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政务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政务专栏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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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政务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政务专栏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

市司法局政务上半年工作总结与市司法局政务专栏上半年工作总结汇编

 

市司法局政务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狠抓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等项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加快“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20*年5月,我市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先进市(县、区)。

现对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进程

1、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年,治市办在开年初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五五”普法启动相关准备工作,一是草拟了“五五”普法规划;二是根据市上领导的职务变动,及时调整依法治市、“五五”普法组织机构;三是积极筹备“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会;四是印发《*市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都治市办[20*]07号),对全市20*年的依法治市工作作安排部署。

2、围绕市上“三下乡”活动,市司法局、治市办充分利用农闲时期,大力开展“送法下乡”。

1-4月,组织司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相继深入到崇义、虹口、天马、石羊、青城山管理局、紫坪、蒲阳、中兴、聚源等10余个乡镇,利用春台会、庙会、赶场天人多的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三下乡”活动期间,共散发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宣传挂图240余幅,出动宣传车26台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起,为“五五”普法的启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3、配合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市司法局、治市办为宣传活动编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制宣传资料20余种,分发到各乡镇散发宣传。

3月7日,市司法局、劳动局、妇联联合在劳动局务工人员招聘会现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针对务工人员尤其是妇女务工人员开展有关务工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此外,市司法局还向全市21个乡镇经济特困妇女群众赠送了120张法律援助卡,为120名特困妇女提供相关免费法律服务。

3月17日,市司法局与政法几家联合在市区幸福路设法律宣传点,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播放《平安成都》、*社会治安整体联动影碟,悬挂青少年法制宣传挂图,展出“严打”、重点整治、禁毒等方面内容的展板,散发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维稳法制宣传资料,过往群众主动索要各类宣传资料,宣传效果明显。

4、大力组织《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

《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该法的贯彻落实,市治市办、综治办、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学习通知,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利用一个月时间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对该法的学习,并按时报送学习小结;市治市办、司法局于3月31日在市月亮湾酒店组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培训,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负责普法依法治市的工作人员和公安局中层干部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陈池同志授课,参训人员经过这次系统的培训,加深了对该法的学习和了解为守法护法奠定了基础。

5、强化干部的学法用法。

“五五”普法规划继续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列为重点对象之一,上半年,我们按照规划要求,重点落实了干部的学法用法,一是组织各级干部、公务人员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公务员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学习对象、学习方式、学习课时、学习要求,确保两法在干部队伍中的贯彻落实。

二是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征订《“五五”普法干部读本》1000余册,发放至各乡镇、各部门,作为“五五”普法期间干部的重要读物,在全市广泛宣传和学习。

6、深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始终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

在“五五”普法开局之际,我们继续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狠抓落实。

一是制定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五年规划(都治市办[20*]11号),使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了一个长期的规划和目标。

在全面统筹和部署方面有了新突破;二是制定了20*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安排意见(都治市办[20*]04号),及时对今年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安排,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3月24日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全市20**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总结了工作中的不足,对20*年的工作提出了思路,与会人员也对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探求了开展工作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四是充分发挥法制讲师团和法制副校长作用,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6月,共组织学校法制讲座30余堂次,重点宣讲了禁毒、禁止上营业性网吧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方面的知识,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积极主动地为七项重大决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我局继续坚持去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服务于七项重大决策工作。

1、今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我局党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围绕七项重大决策,成立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的工作职能,为加快产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实行跟踪式、一站式服务。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主动介入并服务于七项重大决策工作。

上半年,我局和治市办一是大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将推进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在城区和乡镇人口密集地带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如:

5月19日,我们和治市办.劳动局密切配合,派出10多名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司法干警等到*广场,通过设宣传咨询点、悬挂标语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散发《保障充分就业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解答》、《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法律援助申请指南》、《法律援助条例》、《项目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强对外地和本地游客的宣传。

青城山片区司法所利用地处青城山风景区的有利位置,在青城前后山游客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向过往游客散发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游客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

今年1-6月,我们派出法制讲师团成员先后在胥家、灌口、幸福、柳街、石羊、聚源、青城山、玉堂、翠月湖、蒲阳、中兴等10余个乡镇,对1万余名务工人员和失地从业人员开展了60余堂次的培训讲座,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

对增强务工人员和失地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结合我局实际,发挥律师、公证队伍的职能作用,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上半年全市4家律师事务所,38名执业律师以及8家法律服务所、48名法律工作者,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10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62件,开展法律咨询1278人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围绕产业发展年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开展好法律服务,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动态实行月报制,适时予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曾崇德、曹文华律师参与市政府讨论有关项目工作会达十余次,仅就有关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提出法律意见书3份;金迪律师事务所主任田世贵律师积极介入虹口乡高原村新农村建设,多次参与高原新村建设工程项目谈判,并帮助合作各方起草《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运营高原新村的协议书》,目前合作各方已正式签约并实际履行。

