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监理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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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监理doc

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监理

项目需求

 

采购单位: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背景、采购内容

为实现全市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铜陵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省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拟启动实施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通过该平台项目建设,将逐步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信息平台聚集、业务事项在信息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信息平台支撑,构建全方位、全周期、全人群的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并为后期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夯实重要基础。

为了确保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有效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防范信息系统建设的风险,拟引入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受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将对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总体协调各承建单位工作,对工作质量进行跟踪审查,确保信息化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通过该项目实施,将实现全市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2445”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即1个市县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个项目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安全体系)、4个基础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卫生资源信息)、4级专网(市、县、乡、村)、“5朵云”集成应用系统(基层服务云、公卫服务云、医疗服务云、综合管理云、公众服务云),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外联智慧城市、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外地优质健康服务资源。

项目投资规模约3800万元,包含软件系统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建设周期约一年半,主要实施范围包括铜陵市相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等内容。

项目预算:

80万元

二、技术方案或服务内容、范围

㈠监理招标内容和总体要求

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协助建设方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完成整个项目,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

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巧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建设方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方,协调建设方和承建方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监理内容主要为铜陵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本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2445”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即1个市县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个项目保障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安全体系)、4个基础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卫生资源信息)、4级专网(市、县、乡、村)、“5朵云”集成应用系统(基层服务云、公卫服务云、医疗服务云、综合管理云、公众服务云),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外联智慧城市、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外地优质健康服务资源。

项目投资规模约3800万元,包含软件系统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建设周期约一年半,主要实施范围包括铜陵市相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及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等。

㈡监理范围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个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

1、协助项目实施

2、竣工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

3、质保期售后服务监督保障

4、协调

5、技术支撑工作

6、质量、进度、资金、变更控制

7、人员管理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文档管理)

10、系统安全管理

11、知识产权管理

12、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㈢监理各阶段主要目标

监理工作应分为实施、验收和质保期三个阶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1、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⑴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控制计划的调整和项目进度;

⑵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符合项目质量要求,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⑶监督项目中承建方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⑷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需求、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在各监控点施工时进行现场监督并记录有关情况,确保项目质量。

2、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⑴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⑵协助业主依据国家、部颁相关标准及项目需求确定项目检测方案,出具检测报告;

⑶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情况记录、测试,对问题责成承建方解决,并进行二次监测,最终提交业主试运行情况报告;

⑷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⑸审核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⑹督促、审核项目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按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书面材料两套及其电子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承建单位的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配件清单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文档,项目监理单位各阶段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

⑺组织项目整体移交,报送业主支付项目款项的依据。

3、质保期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⑴技术培训的监理;

⑵各设备、系统、软件、项目的保修和技术支持的质量监理;

⑶依照相关技术规范,辅助业主对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㈣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⑴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设计方案;

⑵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⑶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和投标人提交的《项目计划》;

⑷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⑸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源代码管理方案;

⑹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计划、测试方案;

⑺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⑺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单位的基础数据准备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等;

⑼辅助业主单位负责多家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安排;

⑽审核和确认系统安全性。

2、项目质量控制

⑴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①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②对平台建设采购的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和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

③审核硬件资源分配情况;

④审核项目计算资源需求方案的合理性;

⑤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⑥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⑵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控制

①应用软件开发的阶段性计划的审核和确认;

②协助审查调研报告和需求分析报告;

③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项目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和业主单位,对各个分系统、子系统应用软件的详细需求分析、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进行把关;

④协助审查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安全保密协议,保护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和资料,保证其不被非授权使用;

⑤知识产权的控制;

⑥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质量进行审核;

⑦对源代码、开发文件进行移交验收;

⑧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测试需求和进度安排进行单元测试。

⑶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①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②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③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④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3、项目进度控制

⑴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⑵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⑶当项目建设期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修正措施;

⑷及时处理延期申请。

4、投资控制

⑴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⑵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5、变更控制

⑴制定项目变更流程,严格按规程执行项目变更事项确认流程;

⑵对可能产生的变更提前做出准备并进行沟通;

