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消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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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商场、业者、顾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将火灾隐患消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内部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机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预案、消防演练、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消控中心值班、用火管理、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装修管理、电气设施使用管理等。
3职责
3.1保卫部的专业人员负责商场内用电设施的审批、检查、验收、建档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隐患责任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与物业部有关的通知物业部。
3.2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建义务消防大队。
3.3保卫部为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同时掌握消防队员变动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3.4消防队员要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灭火演练,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
3.5消防队员负责对主、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6发生火警时,义务消防队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履行各自的职责。
3.9消防安全管理员、各小组组长每月分别组织活动一次,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管理规定
4.1设施的配备
商场遵照消防有关规定,定点、定位配齐消防设备设施:
(1)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消火栓系统(4)防排烟系统
(5)防火卷帘门系统(6)事故广播系统
(7)消防通讯系统(8)应急照明系统
(9)干粉灭火器系统(10)正压送风系统
并由保卫部保存<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记录>。
4.2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
王丽梅
消防安全管理人:
潘亚男
专职消防管理员:
蒋春阳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保卫部:
蒋春阳
综合办公室:
张丽娟
商管部:
张桂茹
动工部:
韩千一
财务部:
董蒋义
经营部:
李冬玲
4.3大队
(1)机构设置
总指挥:
王丽梅
副总指挥:
潘亚男
现场指挥:
蒋春阳
灭火警戒组:
负责人:
蒋春阳潘亚男
成员:
保卫部全体干警
职责:
火灾事故现场扑救和处理、安全警卫、看护等工作。
抢救灭火组:
负责人:
韩千一
成员:
动工部全体员工
职责:
火灾现场扑救及抢救重要物资、抢救伤员工作。
疏散支持组:
负责人:
李作宏成员:
商管部全体员工
负责人:
李冬玲成员:
经营部全体员工
负责人:
董蒋义成员:
财务部全体员工
职责:
疏散引导以及协助其它小组的工作。
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
张丽娟
成员:
综合办公室全体员工
职责:
对外报警,保证联络畅通以及引导消防队最近出入口进入现场。
(2)物资装备
①担架:
2副;②对讲机:
27部;
③急救药箱:
2个;④手提电话:
2部;
⑤防火服:
4套;⑥防毒面具:
10套
⑦破雾灯:
4盏;⑧消防斧:
4把;
4.4设立安全防火培训
4.4.1培训对象及要求
A新员工:
实施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
B新进业者:
在经营间未开业前,由本区域内商管员和经警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业。
C业者新聘营业员:
由本区域内商管员和经警组织培训,三天以内考核不合格者,商场有权予以辞退。
D商场要每半年对员工、业者和营业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卫部专业人员负责授课,综合办公室组织考核。
E施工单位进入商场施工前,应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培训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4.2培训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
4.4.3由保卫部保存<安全培训记录>,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安全考核记录>。
4.5安全设施管理
4.5.1由动工部和保卫部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
4.5.2检查规定
4.5.2.1保卫部检查的内容:
A经警、商管员要对其所管辖区域内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动工部维修。
B保卫部每天对放置在业者经营间内的防毒面罩进行检查。
C消控人员每周四对事故广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动工部维修。
每周六对商场内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
D营业期间保卫部每两小时要对安全出口、疏散信道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信道畅通。
E消防人员每周对消火栓进行齐全和完好性检查。
4.5.2.2动工部检查的内容:
A动工部每天要对商场内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排烟口进行自检。
B动工部和消控人员每月要对排烟机远程启动一次。
C动工部、消控中心每半年对防火阀、排烟阀进行远程启动试验一次。
消控中心人员利用每月的消防演练机会对防火阀、排烟阀、排烟机进行检查。
D动工部每三个月要对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进行放电一次。
E由动工部保存相应的<设施监督检查及故障处理记录>
4.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6.1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下,保卫部负责制定符合商场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6.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内容:
A组织机构,包括:
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B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F由保卫部负责组织,每年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由保卫部保存<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G消防演练时,应通过广播告知演练的范围和时间。
H将内容贯彻到每个小组成员及全体业者、营业员当中。
J保卫部负责整理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上报哈支队。
4.7用火管理
A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需动火人和监护人同时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
办理动火证人员要说明动火原因、动火方式、时间、地点及范围,保卫部在填写好动火证所有内容以后,一联交给动火人员以备检查;另一联作为存根存盘。
B动火人应具有焊工操作资质证,监护人由业者、动工部指定的员工担任。
C在动火之前,保卫部应派一名经警到现场进行看护,动火人在保卫部经警和监护人的共同看护下,首先要清理好现场,在确定周围无任何可燃物情况下,方可动火。
D动火期间,施工现场要放置干粉灭火器。
E施工结束半小时内,动火人、监护人、看护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在确定无任何危险时,方可离开。
4.8用电管理
4.8.1日常管理须知
A商场员工及业者,每天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各种用电设施,确认无问题时,关闭电源方可离开。
B经营间使用电量一般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0w,每米导轨不得超过两个灯位,每个射灯不得超过50w。
C商场内不准使用白炽灯、碘钨灯等高温发热灯具,各照明灯具距被照物品须大于300mm。
D商场内不得使用取暖器、电水壶、电熨斗、饮水机、电风扇等用电器具。
E配电盘(箱)前不得摆放、悬挂任何物品。
F商场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安装和维修(包括临时用电接拆)均由动工部电工实施。
G业者进行电气安装时,所需要材料(包括电线、灯具、电表、空气开关等)均由业者自备,但质量种类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H业者装修时可凭《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由动工部电工接拆临时用电。
G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和变更用电设备,违者按商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8.2用电审批
A需要延时用电的业者,首先要增写出停送电工作票,在得到商管部、动工部、保卫部允许以后,将停送电工作票送至变电所,变电所根据停送电工作票的内容进行操作。
B业者装修时,需要重新安装或增加用电设备,须事先在《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上注明,经动工部、保卫部专业人员的审核之后方可进行施工。
C因工作需要,商场需要增减长期电气设备时,由动工部提出方案和书面申请,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审批之后方可进行施工,对商场举行活动需增加临时性电气设备时,动工部可用电话通知保卫部。
D对商场内大型电气改造项目,应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批后,施工单位方可组织人员施工。
4.8.3电气安装制度
A从事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电工安装操作证。
B电工要严格按电气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C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D电工安装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8.4电气设备设施检查管理
A由动工部对所管辖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定日常检查责任人,同时负责建立各类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B保卫部专业人员要定期对商场内电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超过期限没有完成整改,直接交人事部门进行查处。
C在大型电气改造项目中,工程需要由外来单位施工,保卫部专业人员及动工部电工须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D经警每天都要对业者经营间内内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
4.8.5电气设备、设施档案管理
A动工部负责收集、整理电气图纸和资料,自存后,同时送保卫部备案。
B保卫部负责建立和完善电气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
4.9防火巡查
4.9.1巡查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C灭火器、消火栓是否在位、完整。
D防火卷帘门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每天闭店前,各巡查小组负责检查商场经营间、信道(含出入口)、卫生间、阳光大厅等区域内电器、消防设备设施、灯具、开关和有无滞留人员、可疑物品。
负责汇总、汇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险情应立即汇报。
G各办公室最后离岗人员应对本部门进行自检,并将情况报告保卫部。
4.9.2巡查时间:
A营业期间,经警每二小时巡视一次。
B闭店前10分钟,各巡查小组根据商场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检查。
C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4.10消防设施专项检查
4.10.1消控中心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
4.10.2检查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3
附表3:
检查
日期
具体时间
检查内容
周检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防火卷帘按钮有无丢失,损坏,指示灯是否正常
消防柜内24V电源是否正常输出及是否对地
消火栓箱内的配置是否完整
商场事故广播器材是否齐全,声音和音量是否正常
水库的水位
疏散指示灯
手提灯情况
月检
1、每月第二周
(星期日)
2、每月20日
3、每月24至26日
4、每月28日
夜间抽查防火卷帘门手盒功能(手动升降,上下限位)
对UPS、电源、主机、通讯盘的蓄电池放电
消防演练:
1、吹烟检验烟感灵敏度
2、演练区域、防火卷帘门、自动启动情况,排风机是否正常启动
3、广播是否正常切换
4、切断非消防电源情况
5、抽查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功能
1、抽查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功能
2、麦克风及事故广播功能对外输出情况
季度
检查
2月、5月
8月、11月
末端放水试验,喷淋泵的启动功能
半年
4月、10月
5月、11月
1、防火阀、排烟阀,抽查比例20%
2、水泵结合器
3、疏散指示灯备电工作情况
4、紧固控制中心各种设备螺丝、吹尘
4.11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4.11.1消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监视各种消防预警设备。
