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水生态文明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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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水生态文明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玉林市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理清试点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与措施,保障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根据《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载体,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文化宣传教育等措施,大力推进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玉林市城市品质,为把玉林市建设成“宜商、宜游、宜居、宜业”四位一体的生态型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

二是坚持保护为主,防治结合。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

五是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六是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三、试点范围及试点期

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玉林市,即含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玉东新区,区域总面积为12838km2。

规划基准年:

2013年。

试点建设期:

2015-2017年。

四、试点目标

围绕实现玉林市“一环”靓丽、“三江”水清,“百库”保障的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为依托,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以长效稳固的水安全体系建设为助力,以先进特色文化建设为推手,以健康优美的生态体系为归宿,坚持统筹治水,强化生态立市,促进人水和谐,初步构建起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健康的水生态体系、清澈的水环境体系、稳固的水安全体系和浓厚的水文化体系。

基本形成水生态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爱水、节水、用水、管水的意识水平和文化氛围得到有效提升,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和谐发展。

水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依法管水,严格行政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水文、水情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水库防洪管理,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加强已建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科学严谨的水管理体系。

在试点期内将玉林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93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68m3/万元,水资源监控管理能力指数达到7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790m3/亩,取水许可制度有效实施率达到10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有效实施率达到99%,城镇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

水生态:

推进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源涵养林、湿地建设,逐步减少速生桉林种植面积,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国控、省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达76%以上,新建生态河道岸坡率超过9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1.0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18%。

水环境:

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城乡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新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等措施,使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率达到38%,城镇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处理率达到70%,县级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乡镇污水处理厂覆盖率达到20%,使重点国控入河排污口有效监测率达到95%,入河污染物数量和浓度得到有效消减。

全面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内无畜禽规模养殖场,非禁养区内养殖场需排污环评合格方能进行养殖活动。

水安全方面:

通过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小河流防洪整治工程建设、水库和水闸的除险加固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使防洪保护达标率60%,城市排水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通过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建设、水源地的监测管理等措施,县城集中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

通过农村人饮工程建设、城镇供水管网的改造和建设,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等措施,使全市乡镇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75%,农村引水安全普及率90%。

水文化:

通过宣传教育,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每年对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次数不少于4次,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达到75%,水文化载体数量达到5个,特色水文化得到传承与创新,岭南水文化得到有效挖掘。

五、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分年实施

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是通过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健康的水生态体系、清澈的水环境体系、稳固的水安全体系、浓厚的水文化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生态的修复与保护,使用水总量得到控制,用水效益和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面提高,优秀的水文化得到传承。

(一)抓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管理体制建设。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水利、发改、工信、财政、环保、住建、农业、林业、旅游、国资、水产畜牧、水文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建立将试点工作列为政府、部门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的考核机制。

2.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制定并完善相关方案,明确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

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制度;

(2)强化用水效率控制红线;(3)严格实施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4)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体系。

4.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

通过举办各种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群艺活动,运用各种板报、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及科学知识。

5.加强节水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抓好各项工程项目建设。

各项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任务分工及分年度实施安排详见附件1。

1.水情信息化监测系统。

包括水文气象监测项目、水质监测能力项目、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项目。

2.水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包括玉东湖、玉东新区湿地公园、北流市会仙河湿地公园、九洲江流域水生态修复。

3.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包括博白县雷公岭河小流域等8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林种改造工程。

4.农村水生态文明工程。

包括九洲江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南流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九洲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5.水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九洲江流域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工程、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22个污水处理工程、陆川县九洲江干流及东山河支流疏浚整治工程。

6.水源地保护工程。

包括苏烟水库、马坡水库、鲤鱼湾水库、宁冲水库、江口水库、马兰径水库、佛子湾水库、充粟水库等8座水库的水源地保护工程。

7.农业节水工程。

包括陆川县、兴业县、北流市等3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2015年完成)、玉林市稻田节水技术集成示范工程等5个农业节水示范工程。

8.工业节水工程。

包括每年推进20个重点企业的节水技改项目。

9.生活节水工程。

包括试点期内在全市范围内选择40家居民生活节水示范小区,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

10.防洪安全工程。

包括南流江博白县城区的塘村桥至绿珠桥段左岸防洪堤、九洲江干流陆川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玉林市清湾江二环路桥河道整治工程等25个中小河流河段治理工程(2016年完成)、博白县大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015年完成)。

