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各专业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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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各专业施工工艺

第一章装饰装修工程各专业施工工艺

1、电气工程施工工艺

一、1.1建筑动力、照明

1.1.1.设计施工说明及基本规定

1)电力配电系统:

1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本工程消防用电设备(含应急照明)的用电负荷为

(一)级负荷。

公共照明,客梯等重要设施为二级负荷。

其他负荷为三级负荷。

由市电网络(两路10KV)电源供电。

电源由地下变电所提供(220V/380V)。

高压电源入户方式为(电缆直埋)入户。

2一般配电干线采用普通型电力电缆,消防设备配电干线采用阻燃型电力电缆沿电缆桥架或电气竖井敷设。

3本工程的电动机容量在22KW以下采用全压启动方式;电动机容量在22KW及以上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4污水泵采用液位传感器就地控制。

2)照明系统:

1光源:

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定,一般场所为荧光灯或其他节能型灯具。

2灯具:

本项目一般照明所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办公室、会议室等处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走道等处采用紧凑型荧光灯,高大厅堂采用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子镇流器,金卤灯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

开敞型荧光灯灯具功率不应小于75%,保护罩型荧光灯灯具效率不应小于65%,隔栅型荧光灯灯具效率不应小于60%开敞型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效率不应小于75%,保护罩或隔栅型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效率不应小于60%。

有精装修要求的场所其装饰照明灯具待精装修设计时按装修设计要求再行商定。

3本项目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为保障接地鼓掌保护的灵敏度,均为单相三线(1根L线、1根N线、1根PE线),所以插座回路、电开水器回路、室外照明灯具低于2.4m的回路均设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

4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照明为单相二线出线采用JYJ/EP-2X2.5mm2DG20外,底下层均采用DN20钢管;插座为单相三线,JYJ/EP-3X2.5mm2DG20,所有插座回路(2.2m以上空调插座除外)、电开水器回路、室外照明灯具低于2.4m的回路均设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

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需增加一根PE线,平面图中不在标注。

5装饰用灯具需与装修设计及甲方商定,功能性灯具如:

荧光灯、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类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6各种灯具的安装方式详相应平面图,均配制电子式镇流器,并要符合EMC论证。

7照明控制:

办公室、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值班室等独立小空间处的照明采用就地设置照明开关(翘板开关)控制;地下车库、门厅、大会议室等场所的照明采用照明配电箱就地控制;疏散指示灯、疏散标志灯等处应急照明为长明灯。

3)应急照明:

1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变配电房、弱电机房、配电间、地下车库、走廊、楼梯间等的照明100%为应急照明。

2应急照明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供电。

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疏散标志灯自带蓄电池供电,持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20分钟。

4)各层照明配电箱,除竖井、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明暗装箱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4m。

应急照明箱箱体,应有明显标志,并作防火处理。

5)照明开关、插座均为86系列,暗装,除注明者外,均为250V,10A,除注明者外,插座均为单相两孔+三孔安全型插座。

烘手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2m;其它插座距地0.3m。

开关底边距地1.4m,距门框0.2m。

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

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开关,插座及其他电器,设备及管线应设在II区以外。

6)电缆桥架:

采用槽式电缆桥架。

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大于1.5m,垂直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大于2m。

桥架施工时,应注意与其他专业的配合。

7)电缆桥架穿过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

8)出口标志灯在门上方安装时,底边距门框0.1m;出口标志灯(明)装;疏散诱导灯(暗)装,底边距地0.5m。

管吊时,底边距地二2.5m。

1.1.2.施工准备

1)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对设计图中存在的问题需及时与甲方、设计、及监理单位联系,以使问题能及时解决,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配合土建施工,根据施工图纸做好原预埋的复核工作,对土建结构图上标注的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联系;

3)进场设备和材料应有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书,并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材料,不得随便接收。

随设备供货的有关试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备品备料等,按程序进行开箱检查,经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并保管好随设备带来的有关资料。

1.1.3.盘(箱)柜的安装

1)动力箱、照明箱、均采用BLOKSET(改)或XL-04(改)型终端配电箱,嵌(挂)墙终端配电箱距地1.4米,落地式配电柜,下设10#槽钢基础。

以上所有箱体除标注外正常均按上进上出接线方式制作安装;

2)照明、动力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标明用电名称及箱号,箱内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

3)配电盘、柜的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4)配电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垂直度(每米)

<1.5

水平偏差

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

盘面偏差

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

5)配电盘、柜接地牢固良好,每台配电盘、柜单独与接地干线连接,装有电器可开启的门,需用软铜线接地;

