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作业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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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作业题
1.当前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食品安全的大事自然是被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鉴于现在时不时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了解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误区,并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可算是重中之重了。
当前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存在三大误区:
第一,对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了解不够系统;第二,则是对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了解不够深入;第三,则认为食品安全更多的是国家应负责的事,公民的责任更小。
要说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认识。
很多人都认为:
现在社会老是出些食品安全的问题。
远的咱不说,就最近几年,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现在的地沟油、沃尔玛的“绿色猪肉”等危害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地爆出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让我们对商家、对国家执法监管人员失去信心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确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正处于逐步好转的过程中这一好的一面。
现在国家从实施“两年整顿”到《食品安全法》再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召开,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也是相当大的。
因此,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原理的来看,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到它一面,这样会造成更多的新的问题。
在对待食品安全的问题上也是一样,只有做到了两面都看,才能正确地把握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
再者,就是人们对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了解不够深入。
总而言之,我们对国家、商家失去信心等问题。
从宏观上来说,是由于我国一种现实的国情与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制约的;从微观上讲,则是我们人特别是作为社会上的人,容易为了一些小利,失去诚信,主观故意地去制造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另外就是技术的落后,再者就是管理上的空白疏忽。
当然呢,一般出了食品安全的问题,我们都会首先想到的是社会不好的一面。
但不好是有原因的。
虽有主观因素,但也有客观因素。
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有很多人要就业,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促进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就把食品安全标准的门槛放低了,你太高,就业少,农民增产少,那经济发展的速度就跟着慢下来了,最后吃亏的还不是老百姓自己。
总之,造成食品安全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我们要辩证地去对待。
当然,为了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就应该抓好管理,提高科技水平,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
另外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食品安全该由谁来负责的问题。
我们是社会中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我们人民大众都应该参与进去。
只有人民重视了,国家才会更加重视。
现在吧,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就找监管执法人员。
找他们是没错,因为他们是没有做好他们该做的事,但也是因为这食品安全的事,有多少人为此丢了饭碗啊。
所谓“食品安全,我有责”。
除了监管执法部门与舆论媒体的责任,我们也应该看到自己的责任,我们是这个国家的人民,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健康,还是他人的健康,我们都应该与国家、社会一同担任起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不能片面地推给国家解决,人民自己也要有所担当。
因此,呼吁一下“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毕竟“群众效应”才是食品安全最大的保障。
例如:
误区一:
“不含防腐剂”的食品“纯天然”
虽说不含防腐剂,但没说不含有其他食品添加剂。
抗氧化剂、香精、色素、发色剂、增鲜剂之类都有可能在里面。
也就是说,不含防腐剂,并不能保证它是“纯天然”状态。
误区二:
“不含人工色素”的食品更安全
虽说食品里面不含人工色素,但色素还是会有的,只不过这些色素不是合成色素,而是从天然原材料中提取出来的。
比如含有胡萝卜素的提取物、红曲色素、紫胶红等都是来源于天然食物的色素。
相对而言,天然色素可以放心食用,但在提取过程中,也不排除含有微量的有机溶剂残留。
误区三:
“不含味精”的食品可信赖
西式的产品中常见到“不含味精”的说明,这似乎是相对健康的食品。
但不含有味精,不等于不含有谷氨酸钠这种成分,更不等于不含有人工增鲜成分,这些跟味精相比差不了多少。
所以那些对味精过敏,或对食品中的钠含量有限制的消费者应该谨慎购买。
误区四:
农药会对食物的安全性构成威胁
农药中的杀虫剂对人影响最大。
由于采收方式不同,像白菜、萝卜、甘蓝等一次性采收的蔬菜农药残留要相对少一些,但像番茄、黄瓜、辣椒这样的连续采收的残留量将比较大。
减少农药残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蔬菜放在流水下洗一洗。
因为农药都是留在蔬菜的表面,是可以去掉的。
误区五:
纯天然食品就是卫生安全食品
食品是否安全,不能以是否纯天然来判断。
自然界中也存在原本有毒或可产生毒素的生物。
比如,生鲜菜豆、黄花菜、生魔芋,不加热就是有毒的。
实际上,现在纯天然可食的食品是非常少的,人类正是靠加工技术的进步,使得许多不可食的纯天然物质,加工成安全的食品。
误区六:
食品拥有鲜亮的颜色就是安全的
红鸭蛋心
消费者的误区,也可能鼓励一些不法生产者滥用添加剂。
过去出现的“红鸭蛋”、染黄的黄花鱼、漂白馒头等问题,都是由于消费者对颜色、气味的辨认过分地追求,使得食品不经过处理就卖不出去。
一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要求,扩大销售量,便动起了花花肠子,使用添加剂。
消费者需注意的是,食品有其固有色泽,超出正常色泽的食品,往往含有色素,如果超量食用添加了食用色素或含有非食用色素的食品,就会影响人体健康。
误区七:
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是一样的
各大超市带有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志的商品价格要比一般商品高得多。
据悉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
A级是指生产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AA级也叫有机食品,除了生产环境符合标准外,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食品添加剂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生产资料。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按照标准来衡量三种食品,有机食品要求最高,绿色食品次之,最后是无公害食品。
误区八:
尽量不食用肉蛋奶
现在频发的添加剂使用超标,非法添加工业化制剂等问题,让不少消费者对肉蛋奶望而却步,造成蛋白质的摄取不足。
事实上食品安全不是“零风险”,食物多样化可以把风险化解。
且以保证均衡营养为准则,选择对人体好的东西要多,那些对自己健康没什么好处的东西要少吃,比如饼干类,饮料类,凡是营养差、添加剂又多的东西,基本上都不要吃。
误区九:
吃了转基因食品,基因会转移到人体中?
