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柳焦煤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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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柳焦煤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离柳焦煤“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离柳焦煤“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丈八井编制

目录

第一编总则3

第二编专项管理制度4

第一章“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及考核办法4

1.各级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4

2.考核办法11

第二章“一通三防”例会制度11

第三章通风调度管理制度12

第四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3

第五章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4

第六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5

第七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6

第八章排放瓦斯[换行]管理制度18

第九章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0

第十章矿井测风制度22

第十一章矿井瓦斯检查制度23

第十二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井下爆破管理制度26

第十四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29

第十五章盲巷管理制度30

第十六章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30

第十七章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34

第十八章防灭火管理制度34

第十九章“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7

附件2:

39

“一通三防”处罚标准39[换行]丈八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一编总则

1.为贯彻党和国家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等,进一步规范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杜绝通风瓦斯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丈八井所有涉及“一通三防”的单位(部门)、人员。

3.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宁停三天,不抢一秒”的观念;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牢固树立“成也瓦斯,败也瓦斯”的观念。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认识到抓住了通风瓦斯就抓住了安全管理的主要矛盾;遏制住通风瓦斯[换行]事故,就控制并稳定了安全生产的全局,就掌握了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在安排一切工作前都必须首先分析由于该项工作的施工可能会引起瓦斯的那些变化,可能会因此遇到瓦斯管理上的那些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彻底解决。

必须把贯彻执行本制度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必须把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4.“一通三防”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推进”的原则、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

5.“一通三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各单位(部门)正职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通风科是全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在全矿“一通三防”工作中占主体地位。

6.严格通风瓦斯管理各项制度和责任追究[换行]制度。

各单位必须积极主动完成所属范围的“一通三防”任务,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划分对各单位“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建立了“一通三防”分项管理制度,即“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一通三防”例会制度、通风调度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局部通风[换行]管理制度、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矿井测风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盲巷管理制度、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制度、“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换行]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考核办法共23项。

8.全矿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每一职工都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于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不符合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地点,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9.发生事故时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二编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1.各级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

1.1矿领导“一通三防”责任制

1.1.1矿长

a)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b)大力支持矿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完善以矿总工程师为首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体系;负责为“一通三防”工作提供所需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c)审阅瓦斯调度台帐、瓦斯日报表及监测日报表,对存在问题做出批示;

d)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换行]e)当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1.1.2总工程师

a)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一通三防”工作;

b)组织编制、修订“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c)审批“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规程、措施,并督促实施;

d)安排使用“一通三防”安技措资金;

e)主持召开月度“一通三防”例会;

f)审阅瓦斯调度台帐、瓦斯日报表及监测日报表,对存在问题明确指示;

g)矿井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指挥处理;

h)组织“一通三防”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i)指挥矿井反风演习。

1.1.3生产副矿长

a)负责所分管单位“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采掘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b)协助矿长配备“一通三防”所需人员。

[换行]1.1.4机电副矿长

a)负责所分管单位“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相关“一通三防”隐患和问题;

b)保证矿井通风设备、设施完好,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1.1.5安全副矿长

a)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b)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

c)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1.2部门(单位)行政正职“一通三防”责任制

1.2.1技术科科长

负责矿井设计、采掘衔接等方面的“一通三防”工作。

1.2.2机电科主任

保证通风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1.2.2安全科科长

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追查工作。

1.2.4调度室主任

负责协调、监督“一通三防”工作的具体实施事宜。

1.2.5监测队队长

保证矿井“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1.2.6通风[换行]科科长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1.2.7通风队队长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治理现场管理,以及现场管理达标及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

1.3部门(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

1.3.1技术科

a)合理安排采掘衔接,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性,保证通风、瓦斯抽放工程施工的必要时间;

b)参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工作;

c)负责通风井巷工程的施工组织安排。

1.3.2机电科

a)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检修、维护的管理工作;

b)负责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

c)负责有关“一通三防”机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实现采、掘供电分开和风电闭锁;

d)负责监督井下队组“一通三防”机电安全装备使用、管理工作;

e)负责井下电气及机械火灾的预防工作;

f)负责抽放设备的安装工作;负责抽放主管路的安装工作;

g)参与“一通三防”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1.3.3[换行]安全科

a)负责监督检查“一通三防”方面规划、设计、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

b)负责监督检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问题及重大隐患整改工作;

c)负责现场查处作业地点严重“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d)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一通三防”事故和严重违反“一通三防”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e)协助培训中心对全矿职工进行通风瓦斯安全意识教育。