今年,公证处办理了国投公司与建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动产质押合同》等6件公证,涉及资金1.4亿元,同时为国家重点工程紫坪铺水库农转非移民安置补充协议公证252件,征地拆迁公证121件,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协议公证400件等,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

今年上半年公证办案2816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621件,民事类公证1090件,涉外公证105件。

3、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优势,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

今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148”窗口的形象建设,依托6个片区司法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切实加强联系和指导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体构筑多层次、多渠道、方便有效的法律援助网络,加大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特困职工、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困难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以保证社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援助。

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44件,办结29件,民事42件,办结19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免费代书16份,免收各类法律服务费用22余万元,做到了对农民的应援尽援。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司法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需要,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努力构建“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民间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以综合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效果。

1、一是努力促进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我们根据部分乡镇、村行政区域规划调整,重新对全市基层调委会进行撤并组建,并统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调解网络组织,积极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

完善规范各种工作制度。

目前我市共有调委会26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225个,乡镇调委会21个,社区调委会21个)。

统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标牌、印章、公示,人民调解徽章及调解文书格式等,使人民调解委员会真正做到“六有”、“四落实”、“四规范”。

(即:

有标志牌、有印章、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规范的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有业务书籍;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格式)。

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培训。

全面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

今年我局利用春耕大忙前农闲时期,组织各乡镇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培训,全市各乡镇共组织培训40场次,参训人员达2100余人次,课程设置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涉及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司法解释》、《社会治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等,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基层专职“治调”主任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理论水平,更好地发挥“治调”主任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民间纠纷2840件,调解2840件,调解成功2815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9%。

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3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32件,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发展,基层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

按照中央加强“两所一庭”建设要求,我们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和基础实施的落实。

今年各司法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征地拆迁,对“法轮功”练习人员转化等热、难点工作。

共举办法制培训班31期,参加“严打”整治斗争120余人次,20余人次参加了对“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

受到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我们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

全市各乡镇根据成都市安帮发[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市、镇、村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安帮工作目标责任书,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16人,其中刑释人员195人,解教人员21人,共安置205人,安置率达到95%,帮教212人,帮教率达到98%,今年内回归的无一人重新犯罪。

4、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我们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五种人”(被判处管制、缓刑、保外就医、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并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进行了前期工作衔接和工作准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办公场所,确定在幸福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展开。

已制定出台了《*市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市社区矫正个案制度》、《*市矫正公益劳动制度》等工作制度。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开展。

四、强化“教育”意识,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

今年我局在机关和班子队伍建设中,重点抓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标准加强机关建设,促进了机关规范化建设。

二是认真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创一流工作”,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全局各科室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争创一流工作,特别是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四好”班子的要求执行,做到讲团结、讲政治、讲素质、讲民主,在创一流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三是狠抓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训。

把党章、《公务员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了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每一个专题教育活动都由上级机关领导和局班子成员亲自作辅导报告,并以党支部、科室为单位开展讨论活动,要求干警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每篇3000字以上,从认识上、组织上保证了干警的学习效果。

总之,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和深化,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下半年我们主要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召开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认真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确保“五五”普法顺利启动。

2、继续抓好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产业发展工作的法律服务,完成成都市七项督查目标任务,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装备保障问题。

4、继续抓好“大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5、做好社会矫正试点工作,确保在全市全面启动。

6、继续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形象。

市司法局政务专栏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20*年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解放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新解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努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相对接工作。

这一新机制的具体操作方式是:

凡是符合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在法院立案时,法官现行引导当事人进入设在法院的人民调解室免费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室由区司法局设专职人民调解员若干名。

这一新机制启动后,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区法院的办案压力,将有利于法院集中精力解决需要司法救济的重大纠纷,同时也可以降低当事人的纠纷处理成本和诉讼风险。

目前,我们已经出台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度汇编和流程图,正在积极与区法院协调,这一新机制有望在近期推行。

二是大力加强了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

截至目前,全区街道和社区人民调委会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01起,调解成功率达98%。

2、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我们正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集中摸排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对近三年来的辖区刑释解教人员逐一摸排、登记造册,正在为推广使用安置帮教工作软件、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作积极的准备工作。

(二)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管理水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的拓展。

一是积极筹备组建王褚地区法律服务团。

为更好地服务民主中路拆迁改造项目和南水北调拆迁项目,疏导化解王褚街道辖区的各种矛盾纠纷,经与王褚街道多次协商,准备在王褚辖区筹备组王褚地区法律服务团,该服务团的基本运作模式为:

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退休法官等精通法律的人士组成,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主要协助王褚街道和各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纠纷动态分析等工作。

该服务团的工作职能、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经费保障等具体事项已基本确定。

二是加强了区属公证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目前,区属公证处的名称已确定为“河南省*市恒大公证处”,4名公证员的执业证书已核发,办公地点为新华街道鸿源社区三楼,办公场所面积为100余平方米,已达到整洁大方、宽敞明亮的要求,公证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有望于近期开业。

2、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统一管理。

上半年,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者、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的作用,在指派援助人员时,坚持为受援人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援助人员,要求援助服务及时、规范、有效,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过努力,上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起,其中,刑事辩护案件20起,民事案件5起,行政案件1起,已结案7起,结案率为27%。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的网络化建设。

目前,我们以法律援助中心,在我区的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地建立法律援助网络17个,并且较好地开展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3、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管理。

一是组织人员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的年终考评。

我们主要针对律师案件办理、案件归档、当事人投诉、信访值班、法治理念教育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此次年终考评的情况与20*年律师的年检注册挂钩,这一措施的推行,对促进律师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对提高律师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加强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上半年我们共组织辖区3个律师所的律师参与信访值班23次,接待涉法群众来访60余人次。

由于我们坚持每周三检查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有力缓解了区信访工作的压力。

(三)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1、扎实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社区志愿者法律咨询活动。

4月15日、18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分队分别在上白作街道河阳社区、民生街道学生路社区开展社区志愿者法律咨询活动。

通过组织局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区志愿者18人深入社区与居民零距离接触,共解答居民婚姻、赡养、房屋买卖、房屋租赁、贷款担保、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免费起草法律文书15份,散发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诉讼代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是参与组织了一次法律知识辩论观摩赛。

4月25日,区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妇联三家联合在七百间街道办事处陶瓷路社区开展了“全市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授牌仪式”,市委副书记杨树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吉喜、市妇联主席许竹英、市司法局副局长樊国等市领导应邀出席了授牌仪式,解放区委书记武磊、区委副书记禹进才、副区长胡长江出席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后,我局组织7名律师成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和谐家庭、和谐你我”法律知识辩论观摩赛。

该辩论赛紧密贴合群众生活实际,从婚姻、家庭等方面展开,并借此辩论赛向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赡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市、区的各位领导兴致勃勃地观看了这场法律知识辩论赛,并给以了很高的评价。

三是参与编制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手册》。

4月份,我局与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联合编制了该手册,我局主要对机关人员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编撰。

2、加强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区普法讲师团的建设。

为充分发挥区政府顾问团和区普法讲师团作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我们与政府法制办紧密结合,开展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加强了重大合同审查,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见解,并组织律师加强了市建筑三公司诉区政府一案的代理工作。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努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1、加强了国债投资司法所项目建设。

目前,正在积极申请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资金,其可行性报告有望在近期出台。

2、加强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建设。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城区司法所“无人所”问题,正在加强调研和协调,正在认真研究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的措施。

目前,各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换发新证和申办执业证工作已结束,我区已基本实现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离的目标。

(五)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在工作的一线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在近期全省十佳司法所长、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推选工作中,我区有两名同志在全市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包揽了全市唯一的两个全省十佳的推选名额,正准备于近期参加全省十佳的竞选。

在上半年,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这两项活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加强了规定内容的学习。

为加强学习教育活动,3月24日,局长郭海利同志在区二楼会议室作了一次专题报告。

他针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本质要求等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作了详细阐述,并就如何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了“四个抓落实”的要求,即加强领导抓落实、领导带头抓落实、结合工作抓落实、加强监督抓落实。

区司法局全体干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这次专题报告会。

二是集中开展了两次专题学习讨论。

主要是组织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学习英模事迹,组织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

4月9日,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警、辖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24人到焦南监狱解放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使我局全体人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4月25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学习省、市、区的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资料和领导讲话,并观看了《失衡的秤—王昭耀受贿警示录》警示教育录像片。

三是认真开展了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工作。

对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做好补课工作,并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

2、深入查摆,积极整改。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

在开展查摆剖析阶段,我局着重查摆和解决在服务意识、纪律作风、工作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召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建立了台帐。

二是加强整改。

结合查摆阶段查摆出的问题,我局精心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部门和责任人。

对原有的13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新制定了5项规章制度,为彻底解决目前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相对接工作的各种文字材料出台较早,在文字材料报送区法院后,与区法院协调不够,导致该项工作进展速度较缓慢;

2、区司法行政经费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制约了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区属公证处的开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等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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