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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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
司法业务用房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0年09月11日
1、附表:
(1)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表一);
(2)单体建筑建安工程估算表(表二);
(3)室外工程估算表(表三)。
2、附件:
(1)项目业主组织机构代码证;
(2)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审批文件;
(3)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
(4)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
(5)项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附图:
(1)项目总体规划图
(2)前立面效果图
(3)正立面图
(4)1~7层平面图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工程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
**市司法局
法人代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2、**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
5、自治区市、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划书。
6、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7、本项目适用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规和标准。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1、项目提出的理由
(1)**市司法局担负着指导管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国家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关系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能,每天需接待和办理大量的司法行政事务。
如此多的业务量,需要一个统一的平台,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告知业务办理程序,受理、分流业务。
(2)普法依法治理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市司法局承担着具体而繁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每年需要组织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
组织开展“法制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开设普法等都需要相应的业务用房。
(3)**市司法局负责调处重大影响、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参与群体性案件处置和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并设有“三位一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解中心,每年调处大量的矛盾纠纷。
调处的矛盾纠纷具有群体性特点,矛盾双方人数往往较多,参与调处纠纷的调解员也很多。
(4)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职能,重点对在社区服刑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负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矫治、控制等六项职能。
帮教工作主要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帮教、职业培训,引导和扶持他们就业和解决生活出路等问题,并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等预防措施。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县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项重要业务职责。
因此,在业务用房需求方面,应根据业务职责,综合考虑矫治、帮教对象和参与帮教的志愿者人数。
(5)律师、公证是市司法局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队伍。
律师公证从业人员履行政府职责,相互补台,主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社会的贫、弱、残等弱势群体平等地实现其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其主旨在于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获得法律帮助,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维护他们的利益。
(7)教育培训工作是开展普法教育的需要,是业务培训的需要,是矫治对象教育的需要,定期对矫治对象开展集中法制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8)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个人信息、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案件资料都是国家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放置在专门场所进行分类存放、保管、查阅。
(9)“148”法律服务专线是司法行政部门开设和运用网络,将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结合在一起,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148”以其便民、利民、助民的实用性,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因此,应设置专门的业务用房,保障“148”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10)网络信息用房主要是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用来提升业务工作效率,为业务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
2、项目提出的过程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自治区司法厅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要求加强市、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
**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被纳入规划。
市委、市政府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本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研究,加紧落实项目的各项建设条件。
项目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提出了该项目。
第二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地点
**市思源路3号,即现**市司法局院
二、建设规模与目标