值班人员提前十分钟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11.2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一切事宜。
4.11.3值班人员不得喝酒、吸烟、打麻将、玩游戏,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11.4消控中心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11.5保持控制中心整洁,报警控制柜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12消控中心应急措施
在消防联动设备不能自动启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4.12.1火警发生时,消控中心人员或义务消防大队指挥人员直接用麦克风广播,注意防止人员惊慌,迅速通知消防泵房及变电所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12.2发现防火卷帘门自动失控时,消防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手动下降,并派人查看相关的防火门是否关闭。
4.12.3利用对讲机、火警电话等通讯系统与火灾现场进行联络。
4.12.4在消火栓和喷淋泵不能正常启动时,消控中心人员立即通知消防泵房值班人员现场启动。
4.12.5发现排烟机自动启动失灵时,消防中心人员可到现场启动。
4.13火灾隐患整改
4.13.1保卫部的专业人员负责商场内用电设施的审批、检查、验收、建档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隐患责任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与动工部有关的通知动工部。
整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13.2对遮挡消防设备、设施的业者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予以查封。
4.13.3特殊工作人员在商场施工时必须持有资质证。
4.13.4对施工现场保卫部要派专人进行看护,确保安全。
4.1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14.1考评内容:
A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B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C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D值班纪律。
E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及现场监护情况。
F用电情况。
G有无出售、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H装修时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火材料。
J消防设施维修、维护情况。
4.14.2考评形式:
A商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逐级考评制
B明确考评项目、目标,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
4.14.3奖励:
A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确保商场安全的有功人员。
B关键时刻挺身而出,避免或减少商场重大损失的突出贡献者。
4.14.4处罚:
凡发生下列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绩效工资、评选先进资格、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凡出现火警隐患或事故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
B由于工作失职、渎职出现隐患或险情给商场造成影响和损失。
C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临阵脱逃者。
4.15装修现场监护管理
4.15.1施工人员在业者陪同下,持有装修审批单、临时用电申请单进入现场,业者实行全程监护。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电焊时同时持有动火证。
4.15.2商场内部装修改造时,施工人员必须带胸卡,由物业部人员全程监护。
4.15.3监护人员要检查装修材料、电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出入,应立即停止使用。
认真填写装修现场监护跟踪表。
4.15.4装修现场放置灭火器。
4.15.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商场进行走动,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所经过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4.15.6装修期间,刷胶和电焊、电锯同时作业时,要保持一定距离。
4.15.7值班队长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6经营间装修管理
4.16.1经营间装修业者须提前7日提出书面申请,报商管部同意后填写《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由动工部对装修项目中的电量、灯具及各种用电器具进行审核。
4.16.2保卫部要对装修材料及其它要求进行审核并安排施工时间。
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并报哈支队地下科审批,方可施工。
4.16.3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保卫部要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讲清注意事项。
4.16.3如果两个经营间合用一个烟感探测器,隔断上方必须留有距棚1m×0.2m通烟口。
库房与经营间的整体隔断必须留有距棚0.2m的间隙,厅内喷淋头保持规定高度。
4.16.4烟感探测器的拆装应由物业部工作人员负责。
4.16.5吊棚的挂筋必须固定在顶棚上,不得固定在其它管道及设施上。
4.16.6天棚须按要求留有指定的0.6m×0.4m检修口。
4.16.7电气材料须按商场要求自备,由物业部统一安装。
临时用电的接拆须由物业部值班电工完成。
4.16.8业者损坏设备,按价赔偿。
4.16.9施工结束,经商场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17消防会议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员、各小组组长每月分别组织安全一次,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保存<安全会议记录>。
相关记录:
1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记录JL6.4-04
2安全培训记录JL6.4-05
3隐患整改通知单JL6.4-06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JL6.4-07
5动火证JL6.4-08
6营业间装修、用电审批单JL6.4-09
7防火巡查记录JL6.4-10
8消防设施检查记录JL6.4-11
9安全会议记录JL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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