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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发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GHFD-10-03)

 

2003年10月

 

=目录

1目的……………………………………………………………………………………………1084

2适用范围………………………………………………………………………………………1084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1084

4专用术语定义…………………………………………………………………………………1084

5执行程序………………………………………………………………………………………1085

6职责……………………………………………………………………………………………1086

7检查与评价……………………………………………………………………………………1087

8反馈……………………………………………………………………………………………1088

附录1《发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1088

 

1目的

本制度旨建立评估选择运行、维护承包商的机制,保证承包商有能力持续提高安健环水平,充分重视和建立安全文化,创造零事故、零意外的安全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即将投产的发电公司或已经投入运行但没有自己的运行、检修队伍的发电公司以及实行检修与运行分业经营的发电公司在选择委托运行、维护承包商的管理。

实行检修与运行分业经营的发电公司只适用选择维护承包商部分。

委托维护范围仅限于日常的检修维护,对于机组的计划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及重大抢修不包含在本制度中。

3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运行管理子系统

GHFD-04

3.2

安全与健康管理子系统

GHFD-03

3.3

环境管理子系统

GHFD-07

3.4

风险管理子系统

GHFD-02

3.5

危险物品管理子系统

GHFD-06

3.6

检修管理子系统

GHFD-05

3.7

工程项目管理子系统

GHFD-12

3.8

国华电力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专用术语定义

委托人:

是指需委托运行、维护的发电公司。

5执行程序

5.1基本要求

5.1.1新建发电公司的第一台机组计划投入运行前一年完成运行委托的合同签订工作,第一台机组计划投入运行前半年完成维护委托的合同签订工作。

对于已投入运营的发电公司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应于当年十月底前完成下年度合同的签订工作。

特殊情况不受此时间限制。

5.1.2运行、维护的委托应选择技术能力、相关经验(相同或相近型号机组的运行、维护经验)与该机组相当的,以及服务质量、安全、健康和环保的业绩符合国华公司当时水平要求的承包商。

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承包商的财务状况、公司业绩、商业道德等,所有这些因素委托人都必需进行评估。

评估合格的承包商可进入选择范围。

对于因承包商违约或无能力履行合同而被国华公司终止合同的承包商两年内不能参加公司内的投标活动。

5.2委托运行管理程序

5.2.1委托运行程序

按照国华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选择承包商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选择投标人、组织招投标、签订委托运行合同。

5.2.1新建电厂委托运行程序

5.2.1.1承包商在合同履行前及生效之日后10日内组织管理人员、合同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场。

与委托方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设备、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类,编制运行规程、绘制系统图、制定运行管理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及培训大纲。

5.2.1.2新建电厂距第一台机组预计试运行时间前半年,承包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派出全部运行人员和工具设备设施进入现场。

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需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出具经过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必要时委托人应组织复检。

5.2.1.3由承包商应按照培训大纲的规定对其人员进行培训,委托人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情况要记录在委托人的承包商档案中。

5.2.1.4运行人员进入现场三个月后,委托人应对其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人员状况、业务水平等进行评估,以确认其履约能力。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2.1.5在厂用电受电前,对全部运行人员考试,考试合格者上岗。

对于不合格者限定继续培训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合格的,承包商应更换人员并重新履行培训考试程序。

5.2.1.6厂用电受电后承包商应配合所有的分部试运工作及机组的整套试运工作。

5.2.1.7完成分步试运后的设备按《代保管管理制度》进行设备代保管。

5.2.1.8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后,承包商开始负责全部的运行工作。

5.2.1.9按照《承包商表现评价管理制度》的程序,定期对承包商进行评价,以确认其服务能力或是否继续续约。

5.2.2已投入运行电厂的委托运行程序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承包商组织全部拟定人员进入现场,其后参照5.2.1条的程序执行。

5.3委托维护程序

委托人确定需要委托维护的服务范围。

按照国华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选择承包商管理制度》的程序,选择投标人,组织招投标、签订委托维护合同。

5.3.1新建电厂委托维护程序

5.3.1.1承包商在合同履行前、生效之日后10日内组织管理人员、合同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场。