新建**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730m2(其中司法业务用房总面积1470m2,附属用房260m2)。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设法律事务接待、法律援助业务、人民调解业务、社区矫正业务、安置帮教业务、律师业务、公证业务、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司法鉴定业务、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148”法律服务、信访业务、资料档案、教育培训、社会志愿者、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等业务用房,并配套配电室、汽车库、值班室等附属用房。
三、主要建设条件
1、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
该项目拟建地址为**市思源路3号,即现**市司法局院,区域土地为已征用的国有土地。
2、项目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
场址区域交通通畅便利,区位条件较好。
本项目施工供电、供水接自区域现有供电、供水设施。
工程区域施工供电、供水有保证。
四、项目投入总资金与资金筹措方式
1、项目总投资:
433.00万元
2、项目资金筹措方式:
(1)拟申请中央资金303万元;
(2)地方配套资金130万元。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占地面积540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
3、总层高为3层。
第三节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
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给**市的司法行政事业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但是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也带来挑战,本研究报告尚未对建后管理工作深入研究。
二、项目进一步研究建议
建议项目业主组织对同类地区成熟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综合楼进行深入考察,并结合实际制订建后运行管理模式。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第一节需求分析
**市司法局是**市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司法局前身是司法科。
1965年8月1日,**地区成立,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科,兼管司法行政工作。
1966—1973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法部门被撤销或瘫痪,司法行政工作处于中断状态。
1973年2月,恢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科。
1982年3月,正式搭架组建**地区司法处,设机构有办公室、调解科、公证律师科、法制宣传科,办公地点设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宿舍一楼。
1984年6月增设政工科和劳教科。
1985年2月定给编制10人。
1985年7月,成立**地区律师事务所(即法律顾问处)。
1997年5月成立**地区法律事务中心。
1997年机构改革,**地区司法处改为**地区司法局,撤销公证律师科,分别设立公证管理科和律师管理科。
200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地区撤地建市,设立地级**市人民政府。
**地区司法局改为**市司法局,目前进设职能有:
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办)、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公证处)、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制科(行政审批中心)等七个科室,行政编制为36人。
**市司法局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规模,是因为其担负着指导管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国家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关系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能。
**市司法局目前使用的业务综合楼建于1986年,建筑面积850平方米,设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市办、法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两劳”安置办、国家司法考试办、法律援助中心(科)、市公证处和市调处办等11个业务科室处,业务用房严重不足,且达不到规化建设的要求。
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制约了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对保持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节建设规模方案比选
1、结构形式比选
本建筑的结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方案,钢筋混凝土结构有以下的一些优点:
第一:
框架结构最主要的优点是具有开阔的空间,使建筑平面布置灵活,便于门窗的设置,常用于体型较规则、刚度较均匀的公共建筑。
其主要缺点是抗侧刚度小,侧向变形较大,结构的使用高度受到限制,特别在地震作用下,非结构构件破坏比较严重。
第二:
合理的利用了钢筋和混凝土两种材料的受力性能特点,可以形成强度较高、刚度较大的结构构件。
这些构件在有些情况下可以用来代替钢构件,因而能够节约刚材,降低造价。
第三:
耐久性和耐火性较好,维护费用低。
第四:
可模性好,结构造型灵活,可以根据使用需要浇注成各种形状的结构。
第五: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好,又具备必要的延性,适于用作抗震结构;同时它的防震性和防辐射性也好,亦适于用作防护结构。
第六:
混凝土中占比例较大的砂、石材料便于就地取材。
2、建筑面积比选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编报市县司法行政业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结合市司法局实际,**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按1730平方米标准执行。
3、使用功能比选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市司法局的业务用房使用功能为:
法律事务接待、法律援助业务、人民调解业务、社区矫正业务、安置帮教业务、律师业务、公证业务、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司法鉴定业务、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148”法律服务、信访业务、资料档案、教育培训、社会志愿者、网络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等,并配套配电室、汽车库、值班室等附属用房。
第三节推荐建设规模方案
根据实际需要和现有基础,本项目推荐建设规模方案为:
新建司法行政业务楼1栋,总建筑面积1730m2;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使用功能为业务用房。
其中:
一层:
(1)值班室1间33.92平方米;
(2)门厅1间33.92平方米;(3)车库10间182.40平方米;(4)办公室1间16.96平方米;(5)社会志愿者工作用房1间33.92平方米;(6)配电房1间50.88平方米;(7)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8)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33.66平方米;
二层:
