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

就应说完全没有才对。

律所实习日记(十七):

今日,方律师又回来办公室了。

最近他回来办公室的机率似乎大了点。

可是,他也只是回来打电话或者干些什么之类的又回去了。

当然,他最通常回来都是因为要见客。

他在今日早上离开办公室之际吩咐阿蓝把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全部打印出来后交给我看看。

我咋看之下感到十分讶异:

这个谢代平的案件不是在三月二十九时日就开庭审判了吗,为何此刻…………之后我再看看方律师的日程表,发现于四月十二日上写着谢代平案。

此刻最终明白方律师在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没有带我去听庭了。

此刻方律师又叫我把这件案件的资料看看,他应当是要于四月十二日那天带我去听庭了。

因为他有把要带我去听庭的案子让我熟悉的习惯。

律所实习日记(十八):

之前,我一向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

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

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这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

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

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样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职责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

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此刻能怎样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

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律所实习日记(十九):

今日早上,方律师叫我上网查有关海上救助的资料。

我刚上网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义和资料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法条复制下来,方律师就回来了。

他把相关法条看了看,于是跟我讲有件这样的案件要找律师,他从未接触过此类案件,所以找找资料看看。

林哥笑说,此案标的如此之大,如果方律师接到就好了。

之后,方律师自我找了关于强制拍卖船舶的相关规定。

坦率说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学了。

我感觉对它是如此地陌生,压根连一丝记忆也没有。

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蠢!

籍此机会,我要把海商法补回来。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

这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

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

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

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

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

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光的虚度吧!

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

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

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能够供我们挥霍呢我也期望自我能过一个充实而有好处的实习日子。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一):

昨日接到陈翰教师的电话,我跟他回顾了我的实习过程,谈了我的实习感受。

说真的,自我谈话的要点觉得经过教师的口说出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那可我所说的要简洁有力多了。

这种简单而有力的击中要点的语言本事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

不知这是天赋还是经验的累积而成就的呢我不明白,但我明白的是我们此刻必然不断加倍地努力:

我们这一辈人似乎总是能够为自我的懒惰找到的借口,我们的勤奋努力度远远不够。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我最终懂了大学生活是应当如何过、如何享受这个过程。

但讽刺的是,我即将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了。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二):

这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

其实我感到很困惑: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

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

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

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

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

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

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

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三):

今日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区开庭:

我看方律师的日历里圈写着。

我以为他会带我去开庭。

结果,却不然。

心里有点淡淡的失落。

虽然实则观看开庭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可是每一次开庭过后,方律师都会跟我谈谈这个案件出现的一些情景及此刻法律界的一些现实情景。

每一次旁听,我都会有点不多可是总有不一样的感受利益。

这与以前在学校里的法庭模拟课甚至是真实地到法院旁听的情景不一样,似乎存在着一种名叫真实有联系的感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一点儿交流真切的感觉也没有。

今日很难得才有机会开庭,方律师都没有带我去旁听。

我看方律师开庭的日程表暂时仅有四月九日的潮莲那件案件了。

叹息呀!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四):

昨日一口气把方律师交代要看的两个案件看完了,尽管棠下的那个物权纠纷案令我感到头晕:

实在是讲述案情的资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觉得痛苦。

这天,我又试着以无比的耐心去看物权纠纷案。

在细看了几遍后,我最终把物权纠纷案看懂。

原先它与教师在课堂上要我们做练习的案情法律适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对案情详略叙述不一,所以我才会对物权纠纷案这个厚厚一叠资料的案件感到头晕。

不是案情的复习性而是厚厚的资料给我打垮,这实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

我定要把这个不成理由的缺点克服。

假如我连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谈将来的长远发展呢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五):

今日我在方律师的书柜里拿《富律师与穷律师》来阅读。

这本书是一位法官经过与很多的律师交流而总结的关于富律师与穷律师区别的一些观点。

这是方律师少数收藏在书柜里的其中一本书。

这是否意味着这本书对我们这种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士有某些启发的作用。

阅读之后,我不禁自问:

我能否熬过那段艰苦而可能没有收获的时期吗在踏入律师征途的初始,律师的生活只能用"工作量大、实效不多"来形容。

如果想当一名出色的律师,那么就必须我充分的准备来度过迈向成功之路前的律师生涯初始试炼。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六):

这天是农历年初十一。

昨日方律师叫我这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律师事务所,这天我不到八点十五分就到了律师事务所。

到了八点三十分,我最终盼到律师事务所开门了。

我进去后礼貌而又客气地问其中一名员工:

之后我称呼此人为林哥:

方律师是否到了,我是来跟他实习的。

他说方律师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

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师,那时已有十时许了。

期间,那里的人都不时地聊天,说说新年期间的趣闻,完全还处于放假的状态。

方律师吩咐我把两个案件(买卖纠纷案及物权纠纷案)看完就出去了。

之后,他一整天也没有回来。

这天一整天不时听到那里的员工在二楼打麻将的声音。

开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

而我,正处于努力适用当中。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七):

今日,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

其实我感到很困惑: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

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

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

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

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

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

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

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八):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的同学一齐讨论并发表意见。

一位老大爷和自我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我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我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

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

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

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思考的原因是:

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我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资料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

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取中的。

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

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我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我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我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

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

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见证。

最终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

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律所实习日记(二十九):

今日是农历年初十一。

昨日方律师叫我今日早上八点三十分到律师事务所,今日我不到八点十五分就到了律师事务所。

到了八点三十分,我最终盼到律师事务所开门了。

我进去后礼貌而又客气地问其中一名员工:

之后我称呼此人为林哥:

方律师是否到了,我是来跟他实习的。

他说方律师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

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师,那时已有十时许了。

期间,那里的人都不时地聊天,说说新年期间的趣闻,完全还处于放假的状态。

方律师吩咐我把两个案件(买卖纠纷案及物权纠纷案)看完就出去了。

之后,他一整天也没有回来。

今日一整天不时听到那里的员工在二楼打麻将的声音。

开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

而我,正处于努力适用当中。

律所实习日记(三十):

这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

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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