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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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业大学20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业大学2017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招生章程。

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

(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

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携带“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3.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于10月15日前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协议书》,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

00-22:

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

00-22:

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学科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二)”相关要求)。

报考前应与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2日。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及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必须于网报期间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

选择北京地区以外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4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

12月26日,3小时以上考试科目(起始时间8:

30,截止时间14:

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8:

30-11:

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

00-17:

00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8:

30-11:

30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

00-17:

00业务课二

12月26日8:

30-14:

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2017年3月初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学校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

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

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制、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应用统计、社会工作、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制2年;外国语言文学学制2.5年;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非全日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二)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科和专业学位一般为8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3333元/学年;社会工作150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19000元/学年;工商管理硕士38000元/学年除外)。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领域8000元/学年;机械工程、动力工程、环境工程领域9000元/学年;建筑与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技术领域10000元/学年;项目管理12000元/学年;软件工程领域13333元/学年。

非全日制建筑学专业硕士9333元/学年;工商管理33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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