(9)法律事务接待用房1间36.48平方米;(10)人民调解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1)社区矫正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2)安置帮教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3)监狱劳教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4)法律援助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5)律师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6)公证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7)信访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8)资料档案用房1间45.44平方米;(19)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20)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49.36平方米;
三层:
(21)国家司法考试用房1间36.48平方米;(22)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23)领导办公室2间36.48平方米;(24)教育培训用房1间72.96平方米;(25)司法鉴定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6)“148”法律服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7)应急指挥中心1间45.44平方米;(28)网络信息中心1间45.44平方米;(29)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8)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29)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49.36平方米。
第三章场址选择
第一节场址现状
一、地点及地理位置
项目地点为**市。
**市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南缘,黔桂铁路、323国道横贯境,是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必经之地。
现辖金城江区和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大化县(自治县),代管宜州市。
全市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80万,境聚居着壮、汉、瑶、仫佬、毛南、苗、侗、水等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3%。
**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程场址位于市区。
场地平坦,土石方开挖量小;场区地下无文物及矿产压覆;根据相邻地质资料和地区经验,场区无不良地质,在现状条件下,地耐力和承载力稳定性良好。
二、场址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该建设场址为国有土地,占地面积540m2。
第二节场址条件
一、地形、地貌条件
**地处丘陵地带,境山峦起伏,溪流密布,平槽洼地交错。
地形地貌复杂。
项目区地处金城江区城区,场址及附近区域地质状况稳定。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一2001),所选场址所在区域的地震动峰加速度为0.05g,地震地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g。
场址抗震设施烈度为6度区。
二、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区域工程地质为三叠系上统沙镇溪组次坚硬砂岩工程地质岩组(TS3)。
岩性为粗砂岩,呈中厚—厚层状产出,遍布全区,岩性次坚硬,力学强度较高,其稳定性较好。
三、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场址东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邻市综合设计院,北靠市政府住宅二区,西面为市政公路,卫生条件较好,周边无污染。
场区周边环境较好,安静、安全、卫生,有利于开展司法业务。
四、城市规划要求
根据城区总体规划,目前该区域仍为机关办公区。
在此新建**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符合城区总体规划要求。
五、交通条件
场址区域交通通畅便利,区位条件较好,有市政道路通达,道路均已硬面化。
六、社会环境条件
区域周边民风纯朴,社区环境较好。
七、法律支持条件
本工程建设场地的法律支持条件需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建设场地的法律支持文件;
2、批准的建筑工程性质、规模等法律文件
3、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法律支持文件;
4、在场地上进行开工建设必备的法律支持文件。
以上各个方面的法律支持文件较多,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必须具备。
当然,本项目属于市委、市政府支持的项目,以上所需条件比较易于落实,
八、公共设施条件
本项目用水水源为城区自来水公司专供自来水,完全能够满足该项目用水需要,供水系统已通至场区。
厂区地势较平坦,不易积水,排水十分方便。
该项目用地与市政道路相通,交通十分便利。
九、征地拆迁条件
项目拟建地址为现**市司法局院,拆除原办公楼后,在原办公楼的地基上新建,因而无拆迁任务。
十、施工条件
1、对外交通
工程对外交通为公路运输,工地紧靠县城街道,工程场外交通均已形成,运输有保证。
2、施工供电、供水
本项目施工供电、供水接自区域现有供电、供水设施。
工程区域施工供电、供水有保证。
3、建筑材料
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为水泥、钢材、砂石骨料等。
工程用水泥由当地水泥厂供给,钢材由厂商提供,砂石当地购买。
第四章建筑工程方案选择
第一节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遵循“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体现先进、实用、经济、美观,便于管理的设计思想,合理组织建筑的功能分区和流线,着眼司法业务发展的需要,尽量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通信现代化,管理智能化。
二、结合司法局的环境空间条件,着眼于司法业务的现状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创造与环境有机相融的建筑形象,做到布局合理,实施性强,绿化配套,环境优美。
第二节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一、总平面布置和功能要求
1、总体布置:
充分考虑用地现状,结合地块条件将该楼坐北朝南布置,以利于整个综合楼的采光、通风,满足建筑的卫生要求。
2、交通组织
结合用地条件,该项目区域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面向市政公路。
建筑周围设消防环形车道,满足消防的要求。
3、建筑定位
该用地区以图中建筑控制红线为定位点。
二、规划设计方案描述
**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工程为三层公共建筑,位于**市城区。
本工程东侧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侧为市综合设计院,北侧市政府住宅二区,西侧为市政公路。
总建筑面积1730m2,建筑用地面积540m2。
本工程建筑设计简洁大方,平面布局得当,空间功能分区合理,如一层值班室和门厅靠近司法业务用房入口大厅,停车位位于小区部一侧,而法律援助中心等位于办公楼二楼,方便来访群众办事;领导办公室及各部门科室集中在三层,方便局工作人员相互沟通;各层男女卫及楼梯全部上下对齐,满足防火规及方便给排水施工,利于控制造价。
3、规划设计主要参数
1、占地总面积600平方米;
2、建筑占地540平方米;
3、绿地覆盖率:
25.0%;
4、建筑密度:
30%;
5、建筑限高:
15m。
三、建筑方案
(一)建筑方案描述。
1、建筑艺术与风格
在立面设计中采用了简洁、流畅、明快的现代办公楼造型手法,突出司法行政业务综合楼建筑的稳定、端庄、给人一种安全感。
