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系统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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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治超系统完整版
公路治超系统
解决方案
深圳市亿维锐创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
第一章系统概述
1.1概述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已成为危害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的“痼疾””,近些年来,全国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力度,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全国超限检测形势仍很严峻,反弹的隐患并未消除;巩固治理成果,持久推进超限检测工作压力依然很大。
因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长效机制至关重要。
建立全国性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网络,是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份。
一个布局合理、良性运转的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监控网络,既是科学检测、规范执法、遏制公路“三乱“的物质基础,也是对超限超载车辆起到法律威慑作用,还可以扩充功能使之成为道路稽查、执法的重要据点,打击非法运输经营的侥幸心理,及时把控和消除包括超限超载运输在内的各种非法运输经营行为的必然要求。
超限、超载车辆作为公路运输的“第一杀手”、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公路的和谐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从1989年至今,逐渐开展治超运输车辆治理办法研究,频频发布相关政策。
随着2004年全国“治超工作”的全面启动,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09年二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政策取消后,公路运输业务受到利益驱动,超限超载车辆向非收费的国省干线公路集中,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大幅递增。
同时一些地方治超预检工作出现了松懈的苗头,导致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反弹明显。
1.2建设必要性
全国集中治超以来,各地陆续建设了一批治超检测站点,它们作为路面联合执法的重要载体,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因未有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相联系,检测站点各自孤立作战,路面执法和源头治超相互脱节,基础信息和管理资源不能共享,不仅使得初期大规模设置检测站点的功效大打折扣,更少极大地影响了集中治理的效率和效益。
因此,统筹建设一个互联共享,运转协调,规范高效的全市性车辆超限监控网络,对于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极为重要。
依托这一网络,不仅可以推动科学检测,规范执法,有效抑制公路“三乱”,整合和优化配置行政执法资源,还可以对超限超载车辆起到长期的法律威慑作用,甚至扩充功能使之逐渐成为道路交通综合执法的基础网络,打击非法经营业户的侥幸心理,及时把控和消除各种非法运输经营行为。
1.3建设意义
公路治超系统的最大优势是实现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充分配置资源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效率和效益。
政府路政相关部门还可以获得治超信息支持决策。
同时通过公路治超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保护公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1.3.1需求分析
1.3.1.1提高社会效益的需要
首先,超限对于公路的影响会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公路承受的荷载以及设计使用寿命都是依据国家对行驶公路的车辆轴载质量和长宽高限值来设计的。
如果行驶公路的车辆超限,远远超过公路的承受能力,必将造成公路的损坏,大大缩短其使用寿命,造成柔性路面出现沉陷、车辙、疲劳、开裂、推移和壅包等病害,刚性路面则容易出现面板断裂等损坏,造成裂缝、墩台沉降,严重时造成公路断裂而无法通行。
超限运输对公路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吨位的增加,相当于正常荷载的几何倍数增长,每年政府要为此支付的养护成本数以亿计。
1.3.1.2提升通行能力