6)配电盘(箱)柜的正面与背面的电器、端子牌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等;

7)配电箱、盘、柜上的电器安装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电气元件质量良好,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好无损;

8)配电柜与基础型钢用镀锌螺栓连接牢固(其平垫、弹垫齐全);

9)铜母排安装要求如下:

1母线装置安装用的紧固件,均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镀锌制品;

2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变形和扭曲等现象;

3成套供应的密闭母线的各段标志应清晰,附件齐全,外壳无变形,内部无损伤,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接线搭接时,其搭接面可以直接连接,母线的相序排列与设备上标注的相序一致,母线接触面应平整,保持清洁,并涂上电力复合脂;

4母线的连接螺栓应受力均匀,不应使电器接线端子受到外力,其螺母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

5

母线的接触面应连接紧密,连接螺栓应用力矩扳手紧固,其紧固力矩值符合下面的规定:

螺栓规格(mm)

力矩值(NM)

M8

8.8~10.8

M10

17.7~22.6

M12

31.4~39.2

M14

57.0~60.8

M16

78.5~98.1

M18

98.0~127.4

M20

156.9~196.2

M24

274.6~343.2

1.1.4.封闭母线安装

1)封闭母线安装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在母线运抵现场后要按产品要求进行验收及保管,防止零配件受潮及丢失;

3)在母线安装过程中,除按制造厂的技术要求施工外,按制造厂出厂母线顺序及编号进行依次组装,在安装每节母线前应进行绝缘测试,电阻值应大于20MΩ,应分节记录好;

4)当母线通过变形缝及分支处要注意伸缩节及相位顺序的正确性,母线通过楼板、墙、防火区等处,要有外护套,并要封堵严实,竖井母线弹簧支架安装要合理正确;

5)对竖井等处母线的安装完成后,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严防污染,防盗,特别防止进水等措施。

1.1.5.线槽、桥架敷设

1)线槽、桥架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只带弹垫的接地螺栓,连接板螺母应位于桥架的外侧;

2)线槽、桥架接口应平直严密。

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现象;

3)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在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连;

4)线槽、桥架全长不少于两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

5)桥架在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6)桥架、线槽应可靠接地,桥架、线槽为镀锌金属制品且连接可靠时可不跨接,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7)当桥架、线槽通过变形缝时,应有相应的伸缩活动接头,并保证接地连接的可靠性;

8)当桥架、线槽通过防火分区、防火墙时在电缆敷设完后,应进行符合设计及消防规范要求的防火封堵工作。

1.1.6.电气配管

1)当电气管线暗配时,电线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应少于15mm;

2)进入配电箱及线槽的电线管应排列整齐,并接地可靠;

3)电线保护管不应有折裂,管口应无铁屑及毛刺,切断口应平整光滑;

4)电线保护管道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当电线保护管埋设于砖墙与混凝土内,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5)当电线保护管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加接线盒,且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管长度超过20M有一个弯头,管长度超过15M有二个弯头,管长度超过8M有三个弯头;

6)水平或垂直敷设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值为1.5‰,但全长的偏差不得超过管道外径的1/2;

7)热浸镀锌导线管均采用直通对接头连接,管端采用螺纹接头管套管,接头管与镀锌电管连接处,采用紧定螺钉可靠连接,终端采用锁紧螺母与线盒(箱)紧固连接,以确保接地可靠;

8)所有箱(盒)开孔采用金属开孔器,严禁用气割开孔;

9)明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间距(M)

支架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10)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11)引至照明灯具及电动设备的金属软管采用包塑金属软管,动力其长度不得大于0.8M,照明其长度不大于1.2M,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六倍,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1.1.7.槽架配线(缆)及管内配线(缆)

1)低压出线均采用低烟无卤(WDZ);

2)电力电缆沿槽架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15倍,控制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10倍,电缆两端拐弯处,应设标志牌,直线段50M一个标志牌,标志牌应规格一致,由PVC材料制成,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及电压等级;

3)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

4)电缆敷设时须人力将电缆自电缆盘上放出,须避免遭受机械损伤,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

5)电缆敷设前应检查绝缘,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敷设,1KV以下电缆其绝缘电阻大于10MΩ;

6)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及时加以保护,防止其他专业施工时的电焊火花、机械损伤等情况而造成电缆损伤;

7)电缆头的制作安装,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尽量缩短曝露时间及不能损伤线芯和绝缘层,一般终端电缆头制作应按常规施工要求进行;