这是由于不了解基因作用原理而产生的一种误解。
几乎任何食品都含有基因,不论基因来源如何,构成基因的物质DNA(脱氧核糖核酸)进入人体后,都会被酶分解破坏成小分子,不可能将外来遗传信息带到人的基因组里。
从这个角度上说,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并没有差别。
误区十:
多吃保健食品(营养滋补品)
一般人通过一日三餐就可获得身体所需要的热能、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
然而,有些消费者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更健康,服用一些免疫类保健品防病。
殊不知免疫系统在人体内如同跷跷板,是起整体平衡作用的,如过量添加则可能会适得其反,促进病变。
另外若儿童处过多的乱补还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
2.如何客官理性地看待食品添加剂
添加剂是食品工业中不可缺少的配料之一,它赋予了食品美好的色香味形保质期等等。
但目前出现了很多添加剂事件,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始终牵动着老百姓敏感的神经。
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能区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区别,并且往往将其混为一谈。
例如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因为有着色、防腐等作用,被广泛用于熟肉类制品中,但是却有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工业用亚硝酸盐制作肉食品,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跟工业用的亚硝酸盐是两码事,但是一旦出了问题,很多人会认为是食品添加剂出了问题。
"
一提起食品添加剂,很多人就会联想到“非法添加物”和添加剂的滥用,而且在心理上有一种自发的排斥倾向。
实际上,规范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害,部分食品不用添加剂反易危害健康,更多的食品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会降低其营养功效或者影响消化吸收。
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一定要客观理智!
世界各个国家都对添加剂的使用有严格的使用限量,严格按照限量使用,对人体基本不会产生任何危害。
目前出现的诸多添加剂事件实际是不法商人在其中使用了不是食品添加剂的物质或是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添加剂以及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加之人们对食品添加剂认识不足,认为食品添加剂都是有害的物质,这是人们认识的一个误区。
其实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本无法彻底摆脱添加剂。
譬如油盐酱醋都是食品添加剂,谁又能拒绝油盐酱醋?
我们应该认识到,只要是合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可以按照规范使用,就可以认为这是安全的食品。
市场上的各类"问题食品"事件中,其真正的罪魁祸首要么是监管不力,要么是生产者在利益驱使下使用了"非法添加物","但是更多的人却把这些原因归咎于厂商使用食品添加剂,其实这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比如说苏丹红、三聚氰胺,它们根本就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只是被某些人非法使用了,可是最后人们却把它们划咎到食品添加剂中。
"
一个有力的佐证是,在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可燃面条"事件中,食用胶被当做了罪魁祸首,而事实却是,食用胶不但是我国相关部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全球运用最广泛的食品添加剂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全球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用胶有60多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用胶则有40余种。
说不清,道不明,越来越多的人对食品添加剂都强烈戒备,一种颇具中国式智慧的建议是,与其食用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倒不如吃天然的食物。
其实不然,如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食品添加剂。
曾有学者计算过,一个正常人一天要吃掉近百种食品添加剂。
早晨起床,如果你的餐桌上摆着面包牛奶,那么就意味着你要吃掉十多种不同名称的食品添加剂,无论是牛奶还是面包,都会加入一些抗氧化剂或者其他的添加剂,以起到保鲜的作用,而面包在生产过程中,还会加入香精、食用色素一类的添加剂,牛奶中还会有还原胶。
如果平时你喜欢吃膨化食品,那么其中所包含的食品添加剂会更多,如果你还喜欢吃口香糖,那么你吃掉的其实是十几种食品添加剂的合成品。
当然,你可以选择拒绝这些东西,然后自己在家里炒菜做饭,但是请不要忘记,根据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我们平时炒菜用的油盐酱醋也都是食品添加剂,而为了保证这些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让它们能够长时间存放,生产商会在其中加入一些其他的添加剂用来着色和保质。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进步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推动力,有资料显示,从1999年到2008年,由国务院颁授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名录中在食品行业的29个获奖项目中,内容为添加剂或与添加剂相关的科研项目占到三分之一。
按照我国《食品卫生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根据这种定义,"油盐酱醋恰恰可以改善食品的品质、颜色、味道,所以它们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并且被划归到调味剂中。
"
在现实生活中,不买味道、颜色过分浓郁的食品,尽量买正规厂家的食品,不要长期大量使用一种食品,半成品按说明进行加工……这样,我们的基本就食用安全了,也不必要对食品添加剂恐慌了。
食品添加剂我个人认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食品行业内没有用良心的老板.
