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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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
1引言
在最初,国际上的会计准则基本是针对于上市公司或者是大中型公司制定的,而很少会考虑到小企业的相关需求。
经过反复的实践研究,于2009年7月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更加的完善国际经济市场秩序、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了国际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国际间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会计环境。
在我国,小企业规模在国名经济中占较大的比重,随着小企业队伍的日益壮大,财政部为促进其更快速的在国民经济中的发展,同时为了更好的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会计规章准则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由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废止。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3年开始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断促进和规范小企业的发展,不断壮大小企业的规模,同时也加速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同时也规范了财务相关信息,更加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保证了小企业发展前景的顺利实现,《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系统,其遍及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小企业所有的组织部门都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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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小企业分布在各行各业中,对劳动力的需求市场较大,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二,建立健全的财务信息体制,解决了小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规范、财务信息不完备,从而有助于小企业在银行的集资融资问题,更加促进了小企业的正常运作。
其三,由于小企业主体本身的特殊性,导致小企业应遵循的制度也与一般企业不同,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方面规范了小企业的财务核算,简化了会计处理模式,加速了工作效率,同时增大了会计信息的实用性。
另一方面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预测。
其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立使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切合国际会计体系的发展,更加有利于小企业与国际经济相融合。
1.2研究内容和方法
1.2.1研究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措施,由此来看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其一定的必要性。
同时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与国际接轨的重大举措,更加有利于我国小企业会计工作的展开。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实施和执行时总会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薄弱,整体人员素质较低,财会人员缺乏胜任能力,在执行过程中失误,很容易导致执行过程发生偏差,影响制度执行的效力。
其二,由于小企业主对会计人员培训不够重视,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的理解和实施不到位。
所以我们要消除这些影响,为小企业强有力的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创造良好的环境,研究侧重点:
1、《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
2、《小企业会计准则》试用的范围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4、《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变化情况
5、《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
1.2.2研究方法
(1)案例分析法。
查阅国内外有关物业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研究的案例,通过查阅资料,整理与综合有关信息。
参考专家学者评论的同时也要有自己独特的想法,提出自己的观点。
(2)对比法。
通过对比当下现行的准则和以往的准则与条例。
了解我国现阶段如何完善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
(3)实践调查法。
通过直接采取信息样本来获取最直接的资料信息。
(4)推理与归纳法。
(5)通过大量的浏览资料,从而收集理论上的信息。
2《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理论基础
2.1《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
2.1.1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
我国小企业队伍处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外部环境比较险峻,内部管理基础也较薄弱。
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财务管理是当今企业管理的核心,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才能更加准确的实现企业目标。
财政部新颁布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小企业内部管理的控制,引领小企业走向更加合理严格的管理化道路,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管理体系,有利于决测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2.1.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需要对市场秩序进行不断的调整,承担政府的职能,从而不断的规范和监管市场秩序。
财政部颁布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以高质量、高水准的要求来对小企业会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小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创建良好的小企业会计市场秩序,更有利于维系小企业与社会市场经济相融合。
2.1.3有利于小企业筹资集资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解决了小企业在财务信息处理上的不规范,加强了银行对小企业的信任,解决了小企业筹资集资难得问题,有利于小企业健康发展。
2.2《小企业会计准则》试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会计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其中三类小企业除外:
①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②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③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各行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如图,
2.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1与税法处理协调一致,减少税法与会计间的差异,进而减少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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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最大变化是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提资产减值准备。
各项资产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税法》也规定企业各项资产损失于实际发生时准予在税前扣除。
另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趋同;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方面规定与《税法》也基本一致,如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均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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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收入确认与计量方面有较较大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同时规定了具体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
收入确认与税法基本一致,从而减少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2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计量等方面进行了简化。
长期股权投资,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按持股份额及实施控制程度分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会计处理较复杂。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论所占股份份额,全部按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大大地简化了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毁损、盘亏等不再区分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除所得税费用及增值税外均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均简化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核算所得税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方便会计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购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不采用实际利率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引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概念,全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与税法协调一致的同时,也减少会计职业判断,方便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2.4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1)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吸收就业人群,扩大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会计管理方面引导小企业改善其经营管理,规范其会计行为,增强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财政部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同时可以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者依据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而促进小企业的发展方向
(2)减少税赋支出,保障小企业利益
根据《税法》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同时规定只有实行查账征税的小企业,才可以享有国家对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现在我国多数小企业采用的是核定征税,所以目前多数小企业是无法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
而新实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只要小企业理清财务账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转为查账征税,这样既可以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优惠,减少税赋支出,同时还有利于税务机关提高征收效率,形成双赢的局面。
(3)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需要
我国于2005年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的,部分内容已滞后于小企业自身业务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目前小企业执行的会计标准不一,有的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有的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的仍执行分行业会计制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推进会计国际趋同
2011年10月18日,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正式由国家财政部颁布,并将于2013年1月1日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2004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即将废止。
由于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所以发现全部都按同一会计标准执行并不合理。
根据会计规模、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会计核算水平等的特点,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和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特点,也更加注重投资者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全面的提高我国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有助于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5)解决小企业在生存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小企业融资能力普遍较低,这一问题一直影响着小企业的发展,而融资难更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障碍,由于会计核算方法简单,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财务信息匮乏,使小企业不能及时地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许多小企业由于融资受阻导致资金链断裂,而无法正常运作。
要解决这一问题,得从建设小企业准则入手,以提供健全的财务信息,加大各个金融结构对小企业的信任,从而使小企业更好更轻松的集资融资,促进小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变化
3.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
3.1.1在会计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小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附表构成。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应交税费明细表、利润分配表、附表组成。
《小企业会计准则》用应交税费明细表替代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增加了纳税调整的附注说明,简化了现金流量的编制。
3.1.2对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
从一级会计科目的数量上来看,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15个科目,即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
删除了9个科目,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待转资产价值等。
合并了1对科目,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并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职工范围和薪酬范围。
3.1.3不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定资产实际损失标准。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损失时,应当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销相关资产。
