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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第一篇:

  什么是小产权房屋?

  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

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

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

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

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

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哪些房屋?

可以买卖吗?

  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

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

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

“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

“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

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购买小产权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

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国家是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屋的,对此,购房者要慎而为之。

不要因为省钱,或一味跟随“潮流”而“贪小利、吃大亏”,得不偿失。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法律知识网站:

合同法网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无产权房交易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市民小金碰到一件头疼的事情,在去年底卖的一套期房,买方现在居然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和“期房限转”的规定,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取消房屋买卖,让小金把定金退还给他,并要求支付利息。

  小金表示,其实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就已经写明了房屋初契税,即小金房子的产权契税的缴纳问题,这就说明这套房子是没有领取过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买方就已经清楚房子的状况,现在买房要求退房是因为买方认为房产价格买贵了,而恶意毁约退房。

就此记者特别走访了联英律师事务所方海华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方海华律师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这里所限制的是当事人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再转让行为,即买方可能要承担实际无法取得房屋登记产权的风险;但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

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所以买方如果要求以上条例取消房产交易是不能成立的。

  那对于这种无产权房,买卖双方又该如何保障交易的真实有效呢?

  方海华律师表示,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

  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秭归县庙嘴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仟___佰___拾____万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第三篇: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加之外来人口的增多,城乡接合部农村宅基地上的楼房吸引了越来越多人购买。

这些房子因没有房产证而被称为“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低廉、交通便利,但由于宅基地的买卖受法律制约,因而,其买卖有着难以规避的法律风险。

  案例一:

xx年4月,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孔先生夫妇购买了一套位于历城区城乡接合部的小产权房,如今,卖方申请法院认定当初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已经对此案调解完毕,孔先生虽然拿到了退回的房款和补偿费,但一度属于自己的两层楼又成别人的了。

  孔先生夫妇看中的这套房子上下两层,一共230平方米,当初约定的价格是35万元。

由于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因而难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是先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先交付25万元房款,剩余部分待过户手续完成后付清。

双方事后才了解到,这套房子属于旧村改造房,国家对其转让有着严格的限定。

  卖方多次催促孔先生交付剩余的10万元房款,但由于过户手续未能完成,孔先生拒绝交付。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卖方将孔先生夫妇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希望把卖出的房子再要回来。

孔先生则认为,如今房产早已升值,无论是现值还是拆迁补偿价格都已远远高于原来的价格,因而请求法院判令卖方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买卖房屋的交易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在法官的调解下,卖方同意退还孔先生已交付的25万元房款,并支付10万元的经济损失费。

9月3日,孔先生虽然拿到了35万元,但他并不开心,因为“弄丢”了自己中意的这套上下两层的房产。

  案例二、王某系济南某公司的职工,xx年全家从农村搬入省城居住。

由于没有房子,所以一直租住他人的房屋。

后经人介绍,王某于xx年花9万元购买了农民高某建造的住房,当时二人还签订了购房合同。

  xx年8月,高某看到房价飙升,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腾房。

最终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王某退出房屋,高某退给王某96000元。

  “这种案子经常出现,去年一年我就审理过十几例。

”9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的一位法官介绍说,在具体的案件中,不仅有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还有农村居民到邻村购买房屋的情况,“往往是当初因为省钱买了房,等有了纠纷,官司打到法院才知道合同竟然无效”。

  1、纠纷处理不能简单化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牵扯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并非仅仅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就结案。

平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苏道伟说,处理这类案件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

  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由于现在房价上涨较快,因而卖主主张合同无效的现象比较多。

“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购买方也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2、买卖合同无效买方风险较大

  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成为农村村民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房屋,故对农村村民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城镇居民出售房屋的合同,应一律认定为无效。

  小产权房买卖中,承担法律风险的不仅是买方,卖方也会承担风险。

“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而房价一旦出现下跌的情况,买方也同样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但现在来看承担风险的主要还是买方,“如果遇到拆迁的话,买方是难以获得土地补偿费用的”。

  3、效力判定

  对于的效力,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不考虑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仅城市居民购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言,应认定合同有效。

主要理由在于: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不明文规定禁止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

到目前为止,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主要是: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xx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xx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这些都只是国务院的决定、通知、意见,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出卖房屋时,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即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情况下,由于买卖的标的物只是房子,而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所以法律没有权力禁止。

  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法律的确没有明文禁止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流转,但笔者仍认为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是基于目前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普遍遵循的“房地一体”的基本法理。

根据《物权法》第14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和第147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规定,我国的国有建设用地实行的是所谓“房地一体主义”,这不仅是基于法理,也是为了避免“空中楼阁”的存在。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这一原则同样适用。

所以一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意味着该房屋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发生流转,而这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

因此,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内在包含了“禁止其上所建房屋的流转”,否则该条文将形同虚设。

  从《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这一规定当然推出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出卖房屋时,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笔者认为,这种理由是不充分的,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主要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但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并不必然是法律所允许的,正如《刑法》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的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这一规定,怎么也不会得出法律允许故意杀人的结论。

退一步来说,即使能够推出法律不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那也只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内部转让,因为法律允许这种流转。

  第四篇:

石家庄市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红旗街道办事处西五里村五里庄园号楼单元室房屋出售给乙方。

  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房屋装修情况:

  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租赁和抵押情形。

  二、房屋价款

  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上述房款乙方分次向甲方付清。

  年月日第一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

年月日第二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

年月日第三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

  四、定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五、过户

  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剩余房款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

  六、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位于石家庄市红旗街道办事处西五里村五里庄园号楼单元室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上述房屋内的水、电、天然气、有限电视收视、物业等原有设施及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将上述设施的费用结清。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

  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七、房屋交付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房屋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自交付日起,房屋及配套设施物品的损坏或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

  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他约定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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