3.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出路在哪里
不可否认,由于食品安全管理难度大、成本高,甚至掺杂有部门和私人利益的考虑,各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逐渐由“谁都管”变成了“谁都难管”。
同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某些职能部门的惯用手法就是,将各自的管理权限画地为牢,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挡箭牌。
食品安全的这种多头管理格局导致相关部门权责不分,进而引发的监管的不力也给不法商贩提供了“黑色产业”的膨胀空间。
在这个意义上,制度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还有“责任心”和“主动性”。
可以说,公安部依法打击地沟油案件,就体现了这种“作为精神”,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也极大地震慑了食品安全犯罪。
也因为此,我们有理由责问:
在地沟油制售从小作坊到大工厂“升级”时,当不法商贩已经非法从事地沟油制售多年时,平日严守“生产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等种种界限的职能部门又在何处?
行政监管如果无措或缺失,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
地沟油案件的发生,再度敲响食品安全警钟,加强食品监管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而对于我们的行政监管部门而言,不仅仅是要改变以往的“不作为”,还要在“有作为”的基础上实现科学作为,在监管者与违法者的“动态对抗”中实现并保持“优势对抗”,就算“魔高一尺”,也要“道高一丈”。
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之路
改革真是好东西。
制度上无论多么大的漏洞,缺陷和问题,只要愿意改革,就有弥补和纠正的希望。
中国的食品监管制度所存在的重大漏洞和问题,是可以通过改革来弥补和解决的。
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博弈的主要参与方为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也可以说与监管部门同为一体,读者不必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中央政府这五方。
在当前中国的大环境下,每一方的利益在哪里?
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对食品安全问题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
这是我首先想分析的,然后据此提出一个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
当然,这里所说的企业和监管部门,特指唯利是图的坏的企业和部门。
不排除中国也有很多有良心的企业和廉洁的监管部门的可能性。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其利益所在就是利润,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
何以利润最大化?
提高科技含量,降低成本,开发符合消费者需要的新产品是首选途径。
但是食品业并不是高科技行业,科技的作用是有限的。
于是企业就在另一条路径上下了功夫,就是以次充好。
通过添加色素以改善色泽,通过添加激素以提高产量,通过添加水和蛋白精以提高含氮量等,都是曾经用过甚至正在使用的方法。
这些方法中,有些很容易被消费者识别,于是相应企业被打击和取缔。
但有些方法却很隐秘,普通消费者用眼睛,鼻子,舌头根本无法区分,吃到肚子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会带来可觉察的危害。
于是这些企业就可以长期的攫取超额利润。
这就是企业使用的隐秘的以次充好的策略。
更聪明的企业是,他会有选择性地将这些产品投放到伎俩不会被揭穿的地区。
而对于可能被揭穿的地区和重要场合,比如出口到国外,或者供应奥运会,他们会选择使用合格的产品。
于是企业在长期地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了。
一旦隐秘地以次充好的策略成为大部分企业都掌握的秘密,那些不愿意以次充好的企业,如果没有其它方面的优势,就无法竞争过同类企业,他们只能随波逐流。
于是一些为大众所不可理解的措施,就成了行业的潜规则。
这就是所谓劣币驱赶良币的道理。
在企业的这一策略面前,消费者就成了冤大头。
消费者不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长时间地吃某种食品,未必会出问题;出了问题,也难以溯推问题是由于食用哪种食品产生的。
所以消费者是最没有力量的。
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靠品牌、价格和企业的宣传来判断食品的优劣,而这些都是不可靠的。
当某些消费者怀疑某些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后,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没有精力和财力进行验证,他们只能采取自己不吃的策略。
他们也不能公然宣传某种食品不合格,这要冒诽谤的风险。
偶尔有人到网上发帖子,也会被淹没在信息的汪洋大海中,或者被企业收买,删除。
但是,当所有消费者一旦认识到某一产品的确有问题的时候,生产这一产品的企业一般就会死亡,同类企业,同类产品也会受到株连,长此以往,整个中国的食品行业都会名声扫地,想要与国外品牌竞争就越来越难了。
所以消费者又是最有力量的。
食品安全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是什么态度呢?
