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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地块控规说明书范文

独立地块控规说明书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21.1规划背景21.2规划依据21.3规划原则31.4规划范围3第二章现状概况与分析32.1现状概况32.2现状分析4第三章用地规划与控制43.1用地规划43.2用地控制5第四章服务设施配套7第五章市政设施建设75.1给水工程规划75.2排水工程规划85.3电力工程规划95.4通信工程规划95.5燃气工程规划105.6热力工程规划105.5工程管线规划10第六章环境保护与防灾116.1环境保护规划116.2防灾减灾规划12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127.1确立总体规划指导下的规划编制体系127.2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机制127.3建立引导空间集聚的政策机制137.4规划实施调整137.5规划建议13第一章总则1.1规划背景为了满足太康县城市整体发展的要求,落实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落实,指导TK2022-1号、TK2022-2号宗地的建设,结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城郊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特编制太康县2022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TK2022-1号、TK2022-2号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2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22);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22;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2);  8、《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22);  9、《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22);  13、《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22);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2);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6、《厂矿道路设计规划》(GBJ-87);  17、《太康县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2);  18、《太康县城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2-2022);  1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  20、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1.3规划原则1、符合上位规划的原则。

本次规划通过与太康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对接,使本规划在符合上位规划的基础上,指导以后相关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地块规划遵循与周边区域发展相协调,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3、推进县城产业经济发展的原则。

通过对地块的规划控制,科学指导太康县产业的布局与规划,促进县城经济社会的发展。

1.4规划范围规划地块位于太康县县城东北侧的城郊乡,西临县城东环路,东临前韩村,北接贺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483.85平方米。

第二章现状概况与分析2.1现状概况1.区位条件本规划地块位于太康县城郊乡集镇区东侧约1km,西靠县城东环路,北邻016县道,南距永登高速太康站出入口约13km,涡河从地块西南侧流过。

3.场地建设条件本规划区域为“梯形”地块,东西分别宽235.46米和213.83米,南北长153.56米,高程在49.13-50.37米之间。

地块内东南角有1处无水洼沟,高差约1米。

整个地块范围内北高南低,地势较为平缓。

地块现状西北角有1处城郊乡供水厂,占地约0.27ha,其余为农田,场地建设条件良好。

4.周边关系及基础设施规划地块位于城郊乡集镇区东侧,北接贺庄,西靠太康县东环路,南侧与东侧为农田。

地块距离集镇区约1km,集镇区内配套有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服务设施,可以满足规划地块内设施服务需求。

城郊乡供水厂位于地块西北角,能够满足地块内供水需求。

2.2现状分析整个地块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地块内地势平缓,场地建设条件良好。

由于临近城郊乡集镇区,周边设施配套齐全,未来能够满足地块内公共服务需求。

(2)交通出入口控制地块控制在A-02和A-03的西侧各设1处交通出入口,与县城东环路对接,地块其它方向禁止开设出入口。

(3)地块内道路交通规划地块内道路交通规划可根据企业性质结合厂房布置,但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划》(GBJ22-87)的规定。

(4)停车位规划工业用地办公建筑的停车位按不低于0.8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厂房建筑按不低于0.2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

2.用地规划地块TK2022-1号、TK2022-2号宗地分为A-01,A-02和A-03三块,A-01为供水设施用地(U11),A-02和A03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建议无废水排放型二类工业。

3.绿地和景观规划

(1)绿地规划A-01地块绿地率不小于10%,A-02地块绿地率不大于20%,A-03地块绿地率不大于20%,绿地内不得进行与其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用地内的植被应与自身功能相符。

对城郊乡供水厂和荷谢线110kv高压走廊进行防护控制,分别在控制区进行防护绿化建设,其中水厂东侧和南侧设置10米绿化防护带,建议划归水厂管理,110kv高压走廊两侧各设10米绿化防护带,且为低矮植物。

(2)景观规划地块内建筑,应以工业厂房建筑为主,配套建筑为辅,建筑风格应与太康县本地建筑风格协调,保持整个空间景观的开阔性,处理好周边建筑的空间关系。

对规划区内的景观控制主要从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和环境要素三方面提出城市设计引导建议。

1)建筑风格应体现现代高新工业建筑特色,建筑以板式建筑为主。

2)建筑色彩以冷色调为主,配套公建等应与整体建筑色彩相协调。

3)环境要素应统一规划、精心设计、营造开放、通透的工业区形象,避免封闭。

(2)开发强度由于A-01地块现已建成城郊乡供水厂,建议保留现状开发状况。

根据《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地块开发强度:

 A-02地块面积为35253.3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建筑密度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  A-03地块面积为25230.55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0,建筑密度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

(3)建筑高度控制A-01地块内建筑高度不高于7米,地块内建筑以供应设施建筑为主。

A-02、A-03地块内建筑高度应低于24米,地块内建筑以工业建筑为主。

(4)建筑后退控制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镇道路、公路两侧影像范围的建筑物,其退红线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不小于本规划的各地块控制指标要求。

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A-01地块建筑后退西侧东环路道路不小于10米,A-02地块建筑后退西侧东环路不小于10米,退东侧、北侧和南侧不小于5米; A-03地块建筑后退西侧东环路不小于10米,退东侧、北侧和南侧不小于5米。

退线距离以建筑最外轮廓投影线起算。

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属设施,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为6米。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后退道路转角视距红线的距离应按主要道路退线要求执行。

2) 建筑后退相邻地块地界的规定A-02、A-03地块规划建筑后退东侧、北侧和南侧地界不小于5米,并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

(5)竖向规划控制规划区竖向规划设计本着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的原则,尽量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

雨水排放工程,要充分利用地形,以保证地块内部的雨水能够及时、顺畅的排出。

加强竖向规划,城镇道路严格按规范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处理好与现状道路的高程等关系。

(6)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间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消防、环保、管线敷设、国家安全、建筑保护、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

(7) 五线控制1)红线对地块西侧东环路进行红线控制,红线为50米。

2)绿线地块内绿线控制包括东环路防护绿线和城郊乡供水厂防护绿线,其中道路防护绿带为15米,供水厂防护绿带为10米。

3)黄线地块内黄线控制主要指对荷谢线110kv高压走廊进行防护控制,设置宽20米的防护绿带,高压走廊下禁止进行违法建设。

4)蓝线由于本地块内不涉及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故无城市蓝线控制。

5)紫线本地块内不涉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等,故无城市紫线控制。

第四章服务设施配套结合地块用地性质和规模,除了必要的工业收集点、停车场、变电室、厕所等,其他设施可以周边区域合建共用,灵活掌握,本规划中不再进行强制性要求。

地块内厂区建设可根据工业性质自建停车位,并考虑货车停车位,停车场宜设置在离出入口较近的位置。

工业用地办公建筑按不低于0.8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厂房建筑按不低于0.2个/百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

该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

严禁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五章市政设施建设5.1给水工程规划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二类工业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为2-3.5万m3/(km2.d),本规划区预测最高日需水量为1200m³/日。

规划以太康县城郊乡供水厂作为水源,从地块西侧市政管网接入规划地块,满足用水需要,给水管管径为DN200。

5.2排水工程规划本次规划依据太康县县城总体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1.雨水工程规划太康县位于豫东,属黄河冲积平原,全县多年年均降水量为572.3毫米,全县范围内由西向东略有递增。

(1)暴雨强度暴雨强度公式:

i=(9.821+9.068lgTE)/(t+4.492)0.694;  (商丘市暴雨强度公式,毫米/分; 非年最大值法选样)q=167某iq:

暴雨强度(升/秒·公顷),t:

降雨历时(分),TE:

重现期,取1年,式中t=t1+m某t2,t1为地面集水时间,此处取10分钟; t2为雨水累计在设计管(渠)段以上管(渠)内的流行时间; m为大于1折减系数,一般取1.7,主要是修正雨水按满流计算的逐渐过程和在管(渠)内流行的不连续过程。

Q=Ψ某q某FQ:

某一管(渠)段设计流量,Ψ:

径流系数,取0.5,F:

该管(渠)段的上游总汇水面积。

(2)雨水管渠系统规划在地块西侧规划DN400的雨水管道,雨水经收集后排入西侧市政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地块南部的涡河。

2.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为0.7-0.9,污水量按供水量预测值的平均日数值乘以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取值0.8)确定,预测基地污水量为:

0.8某1200=960m3/日。

(2)污水管网布置规划地块的污水可接入东环路上的市政管网,能满足地块排水需要。

规划地块内污水多为工业废水,在地块西侧规划DN300的污水管道,最终到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5.3电力工程规划1.现状概况目前在东环路的西侧有谢北谢高10kv电力线路,为该区域供电提供了便利。

2.供电规划

(1)负荷预测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22),结合太康县城市总体规划和规划用地的情况,二类工业用地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为200-800kw/ha,预测地块总用电负荷为3050kw。

