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6975846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

芜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芜湖市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各项任务落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为县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和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关于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扎实做好2018-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芜湖市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有关任务

1.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渔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种养业扶贫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市种子管理站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局计财科、发展规划科配合。

3.支持无为县、南陵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与贫困村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局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配合。

5.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6.积极实施“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努力做到贫困村“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扶贫增效”。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局市场信息科、科教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

8.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政策与改革科负责。

9.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重点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科教科。

10.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新型职业农民中招聘一批特聘乡村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科教处具体负责,人事科配合。

11.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人事科、科教科、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无为县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有关任务

1.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特色高效种养业,大力推进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局乡村产业科、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加快培育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我市革命老区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育引进1个新型经营主体,省级、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向革命老区贫困村倾斜。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局办公室(扶贫办)、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市场信息科、科教科配合。

3.大力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确保到2020年革命老区20%以上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革命老区县支持2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向革命老区倾斜。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局乡村产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扶贫办)配合。

4.贫困革命老区县省级产业补助资金增加10%以上。

责任单位:

局计财处,局属各单位配合。

5.大力推进旅游产业扶贫。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扶贫,设立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革命老区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无为县红庙镇红色山水涧景区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扎实推进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局乡村产业科配合文化旅游部门。

6.大力推进商贸流通扶贫。

加强革命老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提升革命老区农产品流通网络,提升镇、村电商网点服务能力。

加大从业和意向贫困户电商技能培训力度。

积极推进消费扶贫,实现“以买代捐”“以卖脱贫”,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消费扶贫。

加强无为县、芜湖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局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

鼓励支持革命老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规定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促进村集体和贫困户稳定增收。

切实加强革命老区存量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

责任单位:

革命老区无为县、芜湖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局办公室(扶贫办)、政改科配合。

三、原市农委、原市林业局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扎实做好2018-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和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任务

1.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特色种养业、农林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特色产业来设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生产以及高风险、高污染、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纳入项目范围,提升项目产业档次。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

2.每年都要聚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谋划推出自种自养、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资产租赁等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努力提高年度产业扶贫项目覆盖率。

要坚持因村因户分类施策,贫困村主要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实施入股分红项目、资产租赁项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务工就业项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入股分红项目。

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支持贫困发生率高且产业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实施相关产业项目,加大村集体经济对“边缘户”的支持。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

3.加强项目收益预测,提升项目实施收益。

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项目,分红占入股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每个贫困户年分红不少于400元;务工就业项目,每个务工人员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资产租赁项目,租金不低于市场价格。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

4.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建立相关风险保障制度,支持引导农业保险、担保深度介入。

主动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工作,及时为贫困户提供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销售信息、保险保障等服务,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计财科、市场信息科、科教科按职责分工负责,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配合。

5.着力建好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标准,加强认定管理,完善运营机制。

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园区),2020年底以前持续投入建设,力争把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打造成为扶持资金投入的主要平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重要依托、主导产业特别是“一村一品”发展的核心区示范区。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负责,局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渔政中心配合。

6.深化园区带动,现有农业园区,都要带动周边一定数量的贫困群众或贫困村;围绕特色种养、农林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着力建好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包括产业园、示范园、科技园、创业园、产业扶贫基地等,统称园区),把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作为园区带动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园区建设标准,加强认定管理,完善运营机制。

扶持贫困村的资金要重点投向园区建设,围绕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农业装备。

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情况作为市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中申报重点扶持1-2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一项考核指标。

积极推进“三变”改革,扶持资金投入园区形成的资产,要折股量化到村集体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贫困户获得分红或租金收益,股权产业的收益应优先考虑贫困户,每个园区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经济带来租金和分红收入不得少于2万元。

要在园区组织开展观摩培训活动,示范引领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园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

7.全面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

深入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对接,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贫困地区的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至少吸纳5户以上的贫困户入社或带地带资入股,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至少带动1个贫困村。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扶贫办)配合。

8.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减贫激励机制;支持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支持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优先吸纳和安排贫困人口务工;支持各类主体形成产业联合体,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扶贫办)配合。

9.因地制宜组合运用订单、劳务、服务、租赁、入股等利益联结方式和相应分配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扶贫办)、政改处配合。

10.对贫困户自种自养予以倾斜支持,加大产业发展奖补等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支持贫困户以发展特色种养业开辟致富门路;帮助自种自养贫困户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科学选择产业类型,推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政改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公室(扶贫办)配合。

11.发挥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优势,开展靶向性、“菜单式”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实用技术培训,2019年,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项特色种养实用技术,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自种自养贫困户。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科教科具体负责,办公室(扶贫办)配合。

12.指导贫困户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茶叶、蔬菜、水果、林特、水产等高效特色种养业,指导贫困户适度扩大种养规模。

积极帮助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生产,实现社会化服务。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局科教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配合。

13.各县按照不低于贫困村数量的20%的比例,确定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鼓励支持更多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一村一品”建设。

指导贫困村确定1项特色种养业、传统手工业或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村一品”主导产业。

到2020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成“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发展优质、安全、生态、特色的农产品。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办公室(扶贫办)、乡村产业科、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市渔政中心配合。

1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加强产地安全管理,强化产地安全监测普查和污染治理,净化产地环境。

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测和执法监督,严把生产准入关。

强化生产指导,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支持引导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市农技中心、市畜牧局配合。

16.加大品牌创建投入,落实品牌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到2020年,每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都必须拥有省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品牌或企业产品品牌,每个县至少有2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市场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局计财科、乡村产业科配合。

17.加强品牌的宣传推介,积极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参加各类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农产品推介会等展示展销活动。

大力推进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多措并举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8.鼓励“一村一品”专业村和周边地区围绕主导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林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以及仓储、包装、运输、商品化处理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支持引导“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电子商务营销。

积极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开展自产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市场信息科负责,局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配合。

20.依托“一村一品”主导产业,指导帮助贫困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森林旅游人家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产业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乡村产业科具体负责。

2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金融、税收、用地、用电等已有支持政策。

加强与保险公司联系对接,创新保险政策,防范化解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计财科负责,局属有关单位配合。

22.组建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加强对“一村一品”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

继续推进包村联户服务,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贫困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

加强贫困户、帮扶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培训。

及时掌握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科教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认真总结产业扶贫三大行动中好做法、好模式、好经验,深入剖析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成功案例,发掘和推广一批三大行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推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具体负责。

24.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作风不正、作风不实行为。

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责任单位:

无为县、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扶贫办)、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