⑶接受变更申请单位正式提出的变更申请;

⑷对变更进行初审,判断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变更产生的费用、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监理意见;

⑸协调三方进行协商和讨论,确定变更方法,下达变更通知书;

⑹监控变更的实施,及时控制和处理;

⑺在变更实施结束后,要对变更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6、合同管理

⑴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⑵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⑶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⑷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7、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

⑴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⑵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⑶负责召集会议、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等各项会议之记录,拟出会议纪要;

⑷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各方技术文档;

⑸做好项目周报;

⑹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存档;

⑺阶段性项目总结;

⑻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

8、项目风险和安全管理

⑴编制项目的风险评估、预防和应对计划并执行,定期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和风险控制计划进行调整;

⑵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内部重要敏感数据和资料的保护,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⑶审核承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⑷严密监控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作业,做好安全生产旁站记录;

⑸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关技术方案、软件文档、源代码及有关技术秘密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检查、监督和保护;

⑹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9、协调管理

经业主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⑴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⑵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⑶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⑷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⑸协调业主单位配合承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实施。

10、系统信息安全控制

⑴明确工程安全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⑵促使工程的最终安全性能和功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⑶促使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符合相关标准;

⑷对系统工程和软件工程按照《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6-2007)进行监理;

⑸对系统工程和软件工程进行系统安全的测试。

11、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⑴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⑵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业主方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12、项目后续服务内容

自项目开工至施工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并免费延长到免费维保期满为止,在免费维保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13、软硬件清单比对

比较项目招标文件与承建单位投标文件之间的差异,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监理意见。

㈤项目进行各阶段的监理任务

1、项目开工前的监理

⑴审核施工设计方案:

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

咨询设计目标、管理层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层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交底,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依照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实施的障碍;

⑵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

⑶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⑷审核工程实施人员:

确认施工方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需经招标人批准。

2、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⑴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⑵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

⑶了解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⑷了解承包商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⑸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业主方审核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工程建设方遵照实施;

⑹参与项目需求调研,根据工期、质量和技术等因素综合分析,对承建方需求调研方法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协助进行项目需求调研报告的编写。

3、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⑴审核确认承建方实际到位的项目实施人员与承诺到位的工作人员的一致性;

⑵对现场与异地开发人员的工作内容、进度进行审核、监督;

⑶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⑷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⑸对设备材料及成品软件的报验、安装、集成、调测等进行监督审查;

⑹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里程碑的审核、确认;

⑺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⑻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计划偏差原因分析,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

⑼及时发现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督促承建方进行改进,确保项目质量。

4、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⑴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⑵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和或测试,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

⑶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督导进行整改完善,并实时进行复测检查,直到验收合格。

5、验收阶段的监理

⑴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分阶段以及系统整体验收测试及验收工作,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验收报审表由监理单位签认后报业主单位签认;

⑵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⑶核实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质量,报送业主做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⑷出具国家认可实验室验收测试报告;

⑸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

6、监理测试阶段

对项目业务软件及建成系统的信息安全等进行把关、监理和评估。

7、项目移交阶段监理

⑴监督承建方与业主方进行项目设备(成品软件)、材料以及随机资料的全面移交;

⑵监督承建方与业主方进行项目系统平台的全面移交;

⑶系统的设计方案、开发、实施、培训文档以及源代码等全部文档的移交;

⑷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⑸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⑹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⑺对项目文档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整体移交。

8、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电话记录等各种文档,并定期提交业主单位。

㈥监理服务依据

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省、我市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2、采购人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与项目承建单位的投标文件;

3、采购人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4、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监理合同;

5、有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

6、业主授予的其他权限。

㈦监理服务准则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以下基本原则开展工作。

1、委托原则

投标人中标后应与业主单位签订书面的监理委托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对该项目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2、独立公正原则

投标人中标后应独立、公正、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竭诚提供监理服务,同时依法维护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制原则

投标人中标后的监理工作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4、依法原则

投标人中标后的监理活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业规范。

5、回避原则

投标人不得从事与被监理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作为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承包单位在业务上以及核心技术上不构成竞争关系。

