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7060983 上传时间:2023-07-21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63.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09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docx

09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

第九章 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

 

第一节 机构单位与机构部门分类

  一、机构单位及其分类(识记)

  凡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统称为机构单位。

  一个国家从事国民经济活动的各种机构单位可以被划分为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单位、住户和国外共五个不同的类别,每个类别称为一个机构部门。

  

  二、国民收入分配与使用统计的内容(识记)

  国民收入分配统计就是要计算统计各个不同的经济主体部门在各个不同分配项目下的所得金额,以及经过分配各自的收入总额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和居民家庭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及其变化;而国民收入使用统计就是要计算统计各类经济主体所得收入的使用去向和金额及其比例。

  

第二节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统计

  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就是该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它是该国所有常住单位所生产的增加值之和。

所谓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就是指对其所生产的增加值的分配过程。

  

  一、企业生产净值与国内生产净值(识记两个概念)

  1、生产净值(识记)

  一个企业在对其生产的增加值进行分配时,必须首先扣除生产过程中各种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用以及时更新和补充已损耗的各种固定资产。

从企业的增加值中扣除各种固定资产消耗的价值所余,称为企业的生产净值,是企业在生产中新创造的价值,即企业对社会的净贡献。

即有:

  生产净值=增加值-固定资产损耗

  每个时期固定资产损耗价值就可以用当期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来计算和表示。

  2、国内生产净值(识记)

  将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生产净值加总,所得数额称为该国的国内生产净值。

由于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生产的增加值之和就是该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所以国内生产净值也可以用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全部常住单位的固定资产损耗总值求得,即有:

  国内生产净值=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损耗总值

  国内生产净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式中,生产税之所以写成生产税净额,是因为政府有时也会给一些企业一些生产补贴,对企业的生产进行扶持,生产税净额即为企业交纳的生产税与政府给予的生产补贴的差额。

  

  二、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收入法(综合应用。

重点)

  由国内生产净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式以及国内生产净值的构成可以看出,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可以写成该国所有常住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之和,即有:

  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常住单位为弥补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损耗。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工资和薪金等全部报酬。

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减对生产补贴后的余额。

  收入法表明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价值如何在资本、劳动力、政府三者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劳动者报酬为劳动者所得,生产税净额则为政府所得,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和营业盈余为资本所得,核算与分析三者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各自所得的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资本所得与财产性收入

  1、资本所得及其归属(领会)

  企业的生产净值在支付了劳动者报酬和政府生产税以后所余的营业盈余还需要根据企业资本的不同来源进一步进行分配,这些资本来源的所有者才是企业营业盈余的真正所有者,而对资本来源所有者的盈利分配就形成了各个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性收入。

  2、财产性收入(领会概念及种类)

  财产性收入,就是指资产的所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而从使用者处获得的报酬,其形式主要有利息、红利、地租几种。

  

(1)利息。

通过资金借贷活动获得的收入就是利息收入。

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红利。

通过资本投资活动获得的收益,称为红利。

  (3)地租。

土地的所有者出租土地而从承租人处收取的土地出租收入。

  

  四、国民总收入(综合应用)

  如果将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减去非本国常住单位在本国生产中的要素收入,然后再加上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那么将得到本国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的总收入,称为国民总收入。

其计算公式为:

  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国外从本国获得的要素收入

  式中,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和国外从本国获得的要素收入相抵的差额,称为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因此,国民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又可写为:

  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

  该指标的实际含义是指一国所有常住单位的总收入,其中既包含有本国国民的收入,也包含有在本国常住的外国公司企业和个人的收入。

因此,该指标的实际含义并不是指具有本国国籍的全体国民的总收入。

  

  五、各机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

  1、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简单应用)

  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本部门增加值-(或+)(生产税-生产补贴)+(劳动力收入-劳动力支出)+(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式中生产税净额:

非政府部门用“-”号,政府部门用“+”号。

  2、部门初次分配账户(简单应用)

  9-2非金融企业部门初次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劳动者报酬84068.1

4.生产税净额48936.7

5.财产性支出32011.8

(1)利息15766.0

(2)红利12800.1

(3)地租2402.1

(4)其他1043.6

6.初次分配总收入83385.8

1.增加值232106.2

2.财产性收入16296.3

(1)利息14839.3

(2)红利1398.0

(3)其他59.0

  对于非金融企业部门来说,由于该部门并不拥有劳动力,所以其初次分配的收入来源有二:

一是其自身所生产的增加值的价值,二是与其他部门进行资产交易所取得的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而其初次分配的支出项目除了需交纳给政府的生产税以外,也有二:

一是支付本部门生产所用劳动力的工资和薪金报酬,二是与其他部门进行资产交易所需支付的利息、红利和地租等财产性支出。

因此,其初次分配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可简化为:

  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本部门增加值-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根据表9-2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为:

  非金融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本部门增加值-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232106.2-48936.7-84068.1+(16296.3-32011.8)

  =83385.8(亿元)

  表9-3金融企业部门初次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劳动者报酬

6661.0

1.增加值

20980.6

4.生产税净额

2463.8

2.财产性收入

29716.4

5.财产性支出

26989.7

(1)利息

29170.4

(1)利息

24483.2

(2)红利

546.0

(2)红利

1180.6

 

 

(3)其他

1326.0

 

 

6.初次分配总收入

14582.5

 

 

  金融企业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

  =20980.6-2463.8—6661.0+(29716.4-26989.7)

  =14582.5(亿元)

  表9-4政府部门初次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4.劳动者报酬

30784.8

1.增加值

36155.7

5.生产补贴

256.8

2.生产税

52672.6

6.财产性支出

5000.0

3.财产性收入

7140.1

(1)利息

4621.6

(1)利息

2202.0

(2)其他

378.4

(2)红利

1465.8

7.初次分配总收入

59926.7

(3)地租

2428.7

 

 

(4)其他

1043.6

  政府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本部门增加值+(生产税-生产补贴)-劳动者报酬+(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根据此计算公式,由表9-4政府部门初次分配账户中的相关数据,可以计算出2010年我国政府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36155.7+(52672.6-256.8)-30784.8+(7140.1-5000.0)=59926.7(亿元)

  表9-5住户部门初次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4.劳动者报酬

68531.0

1.增加值

112270.3

5.生产税净额

1015.2

2.劳动者报酬

190869.5

6.财产性支出

4685.8

3.财产性收入

12956.7

(1)利息

4659.2

(1)利息

10246.0

(2)地租

26.6

(2)红利

1065.3

7.初次分配总收入

241864.5

(3)其他

1645.4

  住户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本部门增加值-生产税净额+(劳动力收入—劳动力支出)+(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由此计算公式,使用表9-5住户部门初次分配账户中的相关数据,可以计算出2010年我国住户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为:

  住户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

  =112270.3-1015.2+(190869.5-68531.0)+(12956.7-4685.8)=241864.5(亿元)

  国外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劳动力收入-劳动力支出)+(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表9-6国外部门初次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劳动者报酬

923.1

1.劳动者报酬

98.5

4.财产性支出

8718.3

2.财产性收入

11296.2

(1)利息

7320.3

(1)利息

392.6

(2)红利

1398.0

(2)红利

10903.5

5.初次分配总收入

1753.3

 

 

  由表9-6,2010年国外非常住单位部门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总收入为:

  国外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

  =(98.5-923.1)+(11296.2-8718.3)=1753.3(亿元)

  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企业部门、政府部门、住户部门都是一个国家的常住机构单位,所以这四个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各自所得收入的总和就是该国的国民总收入。

由表9-1至

  表9-4中各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可以计算得出中国2010年的国民总收入为:

  国民总收入

  =83385.8+14582.5+59926.7+241864.5

  =399759.5(亿元)

  由国民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可知,从国民总收入中减去本国从国外取得的要素收入净额就可得到国内生产总值。

  由表9-6可以看出,2010年我国从国外取得的要素收入小于国外从我国取得的要素收入,也就是说,2010年我国从国外取得的要素收入净额为负,是-1753.3亿元,按此计算,我国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

  国内生产总值=399759.5-(-1753.3)

  =401512.8(亿元)

  这一国内生产总值的数值也就是用收入法所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数值,与用生产法所计算出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数值有所差别。

第三节 国民收入再分配统计

  转移收支,就是一个经济主体无偿地将物品或货币给予另一个经济主体,其中,对于付出物品或货币的经济主体来说是转移支出,而对于得到物品或货币的经济主体来说就是转移收入(识记)。

例如,向政府交税。

  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这种转移收支就形成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

对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的统计就是要统计核算各类机构单位之间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转移收支的数额,以及经过再分配以后不同机构单位的收入总额及其相互比例。

  

  一、转移收支的种类(识记)

  基于收入和财产的税收、社会保险缴款和社会保险福利、社会补助、不同经济主体间捐赠转移收支、博彩赌博与会费、罚款等引起的转移收支。

  

(一)基于收入和财产的税收

  所得收入和所拥有的财产是现代政府征税的两个重要来源。

收入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

财产税则是所得税的补充,是对纳税人拥有财产不均衡的一种调节,其税种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等。