窗的形式充分结合功能,反映部空间和结构特点,同时又具有强烈的韵律感;主面的完整大气处理,增加了建筑造型的变化。
2、建筑特征与结构
本建筑的结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方案,框架结构由梁、柱构件通过刚性节点连接构成;框架梁、柱既承受垂直荷载,又承受水平荷载。
(二)主体工程与辅助工程。
一层:
(1)值班室1间33.92平方米;
(2)门厅1间33.92平方米;(3)车库10间182.40平方米;(4)办公室1间16.96平方米;(5)社会志愿者工作用房1间33.92平方米;(6)配电房1间50.88平方米;(7)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8)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33.66平方米;
二层:
(9)法律事务接待用房1间36.48平方米;(10)人民调解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1)社区矫正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2)安置帮教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3)监狱劳教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14)法律援助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5)律师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6)公证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7)信访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18)资料档案用房1间45.44平方米;(19)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20)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49.36平方米;
三层:
(21)国家司法考试用房1间36.48平方米;(22)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1间36.48平方米;(23)领导办公室2间36.48平方米;(24)教育培训用房1间72.96平方米;(25)司法鉴定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6)“148”法律服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7)应急指挥中心1间45.44平方米;(28)网络信息中心1间45.44平方米;(29)法制及执法监督业务用房1间45.44平方米;(28)男女卫各1间共42.14平方米;(29)楼梯、过道等交通部分149.36平方米。
(三)配套设施
排水设计
设计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GB50015-2003)。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084-2001)(2005年版)。
(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219-95。
给水设计
(1)水源:
本建筑所有生活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市政给水管网。
(2)本项目总用水量为4.75m3/d。
注:
未预计用水量包括管道漏失水量等用水量,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给水系统设计
室外给水系统
本建筑全部用水均取自市政给水管网,从市政给水管网上分别引入DN150的给水管至本大楼,并且采用DN150的给水管在本建筑室外形成环网。
室给水系统
根据市政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建筑物各部分的使用功能及卫生器具对静水压的要求,本楼供水方式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
当压力超过0.35Mpa时,采用减压阀减压。
3、排水系统
(1)污水
污水量
生活污水为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污水量按每人每日30L计,污泥量按每人每日0.4L计,本建筑每日排出污水量1.89m3/d,污泥量为9.07m3/年。
污水系统设计
生活污水经立管收集后下至地下一层出户,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化粪池
设计总人数43人,化粪池根据实际使用人数的40%计算,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为24h,清掏周期为360天。
新鲜污泥含水率取95%,发酵浓缩后的污泥含水率取90%,污泥发酵后体积缩减系数取0.8,清掏污泥后遗留的熟污泥量容积系数取1.2。
经计算,本项目化粪池有效容积为4m3,计划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2)雨水
(1)雨水量
设计雨水流量为:
qy=qjΨFw/1000
5分钟降雨强度为:
q5=1108(1+0.73lgP)/t0.626
径流系数Ψ取0.9
汇水面积Fw为590.76m2
雨水重现期P取2年。
经计算,本工程雨水流量为26.24L/S。
(2)雨水及废水系统设计
①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系统排除。
雨水经屋面雨水沟及雨水斗(87型)、室雨水管收集后下至地下一层出户,经室外雨水井及雨水管排入市政雨水箱涵。
②基地围的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至室外雨水管网。
4、管材选用
室给水管采用建筑给水用钢塑复合管(衬塑镀锌焊接钢管),DN<50mm时采用螺纹连接,DN≥50mm时采用卡箍及法兰连接。
室外给水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给水塑料管,热熔及电熔连接。
室污水管及裙房雨水管采用离心机制排水铸铁管,柔性接口。
室外污水管采用UPVC双壁波纹管,粘接。
主楼雨水管采用离心机制排水铸铁管,柔性接口。
强电设计
1、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JGJ16-2008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50052-95
《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24-2005
《建筑防雷设计规》GB50057-94(2000年版)
2、供电设计
负荷等级:
本楼属三级负荷。
低压供电系统:
变压器装机容量为200KVA,由附近开闭所敷设一回路10KV电缆引入变配电室(本楼外)。
变配电所:
变配电室集中本楼附近,设有独立的变配电室、变配电值班室,采用组合式布置,变压器采用带IP30外壳的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组合安装。
继电保护与计量:
10千伏电源进线断路器设电流速断及定时限过电流保护。
10千伏出线断路器设电流速断及反时限过电流保护。
干式变压器设温度保护。
低压总进线断路器不设置短路瞬时保护,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计费方式:
采用高压计费方式,在高压计量柜设电度表。
在本楼低压侧装设电力分表,电力和照明分开计费。
在各层设置电力、照明分表作部考核用。
低压配电系统:
低压采用380/220伏供电,TN-S制,设专用保护接地线(PE),随线路通配全楼。
低压系统采用放射式及树干式混合供电,对重要负荷或大容量电力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其余为树干式,由低压配电柜配出的线路采用ZRYJV或NHYJV防火电缆(供消防设备)用电缆桥架敷设至竖井或用电设备;竖井的照明、电力干线采用封闭母线敷设及采用电缆沿电缆桥架敷设,封闭母线经插接开关接至各层配电箱。
功率因数补偿:
本工程采用低压集中补偿方式,在变压器低压母线上设置静电电容器自动补偿柜,低压侧功率因数补偿至0.95,归算至高压侧为0.93。
3、照明设计
照明电源:
各层照明电源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