8)电缆线芯的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与规范配套;

9)电缆敷设完成后,穿过的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配电间的孔洞应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10)当线缆进入柜(箱)内配线时,应将电缆头固定牢固,相序标示颜色如下:

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N线—浅蓝色

PE线—黄绿双色

1.1.8.照明配线

1)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普通照明为单相二线出线采用JYJ/EP-2*2.5m㎡,插座为单相三线,除应急照明配电箱出线采用JYJ/EP-3*2.5m㎡,所有插座回路、电开水器回路、室外照明灯具低于2.4m的回路均设剩余电流断路器保护,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需增加一根PE线;

2)导线在管内、线槽中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导线穿入导管前,管口处应装设保护导线的护圈,并将进箱(盒)的端线理顺。

配电箱内布线,要按图纸相序要求顺序排列整齐,标上各客房回路及其他位置回路编号;

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情况除外:

1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

2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

4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5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4)照明配线共分以下几种颜色:

1相线为黄色、绿色、红色;

2零线为浅蓝色;

3PE线为黄绿双色线;

4控制线为白色线。

5)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做好记录,在保护接地(PE)线连接可靠的情况下,方可送电调试。

1.1.9.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

1)照明配电箱内的导线留出接线长度,按照回路编号,排列整齐,绑扎均匀可靠,将剥出的单芯端头导线直接接入箱内相应的接线柱上;

2)出口标志灯在门上方安装时,底边距门框0.3m,若门上无法安装时,在门旁墙上安装,顶距吊顶50mm,出口标志灯(明)装,疏散诱导灯(暗)装,底边距地0.3m,管吊时,底边距地2.5m;

3)大型吊灯不应直接安装在灯头盒的吊耳上,应安装在预埋件上或用膨胀螺栓固定;

4)螺口灯具的相线安装应接于螺口灯头的中间端子上;

5)在装修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客房、公共走道的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6)成排安装的开关或插座距地面高度应一致,下口高度误差小于1mm,同一墙面不能误差2mm,同一室内高度误差小于5mm。

面板安装应紧贴墙面,四周无间隙,安装牢固,面板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7)单相三孔、单相五孔插座安装完成后,以人面对插座时,右孔为相线,左孔为零线,上孔为PE接地线;

8)开关、插座均为86系列,暗装,除注明者外,均为250V,10A,应急照明开关应带电源指示灯。

除注明外,插座均为单相两孔+三孔安全型插座。

烘手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2m,其它插座距地0.3m。

开关底边距地1.4m,距门框0.2m。

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

有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开关、插座、其他电器、设备及管线应设在II区以外。

1.1.10.电动机安装接线

1)电机外观检查应完好,不应有损伤现象,电机的附件、备件齐全,盘动转子应灵活,不得有碰卡声,润滑脂的情况正常,无变色、变质及变硬等现象;

2)当电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抽芯检查:

1出厂日期超过制造厂的保证期限;

2当制造厂无保证期限时,出厂日期已超过一;

3经外观检查或电气试验,质量有可疑之处时;

4试运转时出现异常情况。

3)多速电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机的接线方式、极性应正确;

2联锁切换装置应动作可靠;

3电动机的操作程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4应检查电机的旋转方向与产品的要求一致。

1.1.11.等电位联结与接地

1)变压器低压侧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采用TN-S系统,并实施等电位联结;

2)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连接:

1PE干线,进户PEN线;

2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3建筑物内的上下水管,消防水管等金属管道。

3)接地(PE)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不得串接连接;

4)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体导线必须接地(PE);

6)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线),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7)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导线应接地(PE)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的接续导体;

8)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线必须接地(PE)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容许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做跨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9)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可靠;

10)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米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线必须接地(PE)可靠,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1)电梯安装的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相互连接后再接地。

12)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的定义及检测按国家标准执行;

13)建筑物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其中性线绝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在任何地方,不得与PE线或其他接地导线连接。

1.1.12.防雷系统

①屋面设(φ10镀锌圆钢避雷网直击雷,引下线利用结构主筋,每路引下线应使用4根不小于φ16的柱内主筋且必须通长焊接。

接地体利用结构基础,地下基础主筋电焊连接成整体。

主体45米及以上部分须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

二、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本工程按照

(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控中心设于一层,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要求进行设计。

2火灾自动报警采用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设于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各重要场所均按规范要求设有图式重复显示屏、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均按规范设置,消防控制室(盘)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等工作状态反馈信号。