11.供水安全工程。

罗田水库供水工程、164个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12.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

实施郁江调水工程。

13.滨水文化景观建设工程。

包括南流江沿岸湿地公园、南流江现代农业生态园、陆川县温泉旅游景观、温泉养生休闲旅游度假区、容县绣江生态文化旅游区等5个工程。

(三)实施工程示范建设,高效推进。

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主要开展以下7项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北流市会仙河湿地公园生态体系建设,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容山生态补偿措施,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马坡水库水源地保护,玉林市清湾江二环路桥河段整治工程,郁江调水工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把水生态文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

要明确分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建设各项保障。

各县(市、区)要在2016年8月底前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罗可晨,联系电话:

2833390)。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探索以政策性投资公司、专业化担保公司和发展基金等为主要形式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试点水生态项目建设。

(四)做好统筹谋划。

各级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做好“水规划”,做足“水文章”,高质量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水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及实施中,加大水利项目规划与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统筹衔接。

(五)善于创新总结。

各县(市、区)政府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根据自身实际条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设机制,引入新机制发挥新效益;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增加科技含量;积极进行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同时要注重创新成果的总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七、试点工作任务考核分解、评价指标体系

(一)试点工作任务考核分解。

全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详见附件2),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考核期为三年,采取一年一考核的办法,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将实施情况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体系》,并结合玉林市试点建设实际情况,拟定主要水生态与环境主要用水节水目标及有关分项目标(详见附件3)。

附件:

1.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主要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任务分工及分年度实施安排分项表

2.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5-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分解表

3.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玉林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主要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任务分工及分年度实施安排分项表单位:

(万元)

序号

工程

类别

项目

名称

试点期主要实施内容

主管

部门

2014年累计完成投资

试点期投资

试点期年度投资安排

投资

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

业主

责任

单位

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

严格的水管理体系

 

1169

3101

1070

990

1041

 

 

 

 

 

(1)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继续深化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

强化用水效率考核,遏制用水浪费。

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监管。

进一步健全制度与考核责任体系。

市水利局

/

90

30

30

3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正在开展

(2)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

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实施市、县(市、区)两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逐步推进乡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乡镇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环保局

正在开展

(3)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

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加快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水生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置执法设备,提升现场执法检查和减排监察能力。

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控日常监管机制,增强事前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市环保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环保局

正在开展

(4)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

市环保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环保局

正在开展

(5)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

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完善突发水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体系

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体系,开展重点水生态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制定完善水生态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建设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和分区域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

市环保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环保局

正在开展

(6)

建立实时、精确的全市水情信息化监测系统

水文气象监测项目

新建及改造水文水位观测站26个,新建自动遥测雨量站50个,新建蒸发站3个,地下水位监测站4个。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555

1255

400

400

455

水文防汛基建,地方自筹

已落实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在建

(7)

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改建九洲江车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九洲江旱塘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9个供水水源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水环境移动监测实验室。

市水文水资源局

156

400

150

120

130

水文防汛基建,地方自筹

已落实

市水文水资源局

市水文水资源局

在建

(8)

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

建设防汛防旱决策支持三维地理信息(GIS)系统;完善并集成视频监视系统,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及玉林市各县(市、区)的主要城区防洪工程进行视频监视,建设中心监控站;完善防汛防洪信息采集网络,建设移动信息发布系统。

建设29个中型水库和39个重要小

(一)型水库防汛自动测报站系统。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458

636

250

200

186

水文防汛基建,地方自筹

已落实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市水利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

在建

(9)

加强河库管理

加强河库管理

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

加强河、库安全运行管理,开展以老虎头水库、马坡水库、大容山水库等防洪影响重大的81座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编制。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

正在开展

(10)

加强水域、河库岸线管理

加强南流江、九洲江及其主要支流水域采砂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缔九洲江干支流29家非法采砂工厂,整治采砂场河道。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已落实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

正在实施

(11)

加强河库管理动态监控

建立河库管理动态监控信息公开制度,对违法违规项目信息及整改情况依法予以公布。

建立河库管理信息报送制度,重大问题及时报水利厅及水利部。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

正在实施

(12)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形成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执行征收,加快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测算,推进水价改革,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市物价局、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物价局、水利局

正在开展

(13)

