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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聘职称方案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2014年度教师职称

评聘方案

根据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松原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松原市油区教育处《2014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评聘工作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机会均等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

3.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政策宣传到位,妥善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竞聘范围及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我校在岗职工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均可参加。

三、具体岗位及数量

经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今年我校的评聘岗位数是:

高级教师岗5个,一级教师岗7个。

四、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等要求。

5.身心健康。

(二)业绩能力水平。

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当班主任工作、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

2.教学业务精通。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细致、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3)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高于教学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教学需要,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较好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兼任学校中层级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含听课、评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7)在本校或更大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为学校教育教学骨干。

3.教研能力较强。

(1)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等方面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并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能够指导、组织和执行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

4.指导培养教师成效明显。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地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

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三)任职资历条件

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五、方法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松原市油区教育处关于印发2014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同时下发《吉林油田高级中学2014年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讨论稿)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

2.经投票,在全校教职工85%通过的基础上,确定《吉林油田高级中学2014年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3.选举产生评聘委员会(共计23人),评聘委员会由全校教职工差额选举产生。

4.申报人员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申报岗位登记表”,标明所申报岗位的级别、专业及其它相关内容。

每个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5.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交申报条件所需要的学历、资历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7.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拟定申报人选,并予以公示。

8.学校评聘委员会组织申报人员参加竞聘。

9.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最后赋分结果确定我校推荐的评审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处领导小组审核。

六、竞聘赋分办法

职业道德10分;讲课答辩25分;常规工作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25分,定量评价按任职年限、任班主任年限、年度考核和教龄赋分;学术成果5分,表彰奖励10分,民主测评10分。

(详细赋分标准附后)。

根据最后赋分结果确定我校推荐的评审人员,分数相同时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任职时间相同,工龄长者优先。

七、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评聘委员会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赵凯彭彤

组员:

赵兰勋赵海龙刘万才张广德王玉忠刘伟李小亮王德清

(二)职称评聘委员会

评聘委员会主任:

赵凯

评聘委员会成员:

(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八、几点要求:

1、申报人员若有伪造学历、奖励证书、谎报、剽窃教学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三年内一切评先选优、评职晋级资格。

2、申报人员若有拉拢、贿赂评委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评委要认真审核评审材料,若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行为要认真查处。

此方案解释权归评聘委员会。

附: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学竞聘考核赋分办法》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

2014年12月

 

吉林油田高级中学学竞聘考核赋分办法

根据《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制定本考核赋分办法。

依据《基本条件》内容对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和职业道德评价;依据《业绩能力水平》内容对教师进行说课、答辩、学术成果和表彰奖励情况等方面考核;依据《任职资历条件》内容对教师的工作完成情况,从劳动纪律、工作量、常规教学、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习培训、教学管理及教辅工作、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常规工作考核。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参考标准(10分)

一、热爱祖国,依法从教(1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参与迷信活动。

3.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

4.不服从分配、上班酗酒、旷职1天以上。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1.5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履行课后辅导学生职责,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者每项酌情减分:

1.上课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授课出现错误。

2.批改有明显错误,漏批漏改,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

3.上班时间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工作纪律。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1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实行管理民主和教学民主,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劝学。

2.对学生冷酷、粗暴,缺少爱心,有体罚、变相体罚、殴打、污辱学生人格的行为。

3.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1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者每项酌情减分:

1.对后进生不能耐心帮助。

2.发现学生的错误言行,没有进行及时制止或教育,造成严重后果。

3.参与赌博活动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

4.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五、勤奋学习,业务精通(1.5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拒不参加学习培训和教学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

2.坚持落后的教育理念,使用不科学的教育方法,经教育仍不能转变理念,改进教学方法。

3.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

六、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5分)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帮助,谦虚谨慎。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七、尊重家长,主动配合(1分)

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者每项酌情减分:

1.无理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2.对学生家长提出的正确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

3.长期不与家长沟通。

4.学生在校期间有困难自知不理,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

5.学生出现事故不及时进行处理。

八、志存高远,廉洁奉公(1.5分)

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任现职期间具有下列等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学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进行办班、讲课。

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

说明:

此项考核由评委赋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常规工作评价标准

(其中定性评价25分,定量评价按任职年限、任班主任年限、年度考核和教龄赋分)

一、定性评价(25分)

(一)劳动纪律(2.5分)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3.病、事假较少,无旷工、漏岗等现象;

