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ocx
《《沧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沧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沧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表一:
沧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物业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要求:
管理及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仪表整洁、行为规范。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完善,并公布工作地点。
有完善的管理方案,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2、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即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3、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4、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对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一
级
1.管理处设置: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服务时间:
每天24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24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30分钟内到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
(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2次以上,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到85%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次。
二
级
1、管理处设置: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打印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服务时间:
每天16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24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一小时内到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
(2)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2次,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到80%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少于3项次。
三级
1、管理处设置: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服务时间:
每天12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24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一个小时内到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
(2)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1至2次,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到75%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少于2项次。
四级
1、管理处设置:
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等办公设施设备。
2.服务时间:
每天8小时有人员接待,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
3. 日常管理与服务:
(1)公示12小时服务值班电话,实行12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急修一个小时内到达,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回访率100%;
(2)对业主资料、房屋与设备档案、收费等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3)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以书面方式征询全体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一次以上,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到70%以上;(5)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每年开展文体活动项目不少于1项次。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范围:
房屋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的强弱电设备及消防设施、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1、设有专人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定期巡查,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保障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定期将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情况报告提交业业主大会,并在小区内公告。
3、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消防、通讯等部门,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定对房屋入住、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6、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一
级
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每日巡查共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事故隐患;
2、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路灯完好率不低于95%。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管理;每日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二
级
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每周巡查3次共用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周巡查3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基本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路灯完好率不低于90%;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管理;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
级
1、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每周巡查2次共用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周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基本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路灯完好率不低于85%;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3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四四
级
1、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每周巡查1次共用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路灯完好率不低于80%;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2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共用雨、污水管道视情况及时疏通;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环境卫生服务(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定期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放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示、告知、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4、水系景观每日巡查清理,保持无杂物,无异味;
5、雨、雪停后24小时内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6、电梯轿厢每日清洁一次。
一
级
1、垃圾桶(箱)放置合理,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小区内公共场所全方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2、公共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公共部位门窗每周清洁1次;
3、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2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
4、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不包含经营性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
二级
1、垃圾桶(箱)放置合理,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内公共场所每日清扫2次,无乱贴、乱画现象;
2、公共楼梯、扶手每周擦洗3次,公共部位门窗每月清洁1次;
3、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3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周拖洗3次;
4、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不包含经营性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
三级
1、垃圾桶(箱)放置合理,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内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无乱贴、乱画现象;
2、公共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公共部位门窗每季清洁1次;
3、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2次,每月拖洗2次,一层共用大厅每周拖洗2次;
4、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不包含经营性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
四级
1、垃圾桶(箱)放置合理,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内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无乱贴、乱画现象;
2、公共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公共部位门窗每半年清洁1次;
3、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1次,每月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周拖洗1次;
4、路灯、楼道灯每年清洁1次;
5、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不包含经营性停车场)、绿地等每2日清扫1次;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对火灾、治安、公共秩序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在值班室悬挂;
2、对影响公共安全和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履行提示、告知、劝阻和向相关部门报告的职责和义务。
一
级
1、监控室24小时双岗值班,对公共区域和门口出入人员、车辆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存储记录保存不少于一个月。
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有书面记录,处理结果存档;
2、门卫岗位24小时双岗值班,小区主出入口16小时站岗值勤,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对门口和公共区域主要干道,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4、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未设置监控的,白天小时巡查1次,夜间1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卡管理。
对临时来访进出小区的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6、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
级
1、监控室24小时值班,对公共区域和门口出入人员、车辆进行监控,存储记录保存不少于半个月。
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有书面记录,处理结果存档;
2、门卫岗位24小时双岗值班,小区主出入口12小时站岗值勤,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对门口和公共区域主要干道,在早、中、晚交通高峰期进行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4、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未设置监控的,白天2小时巡查1次,夜间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卡管理。
对临时来访进出小区的人员实行管理。
6、每年应组织2次应急预案演习。
三
级
1、监控室24小时值班,对公共区域和门口出入人员、车辆进行监控,存储记录保存不少于10天。
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有书面记录,处理结果存档;
2、门卫岗位24小时双岗值班,小区主出入口6小时站岗值勤,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未设置监控的,白天小时巡查1次,夜间2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对临时来访进出小区的人员实行管理。
5、每年应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四
级
1、门卫岗位24小时值班,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未设置监控的,白天3小时巡查1次,夜间2小时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对重要事件的处理有书面记录,处理结果存档;
4、每年应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五、绿化养护服务(范围: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基本服务要求
等
级
分级服务标准
1.有专(兼)职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
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喷药前张贴书面告示。
一
级
1.有专职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每年中不少于3次花卉摆放布置;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二
级
1.有专职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每年中不少于2次花卉摆放布置;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三
级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每年中不少于1次花卉摆放布置;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四
级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