前面说过,食品生产企业获取利润的最好策略,除科技手段外,就是隐秘的以次充好了。
这一策略瞒得过消费者,但是瞒不过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在发现企业产品的问题后,可以采取罚款和责令整顿的手段。
总有一部分被罚款项会进入监管部门的腰包。
即使这样也并不符合监管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因为企业在被罚款和被整顿之后,要么倒闭,要么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监管部门只能得到一次罚款的好处。
如果监管部门默认企业的违规行为,不要求整顿,让企业在以次充好足够隐秘的前提下,放任其生产不合格的产品,那么就可以与企业分享超额利润了。
这远比仅仅一次罚款来得实惠。
在监管权力被监管部门垄断的前提下,在监管部门不会被实质监管的前提下,这种假装不知,分享利润的策略是最符合监管部门的利益的。
于是,食品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跳到同一战壕里,成了亲密的战友。
监管部门需要到企业检查时,就通知他们。
然后再装模作样地检查一遍。
作为监管部门,对上敷衍塞责,对企业哥们义气,自己也获得丰厚回报,何乐而不为呢?
地方政府的领导们的利益是什么?
是增加税收,提高就业率,促进经济发展,展现自我政绩,以及用各种方法鼓起自己的腰包,这都需要地方企业的利润。
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企业保驾护航,包括保护企业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就成了很多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
于是战壕里又多了地方政府这位战友。
地方企业,是和谁竞争呢?
是和其它地方的同类企业竞争。
这些企业都可以采取以次充好的办法,都可以通过降低成本进而降低价格,结果大家都没有真正获得多少利润。
这时国外企业杀了进来。
他们没有以次充好,价格也很高。
这反而博得了消费者的信赖,占领了高端市场,国内企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别说出口国外,连国内市场也在逐渐丧失。
在“国产货”是低档品代名词的情况下,某些有良心的国内企业不愿意以次充好,他们既要面临比较高的生产成本,在档次上又只能处于“国产货”的行列,无法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和与国外品牌一样的待遇,他们显然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这样,地方政府对本地产业的不正当保护,结果是国内整个行业的萎缩。
每个企业都实现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后果是国内该行业利润的减少,企业的这种竞争就是一种零和游戏(甚至是“负数”游戏)。
有兴趣的人可参照囚徒困境问题,既当囚徒各自采取最利于自己的策略的时候,对整体是不利的,而自己是整体的一部分,所以自己采取这一策略对自己也是不利的,但是,如果不采取这一策略,其结果是自己将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
地方政府在和企业捆绑在一起后,一旦企业东窗事发,地方政府就必须想方设法进行掩盖。
若掩盖本身也被揭露,那么损害的就是政府的公信力了。
这教训还不够深刻和发人深省吗?
单就保护行业发展的问题上,中央政府的利益在哪里呢?
中央政府的利益在于使整个行业,而不是某一地的行业获得充分发展。
地方政府保护下的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是一种损害整个行业利益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对地方政府而言是合乎逻辑的,但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是不可取的。
何况,就食品行业而言,这还涉及到人民的身体健康,涉及到政府的威信,政权的稳定等,打击地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完全符合中央的需要。
然而矛盾的是,中央政府必须借助于地方政府去打击不法企业。
而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又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
只要中央的决心不是很大,地方政府就会把中央的指令接下,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解读之后,轻描淡写地执行下去了。
所以我看到,长期以来,中央三令五申,提高食品质量,地方虚与委蛇,依然维护销售次品的企业。
偶尔中央也有发飙的时候,地方政府毕竟要服从中央,于是问题获得一时地,一地地解决。
但单靠中央的行政命令,要长远地,全局地解决问题,就困难得多了。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在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利益一致的前提下,让地方政府管理约束地方企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作为地方政府一部分的地方产品监管部门,虽然其职责是监督企业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但是要让他们不渎职也是困难的。
要真正监督企业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必须打破监管部门对监管权力的垄断,必须让绝大部分次品在流入市场后无容身之地,让生产次品的厂家付出惨重的代价。
这是提高产品质量的最有效办法。
中央是愿意用最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的。
正如总理温家宝说的,“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批评和监督政府,努力造就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如何有效监督政府呢?
