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16935154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191.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0页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0页
亲,该文档总共4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docx

江苏高校自主招生报考简章汇总

南京大学2016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致力于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和拔尖创新人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南京大学章程》要求,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现将具体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2016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较明显的学科倾向、良好的个人禀赋和专业基础,以及较为突出的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报考学生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学科特长类:

对招生的某一特色专业(类)有明确意向,高中阶段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其中,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或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二等奖项),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和较强的发展潜质(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全国性演讲、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外语类:

经相关外国语中学推荐报考并已取得我校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入学考试资格,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外语竞赛中获得高水平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60人左右)以内。

招生专业(类)如下:

  三、报名

  

(一)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30日

  

(二)流程:

  1.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按下列材料顺序从左侧装订。

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中学签字、盖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

  

(2)个人自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有助于显示考生具备所报考专业(类)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复印件;

  (5)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报名材料应于2016年4月1日前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为便于跟踪查询邮件行程,建议使用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四、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成立由招生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前公布。

  五、测试

  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包括笔试(1门,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

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平公正。

  六、资格认定及优录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科类、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

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

优录对象公示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

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七、公示及录取

  学校严格执行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自主招生测试资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南京大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依据经公示的优录条件及专业进行录取。

 

东南大学2016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6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报名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不超过200人。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

  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5日00:

00至2016年3月29日24:

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报考建筑类考生需提供素描一份并在作品上承诺为本人作品(报考其他类考生无需提供);

  (6)具有与报考专业类相关的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

211189

  收件人: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

2016年4月4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

“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初审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初审为“优秀”的考生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按测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初审为“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的考核环节。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6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考核时间:

2016年6月11日至13日。

  3、考核方式:

学科基础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

  

(1)学科基础测试:

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满分200分。

  

(2)初次排名:

考生依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我校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在报名时的招生大类中填报具体招生专业(类)志愿。

学校根据具体计划和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考生进入各具体招生专业(类)学科特长测试的资格和初次排名等级,等级分为四等。

招生专业(类)计划根据各招生大类报名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3)学科特长测试:

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根据考生成绩进行等级评定,分为A、B、C三等。

等级评定规则为:

A:

各招生专业(类)组前15%;B:

各招生专业(类)组15%-85%;C:

各招生专业(类)组85%以后。

  4、资格确定: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候选考生并给予最终等级,等级分为四等。

最终等级根据初次排名等级和学科特长测试等级综合确定,确定规则为: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A:

考生最终等级在初次排名等级基础上升一个等级(一等不变;二等升为一等;三等升为二等;四等升为三等);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B:

考生最终等级保持初次排名等级不变;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C:

考生最终等级在初次排名等级基础上降一个等级(一等降为二等;二等降为三等;三等降为四等;四等不变)

  5、结果公示: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原则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东南大学,可享受优录政策如下:

  1、一等: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2、二等:

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三等:

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4、四等:

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5、东南大学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各招生专业(类)优录等级计划,其中建筑类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

  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高考录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

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2016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

  2、报考条件:

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项目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发明创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3)高中阶段在航空、航天模型省级比赛获得冠军或全国比赛获得前六名的学生;

  (4)在国际无人机飞行器创新大奖赛、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等航空航天类竞赛获奖的学生;

  (5)对航空航天有执着的爱好,高中阶段进行过相关研究性学习,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的学生;

  (6)高中阶段在文学、外语类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学生;

  (7)其他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20人。

具体学院各招生专业如下:

  备注: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学院专业(限报一个)。

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如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生物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限报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限报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专业。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只招收男生。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

  2、准备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的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少于800字)。

  备注:

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属单位、中学、社会团体推荐的请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属专家个人推荐的请亲笔署名,推荐材料单独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邮寄至我校。

  3、邮寄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6年4月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原则。

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各专业招生规模,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生名单中获得以下奖项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学生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

具体竞赛名称: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具体竞赛名称: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2、考核办法。

航模类考生测试项目为笔试、飞行操作测试、室内制作三部分,免于笔试类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他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航空航天技术,考生根据选报专业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资格确定。

  

(1)航模类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飞行操作测试成绩、室内制作成绩的总分,分项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只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确定为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优录候选人。

  

(2)优录候选人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依据测试结果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A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B等优录政策,其中享受A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人数的40%。

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填报专业志愿时,应填报公示入选专业。

学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

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

  2、材料邮寄:

2016年4月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初审情况:

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4、确认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1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测试并缴纳测试费。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

逾期未确认、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5、准考证打印:

2016年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时间、考场安排。

  6、测试时间:

2016年6月10日-11日,有关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如有调整,以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7、入选名单公示:

拟定入选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进行公示。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权力清单(试行)》运行流程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选拔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专家,建立本科招生评委专家库。

由监察处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负责初审、面试工作。

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规定》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学生、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招生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理工大学2016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南京理工大学是全国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2016年招生计划200名。

  二、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A、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作文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创新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者专利。

  B、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

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兵器类、武器发射工程之一。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之一。

  3、数理力学类: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之一。

  4、化工类: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之一。

  5、经济管理类: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之一。

  6、人文社科类:

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之一。

  7、语言特长类:

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英语、日语之一。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2、邮寄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装订时将网上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行制作封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