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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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華潤電力登封有限公司標準化委員會發佈

華潤電力登封有限公司

企業標準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前言2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1 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适用围3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3

2组织机构和职责4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4

2.1.1应急处置领导机构4

2.1.2领导小组4

2.1.3应急办公室4

2.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4

2.2.1应急管理工作小组4

2.2.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4

2.2.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4

2.3职责4

2.3.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4

2.3.2应急办公室职责4

2.3.3工作小组主要职责5

2.3.4部门具体责任分工为5

3预防与预警5

3.1预测与预警5

3.2危险性分析5

3.3预警级别和发布5

3.4信息报告与处置6

4事件分级6

5.应急响应6

5.1响应分级6

5.2响应程序6

5.3信息上报7

5.4信息传递7

5.5信息发布7

5.6后期处置7

5.7保障措施7

5.8人员保障7

5.9经费保障7

5.10治安维护保障7

5.11培训与演练8

5.12维护和更新8

5.13制定与解释8

5.14应急预案实施8

前言

为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群体性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和周边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登封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登封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细则的主要起草人:

程晓磊佟强

本细则的审核人:

颍涛王利波江洪董彦春

本细则的审定人:

宏伟

本细则的批准人:

玉新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登封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华润电力登封(以下简称华润电力登封)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控的管理容和方法。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本预案适用于华润电力登封。

1.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预案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华润电力登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润电力登封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事件主要包括重大治安事件,具有突发性、对华润电力登封正常工作秩序将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规模群体上访、请愿、集会、游行、蓄意闹事及恐怖袭击等事件。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华润电力登封统一领导和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各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坚持保护重点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事故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2.1.1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华润电力登封成立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华润电力登封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2.1.2领导小组

组 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综合部部长EHS部部长发电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成  员:

综合部、发电部、技术支持部、EHS部等副部长

2.1.3应急办公室

主 任:

公司副总经理

副主任:

综合部部长EHS部部长发电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成 员:

综合部、发电部、技术支持部、EHS部等副部长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办公室:

:

62946011。

2.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2.1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

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群体性突发事件

成员:

综合部部长EHS部部长发电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2.2.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

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综合部部长EHS部部长发电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2.2.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

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综合部部长EHS部部长发电部部长技术支持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3职责

2.3.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关于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华润电力登封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并监督各部门、专业应急预案的编写、学习、演练和修订完善;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4)部署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政府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华润电力登封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华润电力登封各职能机构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考核。

2.3.2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安排落实突发事件日常的预防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领导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3)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和信息反馈。

(4)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3.3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华润电力登封的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传达政府、行业及有关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部门、专业的落实;

(4)制定华润电力登封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华润电力登封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

(5)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华润电力登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华润电力登封本部有关员工队伍稳定以及防火、交通、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华润电力登封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6)检查各部门、专业的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7)对华润电力登封各部门的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3.4部门具体责任分工为

(1)综合部负责首先接待上访人员,阻止人群进入厂区和悬举标语、呼喊口号,劝阻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做好观察动态、查明情况、沟通信息、提出初步意见等工作。

(2)技术支持部全程参与处置因设备损坏或施工造成群众利益受损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3)直接责任部门参与处置因人事制度改革、公司用工、劳动合同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4)保卫大队负责保卫工作,组织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登封市公安局大冶镇派出所保持联系、沟通情况。

(5)其他部门根据需要配合事件的处置。

3预防与预警

3.1预测与预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负责对所管理围各种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数据进行常规监测,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3.2危险性分析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突然发生的,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容,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在特定环境中实施的影响生产、工作秩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紧急事件。

3.3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预警信息包括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3.4信息报告与处置

(1)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华润电力登封立即用逐级上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通报所在地区和相关政府部门。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组织单位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xxxx备案。

(4)造成群体性突发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5)《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报出。

特殊情况下,经总公司同意可延至45天。

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复事故结案后7日逐级上报。

4.事件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围,突发事件的分级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Ⅰ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特大或对总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Ⅱ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人身事故,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的,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或对总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Ⅲ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死亡或重伤,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的;一般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Ⅳ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重伤或轻伤,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围,突发事件的响应分级分为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由总公司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由华润电力登封组织实施。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华润电力登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地方政府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2响应程序

华润电力登封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通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影响扩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立即向总公司报告,成立华润电力登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分析情况,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以及地方政府应急要求,组织本公司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5)群体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总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5.3信息上报

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会议,听取现场人员汇报,分析事件成因、性质,判断事态发展趋势,研究处置方法,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和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5.4信息传递

信息可通过口头初报,随后采用传真、计算机网络等载体及时上报,在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3日作出书面报告。

5.5信息发布

要慎重稳妥地披露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当媒体要求采访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对外发布信息,无授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泄漏事件情况。

5.6后期处置

事态平息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做好后续工作,督促落实处理意见,使群众合理、合法要求得到较好解决,清除复发隐患。

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件(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

职能部门要对事件成因、发展过程、处理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5.7保障措施

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

5.8人员保障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立即指定专人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9经费保障

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财务规定进行处理,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5.10治安维护保障

综合部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综合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公司安全保卫值班24小时备勤,值班:

00驻厂警务室值班:

110。

5.11培训与演练

公司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每年进行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5.12维护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新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5.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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