造成道路拥堵在利益驱动下,多装货不需要多缴费,货运车辆大多铤而走险,超限运输以降低营运成本,造成目前公立上超限运输过多的局面,而且由于超限运输是在超负荷的状态下运行,其行驶速度远低于正常车辆的速度,往往只有20-30Km/h,同时其路面占有率为正常运行车辆的3-4倍,超限运输越严重,公路破损越快,通行能力越低,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1.3.1.3公路安全、环保等一系列优越效能无法发挥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低,长时间占用主车道,极大地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公路的效能无从发挥。
超限运输车辆维护保养较差,机械故障频发,导致
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安全保障的效能无法体现。
因超限运输诱发的交通事故常常造成交通拥堵,尤其是超限车大多超重一倍以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排障带来严重的困难,并导致占道时间延长,严重制约了公路功能的发挥。
同时由于超限车辆是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发动机燃料燃烧水平及其不充分,废弃排污水平相当高,对公路沿线的生态,环保造成严重的破坏。
通过公路治超系统的建设,可以保证公路的使用寿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避免拥堵的发生几率。
1.3.2发展趋势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的需要培育和发展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年来,超限运输现象增加了运输市场的实际运力,使得原本供过于求的普通货车运力更加过剩,运价下滑又进一步刺激了超限运输,导致运价持续低迷,这种恶性循环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
通过公路治超系统的建设,有效打击超限运输,避免市场运价恶性竞争。
提高执法效率的需要建设公路治超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避免人为因素而造成治超效率低下,弥补了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
从以往建设运营的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可以发现,超限检测站检测方式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检测程序繁、环节多、速度慢、人工可干预;设备性能不稳定、受自然环境干扰大、维修困难;称重数据与车牌识别数据不匹配等,由此带来了超限检测工作“堵、乱、难、差”四大问题,为此,我们设计开发了公路超限检测卡口联网布控系统(简称公路治超系统)。
可以实时提供现场所有车辆的高清全景图像,能够辨别车辆的细目特征,能清晰的识别、记录车辆号牌、日期、时间、地点、轴数、重量、车速等信息,同时可以看清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增强证据的说服力;也可以按照车辆总重、超限率选择性的保存数据。
在主要公路超限车辆密集路段安装本系统,通过公网或专网将各系统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整个系统科学、高效、可靠、协调的管理与运行,达到实时监视、联网布控、自动报警、快速响应、信息共享、监控、威慑、防范与打击并重的综合管理效能与目标。
1.4设计依据
本设计方案的主要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交公路发[2000]563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公路交通管理办法》(1994年12月22日公安部令第20号发布)
《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告》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交通部2令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4]219号)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
《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
《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交公路发[2005]89号)
《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交公路发[2005]170号)
《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351号)
《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76号)
GB/12663-90《防盗报警控制器材通用技术条件》
GB50198-94《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办法》
GA/T74-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IEEE802.3U100BASE-TX快速以太网接口标准
MPEG-2视音频编解码标准
H.264视音频编解码标准
IEC364-4-41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标准
GB4798.4-90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无气候防护场所使用
