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045902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55 大小:183.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5页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5页
亲,该文档总共5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docx

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档案记录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防疫档案

(记录)

养殖场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档案起止时间: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档案是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资料,与免疫标识及动物免疫证(卡)配套使用。

2、本档案统一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使用。

各项记录可制成多页连用。

3、(××记录):

在按记录种类分册使用时,此处填写记录全名,如“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

4、本档案保管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畜禽规模养殖场负责填写,不要遗失;所有记录应做到客观真实、规范清晰、信息可追溯。

5、同时养殖商品畜禽、种畜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种畜禽防疫档案应与商品畜禽分设,分别独立使用。

6、本档案所涉及的畜禽数量单位为:

头、只、羽、匹;计量单位为:

头(只、羽、匹)份、毫升、千克、m2、间等。

7、档案管理与保存时间:

商品畜禽以年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种畜禽以批次或个体生产周期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

保存时间为:

商品猪、禽2年,牛20年,羊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养殖场基础信息记录填写说明

1、养殖场名称、地址写全称。

2、投产时间:

养殖场初次投产时间。

3、畜禽类别:

填写猪、牛、羊、鸡、鸭、鹅等。

4、设计饲养规模:

指设计时所能达到最大常年存栏量。

5、畜禽用途:

填种用、肉用、蛋用、乳用等。

6、年饲养量=年出栏总量+年末存栏总量。

7、养殖场面积:

指养殖场占地总面积,包括人员办公区、生活区和养殖区域等。

8、饲养圈舍:

指养殖场除隔离圈舍外的圈舍的间数和总圈舍面积。

9、隔离圈舍:

指隔离圈舍的间数和面积,无隔离圈舍填写“无”。

10、管理制度、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填写制度名称、设施设备名称。

1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情况:

按年份对应填写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2、防疫监管单位:

指县级兽医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全称。

13、有无、是否选项,填写“有”、“无”、“是”、“否”。

14、各防疫记录填写的数据信息应前后对应,相互印证,可查证和追溯。

 

养殖场基础信息记录

养殖场名称

养殖场地址

投产时间

畜禽标识代码

畜禽类别

设计饲养规模

畜禽用途

年饲养量

饲养圈舍

间数

隔离圈舍

间数

饲养方式

自繁自养

养殖场面积

面积

面积

全进全出

是否有隔离围墙

管理制度

消毒和无害化设施

养殖场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场内专职兽医姓名

学历

职称

是否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联系电话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时间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情况

年份

审查结果

防疫监管单位

挂牌兽医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自主免疫养殖场

开始自主免疫年份

其他相关信息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养殖场

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填写说明

1、商品畜禽、种禽应以(本场出生、调入等)补栏畜禽批次,饲养员为记录单元,分别建档进行记录;种畜应以个体为记录单元,分别建档进行记录。

非本场出生的畜禽,一律按调入畜禽进行记录。

2、畜禽类别:

填写猪、牛、羊、鸡、鸭、鹅等。

3、畜禽批次(种畜编号):

商品畜禽、种禽指补栏(本场出生、调入等)的时间和批次,记录方法为“时间+批次编号(三位整数)”,如:

2011年1月6日本场出生或调入的第一批仔猪,应记为“20110106001”。

种畜编号时,填写个体种畜耳标号。

4、来源:

指畜禽来源地,填写格式为:

省(市)名+区县名+乡镇名+养殖场名。

本市可省略省名。

5、圈舍号:

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6、上栏时间:

指对畜禽调入圈舍的时间。

7、存栏数:

指相应圈舍中畜禽实际存栏量,以种畜个体为单元记录时不填写。

8、免疫病种:

指针对某一种动物疫病实施免疫,如:

“口蹄疫”、“H5禽流感”。

除联苗外,一次免疫2种以上疫苗时,应另记一行。

9、免疫阶段:

填写同一病种的程序免疫阶段,即首免、第二次免疫、第三次免疫,以此类推。

10、免疫数:

指对相应圈舍中畜禽实际被免疫的数量,以种畜个体为单元记录时不填写。

11、免疫日龄:

指被免疫时畜禽的日龄。

不同日龄的畜禽,免疫同种疫苗另记一行。

12、疫苗名称:

指兽医药典或农业部有关规定的疫苗通用名称全称(如猪瘟脾淋苗、猪瘟细胞苗、;口蹄疫O型苗、口蹄疫A型苗、O型-亚洲Ⅰ型二价苗),疫苗名称填写要完整、规范,不能填写商品名和简称。

疫苗的有关信息详见《免疫疫苗管理记录》。

13、免疫方法:

指免疫的方式方法,如滴鼻、注射、饮水、口服、刺种、气雾等。

14、免疫剂量:

指对一头/只畜禽接种疫苗的头份、羽份或毫升。

按实际免疫计量登记。

15、免疫标识号起止范围:

指牲畜二维码标识的起止范围。

以种畜个体为单元记录时,只在首行记录标识号。

如换配标识的,在连续记录的下一行备注中,记录为“旧标识号—新标识号”。

农业部尚未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不填此项。

16、备注:

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数量、耳标号及原因。

17、每次免疫应有防疫人员签字;挂牌兽医每次巡查时应签字和记录巡查时间。

18、免疫合格证明应附本记录后面;养殖场实行的自主免疫程序应粘贴在记录背面,已备查对。

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

畜禽类别:

畜禽批次(种畜编号):

来源:

饲养员:

圈舍号

上栏时间

存栏数

免疫时间

免疫病种

免疫

阶段

免疫数

畜禽

日龄

疫苗名称

免疫

方法

免疫

剂量

免疫标识号起止范围

防疫人员

(签字)

挂牌兽医巡查

时间和签字

备注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畜禽出栏及检疫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畜禽出栏检疫记录填写说明

1、圈舍号:

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畜禽类别:

填写畜禽出栏涉及的畜禽类别,并按畜禽饲养阶段填写,例如猪,分后备猪、空怀猪、妊娠猪、产仔猪、种猪、保育猪、育肥猪等。

3、存栏数:

指畜禽变动前的实际存栏数。

第一次登记时,只登记起初存栏数。

4、出栏时间:

指畜禽出栏的日期,按年月日填写。

5、出栏原因:

指屠宰、分栏转群、仔猪售出等。

6、去向,填写格式为:

省(市)名+区县名+乡镇名。

本市可省略省名。

7、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指由官方兽医(或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的编号。

6、免疫标识号起止范围:

指出栏牲畜二维码标识的起止范围。

农业部尚未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不填此项。

8、备注栏填写调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引种审批号、调运备案号、检疫申报单号等,记录应完备、规范,有原始单据的,应按时间顺序,分批次粘贴在记录背面(可另附页粘贴)。

畜禽出栏及检疫记录

圈舍号

畜禽

类别

存栏数

出栏时间

出栏原因

出栏

数量

检疫

合格数

去向

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免疫标识号起止范围

养殖场主

签字

挂牌兽医巡查

时间和签字

备注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消毒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消毒记录填写说明

1、药品名称:

按国家兽药典或农业部颁发的兽药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填写。

不填商品名称。

2、生产厂家:

指消毒药生产企业。

3、生产批号:

指生产企业生产该消毒药时编制的生产批号。

4、配比浓度:

指配成消毒液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5、日期:

指对场所、车辆消毒的日期以及更换消毒池消毒液的日期。

6、消毒场所:

指生产区门口、圈舍门口消毒池(垫)、圈舍、隔离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等。

以及进入生产区车辆。

但不包括生活办公区有关场所、车辆。

7、消毒方法:

指对消毒对象的消毒方式,如喷雾、喷洒、熏蒸、刷洗等。

如更换消毒池药物,只需注明更换。

8、每次消毒时应有消毒人员签字;挂牌兽医每次巡查时应签字和记录巡查时间。

消毒记录

消毒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生产批号

配比浓度

日期

消毒场所(车辆)

消毒方法

消毒人员签字

挂牌兽医巡查时间及签字

备注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人员进出场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人员进出场记录填写说明

