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docx
《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
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指导性量化评分细则
类 别
项目代码及内容
分值或结果
备 注
A综合表现
A1荣誉表彰
A11重大荣誉及事迹
直荐一等
A11经认定在本省、本区域或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A12荣誉称号
每项1~10分
A12获得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厅级(3分)、校级(3分),院级(1分)等各类个人荣誉称号,不同项可累加,同项以最高级计。
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校园先锋等。
总分不超过10分。
A2日常表现
A21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每项1~2分
A21提供证书,由学院认定,校级2分,院级1分,总分不超过5分。
学院规定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超过1次者,此项不加分。
A22遵守实验室、公寓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2分
A22由研究生工作部、学院组织抽查,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严重的影响,除没有加分外,将酌情扣除1至2分。
A23近1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原则上
不得参评
A23以发文时间为准,近一年时间范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A24政治立场或学术道德存在严重问题
取消参评资格
A24由研究生工作部和学院组织抽查并认定。
A3社会工作
A31学校
1~6分
A31校研究生会主席6分、副秘书长3分、副主席3分、部长2分、副部长1分、校兼职团委副书记5分、其他兼职团干2分。
须任满一届,不重复计分,最高6分。
A32学院
1~4分
A32院研究生会主席4分、副主席2分、部长2分、副秘书长2分、副部长1分、院兼职团委副书记3分、其他兼职团干2分;院新生班主任助理2分、党支部书记3分,党支部委员2分;院研究生心理委员1分;其他学生干部由学院考核后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须任满一届,不重复计分,最高4分。
A4普通作品类
A41中国研究生
3分
A41~A43每项限1篇。
A42扬大研究生
1分
A43扬州大学报
1分
A44其他正规刊物
1-2分
经学院认可的的其他非学术作品,国家级2分,省级1分,限1篇,作者署名为扬州大学护理学院。
A5专业实践类获奖
A51特等奖
每项40分
A51~A53须经认定,级别系数:
国际、国家级为1,省级为0.5;类别系数:
个人项目为1,团体项目不区分排名时为0.6,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8、排名第二为0.5、其他排名为0.2。
国家级、省级均为政府部门举办的竞赛,协会类的竞赛降一档处理,以证书公章为准。
A52一等奖或第一名
每项30分
A53二等奖或第二名、第三名
每项10分
A54其它奖项
每项5分
A54为学院认定的奖项,计分系数同A51~A53。
A6非专业实践类获奖
A61特等奖
每项20分
A61~A64须经认定。
级别系数:
国际、国家级项目为1,省级为0.5;类别系数:
个人项目为1,团体项目不区分排名时为0.6,团体项目排名第一为0.8、排名第二为0.5、其他排名为0.2。
国家级、省级均为政府部门举办的竞赛,协会类的竞赛降一档处理,以证书公章为准。
A62一等奖或第一名
每项10分
A63二等奖或第二名
每项6分
A64三等奖第三名
每项2分
A65其它奖项
每项1分
A65为学院认定的奖项,计分系数同A61~A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