1.3.4调度室

a)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状况、关键环节及事故隐患(如巷道贯通、系统调整、瓦斯排放、主扇和局扇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燃烧、爆炸、矿井火灾等方面的事件、事故),并做好记录、汇报工作;

b)负责协调日常生产过程中各业务管理部门“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c)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d)参与“[换行]一通三防”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1.3.5监测队

a)负责“一通三防”监测监控装备的安装、维护、调校、管理;

b)对“一通三防”监测显示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

c)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报表的编制、核查、上报。

1.3.6通风科

a)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和业务管理工作;

b)负责编制和修订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c)负责编制与矿井设计配套的“一通三防”专门设计(包括通风系统及瓦斯抽放系统的方案设计)、图纸、规程、措施,并组织会审;

d)收集、提供“一通三防”资料,

e)参与其它生产单位规程措施的会审工作,并对对外委托设计的通风要求把关;

f)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换行]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和奖惩工作;

g)负责对相关单位“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h)组织实施“一通三防”技术攻关及环节改造工作,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i)组织、协调盲巷瓦斯侦探及瓦斯排放工作;

k)负责科内日常成本管理工作;

l)参与“一通三防”各类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

m)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范畴各类参数的组织测定及数据整理工作;

n)协助培训中心对全矿职工进行通风瓦斯安全意识教育及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3.7通风队

a)负责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编排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安排瓦斯检查路线及瓦斯检查资料的记录、整理、报送、存档工作,监督检查各队局部通风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b)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监督检查各地点的通风瓦斯和设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和汇报;

c)负责掘进队施工面和井下临时点爆破作业及全矿放炮工业务管理工作;

d)负责矿井风量风测定工作,按时填报测风报表,根据测风结果及时进行风量调节;

e)负责指定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煤仓上口等地点局扇的安装位置;

f)负责施工地点通风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采面的小风机、上隅角埋管处理瓦斯等)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g)负责编制并实施盲巷侦探及瓦斯排放措施(瓦斯浓度3%以下),负责临时停风地点恢复[换行]通风工作;

h)负责瓦斯检查、检测仪器的发放、检修、维护和调校工作;

i)负责所属范围的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

j)负责矿井通风调度工作,填报相关通风、瓦斯报表;

k)参与会审巷道贯通措施,现场指挥巷道贯通,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l)本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m)负责本队材料计划的按时上报、材料领取、使用及成本控制;

1.3.8采煤队

a)负责所辖范围内处理瓦斯的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的安装、使用、维护、回收;

b)保证所辖机电设备完好;

c)执行放炮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d)保证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满足“一通三防”有关规定要求;

e)瓦斯超限时,服从安检员、瓦检员指挥,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负责所辖范围消防器材和防火装置的配备及管理;

f)负责保证本队职工“一通三防”个体防护用品及监测装备的佩带使用;

g)使用所辖安全监测装置,并协助监测队搞好维护、管理工作;

h)负责本队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工作;

i)负责本工作面开关、支架及回风巷超前支护以里的粉尘清扫和冲刷工作,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定期冲洗所在作业巷道内的积尘;

j)协助有关部门推广使用“[换行]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k)负责防尘管路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移设及拆除,并按回收管理部门指定位置码放;

1.3.9掘进队

a)负责所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回收工作,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负责生产过程中风筒的吊挂、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及回收工作;

b)保证所辖机电设备完好;

c)执行巷道贯通措施、瓦斯排放措施、放炮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d)保证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满足“一通三防”有关规定要求;

e)瓦斯超限时,服从安检员、瓦检员指挥,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f)负责所辖范围消防器材、防火装置的配备及管理;

g)负责保证本队职工“一通三防”个体防护用品及监测装备的佩带使用;

h)保证供电装置满足“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i)保证局扇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j)使用所辖安全监测装置,并协助监测队搞好维护、管理工作;

k)负责本队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工作;

l)配合防尘队定期冲洗所在作业巷道内的积尘;

m)协助有关部门推广使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n)负责施工巷道防尘设施的安装、移设、维护和回收工作;

