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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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武宣县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概况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九: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表十: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主要职能
1、在镇政府及县文体局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文化体育管理服务工作。
2、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3、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
4、做好公共文化开放事项,认真做好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5、维护辖区内文化市场,营造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年度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
2.发展农村体育事业,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人员编制总数为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
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人,其中事业在职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9.65万元,同比增加4.14万元,同比增长16.2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5万元,同比增加4.14万元,增长16.23%。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调资及五险一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9.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14万元,增长16.23%;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
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6%,同比增加3.21万元,增长16.98%;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按规定事业单位每年晋级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8%,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4.24%;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社保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2%,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3.2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9%,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14.3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14万元,增长16.2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6%,同比增加4.15万元,增长18.9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4%,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2.12万元,同比增加3.21万元,增长16.9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按规定事业单位每年晋级调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万元,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4.2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文化站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按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纳入预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万元,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3.2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是文化站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按文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社保缴费增加。
住房公积金2.31万元,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14.3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支出预算增减主要原因:
按文件规定调整基数后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2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2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0.12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县外单位人员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万元,下降0%,根据县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总数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预计购置辆车,同比减少万元,下降%。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行政运行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
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县公务用车定编办根据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0辆。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有0个3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编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宣县禄新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