积极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积极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在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统一管理地表水和地下水,为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未开展

(14)

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未开展

(15)

探索建立水生态建设投入机制

探索建立水生态建设投入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水生态建设投入政策,落实水利金融支持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改进水生态建设投资监督管理。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未开展

(16)

加强水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完善水生态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审批与严格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市水利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正在开展

2

健康的水生态体系

 

56236

31581

10137

9383

12061

 

 

 

 

 

(1)

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及森林资源保护,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到2017年全市林地保有量不低于82.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1.00%,森林蓄积量达到3241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不低于2.4万公顷。

市林业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正在开展

(2)

加强流域内水源涵养林、重点公益林的保护

对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公益林83万亩面积的管护,实行严格监管,促进植被恢复,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水源涵养林达到控制土壤沙化、降低水土流失的目的。

市林业局

/

2940

989

980

971

国家及自治区资金补偿

未落实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正在开展

(3)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育草、小流域水土保持等综合措施,维护山林生态系统。

促进自然生态恢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市水利局、林业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林业局

市水利局、林业局

正在开展

(4)

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积极探索水土保持后续管理制度

以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为试点,通过试点建设探讨摸索水土保持后续管理和全市水土保持方面的更具操作性的管理实施制度、办法。

市水利局、林业局

/

60

20

20

2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林业局

市水利局、林业局

正在开展

(5)

玉林市河湖健康评价

结合全市主要河流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保护建设情况,开展玉林市主要江河、水库河湖健康评估。

市水利局

/

50

 

 

50

地方自筹

未落实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林业局

正在开展

(6)

实施水生态补偿措施、建立水生态协作机制

实施大容山生态补偿措施

对大容山林场严禁商品性采伐,采取封、补、抚、管等相结合的措施提高森林生态功效

市林业局

440

1320

440

440

440

地方自筹

已落实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未开展

(7)

实施水生态补偿措施、建立水生态协作机制

探索建立九洲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省域)的生态协作机制

探索基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跨行政区域(省域)流域水环境生态协作新模式和新机制,设立生态协作专项基金,建立环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作建立粤桂产业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市政府

100

300

100

100

100

九洲江流域治理专项资金

已落实

 

市九洲办

正在实施

(8)

水生态体系工程建设

玉东湖

建成玉东湖:

拦坝蓄水形成0.8km2的水面,主要建设内容有坝首水闸,

市住建委

/

7000

1500

3000

2500

地方自筹

已落实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9)

玉东新区湿地公园

玉东新区湿地公园:

项目占地1.1km2,其中各类湿地面积0.6km2,占公园总面积的48.1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入口广场、“五潭映峰”、“龙湖烟雨”和“梦湖静清”,项目配套建设观光道路、护坡、绿化景观、园林小品、休闲设施等。

市住建委

34000

6000

1000

500

4500

地方自筹

已落实

玉东新区住建委

玉东新区政府

基本建成

(10)

水生态体系工程建设

北流市会仙河湿地公园

北流市会仙河湿地公园:

项目占地1.2km2,其中各类湿地面积0.3km2,占公园总面积的22.2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河、两片、六区、一园。

市住建委

21000

3000

1200

1000

800

地方自筹

已落实

北流市住建委

北流市政府

基本建成

(11)

九洲江流域水生态修复

(1)林种改造:

九洲江源头及干支流两岸1公里桉树纯林改造生态水源林面积2000亩。

(2生态林建设:

通过荒山造林、疏林地及低效林改造在九洲江流域营造生态林面积2000亩。

(3)河河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与重建:

建设河滨带107km;建设九洲江水源地保护区1处、湿地保护区3处。

(4)生态沟渠建设:

对九洲江流域集雨区范围内近140km长的水田排水沟渠及环干支流沟渠进行生态化整治。

市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委

/

4025

1750

1750

525

九洲江流域治理专项资金

已落实

博白县、陆川县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委

陆川县、博白县政府

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12)

水土流失治理

博白县雷公岭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内容:

治理崩岗2座,维修引水坝5座,维修引水渠1000m,修建排水沟3158m,道路维修3158m,营造水土保持林102.30hm2,种植经济林40.10hm2,实施封育治理839.65hm2(设置宣传牌10座、公示牌2座)。

市水利局

/

350

350

 

 

水土保持专项,地方自筹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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