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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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二、药品的选标:
(一)选标的原则: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二)以XX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为依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组织医院药品遴选专家在中标目录范围内遴选医院基本用药品种。
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三)优先遴选的品种: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
2、列入XX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四)严格控制的品种:
1、药名、外观与医院现用的同类品种极其相似,易混淆的;
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3、列入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注射剂超过40元/支(瓶)或片剂等其他剂型超过25元/片(粒);
4、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五)一品两规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医院药品为一品一规;
2、输液制剂一个品种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3、特殊使用的药物(针对专科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4、剂量要求严格需要准确使用的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5、一品两规的品种原则上选择不同质量层次的药物,或成人及儿童使用的两种规格。
6、基本药物可一品两规。
三、药品的采购:
(一)根据药物遴选专家的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的药品列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交由药剂科在网上具体操作定标并通过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二)凡是我院临床使用的中标药品,每月初由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用量出具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通过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清单,药品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后,库管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登记、入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名称、配送企业名称等内容,并及时通过采购平台办理入库手续。
(三)药品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销售发票必须经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盖章,库管员凭加盖发票审核专用章的发票方可办理药品入库手续。
四、换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换标:
(一)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二)疗效不确切(包括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药物);
(三)药品质量有缺陷;
(四)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停止生产;
(五)药品供应不及时造成停药10天以上者;
(六)有商业贿赂行为者;
(七)低价必备、市场紧缺不能及时供应原药品,需要更换生产厂家、剂型、
规格等。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后由药剂科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告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临时换标,再次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要提交会议通过。
五、新药购进程序:
(一)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出新药购进申请,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
(三)药剂科在收到申请后,应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
医院是否有同种或同类药品;是否为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齐全;药品的药理、毒理、临床不良反应等方面的资料等。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新药申请进行逐品种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品种是否采用进行表决。
新药应由参加会议的3/4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采用的新药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由药学部按规定组织采购。
六、临时用药的采购:
(一)临时用药的审批:
凡是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没有的药品,遇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时,由临床医师根据实际需要数量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经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交药剂科主任初审、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药剂科购进。
申请使用量以一次性用完或一个疗程为原则。
(二)临时用药申请的数量用完后如需要继续使用,应重新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
(三)危重和急症病人用药的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遇危重病人或急症病人抢救,需要购进使用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上没有的药品,由临床科室医师提出申请,药剂科可直接限量采购。
次日,应补办临时用药审批手续。
(四)临时用药需要作为医院常规用药时,由临床科主任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
七、非中标药品的采购:
原则上不允许采购非中标药品,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或临床抢救必须使用中标目录外的药品,由临床科主任根据治疗需要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并注明原因,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药剂科可限量购进。
药剂科负责人应在采购后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
篇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XX年70号)和《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XX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十二、药剂科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各司其职,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抓好质量关和入出库管理关,保证账务相符。
药剂科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
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
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
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新进设
电脑:
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篇三: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二、药品的选标:
(一)选标的原则: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省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二)以XX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为依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组织医院药品遴选专家在中标目录范围内遴选医院基本用药品种。
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三)优先遴选的品种: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
2、列入XX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四)严格控制的品种:
1、药名、外观与医院现用的同类品种极其相似,易混淆的;
2、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3、列入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
4、注射剂超过40元/支(瓶)或片剂等其他剂型超过25元/片(粒);
5、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五)一品两规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医院药品为一品一规;
2、输液制剂一个品种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3、特殊使用的药物(针对专科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4、剂量要求严格需要准确使用的药物经药事会研究同意后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规格;
5、一品两规的品种原则上选择不同质量层次的药物,或成人及儿童使用的两种规格。
6、基本药物可一品两规。
三、药品的采购:
(一)根据药物遴选专家的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的药品列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交由药剂科在网上具体操作定标并通过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二)凡是我院临床使用的中标药品,每月初由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用量出具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通过XX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清单,药品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后,库管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登记、入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名称、配送企业名称等内容,并及时通过采购平台办理入库手续。
(三)药品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销售发票必须经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盖章,库管员凭加盖发票审核专用章的发票方可办理药品入库手续。
四、换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换标:
(一)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二)疗效不确切(包括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药物);
(三)药品质量有缺陷;
(四)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停止生产;
(五)药品供应不及时造成停药10天以上者;
(六)有商业贿赂行为者;
(七)低价必备、市场紧缺不能及时供应原药品,需要更换生产厂家、剂型、规格等。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后由药剂科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告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临时换标,再次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要提交会议通过。
五、新药购进程序:
(一)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出新药购进申请,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
(三)药剂科在收到申请后,应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
医院是否有同种或同类药品;是否为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齐全;药品的药理、毒理、临床不良反应等方面的资料等。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新药申请进行逐品种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品种是否采用进行表决。
新药应由参加会议的3/4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采用的新药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由药学部按规定组织采购。
六、临时用药的采购:
(一)临时用药的审批:
凡是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没有的药品,遇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时,由临床医师根据实际需要数量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经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交药剂科主任初审、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药剂科购进。
申请使用量以一次性用完或一个疗程为原则。
(二)临时用药申请的数量用完后如需要继续使用,应重新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
(三)危重和急症病人用药的审批:
在特殊情况下,遇危重病人或急症病人抢救,需要购进使用我院基本用药目录上没有的药品,由临床科室医师提出申请,药剂科可直接限量采购。
次日,应补办临时用药审批手续。
(四)临时用药需要作为医院常规用药时,由临床科主任填写《新药购进申请单》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
七、非中标药品的采购:
原则上不允许采购非中标药品,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或临床抢救必须使用中标目录外的药品,由临床科主任根据治疗需要填写《临时用药申请单》并注明原因,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药剂科可限量购进。
药剂科负责人应在采购后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