GB2423.10-98电子电工产品基本试验规程
GB12322-90通用性应用电视设备可靠性试验方法
第二章总体规划
2.1系统概述
公路治超工作开展已经有近十年了,但是各地超限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目前市、省乃至全国公路长期以来一直沿用的治超检测方式已经落后,在交通要道建立治超站,所有过往货车必须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要经过“进站—停车—检测—出站”等多个环节,这种方式监测精度非常高,但致缺点有三个:
1)效率低,阻碍正常交通
每辆货车必须进站检测,每辆车的检测时间平均要10分钟左右,在交通要道,货车非常多,经常引起交通拥堵,耗时耗力而且不环保。
2)建设费用高,建设治超站,
但要投入治超检测设备,还需要大量的基础建设,如修建治超现场办公室、卸货场地、车辆引导辅道等;由于每辆货车都要进站复检,需要的车辆周转场地也相应的要增加。
3)人员成本高,劳动强度高
治超站需要配备2班或者3班人员进行全天候值班,人员的工资,补贴和交通费用,累计起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为了更好的解决当前治超的困境和问题,我们建议转变治超思路,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
技术手段:
建设一套高效、先进的公路治超系统,进行网格化高速采集布点,对载货车进行高速实时采集,自动筛选出超限车辆并自动预警通知;公路治超系统的主要特点是没有交通管制,车辆正常通行,实时高速采集和实时报警通知;管理手段:
改变之前的单纯的罚款和卸货手段,过往的治超事实证明罚款和卸货对治超工作的效果有限;我们可以结合新型的公路治超系统,探索新的管理手段。
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建立类似交通违章管理流程,对货车司机和货主单位进行计分制管理,建立相应的措施并与车辆年检进行挂钩;对严重超载行为,及时报警并由治超站或机动治超人员快速拦截和制止,对轻微超载行为进行违章计分,事后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2.2系统拓扑图
公路治超系统前端系统拓扑图如下:
公路治超系统结构图
2.3公路治超系统组成
公路治超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源头治超
2)高速不停车预检
3)高精度复检
4)治超站点视频监控
5)数据存储、网络传输
6)公路治超管理平台
2.4公路治超系统建设目标与主要特点
可以实时提供现场所有车辆的高清全景图像,能够辨别车辆的细目特征,能清晰的识别、记录车辆号牌、日期、时间、地点、轴数、重量、车速等信息,同时可以看清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增强证据的说服力;也可以按照车辆总重、超限率选择性的保存数据。
系统根据不同路面宽度布设不同像素的高清车牌摄像一体机,车牌识别率白
天和夜间均达到95%以上。
通过独创的数据匹配技术,实现高速称重数据与车牌识别数据的精准匹配,数据匹配正确率达99.5%以上,彻底解决车辆匹配难题。
系统具备高清摄录功能,可以对道路通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为违法行为处理提供法律依据,不需另行增加设备。
通过在公路逆向布设高清车牌一体机,对故意绕行的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和视频录像,系统可将所有逆向行驶的违法车辆信息检测并上传至治超站点管理平台子系统,通过治超站点管理平台子系统将违法车辆、违法信息实时存入路政综合平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数据平台,可以进行车辆年审锁定,有效打击违法车辆;
系统能对车辆进行准确、有效的自动分离(能判断挂车和半挂车),保证车辆和数据一一对应;
系统自带的自动缓存功能,能够保存一定数量的数据,发送数据失败时,能重发数据,保持数据的唯一性和完整性;
可对超载超限车辆进行提示,LED显示告知其违章事实,提醒其主动掉头,不得上路行驶,进入指定站点接受处罚等。
系统可汇总、查询卡点的车辆超载情况,为路政、运政、公安等执法部门提供基础信息作为处罚依据,形成违法车辆和司机黑名单,对卡点实时监管。
可以实现联网布控,(软件规划)可以将布控内容添加到系统布控车辆名单中实现布控,支持省、市、县三级布控;能对已布控内容撤控,支持记录布控/撤控原因,布控/撤控责任人;支持超过布控时限车辆自动撤控功能;可响应各级联网系统集成管理平台的布控/撤控命令。
可与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系统提供二次开发接口,可按公安交管六合一平台数据要求将违法车辆违法信息(车牌号、车重、时间、地点、违法图片)存入公安交管统一违法处罚平台,进行车辆年审锁定,有效打击违法车辆。
超载数据可汇总告知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现超载数据的实时传入。
第三章源头治超子系统
3.1系统概述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公路设施、运输市场以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整顿的工作意义非常重大。
源头治超系统将从源头企业采集车辆的超限超载信息,并将其发送到远端服务器。
远端服务器部署在源头企业所在的县、市级治超中心,通过对源头企业超限以及物流信息的监查,上级单位可以有效的管理、整治超限超载现象。
该系统可分为三部分:
源头信息采集点,县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市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