1.3.11综合机电队

a)负责主扇运行、检查、维护、管理以及各种参数的测量、记录、整理;

b)负责处理主扇运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正常运转;

c)根据机电部门指令,负责调整主扇运转[换行]状况;d)负责主扇例行倒机的申请、操作和汇报;

e)负责反风设备设施、防爆盖、绕道风门及外部漏风状况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按通风部门要求及时提供有关参数;

f)参加反风演习工作,负责主扇的反风操作。

防爆盖及绕道风门的按规定开启关闭,并测量、记录、整理相关参数;

g)协助机电部门测定主扇性能;

h)协助通风部门搞好矿井阻力测定、瓦斯鉴定等工作;

1.4井下岗位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

1.4.1瓦检员

a)按规定负责进行分工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温度检查测定,并将结果通报现场人员和通风调度。

b)负责对分工区域内有关“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与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c)分工区域内如发生灾害事故,根据现场情况参加遇难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现场和抢险救灾工作

d)发现所检查区域内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范围内作业,撤出人员,按规定进行汇报,并在通风调度指挥下组织现场隐患处理。

1.4.2安检员

a)负责监督检查本人所负责区域内的“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

b)发现所检查区域“一通三防”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范围内作业,撤出人员,向矿调度汇报,并现场监督整改。

1.4.3跟班干部

a)跟班干部是本班“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b)负责本生产区域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

c)在该生产区域发现有瓦斯超限或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作业,协同瓦检员、安检员撤出人员,并组织人员配合现场瓦检员进行处理。

1.4.4班组长

a)班组长在跟班干部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当班“一通三防[换行]”工作,了解现场通风瓦斯情况。

b)发现该生产区域有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作业,配合跟班干部、瓦检员及安检员撤出人员,配合现场瓦检员进行处理。

1.4.5机电工

a)负责本人所服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检修与维护,保证所负责电气设备完好。

b)负责电气设备检修时的瓦斯检查,并根据要求切断瓦斯异常区域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1.4.6采掘队机组司机

按规程措施规定,严格控制机组割煤速度,发现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割煤,经处理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1.4.7放炮员

a)在放炮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b)负责监督本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应急处理,保证风筒吊挂质量及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监督本工作面的探头管理。

c)发现工作面有瓦斯超限时,放炮员必须协同跟班干部、班长及瓦检员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4.8生产调度员

了解当班井下各施工地点的通风瓦斯状况,合理组织各单位的生产;

严格控制各报警地点的生产作业。

1.4.9其他岗位作业人员

了解本区域的通风瓦斯状况。

发现该区域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2.考核办法

2.1对各级领导干部、安检员、瓦检员“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由矿安全科负责。

2.2各业务部门、科室、区队负责本单位及所属范围内“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3通风科对井下各单位“一通三防”齐抓共管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采用动态形式进行,日常现场、矿“一通三防小分队”、集团公司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要纳入单位考核范畴予以处罚。

“一通三防处罚[换行]标准”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罚标准,公司及其以上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时,按照该标准的2倍予以处罚。

2.4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监测监控故障等“一通三防”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追查,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二章“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1.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2.通风例会内容涉及单位的行政正职必须参加,特殊情况在请示总工程师后可指定专人参加。

3.参加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

4.参加通风例会的单位,应将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隐患,向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组织与会人员讨论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责任落实到人。

5.矿总[换行]工程师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一通三防”进展情况布置各单位下一阶段的“一通三防”工作。

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

6.矿总工程师要做好各单位的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

7.通风科对每次通风例会都要作好记录。

第三章通风调度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立“一通三防”调度机构,配齐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值班,负责调度信息工作。