还明确了资产实际损失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收中有关确认标准保持高度统一。
小企业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坏账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小企业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实际收回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损失,按照账面余额减去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长期债券投资的资产损失标准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资产损失标准。
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最终均计入营业外收支项目,不冲减管理费用。
3.1.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对其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收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小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可以资本化或费用化:
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符合规定的大修理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一是修理费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是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是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另外,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不再要求按照租赁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来确定。
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有关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难度,也简化了相关的账务处理。
3.1.5《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减少了收入确认的职业判断。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力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不要求对风险报酬是否转移进行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大大减少了会计报表的不明确性。
3.1.6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等科目核算的变化
减少了存货发出的后进先出法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方式;减少了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为资本溢价;扩大了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范围,包括汇兑损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将四税两费从管理费用核算转为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核算;开办费在发生时直接进费用,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3.2《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3.2.1资产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中规范的存货、坏账等等,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资产一旦发生减值,都需计提减值准备。
如,对于库存现金的盘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亏,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亏,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删减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投资的会计科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将小企业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并简化和调整了部分核算方法。
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债券投资溢价部分采用直线法在债券的存续期内进行摊销,这种方法相较于实际利率法计算更简单,账务处理更方便。
3.2.2负债
《小企业会计准则》原会计制度的“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
将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费也纳入其中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在计入应交税费的同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作为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3.2.3所有者权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实收资本”科目下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对于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实收资本”科目下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进行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规定资本公积核算项目只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部分,即仅反映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再通过所有者权益项目反映,而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2.4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引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因为“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和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适用于金融企业,而且我国小企业无形资产的种类少,通常以自用为主,金额较小,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低。
3.2.5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言,改变了一些会计科目的名称。
如,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了“其他业务成本”,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将“营业费用”改变为了“销售费用”。
在核算内容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了核算范围,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属于“管理费用”核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费等相关税费也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3.2.6借款利息资本化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借款利息要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考虑这三个条件。
对于资本化时点的判断,不再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只需进行简单的竣工决算判断,简化了利息资本化条件的判断。
3.2.7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应交所得税额和递延所得税,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较为繁杂。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会计和税法规定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不考虑递延所得税,将当期应交所得税直接确认为企业所得税费用,大大简化了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3.2.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应当遵循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了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均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项目,主要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于折算产生的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大部分小企业外币业务较少,规定在进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各个报表的项目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既简化了小企业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工作,也避免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主要变动项目
主要变动内容
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1.不提资产减值准备
2.存货计价取消发出存货的后进先出法
3.短期投资的股利、利息等确认投资收益,不冲减投资成本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取消权益法,采用成本法核算
5.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其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一致
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1.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2.利息的计算同意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1.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为资本溢价
收入的确认
1.采取发出货物和收到货款作为收入的标准
2.明确规定了几种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间点
财务报告
1.简化了现金流量表
2.在报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3.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突破
(1)《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是为了形成一个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全新财税政策体系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标不同,会计与税法必然存在差异,尤其是在一些费用的核算上,这些差异有的形成了企业的永久性差异,例如业务招待费、企业佣金、公益性捐赠等,这些差异很难与税法保持一致,处理这些差异要求财务人员保持财税分离的理念,会计上的账务处理按照会计的规范来核算,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小企业全新财税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为小企业减少税费、提供资金支持等等。
通过借鉴《企业会计准则》来制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内容上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较大的改变,在核算方法上同样的考虑了小企业的特点,特别是在核算税收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计量规则与税法趋于一致,消除了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资产的计量按历史成本来计算,对部分科目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消除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减少了申报纳税环节的所得税调整使《税法》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限度地取得协调,简化了税务机关与小企业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小企业的工作效率。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些规定直接来源于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中,小企业准则第三十六条直接规定: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在企业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中,第四十三条规定: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关于待摊费用的范围、大修理的界定标准完全借鉴于所得税的规定,会计的规定直接参照税法的要求,是会计制定中的一次突破。
(2)《小企业会计制》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在三个方面存在着差异,首先,差异体现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小企业会计准则》删减、新增、合并及拆分了部分科目,更换了一些会计科目名称,将一级会计科目由原来的60个增加到66个。
第二,会计计量及确认上存在差异。
二者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收入、费用等五个方面存在差异。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在外进行的投资进行了规定,无论小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控制和影响,一律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强调,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时,应该充分对比《税法》对此项的相关规定,这项规定有利于会计进行计税。
第三,财务报告上有一点的差异。
就税费核算科目变化来说,将部分费用列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财务报告的这个变化更全面地显示了小企业应纳税费的信息。
同时,适当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方便了小企业会计开展工作,也将小企业利润表由原来的四层变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层,企业的主要支出和费用要求列示详细的目录,有利于企业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管理。
4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4.1《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1)管理部门对小企业的发展存在忽视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快速的发展,但是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认为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据地位不重要,因此对小企业一直存在或多或少的忽视,比如对小企业的集资融资、税收和技术需求方面,都存在忽视的问题,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宽了对小企业的集资融资限制,在税收上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措施,但是这些放宽的条件和优惠的措施往往非常有限,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限制了小企业的发展。
(2)小企业本身对新政策的忽视
很多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在财务管理上并没有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很多财务管理人员并非专业人员,在财务管理上仅仅停留在收款和付款,同时企业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很难做到对国家财务政策的变化进行适当的会计准则变化,以此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以,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期间,还是很多小企业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