源头信息采集点主要用于采集车辆超限信息与现场情况以及视频监控。
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将整理并及时处理源头企业的超限情况,通过电视墙等设备可以及时观看源头企业治超点的工作情况。
市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将收集县级指挥中心发送来的超限信息和视频信息,并进行处理以方便提供源头企业的超限、物流、车辆出入等信息给主管部门。
3.2系统特点
Ø采用加密IC卡应用,IC卡内记录车辆、车型、轮轴、核定载重等相关信息
Ø仪表数据自动采集,监控操作过程,防止人为作弊
Ø使用硬盘录像机,提供图片抓拍功能,数据保存时图片自动抓拍,并且在图片上叠加过磅的其它信息,如车号,毛重,过磅时间等。
能够起到事后监督作用。
Ø支持视频动态叠加功能,即将仪表数据,过磅数据叠加到视频录像里,起到事后监督作用。
Ø支持车牌自动识别功能
Ø系统内置数据异常提醒功能,打印次数限制功能,
Ø地磅数据语音提示,语音指挥
Ø严格的权限控制,责任落实到人,杜绝超权操作,日志记录全部操作
Ø支持多个治超站联网,提供多途径的联网扩展功能,如局域网,广域网连接
Ø红外防作弊功能,通过红外对射,对过磅车辆进行定位,防止车辆在未完全上磅的情况下过磅
Ø室外设备控制,对栏杆机、红绿灯,LED显示屏等室外设备的自动控制,与软件系统同步关联
Ø数据库支持Access、SQLServer2000,Sybase,Oracle等
3.3源头治超需求分析
源头治超系统需要收集大量源头企业的超限信息,还要收集现场的视频信息并将其发送至县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
县级治超办将能够实时查看各源头企业的现场情况以及超限情况,能够对超限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并将超限以及视频信息发送至市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
市级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将整合收集的县级超限情况并查看市里面任何一个源头企业的超限情况用于对企业的监管。
3.4源头治超工作流程
源头治超系统工作模式如下图所示:
3.5系统详细设计
源头治超管理系统针对目前治超检测站信息系统建设实际需求,适应站点分散、车流量多等实际情况。
在较大的车流量和数据量情况下,具备稳定运行和实时处理能力。
可满足三级应用模式架构,即治超检测站点-县级治超信息分中心-市级治超信息中心的架构,采用统一的中心数据库,便于实现与后期治超检测站建设联网接入,具备良好的升级扩展能力;
形成规范的治超信息系统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覆盖称重、超载检测、执法、监控等各环节,实现统一的治超检测站的信息系统功能;
实现超限车辆信息的各级联网查询功能和信息共享,根据系统授权范围不同,治超检测站、县区治超办、地市治超办能分别查询自己所辖范围内的治超业务数据,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的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并可按要求扩展实现向
省治超办上传上报治超数据的功能,接受全省治超办的业务管理。
3.5.1道路运输IC卡办理流程
基于IC卡道路运输证实现IC卡电子运单管理。
在具备条件的企业源头站点配置IC卡读写设备,将IC卡道路运输证作为源头站点检查称重信息等电子运单的信息载体。
将车辆货物装载单中的相关信息写入IC卡,作为电子运单,为运政管理、路上稽查等提供信息。
流程说明:
Ø运输车辆需先办理准运卡方可在本县区域范围内进行货物运输;
Ø运输车辆需到准运卡管理中心办理准运卡,一车一卡,登记车型、司机准运证号、驾驶证号、车主信息、司机姓名及联系电话;
Ø一车一卡,不允许转借,一旦发现即注销该卡;
Ø准运卡丢失后需申请补办,并注销旧准运卡。
道路运输IC卡办理时自动抓拍车辆图片,并且通过高拍仪抓拍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业资格证,以及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自动读取此办理司机的身份证信息。
3.5.2IC卡管理系统
3.5.2.1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管理是登记车辆信息,将车牌号、承运人地址、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车辆类型、核定载重、核定皮重等信息录入系统。
3.5.2.2准运卡办理
信息登记完毕后给司机发卡,扫描IC卡,将登记的信息与IC卡绑定,并发卡给车辆司机。
3.5.2.3准运卡挂失
司机如丢失准运卡需挂失旧卡并补办新卡。
3.5.3源头企业客户端
源头企业客户端是源头企业治超的第一环节也是最关键环节。
源头企业治超只称重一次。
企业源头称重主要是针对企业的销售出厂的车辆进行称重管理,并在称重的过程中对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录入。
3.5.3.1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子系统是将本地数据上传至总数据服务器,实现了数据监控中心与各源头企业数据实时同步,数据上传分为手动上传与自动上传两种方式。
3.5.4治超站客户端
3.5.4.1超限检测
对车辆总重量进行检测,自动读取仪表数据,打印车辆治超单据,具有语音报数,LED显示、道闸、信号灯控制等功能。
3.5.4.2车轴识别
对受检车辆根据轮轴类型进行自动判别分类,车轴识别子系统避免了手工输入车辆轴数作弊环节,同时也减少了车辆过磅时间。