1、本表仅用于生产区的人员进出记录。

2、记录相关的日期时间,应填写到年月日,并具体到时、分。

3、人员姓名:

如进场原因相同,且同时入场,可填写多人。

4、进场原因:

指本场饲养人员、管理人员因外出办事进出场地及其他外来人员入场学习、参观、检查等。

5、备注:

其他情况进行说明,如:

进出人员是否到过其他相关养殖场等。

人员进出场记录

进场时间

人员姓名

进场原因

进场是否

换鞋、更衣

进出场是否消毒

出场时间

批准入场

领导

备注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禽隔离观察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畜禽隔离观察记录填写说明

1、本记录可多页连用,每一个隔离期结束后,转入下一批畜禽隔离观察期时,应使用新记录表。

2、免疫和畜禽免疫标识、消毒、诊疗、无害化处理等信息,填写到相关防疫记录。

3、畜禽批次(种畜编号)、来源:

填写同《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并应与其记录相衔接对应。

4、隔离日期:

指畜禽开始进入隔离舍的日期,按年月日填写。

分批次填写。

5、隔离原因:

指患病、引进商品畜禽、引种等。

6、数量:

指隔离动物数量。

7、隔离观察记录:

“时间”栏目中填写具体时间。

“记录”栏目填写畜禽健康观察记录。

畜禽如出现变动,应清楚记录免疫标识号及其去向。

如换配标识的,应记录为“旧标识号—新标识号”。

填写的数据信息应与其它防疫记录相对应。

8、隔离结束日期:

指结束隔离的日期,按年月日填写。

如隔离观察期未满需续表时,此项不填写。

9、隔离结论:

指记录周期内治愈、病死、淘汰,检疫不合格、检疫合格畜禽及其数量。

如隔离观察期未满需续表时,此项不填写。

10、在一个批次隔离期内,应做好记录页数记录,并在隔离结束后,完善记录页数信息。

11、调入畜禽应附检疫证明原件、引种审批表原件、调运备案单、检疫申报单,应将相关材料粘贴在记录背面(或粘贴到畜禽补栏和免疫记录背面)。

畜禽隔离观察记录

畜禽批次(种畜编号)来源:

隔离开始日期

隔离原因

畜禽类别

数量

隔离结束日期

隔离结论

隔离观察记录

时间

记录

时间

记录

备注

(第页,共页)

隔离观察人员签字:

挂牌兽医签字:

(年月日)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填表说明

1、处理日期:

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日期。

2、畜禽类别及批次:

按《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中畜禽类别、畜禽批次的说明填写。

批次应与相关防疫记录相对应。

3、日龄:

指病死畜禽的饲养日龄。

4、数量:

填写同批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

5、处理原因:

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什么病死亡或患什么传染病、痢疾、死胎、死因不明等。

6、免疫标识编码:

填写畜禽二维码标识号,按批次统一填写。

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7、处理方法:

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8、处理单位(或负责人):

委托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并应按时间顺序依次将回执单粘贴在记录背面;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负责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人签字。

9、挂牌兽医每次巡查时应签字和记录巡查时间。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处理日期

畜禽类别

及批次

圈舍号

日龄

数量

处理原因

免疫标识编码

处理

方法

处理单位

(或责任人)

场内负责人

签字

挂牌兽医巡查

时间及签字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畜禽疫病诊疗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畜禽疾病诊疗记录填写说明

1、畜禽类别及批次:

按《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中畜禽类别、畜禽批次的说明填写。

批次应与相关防疫记录相对应。

2、畜禽标识编码:

填写畜禽二维码标识号,按批次统一填写。

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3、用药名称:

填写兽药通用名称。

4、用药方法:

填写药物使用的具体方法,如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5、诊疗结果:

填写:

治愈、死亡、淘汰畜禽数量等。

6、疫情报告编号:

按“年份+顺序号”的方式编号,如2011年发生的需要上报的第1起疫情,编号为201101,。

编号应与疫情报告记录相对应。

畜禽疫病诊疗记录

诊疗

时间

畜禽类别及批次

圈舍号

免疫标

识编码

日龄

发病数

病 因

诊疗

人员

用药名称

用药方法

诊疗结果

疫情报告编号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畜禽疫情报告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畜禽疫情报告记录填写说明

1、疫情报告编号:

与《畜禽疾病诊疗记录》相一致。

2、报告方式:

填写书面、电话等。

3、报告人:

上报疫情人。

4、接报单位、接报人:

乡镇兽医站等接到报告的单位名、人名。

5、疑似病名:

填写动物疫病学名,如口蹄疫、猪瘟等。

6、发病时间:

填写首次发现畜禽发病的时间。

7、疫情概述:

填写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疫病发生原因等。

8、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填写隔离、扑杀、消毒和免疫等情况。

9、上级诊断结果:

记录疫情报告后,具有诊断资格实验室的诊断结果。

10、如需附文字报告的,应将报告按时间顺序依次粘贴在记录背面。

畜禽疫情报告记录

疫情报告编号

报告时间

报告方式

报告人

接报单位

接报人

疫情报告内容

已采取控制措施

上级诊断结果

疑似病名

发病时间

同群畜禽数

发病畜禽数

死亡畜禽数

疫情概述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防疫监测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防疫监测记录填写说明

1、畜禽类别及批次:

按《畜禽补栏及免疫记录》中畜禽类别、畜禽批次的说明填写。

批次应与相关防疫记录相对应。

2、监测项目:

填写具体的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项目。

如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布氏杆菌病监测。

3、监测单位:

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如:

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检。

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4、监测结果:

填写具体的监测结果,如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5、处理情况:

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

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

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6、本记录应与监测采样记录衔接对应。

防疫监测记录

采样

日期

畜禽类别及批次

圈舍号

采样单位

样品

名称

采样

数量

监测

项目

监测单位

监测

结果

处理

情况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免疫疫苗管理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疫苗领用记录填写说明

1、疫苗名称:

指兽医药典或农业部有关规定的疫苗通用名称全称(如猪瘟脾淋苗、猪瘟细胞苗、;口蹄疫O型苗、口蹄疫A型苗、O型-亚洲Ⅰ型二价苗),疫苗名称填写要完整、规范,不能填写商品名和简称。

2、疫苗来源:

指疫苗供货单位或个人。

3、本场收发货人是指本场疫苗的保管人员。

4、生产厂家:

指生产疫苗的厂家。

5、疫苗批号:

指生物制品厂家生产该疫苗的批次。

6、瓶装规格:

指疫苗说明书或疫苗标签上标注的规格,如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H5N1,Re-5株+Re-4株)灭活疫苗,规格:

100ml/瓶。

7、领(购)数量:

填写领用疫苗的数量,按头(羽)份、毫升计算。

8、保存条件:

指疫苗储存的环境或条件,如-15℃冰柜保存等。

9、使用数量:

指场内畜禽免疫使用的疫苗数,按头(羽)份、毫升计算。

应与免疫记录相对应。

10、结余数量:

指领用、使用后的动态剩余数量,按头(羽)份、毫升计算。

 

免疫疫苗管理记录

疫苗名称

疫苗来源

领(购)时间

本场收发货人

生产厂家

疫苗批号

瓶装规格

领(购)数量

保存条件

使用数量

结余数量

备注

 

石柱县三河镇万寿土鸡养殖场

病挂牌兽医巡查监管记录

 

石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

挂牌兽医巡查监管记录填写说明

1、本记录由挂牌兽医负责填写,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养殖场进行监管时,也可填写记录。

2、本记录与区县统一的《养殖场巡查监管记录表》配套使用。

挂牌兽医巡查监管记录

巡查时间

现场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监督整改情况

巡查人员(签字)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

——动物养殖篇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事关养殖业的兴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是每个养殖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养殖者自身利益的需要。

养殖场所具条件。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

(1)选址要恰当。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2)布局要合理。

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3)设施要配齐。

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

(4)制度要健全。

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