2.坚持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班中脱岗。

3.上岗后,及时了解“一通三防”作业情况和当日当班重点工程,对通风各工种任务进行班前登记,认真接收班中、班后汇报,并做到记录清楚,准确无误。

4.对汇报的“一通三防”存在问题,要及时通知、请示值班干部,协助值班干部积极指挥进行处理。

对接到和收集的上级调度通报、传真电文等和其他部门的信息,要及时转交、通知通风科长、值班干部和有关人员,保证上传下达,不得造成工作延误。

通风调度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向调度、安全、生产部门班中、班后汇报。

5.对巷道贯通、瓦斯超限、瓦斯异常、瓦斯排放、井下烧焊、有无计划停风停电等重点工程和[换行]事故多发性工程,要及时做好汇报和记录。

对于“一通三防”事故及“一通三防”问题,必须及时按程序向矿调度室和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

6.通风调度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通风调度值班记录、瓦斯调度台帐、瓦斯日报等报表和记录,并做到逐级审批,认真保管和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记录等资料,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7.各井下施工单位发现通风瓦斯异常、通风设施出现损坏、失效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风调度。

通风调度员必须及时协调采取措施。

8.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班遗留问题和注意事项要向下一班调度员交接清楚,并把当班“一通三防”情况向值班干部汇报清楚。

第四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申请停风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审批手续,经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审批后,报请有关矿领导方可执行。

2.通风科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通知后,必须及时制定停风[换行]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主要通风机每月例行倒机除外)。

3.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科负责安排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

井下独头掘进巷道由巷道施工单位在巷口外切断所有通往盲巷的导电体,并在巷口设置栅栏。

4.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风时,凡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由当班班组长组织撤到进风巷道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长汇报,并通知通风科长、机电科主任到调度室协助矿值班长处理事故。

启动备用风机必须汇报调度室,并通知机电科和通风调度。

主要通风机停风后,值班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井口。

7.主要通风机每月正常倒运备用通风机时,应在检修班进行。

若矿井检修班时间调整时倒机时间另行通知。

每次倒主扇时间不超过10分钟,如不能启动备用风机,应及时恢复原主扇运行,并按事故追查处理;

8.调度室在倒主扇的前一天调度会上,明确通报倒主扇时间及井下影响区域并做出布置,各影响单位值班干部作好会议记录并在班前会向当班人员通报和布置相关安全工作。

倒主扇期间,由矿值班长、调度室、通风科和机电科干部在调度台指挥,各单位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

机电队倒主扇开始和结束时,及时汇报调度室。

9.倒主扇期间,瓦检员坚守岗位,同时在倒主扇时,及时检测各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及风流方向,并将结果报[换行]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做好记录,汇报矿值班长。

10.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时,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1.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五章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合理的通风系统。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新布置的每个采区,必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段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换行]须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采区以下通风系统调整时,由通风科技术负责人审批。

3.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衔接计划前必须有通风科根据矿井产量、瓦斯涌出量、采掘部署等情况,进行该年度风量核定工作,并分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能力必须大于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生产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通风能力核定以风定产,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4.矿井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

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安全科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5.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开工验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准开工生产。

6.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均必须采用独立(分区)通风。

井下采用串联通风的地点,在施工措施中必须制定串联通风[换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

7.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和采空区连通的巷道。

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永久密闭,全部封闭采区。

8.凡因生产需要综采面搬家倒面调整系统时,生产业务部门必须至少提前5天书面通知通风科,以保证通风部门有一定的系统调整准备时间。

系统调整完毕,经通风科确认,通风系统完善、稳定、合理后,生产业务部门方可通知该面开工生产,否则,不准进行生产。

回采工作面搬家、撤架必须从进风系统进行,否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从回风系统进行。

9.井下所有地点均不得采用钻孔、围岩、老塘以及通风设施的漏风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10.井下所有通风巷道必须达到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要求,否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1.为便于风量调整和保证通风系统的布局合理,生产部门在安排生产时应力求均衡生产,不应在一个采区内布置采煤工作面不超过两个和掘进工作面不超过3个的要求。

12.矿井必须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13.有关单位要密切注意小煤窑动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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