6、保密原则

投标人应对在监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本项目的财务以及技术方案等资料严格保密。

㈧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支撑要素

1、具备合格的监理项目组织及项目人员

⑴成立项目监理团队

投标人应成立不少于6人的专职监理项目组,并根据业主单位委托情况,选择合适的人员组建监理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全职,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在开标前半年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承诺向业主单位提供优秀的项目实施队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参与的人员、角色、职责、资质,提供参与该项目人员的详细履历。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团队组织方式及其人员构成,提供对参加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在本项目中投入人天数的测算及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和任务的说明。

⑵保证人员稳定性

投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员稳定,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监理组人员,否则,中标人需向业主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业主单位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⑶保证人员工作经验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方案,并提供参与该项目人员的履历。

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足够的实施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如熟悉系统业务、具有开发经验、监理经验等,优先选择同时具有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相关软件开发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项目成员应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案例经验。

2、具备监理所需基本设施

投标人应配备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软硬设备和相关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获得所需的其他资源或服务,而采取的一系列保证措施。

㈨实施要求

1、监理人员要求

⑴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承建单位施工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

⑵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大型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经验,提供监理业绩证明材料;

⑶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常驻在本项目上具有软考高级资格的专职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包括:

驻场总监理师代表1名,驻场监理工程师2名);

⑷一经确定的监理工程师非经业主单位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更换;

⑸本项目实施地点在铜陵本地区域。

2、监理工作输出成果

监理工作报告是监理工作的主要输出成果,监理单位需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3、响应时间

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服务体系和响应时间要求量化如下:

⑴提供5×8小时的工作时间驻场服务,并承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

⑵提供7×24小时的热线支持服务。

⑶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支持服务,如需到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达。

系统保证期满后,监理单位仍应随时响应用户服务请求,可电话实时响应,也可根据需要选派技术服务人员乘坐最快的交通工具到现场技术支持。

㈩工作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该在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文件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工作等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投标人必须定时向业主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十一)能力要求

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通过发挥监督、控制、协调等几方面的作用,通过信息工程监理专业化知识和技能,确保全部建设项目实现质量、进度和成本三个方面的控制目标。

投标人应该具有发现问题和预警问题的能力;解决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应该是咨询建议的提供者、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推动者、是各项目承建单位的粘和剂。

对能力要求概括为:

协调能力:

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争议和冲突。

要求投标人必须以公正、公平和第三方的立场,通过充分地发挥协调作用,来积极解决这些争议和冲突,促进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良好合作,努力把全部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控制能力:

承建单位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是最重要和最关心的内容。

投标人应该发挥对承建单位管理职能的再控制,通过规范和约束承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

专业能力:

投标人应该具有IT专业化能力,具备有甄别承建单位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是否满足建设要求的能力,并能提出评估报告和改进建议,提供技术层面上支持。

能依靠雄厚的信息化建设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整体方案是否满足先进性、经济性、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管理性和可扩展性等多方面的技术需求。

管理能力:

投标人应根据合同明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各自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保证合同执行的公正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该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合同变更的情况,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的有效性、一致性;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通报合同执行情况。

投标人必须妥善管理整个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监理文档资料,要求承建单位按照规范编制相应的技术文档。

(十二)责任要求

1、投标人有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由于承建单位在工程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投标人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

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投标人应协助建设单位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5、如果因投标人监督不力,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投标人要向建设单位赔偿承建单位造成的损失。

6、投标人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建设单位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建设单位。

(十三)项目验收

投标人应对所有正式交付件的综合质量审查负责,制定各交付件的相关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责。

投标人应提交验收方案,供业主方和最终用户参考。

(十四)项目承诺

保密性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和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投标人必须要与参加此次监理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信息化项目监理工作,必须在业主方和最终用户的指定地点进行。

对于在工作中获取的重要资料和结果,投标人不得带离该地点。

投标人对本招标书中的内容及在应标过程中接触的项目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对上述内容的保密责任将长期存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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