与委托方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设备、图纸、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制定维护管理工作程序及培训大纲。

5.3.1.2在机组开始168小时试运前半年,按合同要求承包商的全部检修人员和工具设备设施进入现场。

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需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出具经过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必要时委托人应组织复检。

5.3.1.3承包商按照培训大纲的规定对其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委托人组织按规定进行考试。

5.3.1.4双方按合同执行。

5.3.1.5维护人员进入三个月后,委托人应对其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人员状况等进行评估,以确认其履约能力,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其纠正情况。

5.3.1.6按照《承包商表现评价管理制度》的程序,定期对承包商进行评价,确认是否继续委托服务。

5.3.2已投入运行电厂的委托维护程序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承包商组织全部人员进入现场,其后参照5.3.1条的程序执行。

6职责

6.1制度负责人:

6.1.1保证本制度有效版本的留存。

6.1.2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有效性。

6.1.3监督执行各项已经批准的方案,包括本制度的改进。

6.2制度执行人:

本制度执行人为各分/子公司主管生产部门负责人。

6.2.1收集监督本制度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6.2.2将本程序与现有委托状况不适应的方面汇报给制度负责人。

6.2.3按第7条要求定期进行捡查与评价。

6.2.4按第8条要求的反馈信息完善本制度。

6.3各单位委托人

6.3.1建立和维护内部计算机系统以记录承包商的履约情况。

6.3.2识别所委托的运行、维护的关键的安健环问题。

6.3.3直接监管承包商的活动。

6.3.4监督承包商的现场履约情况。

6.3.5执行承包商履约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发电营运部。

6.3.6向承包商提供有关设备运行、维护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等技术资料。

6.3.7审查运行、维修承包商的工作技术方案、工作程序、质量计划。

6.3.8检查承包商的组织机构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和运行的有效性。

6.3.9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

6.3.10监督承包商对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管理工作。

6.3.11审查承包商的工作计划。

6.3.12审核承包商的月、季度统计报表。

6.4承包商

6.4.1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设备进行运行监视、操作、维修和调试工作。

6.4.2提供符合要求的委托工作的人员和工具设备设施。

6.4.3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4.4配合委托人完成各种内、外部审查监督活动。

7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的执行人将每半年根据第5条所述,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包括:

7.1检查委托运行、维护合同签订工作的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7.2抽查承包商的工作计划。

7.3统计因受委托人引致的事故。

8反馈

本制度的执行人定期把检查与评价的结果及改善本制度的建议反馈至制度负责人。

反馈内容包括:

(1)本制度的可操作性。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本制度的效果。

本制度随管理系统的年度检查讨论进行年度审查。

本制度经修订后由执行人向有关管理人员提供修订版本。

附录

本制度有1个附录

《发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附录1

《发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部门名称:

年月日

评价题目

评价内容

评价

评估承包商

对运行、维护承包商的技术能力、相关经验、服务质量、安全、健康和环保的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公司业绩,商业道德等因素是否符合国华公司当时的水平要求进行评价。

否。

原因:

委托运行程序

是否按照《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选择承包商管理制度》的程序,选择投标人、组织招投标、签订委托运行合同。

否。

原因:

运行人员条件

进入现场的所有运行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出具经过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是否对有明确要求的岗位人员组织了复检。

否。

原因:

运行人员培训

是否按照培训大纲的规定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

否。

原因:

运行人员考试

是否对全部运行人员考试,选择考试合格者上岗。

经过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是否已经调换。

否。

原因:

委托维护程序

是否按照《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选择承包商管理制度》的程序,选择投标人、组织招投标、签订委托维护合同。

否。

原因:

维护人员条件

进入现场的所有维护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出具经过体检,无妨碍工作的疾病。

否。

原因:

维护人员培训

是否按着培训大纲的规定对维护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否。

原因:

维护人员评估

是否在维护人员进入三个月后,对承包商进行评估,确认其履约能力。

否。

原因:

评价

是否执行《承包商表现评价管理制度》程序,对承包商进行评价。

否。

原因:

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存在问题:

1.

2.

3.

整改建议:

1.

2.

3.

评价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评价人: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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