(2)管线布置电力线路引自基地南侧谢安110kv变电站,通过地块西侧10kv线路接入地块,可满足规划地块用电需要。

5.4通信工程规划电信线路、宽带线路从地块西侧市政管线引入地块。

1.现状概况在东环路现状没通信线,为该区域通信服务提供了保障。

电信线路、宽带线路从地块西侧市政管线引入地块。

由于该地块规模较小,该地块内不再进行邮政设施设计。

5.5燃气工程规划目前地块周边无燃气管道,不能满足用气需求。

如需要用气,规划由地块西侧东环路上市政燃气管道接入,可满足该地块用气需求。

5.6热力工程规划目前地块周边无热力管道,不能满足热力工程需求。

如需要供热,规划由地块西侧东环路上市政热力管道接入,可满足该地块供热需求。

1.热源规划规划地块东环路上规划有DN300的热力管道,可满足该地块用热需求。

2.供热负荷预测依据《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22),用地供热指标取45w/㎡,根据地块性质和容积率计算,规划地块内热负荷约为2730kw。

3.供热管材及敷设方式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供热管网拟采用无缝钢管,室内采暖管网采用焊接钢管,外包聚脂氨管壳保温,采取直埋方式。

5.5工程管线规划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进行管线敷设。

1、工程管线在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应遵循原则为:

压力管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新建管线让现有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

2、工程管线优先采用直埋敷设。

第六章环境保护与防灾6.1环境保护规划1、大气环境在进行规划建设中,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拌合及土方堆放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采取措施:

将运输车辆车厢密闭,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上散落的土、石方,定期洒水。

规划地块内空气质量符合二类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规划地块水环境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划范围水井周围30米区域内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其余范围内属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源保护分别按Ⅱ类和Ⅲ类地表水质标准执行。

城郊乡供水厂水井周围30米范围内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进行与水厂设施无关的建设活动。

施工地的生活污水、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而形成的废水,会对附近的水体造成一定污染。

施工地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排入场区外的市政管网。

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采取维护和遮盖等措施防止流失,或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

规划建设后地块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雨水管道,向西排入城镇市政管网。

规划地块污水主要是工业废水,地块内污水汇集后向西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规划地块内噪音控制符合二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2)中的二类标准。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产生非稳态噪声,具有噪声高、无规律、突发性等特点。

工程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

限制高噪声施工季节和时间,夜晚停止施工; 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

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2)规定。

4、固体废弃物通过对规划地块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西侧集镇区的垃圾转运站,转运到太康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使地块内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方和废弃的建筑材料。

经集中收集后全部运至太康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2防灾减灾规划1、消防规划道路宽度、建筑物及构筑物间距等应满足消防要求,针对消防站内场地和交通流线合理设置消防通道。

按照消防要求合理布设消火栓、消防沙箱等相应消防器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2)相关规定:

 规划地块新建工业厂房,如若需要,应在其周边布置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并且满足150m的保护半径,且消防给水量不应小于15L/,能够连续给水不少于2h。

2、抗震规划规划区属6度地震烈度区; 本规划区按6度防震级别防设。

应按相应标准对地块内的建筑、道路进行设防,保证预留有足够的疏散场所、场地和疏散通道,并按要求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7.1确立总体规划指导下的规划编制体系本次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根据太康县发展的阶段和分期建设的要求组织编制。

在规划批准施行后,应在其指导下,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下一层次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以贯彻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和空间布局。

此外,要大力加强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本规划。

7.2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机制规范土地开发和利用机制按照“规划控制—计划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与“供给引导需求”机制,以招标、拍卖、挂牌的用地市场化配置模式进行土地出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的供地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制定《建设用地项目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定额指标供应建设用地,以用地定额引导理性用地、集约用地。

7.3建立引导空间集聚的政策机制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应进一步制定各项有关政策,在建设、财税、环境、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置等方面对发展建设地区进行空间集聚引导。

7.4规划实施调整本次规划地块内各类用地性质的调整应符合兼容性要求,需经规划部门同意。

变更用地性质、变更建筑层数时,地块开发控制指标参见附表一“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确定。

7.5规划建议由于该规划地块范围内有一座城郊乡供水厂,因此对水源保护严格控制。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规划区范围内供水水井周围30米区域内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其余范围内属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源保护分别按Ⅱ类和Ⅲ类地表水质标准执行。

A-02和A-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议为无废水排放型工业。

由于地块周边缺少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议进行市政管网的相关配套,以便地块后期市政管线的对接。

附表一: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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