4.坚守岗位,不串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借备课之机上网聊天、打游戏。

(二)工作量(5分)

1.工作量饱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不计报酬不讲价钱;

2.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任劳任怨;

3.出色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常规教学(3分)

1.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备课过程积极主动;

2.教案书写工整,目标明确;

3.课堂知识点讲解清楚,照顾全面,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课堂氛围、纪律良好;尊重学生,善于处理各种课堂突发事件;

4.作业布置科学合理,批改及时认真;

5.课后辅导积极主动,效果好;教学反思及时、准确,切实可行。

(四)教育教学质量(4分)

1.学科教学成绩突出,或学科进步明显;

2.在教育教学质量上,无不良反应,学生和家长口碑好;

(五)德育工作(2.5分)

1.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无事故;

2.深入研究德育工作的特点和思路,掌握正确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3.课堂教学注重德育渗透。

(六)学习培训(2.5分)

1.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刻苦钻研业务。

2.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效果好。

(七)教学管理及教辅工作(2.5分)

1.教学管理及教辅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

2.能够经常深入课堂,了解教育教学新动态,指导教育教学;

3.服务教育教学,认真周到,不计得失。

(八)综合表现(3分)

1.关心学校发展,有大局意识,对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并有重要贡献;

2.团结同志,与同事、学生、家长关系良好;

3.在日常工作中态度良好,完成工作时不仅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

说明:

此项考核由评委赋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在评委赋分前由申报者进行工作量述职,时间为2-3分钟。

)此项考核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为准。

二、定量评价

1.任职年限(2分)

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每年加0.1分,加满为止。

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班主任(3分)

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参评者,每年加0.3分,加满为止。

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年度考核(1分)

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年度考核等次全部为合格的加0.5分,获得一次优秀等次的即为满分1分。

4.教龄

参加教育工作年度起到2013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加0.3分。

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说明:

此项考核由评委根据实施情况赋分。

 

说课考核评价标准(20分)

评价内容

主要观点

分值

教学内容分析与学情分析

能准确定位所说内容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4分

学情分析客观、准确、采用对策恰当

教学目标明确、合理

重点、难点设计科学合理、突破方法明确具体

教法设计

知道常用教学方法选择原则、依据

 3分

现代教学手段运用恰当、合理

教学评价有创意、体现实效性、开放性

学法设计

明确知道常用学习方法及选择依据

 3分

学习方法明确具体,操作性强,体现学生主体性

指导的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

教学过程设计

新课导入自然、新颖、教学情境创设有创意

 7分

教学过程设计顺畅,并能体现能力为本的理念

德育教育渗透其中,形式、时机恰当

课堂训练设计合理,针对性强

课堂小结简明扼要,用词准确

板书设计合理,能反映教学的梗概和主要内容

说课效果

效果好,口齿清晰,语言流畅,不超时

 3分

课件使用具有时效性

思维敏捷,专业功底强

教态自然,说课条理清晰、透彻

说明:

说课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此项考核由评委赋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答辩评价标准(5分)

一、教育教学理论(2分)

1.拥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

2.教育教学观念正确,理念先进。

3.能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对教育教学理论的阐释清晰、透彻。

二、学科专业知识(2分)

1.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

2.具有深厚的本学科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

3.明了学科知识的结构体系,掌握学科的重点和难点,理解透彻。

三、教师基本素质(1分)

1.审题准确,围绕问题,重点突出。

2.思路清晰,答辩灵活,应对自如。

3.表述正确,语言流畅,逻辑性强。

4.举止得体,仪态大方,从容自然。

说明:

此项考核由评委赋分,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现场抽签答辩,答题时间为3分钟,不得超时。

学术成果赋分参考标准(5分)

一、学术论文:

(1分)

在国家、省、市、处级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刊物上,发表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按照级别分别得1分、0.6分、0.4分、0.2分,共同完成者取平均分(取前三名作者)。

说明:

1.在报纸理论研究版上发表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根据报纸的级别适当得分;在报纸其它版面上发表的文章不得分。

2.在国家、省、市级、处级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刊物,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等部门主办的刊物。

在其它由社会团体、企事业、传媒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不得分。

在各种学术期刊的增刊(专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分;在各种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的论文不得分;在各种论文集上印发的论文不得分;在非教育教学及非本专业有关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得分。

3、下列情况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1)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

(2)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4、同一级别论文第二篇按1/2计分,累计分数到上一级别最低分分为止。