什么是人民更有效地批评和监督政府的途径呢?
就食品安全问题,打破监管部门对监管权力的垄断,就是有效监督政府的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思路。
至于具体的解决形式,肯定是多种多样的。
下面的方法是我比较认可的,但这未必是最好方法。
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地成立多家国家投资和控制的食品卫生检测协会。
在组织上,协会的两个主要成员,一个是质检专业人才,一个是法律专业人才。
这两个人都经过相关培训。
人员的档案、户口等一应关系,都由中央相关部门管理,地方不能插手。
协会的检测器材等,由中央投资。
为降低投资,中央可授权协会使用现用的资源如高校、研究所的相关仪器。
协会的领导者根据需要自行招聘其他专业人员,并由上级部门进行人事方面的管理。
人员的数量没有硬性规定,可以根据业绩进行浮动。
协会接受中央部门的原则性的指导,但不接受具体领导。
在行动上,协会的每项决定,都应由两人签字才生效。
协会从市场上购买食品,或者接受消费者购买的有疑问食品进行检验。
这些食品可以是本地企业生产的,也可以是外地企业生产的。
如果检测不合格,根据检测结果在本地法院对该企业提起诉讼。
法院抽取市场上销售的该企业同批次产品,分别送到三个以上的国家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若检验结果与前一致,证明企业的产品确实存在问题,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企业罚款,通报。
若检验证明该企业的产品是合格的,那么协会应对该企业赔礼道歉。
但不应对协会罚款,也不收取协会的起诉费用。
法院对企业进行处罚,罚款交给起诉的检测协会。
协会靠这笔钱维持生存。
若一家质检公司已经对某企业提起诉讼,那么在一段时间内其它质检公司不能再对该企业提起诉讼。
但多家质检公司可以联合起来对某公司提起诉讼,利益共享。
在同一时间内,一家协会起诉的公司数量应根据历史业绩有所限制。
在盈利上,协会是靠法院对企业的罚款维持自身的生存的。
靠着罚款,协会人员不但可以生存,而且应该生存得很好。
哪个协会打赢的官司多,哪个协会就能获得更多的盈利。
在检测协会睁大眼睛紧盯企业产品的情况下,若整个检测协会获得的罚款仍不足以维持协会的开销,那就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都已经非常好了,这么多的协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应该裁撤。
如剩下的协会的生存仍有问题,国家可以根据罚款的数额对有功的协会进行补贴。
但是补贴加上罚款的总额不得超过企业损失的总额,否则企业和协会就有联合起来作弊的空间。
在监督上,协会接受政府、企业和其它检测协会的监督。
若有不法行为,政府、企业、其它检测协会都可以在法院对该协会起诉,经调查后属实的,依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这一设计中,由于协会不接受上级和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在行动上就不会受到羁绊,在法律范围内是有充分的行动权力的。
这就防止了协会受困于权力、人情而无所作为的可能。
协会很多,广布于全国各地,相互之间自由竞争。
谁的能力强,发现的问题产品多,起诉的公司多,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奖励。
这就促使协会不得不尽职尽责地做好对企业的监管任务,丝毫不能懈怠。
显然这一设计要优于只有阶段性功能的“专项整治活动”,因为协会的监督是无限期的,监督意愿不会随着时间递减。
又由于协会打破了地域限制,所有协会都可以对同一企业进行监管,企业若要行贿,必须照顾到每个协会,成本极大,只要有一家协会不接受行贿,其它行贿就没有意义,这样企业就不会采用这种方式来避免检查了。
于是协会变成了“不粘锅”,轻易不会变质。
企业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产品做好,做到无懈可击,才不至于被起诉,才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利润。
企业不需要为额外的检查和认证做一些与产品质量无关的表面功夫,所以不会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
协会要找到次品的线索,必须依赖消费者,这样协会就深深地立足于消费者之中,真正代表了人们的根本利益。
协会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中央颁布的统一标准决定是否受理起诉,协会必须根据同一标准就起诉对象、起诉内容、起诉标准等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协会的行动又是可以控制的。
这一设计一旦执行下去,地方政府和地方检验部门对于企业的不正当保护就没有了意义。
每发现一个企业存在产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