消防中心具有自动联动和手动控制功能。

消火栓按钮可直接启动消防泵,同时消防中心设有强电控制箱可强行手动控制消防泵、防排烟风机和正压风机的启停,并在现场设有就地控制按钮。

喷淋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启动供水泵。

4疏散、应急照明灯电源由消防配电箱供给,并采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小于20分钟。

5所有消防报警、控制线及消防设备电源线均采用金属管保护,消防报警及控制线路除图中注明外,均采用JYJ/EP-1.5(联动控制线采用JYJ/EP=2.5)导线穿电线管(DG)或焊接钢管(G)保护,2~3根穿DG15(G15),4~5根穿DG20(G15),6~7根穿DG25(G20),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厚度不宜小于30mm。

6消防设备的电源及报警、控制线路均敷设在不燃烧的结构层内,当在吊顶内敷设或明敷时,保护管表面应涂防火涂料。

7消控中心接地采用大楼共用接地系统。

消防控制要求

1确认火灾后,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2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3控制自喷系统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的工作状态;

4停止有关部位的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受其反馈信号;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

5强制将广播切换为火灾报警状态;

6消防水泵,喷淋水泵的启,停,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

7防火卷帘门应直接降至底;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2、管道工程施工工艺

三、2.1通用技术

2.1.1总则:

应按设计图纸,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应有符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标准的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产品合格证。

工程的施工,应与建筑及其它有关专业工种密切配合。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验评定,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规定:

工程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和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验规格、型号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必须清除内部污后和杂物,安装中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临时封存闭。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套管,做法是: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墙或楼板时应加设钢性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厚,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之间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塞。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固;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详见国标R402。

预制管道支架,不允许气割下料、割孔,不允许电焊穿孔,应采用无齿锯下料,支架必须刷防锈漆后方可安装。

支架间距应设置合理,埋设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应紧密牢固,排列整齐。

对关键部位要注意“五防”,即防倒坡、防错接、防松动、防堵塞、防渗漏;凡进出水池管道均预埋刚性防水套管。

防腐;钢制支架及非埋地焊接钢管的内外壁除锈后底刷樟丹二道,红色调和漆二道;所有阀门必须涂上和喉管同一颜色的油漆;泵房设备及阀门、法兰按要求作统一颜色的外油漆。

穿混凝土墙及穿梁之管道,均需预留洞或预埋钢套管。

施工时应与土建密切配合。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好工序交接手续以及隐蔽工程验收、中间交工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交工验收应由业主(监理)、总包签字。

2.1.3支架、吊架制作安装

(1)支架、吊架制作

1)材料用A3钢制作。

2)制作应遵守的规定:

支架、吊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精度及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底板应平整,支、吊架的工作面应平整;支、吊架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焊、点焊、裂纹咬肉等缺陷。

焊接变形应予矫正;制作合格的支吊架,方可应进行防腐处理,妥善保管。

(2)支吊架安装

1)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坡度、标高的确定:

支吊架的坡度、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坡度应根据两点间的距离的大小,算出两点间的高差,然后在两点拉一直线,按照支架的间距,在墙上画出每个支架的位置。

3)支、吊架固定和调整: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要平整牢固,管子与支架接触良好,一般不得有间隙。

4)支、吊架的安装

①预埋钢板焊接支架

钢筋混凝土构件上的管道支架,可在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时,在各支架的位置预埋钢板后将支架横梁焊接在预埋的钢板上。

焊接时,要把焊接处污物除去,焊接牢固。

②直接埋入预留洞槽内的管道支架

支架埋在墙内深度应按设计要求而定,一般不小于120mm,洞口不宜过大。

埋设前,应清除孔洞内的碎石及灰尘,并用水将其浇湿。

填塞使用1:

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再将已防腐的支架插入,并加入碎石卡紧支架,再填实水泥砂浆。

但注意洞口应稍低于墙面,以便修补饰面层时找平。

③膨胀螺丝栓固定

膨胀螺丝栓常用规格有M8、M10、M12三种。

一般按受力情况选用。

钻孔可用冲击电锤或冲击电钻进行,钻成的孔必须与构件表面垂直,孔的直径与管外径相等,用扳手拧紧螺母,确保螺栓和套管一起紧固在孔内,这样就可以在螺栓上安装支架横梁。

④支吊架安装注意事项

立管管卡安装,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须安装一个;层高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管卡安装高度,应离开地面为1.5-1.8m,但每一楼层宜设在同一高度.两个以上管卡可均称安装。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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