不同级别论文不累加。

5.此项考核的赋分,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所著的学术论文为准。

二、学术论著:

(1分)

(一)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著作得1分、编著得0.8分,共同完成者取平均分(必须标明作者编写部分)。

(二)经省级以上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核,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得到广泛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等,主编得1分,副主编得0.8分,编委集体得0.5分(每个编委取集体赋分的平均分),编者(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得0.4分。

2个以上(含2个)主编、副主编取赋分的平均分。

所编教材为多册的,只按1本得分。

(三)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得到广泛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资料工具书等,主编得0.8分,副主编得0.6分,编委集体得0.4分(每个编委取集体赋分的平均分),编者(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得0.3分。

2个以上(含2个)主编、副主编取赋分的平均分。

所编教材为多册的,只按1本得分。

说明:

1.语文(外语)教师独立完成的文学著作(诗集不少于2万字、其它不少于15万字)按照编著(主编)得分。

2.主编、副主编、编委同时又为编者的,分别得分。

3.多部论著按赋分标准累加,加满为止。

4.此项考核的赋分,皆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所著的学术论著为准。

三、课题研究:

(2分)

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并通过验收获得结题证书,按照国家、省、市、处级、校级课的分别得2分、1.8分、1.5分、1分、0.5分,课题主持人取赋分的满分,课题参与者按照排名逐次递减0.2,减完为止。

排名不分先后的课题,除课题主持人取赋分的满分以外,其他参与者取课题赋分的平均分(低于0.1分按0.1分计算)。

说明:

1.各级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是指经国家、省、市、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立项的规划课题。

2.各级规划课题的子课题,结题证书签署单位是×××规划课题×××总课题组,按照下一级别的立项课题适当得分。

3.各级教育学会等部门审批并立项的课题参照各级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子课题标准适当加分。

4.已经立项,正在研究中的科研课题按相应级别课题二分之一赋分。

5.同一级别的多项课题每个加0.1分,但累加分数不得高于上一级别分数。

不同级别不累加。

6.此项考核的赋分,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进行的课题研究为准。

四、科研成果奖:

1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按照国家、省、市、处级四个级别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

获奖等级为一等奖者,可按上一级别计分。

说明:

1.获奖成果除提交获奖证书外,必须提供成果原件和相关材料。

2.此项不累加,取最高级别赋分。

3.此项考核的各项赋分,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为准。

表彰奖励赋分参考标准(10分)

一、综合性表彰奖励(4分)

分别按国家、省、市、处四个级别加4分、3分、2分、1分;多项表彰取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级别可累加,每个加0.1分,但不能超过上一级别分数。

说明:

1.国家级表彰奖励指国务院表彰,省级表彰奖励是指省政府表彰,国务院各部委表彰按省级表彰计分;市级表彰奖励是指市政府表彰,省各厅局表彰按市级表彰计分;除教育系统以外其他各局级表彰按处级计算。

2.综合性表彰奖励是指各级政府表彰(或有政府人事部门印章)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园丁之星等为综合性荣誉。

3.省特级教师、全省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按4分计。

4.综合性荣誉是指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荣誉。

二、单项表彰奖励(3分)

分别按国家、省、市、处四个级别加3分、2分、1分、0.5分;多项表彰取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级别可累加,每个加0.1分,但不能超过上一级别分数。

说明:

1.单项表彰奖励是指在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获得的,由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如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优秀科研奖、省教学标兵、省师德优秀个人(标兵)、省教学新秀、科技之星、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等。

2.由社会团体、传媒、企事业经营性部门组织活动表彰的不予赋分。

3.单项荣誉是指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荣誉。

三、业务获奖情况(3分)

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国家、省、市、处本学科教师竞赛和指导学生竞赛等,获奖者按3分、2、1、0.5分;多项获奖取最高级别计分;同一级别可累加,每个加0.1分,但不能超过上一级别分数。

说明:

1.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活动按下一级别赋分。

2.学校“红杏奖”按处级奖项赋分。

3.业务获奖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奖项。

民主测评赋分参考标准(10分)

一、德: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爱生如子。

二、能:

尽职尽责胜任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强,理念新;善于驾驭课堂和教材、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三、勤:

善学精思,善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绩:

立足本专业,工作成绩突出。

五、廉:

廉洁从教、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乱收费、私定资料等情况发生。

说明:

此项考核以任现职以来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前为准。

此项考核由全校教职工赋分,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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