车轴识别子系统分两种方式,第一种为在地磅上磅方向地面安装车辆轮轴识别器,第二种为通过专网根据车号来读取车辆管理所的车辆信息。
也可手工输入车号。
第一种方式投资大,施工周期长,而且在长时间使用下稳定性会有所降低,第二种方式需要联入专网并且能够读取车辆管理所的车辆信息。
3.5.4.3超限执法
根据超限执法的需要,把实测数据与规定的限重数据加以比较,判定是否超限,并贮存和打印检测结果。
超限可对车辆进行罚款,同时打印罚款单。
超限车辆至指点卸载点进行卸载超重货物,卸载完毕后进行复磅称重。
对于不接受罚款且闯卡的车辆进行追缉,并将该车辆加入黑名单。
3.5.4.4视频监控及车牌识别
通过多组检测现场摄像机和录像设备记录检测过程,每次车辆过磅数据保存时可抓拍图片,并且将数据与图片绑定。
同时可与选配的自动识别车牌照模块有机结合,自动将车牌号填入车辆治超单中。
、
3.5.4.5超限报警
通过外设声光报警器、称重显示屏将受检车辆的检测结果及超限状况提示给现场执法人员及司机。
3.5.4.6车道控制
可对出入检测车道的汽车自动控制,保证检测通道的顺畅。
当车辆过磅完毕后栏杆自动弹起,放行车辆。
3.5.4.7违章黑名单
车辆超载后,超载次数超过系统设定的次数值后,系统将该车辆列为黑名单,并且作为下次检测的重点对象。
3.5.4.8报表分析
报表自定义,并且提供丰富的超载日、周、月、季度、年报表,所有车辆过磅日、周、月、季度、年报表。
3.5.4.9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子系统是将本地数据上传至总数据服务器,实现了数据监控中心与
各治超站数据实时同步,数据上传分为手动上传与自动上传两种方式。
3.5.5流动稽查客户端
流动稽查队配备手持机读取运输车辆IC卡信息,稽查该车辆是否已经写入准运卡状态,核对治超单与准运卡信息一致,对于信息一直且不超载的车辆进行放行,信息不一致或超载的车辆进行罚款且卸载。
流动稽查组24小时不定时对治超站、源头企业、运输车辆、线路进行巡视稽查。
流动稽查组需携带便携式称重设备对车辆进行复磅操作。
1、查票:
检查是否带票及票据记录。
2、联网验票:
登录系统对IC卡、准运卡状态进行校验。
3、复磅:
对于异常车辆进行复磅操作,也可随机抽查进行复磅操作。
4、违规处罚。
3.5.6监控中心服务端
监控中心服务端采用B/S架构模式,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领导及统计部门进行查询、统计及管理工作。
2.4.5.1数据监测
数据监测为实时监测各源头企业或治超站上传的数据及图片信息,对于超载的记录报警提示。
在查询实时治超检测记录的时候,可查看每条治超记录的详细信息及图片抓拍情况。
2.4.5.2数据管理
1)采集数据
计量数据、监控数据、卡信息等数据只能由系统采集,不可人工录入或修改。
2)自动生成数据
Ø关联数据由系统自动产生。
Ø操作信息自动记录:
煤矿、经办人、审批人、时间、业务状态等各种操作信息由系统自动记录,不可人工修改。
Ø自动计算:
需要计算的各种数据由系统自动计算。
Ø自动编号:
各种代号、编号由系统根据预定规则自动依序编号。
Ø业务自动记录:
各种业务数据由系统自动分类记录。
3)数据自动校验
Ø登记唯一性校验:
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唯一性校验,防止重复登记。
Ø标准唯一性控制:
采用新标准替代原标准、或者先取消原设置再进行新设置的方式控制,确保计算标准的唯一性。
Ø数据正确性判断:
对人工录入数据自动判断,确保数据的正确性。
Ø必填数据校验:
确保必填数据不为空。
4)数据储存
源头企业、治超站同步储存所有数据:
网络断开时源头企业、治超站仍可正常办理所有业务,待正常联网后再将数据传送到中心服务器保存。
同时将过往车辆与治超车辆数据分开与监控数据分开。
同业务数据集中保存,方便查阅。
征收业务数据保存五年以上,实时监控数据根据用户需要保存。
5)数据安全保障
Ø业务数据原封保存:
业务完成后,相应的业务数据不可再修改或者删除。
Ø数据锁定:
经审批、审核或第三人确认的数据自动锁定,经办人不可再修改。
Ø数据加密:
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处理、传输和储存绝对安全。
Ø关联保存:
同一数据在多个数据表关联保存,确保数据库数据不能被人为修改或者删除。
6)数据共享
Ø可分级查阅所辖区域内所有数据。
Ø公路管理部门和车管部门可以查阅车辆及超载数据。
Ø同时可向财政、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相应的数据共享接口。
2.4.5.3全局数据查询
1)统计查询
Ø治超查询:
可根据源头单位、治超站、区域、业务类型、车辆类型、、时间等进行单一条件或者多条件综合查询。
Ø记录统计:
各种记录、目录页面设有“统计”栏,对相应记录数据实时统计。
Ø信息搜索:
各记录、目录页面设有相应的搜索项,可按条件搜索。
Ø信息查询:
点击记录、目录页面的相关字段,可打开相应信息页面查看。
2)统计报表
Ø报表种类:
源头治超管理系统设有源头企业称重检测报表、治超站治超检测报表、治超站超载报表、治超站超载收费报表等多种报表,并可根据用户需要增加。
Ø报表功能设置:
报表启用及报表统计期间(如按班、日、月等),由用户设置。
Ø自动报表:
统计期结束时,系统自动统计生成相应报表。
Ø报表目录:
记录各报表的名称、报表时间等信息。
2.4.5.4基础功能模块
1)系统管理
Ø系统参数设置:
计量器参数、监控参数等各种系统参数的设置修改。
Ø用户管理:
采用实名制,每一用户分配一个帐号,分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范围包括税费部门、征管站、征管人员、结算员、纳税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Ø密码修改:
帐号、卡(密钥)密码由用户设置修改。
Ø系统帮助:
有详细的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