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产权房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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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产权房买卖合同

半产权房买卖合同

  篇一: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建

  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万元。

如甲方解除本

  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款元。

  四、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甲方提供建造

  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

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

  抵押、买卖、占有等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如不按合

  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叁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约后。

  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元。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合同无效,如本合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合同,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损失叁拾万元。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整理文本)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_

  房产所在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XX年月日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

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安置房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

每平米元,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万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该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成为可能且房产已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支付给甲方,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三笔尾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3、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及土地拥有所有权(拆迁安置所得),并没有任何出租,除上述甲方各当事人为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且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4、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5、甲方承诺乙方在第二笔购房款交付与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项下房产实际所有

  者为乙方,甲方将此房产上的一切权利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仅因自身及房产问题暂时无法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6、甲方确认此房产在乙方履行第二笔房款的交付后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不在对

  其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

  第七条乙方承诺及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拥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购房款。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将该房屋(例如,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登记证明凭证、村委安置房证明、房屋钥匙等交给乙方保管。

乙方在付清第二笔款项时即表明甲方完全转让本合同项下安置房产及附属其上的一切权利。

  3、乙方对该房产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使用、装修装潢、拆除重建、享有拆迁补偿款等一切所有权基础上的附属权利,甲方仅在乙方要求配合时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条房屋及土地过户

  1、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暂时不具备过户条件,但本合同为甲乙

  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财产及财产权交易之协议,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在取到房产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的当

  日应交予乙方保管并且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当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

  乙方且办理预告登记有困难时也应于当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协商具体的交

  付日期。

  3、甲方在取得产权证等相关权属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

  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一、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二、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如有);(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可能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以代其垫付,甲乙双方可分别增加收取购房款和扣除交付购房款。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关于房产拆迁: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二、关于房产再次买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房产收回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篇三: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

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愿将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乙方以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

  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篇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全款版)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章丘市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号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五: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园盛世的房屋10号楼2单元1803号(建筑面90平方米)以人民币(¥365000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合同签订日之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5月20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导致房屋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涉及拆迁补偿以甲方名义实施,补偿款为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章:

  年月日

  篇六:

小产权房买卖有效的合同解释

  小产权房买卖有效的合同解释

  本文所谓“小产权房”指农民的合法建筑,没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违反农用地用途改变的法律限制(这种限制是否合理是另一问题,本文不打算探讨)或者违反建筑物安全规范的违法建筑不在此列。

本文所谓小产权房买卖,指农民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尤其是卖给城市居民。

  20XX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通州宋庄农民状告画家李玉兰20XX年购买农民“小产权房”合同无效案(以下简称“宋庄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通州区法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确认,以被告没有反诉为由撤消了一审判决的赔偿部分,认为被告应当另行起诉。

[1]

  这并不奇怪。

虽然国家行政机关有关禁止小产权房交易的规定因为限制农民土地权利和不利于解决城市人口的居住问题而受到广泛非议,但法理和舆论作用的对象更应该是立法而不是司法。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仅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仅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并未涉及农民的房屋买卖,禁止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规章并非行政法规;但中国的法院一向对行政机关非常配合并乐于优先适用位阶较低但通常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将这些位阶较低的规范性文件说成是对有关法律的解释。

  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民房屋是对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合理解释吗?

  然而判决宋庄农民与画家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仍有诸多可可疑之处:

  第一,在合同内容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情况下根据行政机关的文件否定合同效力,奖励背信行为,引发道德风险。

“李玉兰的败诉让另外11名遭遇讨房官司的宋庄画家彻底失去了信心,也让在宋庄买房的近200名画家更加忧心忡忡。

”[2]

  第二,在小产权房买卖得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默许甚至明确支持的情形下否定合同效力,严重损害农村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据北京青年报12月18日报道,宋庄镇政府已经搜集了几十套闲置房源准备廉租给被逐画家居住。

  第三,不动产物权上可能建立起复杂的权利体系。

将一个事实上已经履行完毕(农村房屋并未实行登记制度,占有转移合同就已履行完毕)而又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多年后根据一方的要求确认其无效,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建立其上的一系列财产法律关系被摧毁,引起不必要的混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第四,根据“房屋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同样的逻辑,完全可以说“房屋出租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同样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其纸面结果是农村房屋不得向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租,实质结果是农民合法建造的富余房屋根本无法出租(本村人谁租房住呀?

),导致城市郊区和城中村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并严重损害外出打工的农民(房子可以全部或大部分空出来)的利益。

  第五,如果一对农民夫妇去世后其子女均大学毕业留在城市工作,其子女依继承法继承其房屋,根据“房屋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同样的逻辑,不是一样会导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如果把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扩大解释到包括房屋,其结果必然是剥夺这些城市居民继承农村父母房屋的权利,引发法律冲突。

  第六,从来没有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将农民的房屋列为限制流通物,如果农民的房屋事实上却几乎不能买卖、不能出租、不能让自己移民到城市的子孙继承,这样的房屋所有权还是所有权吗?

  一个引发法律冲突的法律解释不是合理的法律解释,更不要说引起上述一系列严重后果的法律解释了。

因此,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民房屋的政策与其说是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解释,不如说是对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的违反。

  宋庄案二审判决旧病未除又添新病

  也许是因为担心宋庄案的判决引发效仿潮,导致大量购买小产权房的市民和外来农民无家可归产生社会问题;二审判决似乎试图以加重起诉农民赔偿负担的方式来阻止农民起诉。

  判决指出:

“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这段文字引自20XX年12月17日的北京晚报,18日的京华时报、北京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报纸的有关报道中也有意思相同的文字,至少有两家报纸对这段文字加了引号,应该不是记者的杜撰或笔误,而是来自判决书或法院给新闻机构的“通稿”。

  这是一段让让我十分震惊的文字。

二审法院既然认为赔偿问题被告应当另行起诉,却在被告未起诉前宣布了赔偿案的判决结果,只差没有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了。

刑事案件的“先定后审”(先通过阅卷对判决结论心中有数了再开庭审理)曾经饱受非议,没想到中国恢复法治建设近三十年后的今天,反而在民事案件上出现了“先判后诉”!

  如果真的存在禁止农村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法律(实际上并不存在),那么买卖双方不是同样应该注意到这一法律存在吗?

如果农村房屋卖给城里人是违法的,虽然事隔多年后主张结束违法状态不如知道有相关法律后立即要求结束违法状态值得提倡,但要求结束违法状态总比要求维持违法状态值得提倡吧?

怎么能以“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作为承担主要责任的理由呢?

  合同无效乃自始无效,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履行的当时就应当回复原状。

如果这样的话,由于缔约费用很低,又是混合过错(双方都有过错),几乎没有什么损失需要赔偿。

当时没有回复原状的后果,是农民长期占用画家的房款,而画家长期占用农民的房屋。

双方当时在自愿状态下达成协议,说明房屋和房款的价值是相当的。

根据平均利润规律,相同的原本通常情况下孳息也应当是相同的,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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