  

(二)社会保险缴款和社会保险福利

  社会保险缴款是居民个人向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机构缴纳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福利则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机构根据保险条款向投保人支付养老金、报销医疗费用、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单位代缴部分也应该计算为居民个人的支出。

  社会保险费应按政府与居民家庭分别核算,而不能收支相抵。

  (三)社会补助

  所谓社会补助是指政府财政对伤残军人、军烈属、社会低保家庭等的抚恤、困难补助和生活救济等支出,以及企事业单位向因伤残、疾病等原因而生活困难职工提供的困难补助和救济金等。

社会补助不同于社会保险福利的地方在于,社会补助并不要求被补助对象事先向政府部门和机构缴款。

  (四)不同经济主体间捐赠转移收支

  包括居民家庭之间的捐赠转移收支、企业之间的捐赠转移收支、企业与居民家庭之间的捐赠转移收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捐赠转移收支以及居民家庭与政府间的捐赠转移收支。

就国内同类机构部门内部的相互捐赠来讲,其转移收入和支出必然是相互抵消的。

  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对于规模较大的、涉及财产转移的捐赠行为通常被看作资本转移,而不是看作当期收入再分配的当期转移,不计算在收入再分配的转移收支之中。

  (五)博彩赌博与会费、罚款等引起的转移收支

  例如,各国政府向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缴纳会费,个人向工会交纳会费,个人购买彩票支出以及中奖获得奖金收入等。

  

  二、各机构部门再分配收支核算与可支配收入(应用:

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重点)

  需要设立每个机构部门的再分配账户。

每个机构部门在初次分配总收入的基础上,经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后的收入总额,称为各个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部门可支配收入=本部门初次分配总收入+来自外部门的转移收入-对外部门的转移支出

  显然,一个国家国内全部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之和就是全国的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它也等于该国的国民总收入与来自国外非常住部门的转移收入净额之和,即有: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转移收入-对国外的转移支出=国民总收入+来自国外的转移收入净额

  表9-7非金融企业部门再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转移支出

12266.3

1.初次分配总收入

83385.8

(1)收入税

10193.8

2.转移收入

949.7

(2)社会补助

125.8

(1)其他转移收入

949.7

(3)其他转移支出

1946.7

 

 

4.可支配总收入

72069.2

 

 

  2010年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为:

  可支配收入=83385.8+949.7—12266.3

  =72069.2(亿元)

  表9-8金融机构部门再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转移支出

4333.7

1.初次分配总收入

14582.5

(1)收入税

2649.7

2.转移收入

2957.7

(2)其他转移支出

1684.0

(1)其他转移收入

2957.7

4.可支配总收入

13206.5

 

 

  2010年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为:

  可支配收入=14582.5+2957.7-4333.7

  =13206.5(亿元)

  2010年我国政府部门的可支配收入=59926.7+40526.9-26337.3=74116.3(亿元)

  表9-9政府部门再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转移支出

26337.3

1.初次分配总收入

59926.7

(1)社会保险缴款

3244.9

2.转移收入

40526.9

(2)社会保险福利

16207.2

(1)收入税

17680.8

(3)社会补助

6011.7

(2)社会保障缴款

20584.5

(4)其他转移支出

873.5

(3)其他转移收入

2261.6

4.可支配总收入

74116.3

 

 

  表9-10 住户部门再分配账户 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转移支出

25786.8

1.初次分配总收入

241864.5

(1)收入税

4837.3

2.转移收入

27044.0

(2)社会保险缴款

17339.6

(1)社会保险福利

16207.2

(3)其他转移支出

3609.9

(2)社会补助

6137.5

4.可支配总收入

243121.7

(3)其他转移收入

4699.2

  2010年我国住户部门的可支配收入=241864.5+27044.0-25786.8=243121.7(亿元)

  表9-11国外部门再分配账户单位:

亿元

运用

来源

3.转移支出

3352.3

1.初次分配总收入

1753.3

(1)其他转移支出

3352.3

2.转移收入

598.1

4.可支配总收入

-1000.9

(1)其他转移收入

598.1

  2010年国外部门的可支配收入=1753.3+598.1-3352.3=-1000.9(亿元)

  这表明,2010年国外部门对我国常住单位的捐赠等转移支出要大于我国常住单位对国外的捐赠等转移支出。

  将表9一7至表9一10国内各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加总,即可得到2010年我国的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为: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72069.2+13206.5+74116.3+243121.7=402513.7(亿元)

  当然,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也可以根据国民总收入和表9-11中所列示的国外部门的转移收支计算得出,因为国外部门的转移支出就是国内部门的转移收入,而国外部门的转移收入则是国内部门的转移支出,所以可得2010年我国的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为:

  国民可支配总收入=399759.5+3352.3-598.1

  =402513.7(亿元)

  

  三、个人收入差距的计算与分析

  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分组,计算出各个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或人数的比重,就可以反映出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分布状况,显示出居民家庭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

  对居民家庭间人均收入差距进行测算的重要工具主要是收入分配的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

  1、洛伦茨曲线(领会)

  在平面直角坐标系内,如果用横轴表示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人口数或家庭数的累计比重,用纵轴表示相应人口或家庭收入占所有家庭总收入的累计比重,则所绘制得出的曲线就称为收入分配的洛伦茨曲线。

  

  图9-2 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洛伦茨曲线

  洛伦茨曲线处于宽和高皆等于1的矩形之内,该矩形的面积等于1。

在洛伦茨曲线图中,如果画出左下角到右上角的对角线,社会实际收入分配的洛伦茨曲线必然凸向该对角线的下方。

一个国家的居民家庭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其实际洛伦茨曲线就越凸向下方。

  如果记实际洛伦茨曲线与之上对角线之间所夹区域的面积为A,并记洛伦茨曲线与横轴之间所夹区域的面积为B,就可用面积A与面积(A+B)二者的比率来测度居民家庭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程度,此比率就称为基尼系数。

  2、基尼系数(领会,应用:

分析方法。

重点)

  基尼系数是目前世界各国最常使用的测度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和财富分布不平等程度的重要指标。

由基尼系数的定义可以看出,基尼系数的取值在0到1之间。

  如果一个国家各个居民家庭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等,则其基尼系数的值等于0;一个国家居民家庭之间的收入分配越不平等,则其基尼系数的值就越大;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都归某一个人或家庭所有,而其余的人或家庭的收入为0,则其基尼系数的值就等于1。

  表9-13基尼系数的数值与相应的社会原因及后果

基尼系数

含义

社会原因及后果

0.25~0.29

浅不平等

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普遍供给为特征的平均主义社会,伴随着政治稳定和社会凝聚。

0.3~0.39

适度不平等

健康的经济发展,伴随着政治稳定和公民社会参与,但也可能意味着社会相对同质,即所有群体一般都富有或贫穷,因而不一致不反映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

0.4

国际警戒线

不平等的门槛值。

超过这条警戒线时,贫富两极的分化较为容易引起社会阶层的对立从而导致社会动荡。

0.45~0.49

接近危险的高不平等

如果没有矫正行动,可能阻碍投资并导致零星的抗议和骚乱。

通常显示劳动力市场功能弱或者公共服务投资不适当,缺乏亲贫困的社会规划。

0.5~0.59

相当高的不平等

显示出收入分配的制度和结构失效。

0.6及以上

极端高的不平等

不仅个人之间不平等,而且社会群组之中也不平等,称为同阶层不平等。

财富集中于社会大众之外的某个团体,高度危险的社会不安或公民冲突。

  我国2013年基尼系数为0.473,高于国际警戒线。

2003年至2013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均在0.47-0.49之间。

第四节 国民收入使用统计

  国民收入的使用统计,也就是对国民生产最终成果的使用过程和结果的统计,可以分别从整个国民经济的角度和从各个机构部门的角度来进行计算统计。

  

  一、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支出法(综合应用。

重点)

  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服务出口-货物服务进口

  其中,货物服务出口与货物服务进口的差额,称为净出口,所以此计算公式又可写为:

  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服务净出口

  这种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被称为支出法。

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即国内生产总值,无论是用支出法计算,还是用生产法或收入法计算,其数值应该都是一样的。

但是,由于不同的计算方法的数据来源不同,各自存在不同的误差,所以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之间通常会有一定的差距。

  

(一)最终消费统计

  国民收入使用统计中的最终消费是指住户和政府为满足当期居民家庭和个人生活需要以及公共需要所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费用。

最终消费只统计为了消费而购买物品和服务的支出数额,并不考虑所购买的物品是否真的使用了以及使用的效果如何。

  最终消费支出划分为居民个人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两类。

  1.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统计

  居民个人消费支出是指一国内常住居民家庭或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家庭和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支出(识记)。

居民个人消费除了个人和家庭直接使用货币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一些非直接使用货币购买形式的虚拟消费支出。

  其中,居民个人虚拟消费支出的形式主要有:

(1)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雇员个人的货物和服务;

(2)住户家庭自己生产并由本住户消费了的货物和服务,如农民家庭自己食用自己生产的粮食和蔬菜,又如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和付酬的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3)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等。

  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统计部门对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