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部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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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部门模板
2015年度XX市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部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权重
(第二类)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要闻类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能够及时本部门工作动态的,给满分;
没有公开工作动态的,则不给分。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2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类信息及时更新情况。
能够及时公开业务相关的通知公告信息的,给满分;
没有公开通知公告的,则不给分。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2
政策文件
公开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等情况。
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给60%;
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的,给40%;
未公开2015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得分不超过50%;
没有公开政策法规的,则不给分。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3
规划计划
公开本部门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进展等信息的情况。
公开本部门业务相关发展规划信息的,给30%;
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给20%;
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的,给30%;
公开本部门相关的发展规划进展信息的,给20%;未公开相关规划信息的,则不给分。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3
人事信息
公开本部门人事任免、人前公示等信息的情况。
能够及时本部门人事信息的,给满分;
没有公开人事信息的,则不给分。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3
专栏建设情况
专栏的建设情况,以及持续及时更新维护情况。
2015年建设3个以上业务相关的专栏,得30%;
整体更新维护情况,占70%。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4
其他栏目更新情况
其他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至少扣20%分,严重的最多扣30%分。
6
信息公开保障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的覆盖度、规范性和更新维护情况。
各栏目均有内容且没有出现批量集中发布现象,给满分;
内容更新集中在某天的,得分不超过50%;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5
公开指南
和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的,占60%;
提供信息公开指南的,占40%。
每发现一次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10%。
2
办事服务
服务
规范性
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规范性,以及流程图的提供情况。
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08号)的要求,提供保障相应的办事指南信息,具体要素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主管部门、办理主体、办理对象、办理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提交材料、业务表格、窗口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办事窗口、监督电话、常见问题解答、网上服务情况、服务事项分类等。
抽取5个办事指南,每个办事指南要素齐全的,给满分;
办事指南只要有1个要素不全,该办事指南即为不规范,扣20%。
对于不足5个服务事项,按比例算分,如共有4个办事指南,有1个不规范,扣25%。
内容不准确的,每个要素,扣10%。
6
表格样表
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表格、样表或填表说明提供及实现下载情况。
抽取5个需要表格的办事指南,查看表格、样表提供情况。
每发现1个缺失,扣20%。
对于不足5项服务的,按比例算分,方法同办事指南。
4
查询公示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状态查询及办事结果公示情况。
提供办事状态查询的,占50%;
提供办事结果公示的,占50%。
4
服务
实用性
办事服务
办理量大、关注度高的重点服务建设、内容持续维护保障及细分实用情况。
按照用户对象进行细分的,占40%;
按照业务流程提供详细办理流程图的,占60%。
6
公共服务
基于部门业务和用户需求的查询、名单目录、数据库等公共服务提供情况。
提供公共查询、名单目录、数据库服务的,占30%;
服务清晰、实用的,占60%;
数据及时准确,占10%。
5
互动交流
网络发言人平台
渠道建设
情况
本部门网络发言人渠道建设情况。
直接链接市政府网络发言人平台的,给满分;
未提供链接的,则不给分。
1
答复时间情况
本部门网络发言人内容答复情况。
答复响应时间在4小时内,答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给满分;
每发现一次响应不及时或答复不及时的,扣10%。
1
答复质量情况
本部门网络发言人内容答复情况。
能准确答复问题内容,给满分;
每发现一次答复质量不高的,扣10%。
1
意见
征集
渠道建设
情况
本部门意见征集渠道建设情况。
提供意见征集渠道的,给50%;
能够在线提交意见的,给50%;
未提供民意征集渠道的,则不给分。
1
主题设置
情况
本部门意见征集主题设置情况。
围绕本部门政府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民意征集的,给满分;
征集调查主题只针对政府网站的,得分不超过40%;
没有民意征集的,则不给分。
2
征集次数与效果
本部门意见征集次数及效果情况。
每征集一次给10%,最高为60%;
能够发布公众提交意见数量的,给20%;
公开公众意见的,占10%;
公开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占10%;
未提供相关信息的,则不得分。
2
网上
调查
渠道建设
情况
本部门网上调查渠道建设情况。
提供网上调查渠道的,给50%;
能够在线提交意见的,给50%;
未提供网上调查渠道的,则不给分。
1
主题设置
情况
本部门网上调查主题设置情况。
调查主题与政务工作或社会热点紧密结合的,给满分;
调查主题与政务工作或社会热点关系不够紧密的,给50%;
调查主题与政务工作或社会热点无关的,不给分。
2
调查次数与效果
本部门网上调查次数及效果情况。
每调查一次给10%,最高为60%;
能够发布公众提交意见数量的,给20%;
公开公众意见的,占10%;
公开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占10%。
2
服务渠道
微博
微信
--
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推送服务、互动交流以及政府网站提供访问入口情况,建设其中之一即可。
政务微博:
开通情况占30%,更新情况占70%。
政务微信:
开通情况占30%,更新情况占30%,基于业务只能提供在线服务占40%。
4
站内
搜索
--
站内搜索功能可用、结果分类展示及准确情况。
提供站内搜索的,占20%;
网站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页面提供站内搜索的,占30%;
搜索结果准确的,占50%;
未提供的,则不给分。
4
网站普查
工作推进情况
--
组织推进本部门政府网站普查数据填报审核、自查评分和检查核查工作情况。
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的,占30%分;
按时完成基础信息填报、自查和检查评分的,占50%分;
全市政府网站普查配合情况,占20%分。
2
问题通报情况
--
部门门户及子网站一旦被国办或广东省政府通报,“网站普查”指标不得分。
部门门户及子网站一旦被国办或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即不得分。
8
网站管理
可用性
--
网站首页、频道、页面、图片、附件和外部链接能否正常访问。
首页链接每发现一次不可用的,扣20%;其他页面每发现一次不可用的,扣10%。
3
安全性
--
网站是否存在漏洞、暗链、伪链;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和媚俗信息。
网站存在安全漏洞,每发现一个扣20%分;(已纳入市电子政务网站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内的网站不在检查范围内)
网站存在暗链、伪链,每发现一个扣20%分;
网站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和媚俗信息,此项不得分。
备注:
已纳入市电子政务网站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内网站的单位由于后台技术统一,已进行实时防护,因此不需检查网站安全漏洞。
3
拓展创新
优秀创新案例
--
围绕用户需求,基于职能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政策引导、管理机制、集约化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创新做法。
其中,创新性占30%,前瞻性占20%,实用性站30%,可推广性占20%。
8
注1:
优秀创新案例建议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申报,并详细说明该案例在展现功能、做法模式、效益效果、制度机制、可推广性方面的情况;
注2:
各家网站申报的案例如有多个,则在评审后选取表现最优的1个案例的评分作为优秀创新案例指标的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