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726089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docx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INSERTYOURLOGO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通用模板

Followingproceduresinwork,suchasignoringtheoperatingprocedures,willleadtoallkindsofsafetyaccidentsintheproductionwork,resultinginlossesandpersonalinjuries,andinseriouscasesendangeringsafety.

撰写人/风行设计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

本操作规程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如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会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情况下会危及生命安全。

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事项。

  本要点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安全评价及设备实施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点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

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3 内容

  3.1灭火剂

  3.1.1贮存灭火剂的容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灭火剂贮存容器外观不应有缺陷。

每个容器应设有耐久性标识,标明贮存容器编号、皮重、容积、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及贮存压力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4.1.1条、4.3.2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

  3.1.3保护同一防护区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规格应一致,充装量和充装压力应相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3.1.9条)

  3.1.4存储容器宜涂刷红色油漆,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2.5条)

  3.1.5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容器应设置泄漏极限报警装置,当二氧化碳泄漏量达到充装重量的10%时,能可靠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8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版)第5.1.4条)

  3.1.6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惰性气体灭火剂贮存容器应设称重装置,称重装置应有泄漏上限报警功能,当灭火剂压力损失10%时,能可靠报警,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8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8.0.6条)

  3.1.7在灭火剂贮存容器上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

其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2.2条)

  3.1.8备用灭火剂贮存容器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备用贮存容器与主贮存容器应连接于同一集流管上,并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7.4.3条)。

  3.2系统组件

  3.2.1容器阀外观不应有缺陷。

在容器阀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4.3.1条,8.0.6条)

  3.2.2容器阀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并设有加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8.0.6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

  3.2.3选择阀外观不应有缺陷。

在选择阀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标注出介质流动的方向(《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4.3.1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

  3.2.4选择阀操作手柄处应设固定、耐久性铭牌,标明对应防护区的名称或编号。

手动操作装置应设有加铅封的安全销或防护罩(《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7.3.6条、8.0.6条,《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

  3.2.5单向阀外观不应有缺陷。

在单向阀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4.3.1,《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4条)。

  3.2.6在容器阀与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单向阀与容器阀或单向阀与集流管之间应采用高压软管或金属管连接,其连接应牢固可靠。

液体单向阀的安装方向应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4.1.1条,《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2.8条)。

  3.2.7驱动气瓶应固定在支、框架或箱体上,且牢固可靠便于操作(《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4.4条)。

  3.2.8驱动气瓶正面应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和对应防护区名称的编号(《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4.4条)

  3.2.9在喷嘴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标识,其内容清晰(《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4.1.7条)。

  3.2.10设置在有粉尘的防护区内的喷嘴,应增设在喷射时能自行脱落的防尘罩(《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4.1.7条)。

  3.3防护区

  3.3.1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1条)。

  3.3.2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疏散出口的门应能从防护区内打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3条)。

  3.3.3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

具体检查参照建筑设施检查标准。

  3.3.4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施放的声、光警报装置,并在每个入口处设置光警报器、施放指示灯和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标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2条)。

  3.3.5防护区外附近墙壁上(或其它部位)应设置紧急启动、中断按钮。

火灾状态下,手动操作紧急启动按钮,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在延时阶段,手动操作紧急中断按钮,应中止灭火指令(《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5.8.3条)。

  3.3.6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设置的无管网卤代烷、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应有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5.0.2条)。

  3.3.7灭火后的防护区应能通风换气。

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具体检查参照建筑设施检查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4条)

  3.3.8设有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内,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在入口处设置手动、自动转换控制装置,在有人工作时应置于手动状态(《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版)第6.0.3条、7.0.7条)。

  3.4系统控制

  3.4.1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自动启动功能。

当防护区内感烟火灾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当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能再次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同时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报警,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应自动启动喷气,防护区外气体释放灯点亮,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有气体释放的反馈信号显示,在延时阶段,相关的防火门、窗、卷帘、通风空调系统及防火阀等应自动关闭,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是否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4条、《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5.0.6条、6.0.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4条)。

  检查方法: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时,先关断相关灭火剂贮存容器上的驱动器,安装上相应的指示灯、压力表或其他装置,再使被试防护区内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分别发出模

  拟火灾信号。

结果要求:

  a)指示灯显示正常或压力表测定的气压足以驱动容器阀和选择阀;

  b)有关声、光警报装置均能给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信号;

  c)有关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3.4.2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远程启动功能。

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任一防护区气体灭火装置,该防护区内声、光报警器应报警,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是否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气体喷放的反馈信号显示;在延时阶段,相关的防火门、窗、卷帘、通风空调系统及防火阀等应自动关闭,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4条、《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5.0.6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4条)

  检查方法:

先关断被试灭火剂贮存容器上的驱动器,安装上相应的指示灯、压力表或其他装置,然后手动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的气体灭火装置,试验结果应符合8.8.1条要求。

  3.4.3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现场启动功能。

手动启动防护区外紧急启动按钮,防护区内声、光警报器应报警,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且显示启动按钮的部位,延时30s后,气体灭火装置应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有气体喷放的反馈信号显示。

在延时阶段,相关的防火门、窗、卷帘、通风空调系统及防火阀应自动关闭,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4条)。

  检查方法:

先关断被试灭火剂贮存容器上的驱动器,安装上指示灯、压力表或其他装置,然后手动启动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按钮,试验结果应符合8.8.1条试验结果的要求。

  3.4.4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在贮瓶间手动启动贮存容器的气体驱动装置(或启动贮存容器阀上的操作手柄),贮存容器开启,气体是否通过管路喷向防护区。

气体管路上的压力讯号装置应将其动作信号反馈到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4条)

  检查方法:

在贮瓶间的试验气瓶上操作,观察其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信号显示情况。

  3.4.5系统应具备紧急中断功能。

当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报警后(或防护区外紧急启动按钮启动后,或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紧急启动后),在延时的30s内,启动防护区外(或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的紧急中断按钮,中止灭火指令,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有紧急中断动作的信号显示(GA767--2008《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5.3.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4条)

  检查方法:

在一防护区内模拟感烟、感温火灾报警信号(或启动防护区外紧急启动按钮,

  或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的紧急启动装置),在延时的30s内,启动防护区外(或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的紧急中断按钮,观察气体灭火装置的动作情况及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中断动作的信号反馈情况。

  3.5维护管理

  3.5.1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8.0.3条)

  3.5.2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3.5.3每月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b)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c)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8.0.6条)。

  3.5.4每季度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b)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c)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

  d)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第8.0.7条)

  3.5.5每年应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

  3.5.6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执行。

  4 附则

  排风装置、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的现场检查按本系列检查要点中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执行;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除本要点外,尚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的检查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